道路建设的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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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建设的标准
项目公司拟建项目的建设标准
一、道路
1.路基:
填方路堤填高≤8m时,边坡坡度为1:
1.5,当填高>8m时,填方大于8m部分填方坡比为1:
1.75。
挖方路基边坡坡度:
对土质及严重风化岩石为1:
1~1.5,当挖方高度>8m时,应每隔8m设2m宽平台一处。
并在平台设置必要的排水沟截留山体雨水,就近排入道路雨水管道或边沟。
路基范围内须清除草皮、有机质土、淤泥等不合格路基使用土;压实度要求(重型压实标准):
填方路槽底面以下0-80cm,挖方路槽底面以下0-30cm,大于等于96%,填方路槽底面80cm以下达到94%;
人行道、绿化带的路床必须密实,其压实度标准与车行道路基保持一致。
路堤基底范围内的地表水或地下水应采取拦截引排措施并清除湿土,必要时(清除困难时),在考虑管线敷设不受影响前提下,可在路堤底部填筑石或砂砾石等透水性材料。
2.路面:
a)次干道:
路面结构采用具有噪声小,行车舒适,灰尘少,以及维护方便等优点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其结构为:
表面层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中面层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为7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基层为45cm厚的三合料或40cm厚水稳,面层与基层之间设透层,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的沥青均采用重交沥青AH-70。
人行道采用15cm厚C15素砼作基层,2cm厚M10水泥砂浆,面层铺砌采用透水砖或砼压模。
b)支路:
路面结构为:
表面层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下面层为7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基层为45cm厚的三合料或40cm厚水稳,面层与基层之间设透层,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的沥青均采用重交沥青AH-70。
人行道采用15cm厚C15素砼作基层,2cm厚M10水泥砂浆,面层铺砌采用透水砖或砼压模。
其中侧石:
12cm厚27cm高麻石倒角2cm×2cm,长度为80cm,外露部分为光面,除底面外其余五面均应为平面足尺,缝宽不超过2mm。
平石:
次干道为40cm宽麻石,支路为25cm宽麻石,均为12cm厚,长度为80cm,与侧石定尺,表面为光面,缝宽不超过2mm。
弯石:
交叉口转弯半径在15m以下,长度为400cm,半径在15m以上,长度为600cm。
3.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其中管径>d800mm的管材采用机制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当管顶覆土≥6.0米小于9.0时,采用Ⅱ级管;管顶覆土≥9.0米时,采用Ⅲ级;管顶覆土<6.0米时,采用Ⅰ级管;管径d≤800mm的管材采用聚乙烯钢带增强缠绕波纹排水管,环刚度≥10KN/m2。
钢筋混凝土管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对于管底填方区较高的地段,管道接口采用现浇混凝土套环柔性接口。
缠绕管采用电热熔带接口。
对于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的管道,管道基础一般做法如下:
HDPE管道基础采用砂垫层基础,管底以下铺设一层厚度为200mm的中粗砂基础层;地下水位较高时,可在其下加铺适当厚度的砂砾石层。
钢筋混凝土管采用180°混凝土基础,做法详国标06MS201-1。
当地基土质较差时,可超挖300mm,回填中粗砂至基底,再做混凝土基础。
基础处理及沟槽回填处理:
地基承载力须大于等于120KN/m2;检查井地基承载力须大于等于135KN/m2;管道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管道位于填方区时,先按路基的密实度要求,填筑路基,当填筑到设计管道顶50cm的高程时,反开挖排水管沟漕。
在管道敷设好后,回填前,应进行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沟槽回填,回填时应在管道两侧对称回填夯实,管顶50cm以下的回填材料采用中粗砂回填,人工分层夯实;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按路基的回填要求。
检查井的选用:
管径d<600mm,管顶覆土>1.0米,不须设跌水井时,检查井采用φ1000mm的圆形砖砌检查井;管径600mm≤d≤800mm,不须设跌水井时,采用φ1250mm的圆形砖砌检查井;管径800mm
位于车行道下的检查井盖采用球墨铸铁重型井盖。
雨水口选型及雨水口连接管:
道路车行道西侧采用偏沟式双箅雨水口,设计间距为25-50米,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路面最低处应设雨水口。
连接管管径为d300mm,设计坡度≥1.0%。
4.绿化:
满足道路行车安全要求,为行人、车辆提供防护,改善行驶环境,美化城市,充分考虑行人以及驾驶人的视线要求、体验,力求整洁、整齐、美观,视觉流畅,风格、色彩、造型相互协调。
道路中央绿化带宽度≥3米的,中间种植乔木,包括行道树在内的乔木胸径≥14cm,要求全冠树形优美,以乡土树种为主,应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搭配,灌木要有层次感,以开花和色叶树种为主,边缘处做镶边处理。
5.路灯:
灯杆、灯光源、灯具、PVC管、CGCT管及电线电缆等电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质量技术部门规定要求。
