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近期建筑工地发生四起火情情况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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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近期建筑工地发生四起火情情况的通报》
《关于我市近期建筑工地发生四起火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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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xx〕555号
京建发〔xx〕555号
京建发〔xx〕55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在我市发生“11.19”重大火灾事故后,在全市开展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我市建筑工地近日连续发生四起火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情基本情况
(一)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二期b区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火情
工程名称。
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二期b区农民回迁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为北京小红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精正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1)11月26日晚21时左右,该工程生活区北侧临建房屋起火,22时左右被扑灭,过火面积180平米,无人员伤亡。
(2)11月27日凌晨4时10分左右,该生活区南侧临建房屋起火,5时20分左右被扑灭,过火面积80平米,无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3)11月28日早6时55分,该工程生活区北侧临建房屋又再次起火,因无人居住,未发生人员伤亡。
公安刑侦部门已入场调查。
(二)朝阳区管庄北二里住宅及公建项目火情
工程名称。
管庄北二里住宅及公建项目。
建设单位为北京信远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四川神宇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给宿舍区增加冬季采暖措施,安排四川神宇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焊接安装采暖管道。
xx年11月25日13时05分左右,该项目生活区临建房屋突发火情,14时30分扑灭,过火面积15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二、处理意见
(一)责令以上两个工程停止施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合格并经区住建委和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待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查清后,再从严从重作出行政处理。
三、工作要求
这四起火情的发生,反映出相关单位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同时,也警示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落实维稳和反恐的有关要求。
火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手软。
请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排查隐患,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京建发〔xx〕513号)文件要求,大力开展“铁拳”行动,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目前正值冬季施工,风干物燥,消防安全工作是目前重中之重的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集团总公司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作要“再完善、再细化、再落实”,要向本辖区各施工项目进行冬季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重点加强对现场民工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民工宿舍房屋结构应使用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彩钢夹芯板,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夹芯板。
同时要保证冬季取暖设施的资金投入,临建房屋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时,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并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设置短路、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晚上加强巡逻。
(四)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也是消防检查的重点,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建筑外保温工程中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以及燃烧性能为复合a级的热固性保温材料。
外保温施工期间严禁明火作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年11月28日
第二篇:
关于我市近期连续发生两起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情况通报关于我市近期连续发生两起小学生
溺水死亡事故的通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6月1日14时许,沈河区方凌小学六年一班3名男学生,在儿童节学校放假期间,到五里河公园开放性水域玩耍,相继落水,全部溺水死亡。
6月4日19时许,铁西区宁官实验学校三年六班1名女学生,在距家20米左右浑河灌渠河岸玩耍时,不慎将鞋子落入手中,在捞鞋的过程中,失足落水死亡。
这两起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虽然发生在校外学生放假和放学以后,是家长监护不力的情况下发生的,但给学生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无法挽回的社会影响,暴露了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不足,也暴露了节假日期间学生监管的薄弱。
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
望各单位和学校从实际出发,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查找-1-
自身不足,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为此,重申如下要求。
一是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定期分析、研究中小学安全工作,解决困扰学校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安全预想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放假前,要与学生家长签订一份学生假期安全委托书,明确学生假期安全主要注意事项。
二是随着天气逐步转暖,学生户外活动增多,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极易发生溺水、意外伤害、交通等安全事故,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总结以往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以上述事故为案例,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教育活动要落实到每一个班、每一名学生,告诫中小学生远离危险环境,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珍爱生命,加强自我保护。
学校要坚持每日课前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提示,及时提醒中小学当日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利用校园内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宣传教育,扩大教育效果。
三是要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通报上述安全事故,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
学校
要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家访、印发宣传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经常向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在校外期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外的思想动态,主动配合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是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和防范,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途中、经常活动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周边的水域和学生经常涉及的危险水域,要立警示牌,设立隔离带、防护栏,安排专人或志愿者进行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中小学生溺水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再次发生学生溺水安全事故,将取消单位安全教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评优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迅速将此通报传达到所有学校和幼儿园。
特此通报。
xx年六月十一日
第三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我市发生煤气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发布单位】
哈尔滨市
【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xx〕1号【发布日期】
xx-01-11【生效日期】
xx-01-1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我市发生煤气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
(哈政办综〔xx〕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进入冬季取暖期以来,我市相继发生两起居民煤气中毒事件。
xx年11月13日,道外区钱塘街201号4单元301室发生煤气泄漏事件,造成4人死亡。
xx年12月14日,南岗区满洲里街30号2单元401室发生煤气泄漏事件,造成2人死亡。
经鉴定分析,发生这两起煤气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取暖、用气设施的胶管老化、脱落,设备使用不当,且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煤气泄漏时不能及时预警。
这两起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防范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防护和自救意识。
市安全办印发了通报和《关于认真做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做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委宣传部、市安全办、市公安局、哈物业供热集团、中庆燃气公司、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和哈尔滨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连续推出了主题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系列宣传报道。
市安全办组织中庆燃气公司等单位对