a)次干道:
路灯选用12米单臂路灯,光源为400w高压钠灯,灯臂悬挑长度为2.5米,仰角10度,灯间距标准路段为42m,拓宽部分为38米,在人行道上对称布置;所有灯具防护等级均为IP65。
LPD值不大于0.9W/m。
照度为10LX-15LX。
b)支路:
路灯选用11米单臂路灯,光源为250w高压钠灯,灯臂悬挑长度为2.0米,仰角10度,灯间距为40m,在人行道上东侧单侧布置;所有灯具防护等级均为IP65。
LPD值不大于0.5W/m。
照度为8LX-10LX。
6.交通设施:
a)路面标线:
标线宽度均为0.15m,所有标线均采用热溶型全反光标线。
b)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严格按照GB5768.3-2009道路标志和标线布置,应同道路建设一次完成。
标志板采用3mm厚的铝板制成,其中圆形标志采用卷边加固,其它标志边缘采用角铝加固。
标志结构中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锌处理,螺栓、螺母等连接件的镀锌量为350g/m,其余均为600g/m。
标志基础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标号为C25号。
为保证反光膜质量,每批反光膜需生产厂家出具针对该项目开具的质量保证清单原件,对反光膜可保证至少使用十年,并保证使用十年后一级反光膜亮度衰减率不高于20%,二级反光膜亮度衰减率不高于30%。
一级反光膜质量及逆反射性能应符合JT/T279-2004,并满足如下标准:
观测角
入射角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1·m-2)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1°
-4°
120
90
24
12
9.0
30°
45
34
9
4.5
6.0
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清单相关文件均须在该公司网站上查询核实真伪。
c)信号灯:
交通组织形式采用信号灯控制,并设置电子警察。
7.综合管线
a)给水:
符合片区供水管网专项规划,市政道路由长沙市供水公司建设。
施工回填压实度不低于道路设计压实度标准。
b)电力:
符合片区电力专项规划。
规划红线由电力部门办理。
管道土建由道路建设单位建设,竣工后移交电力部门管理。
管材采用C-PVC管材。
壁厚要求人行道不低于6mm,过路横管不低于8mm.管沟和检查井周围采用细砂或中粗砂回填,回填压实度不低于道路设计压实度标准。
c)燃气:
符合片区燃气管网专项规划,市政道路由新奥燃气公司建设。
回填压实度不低于道路设计压实度要求。
检查井周围回填砂夯实。
d)弱电:
符合片区弱电管网专项规划。
弱电管道规划红线由梅溪湖公司办理,管道土建由道路建设单位建设完成,竣工后移交梅溪湖公司管理。
管材采用110PVC管和7孔梅花管,壁厚要求不低于3.2mm,不低于C15砼包封。
回填压实度人行道不低于设计要求,过路管砼包封后采用三合料回填,压实度不低于道路设计压实度标准。
检查井周围回填砂夯实。
二、桥梁:
在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基础上,还必须与梅溪湖片区其它已建桥梁相一致,其建筑外观、桥面铺装、防撞栏杆、人行道栏杆均与片区景观协调,人行道需与道路建设一致,面层铺砌采用透水砖或砼压模。
三、中、小学:
确保采取生态环保、绿色节能的设计、技术、材料和工艺。
并达到国家、湖南省“一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四、公共绿地:
符合片区整体景观要求,铺装材料的选材和规格应与片区其他公共绿地相协调做到精致美观。
绿化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注重季相、色相变化及植物群落搭配,突出梅溪湖片区的特点,给排水系统、亮化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直饮水系统、标示系统、垃圾箱、电话亭等配套服务设施与片区内其他公共绿地相一致。
注:
所有项目的建设都要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湖南省、长沙市相关标准、规范。
同类项目的建设标准均不得低于上述所列标准。
附:
道路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试行)》(长沙市建委2009.10.1实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GJG50-2001)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06年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版)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20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678-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颁标准》(JTJ01-97);
《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优化指南》(2009年4月)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长沙市及大河西先导区有关道路绿化设计规范要求》
《园林设计规范》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放置标准》(CJJ27-200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长沙市市政道路绿色照明设计导则(试行)》(09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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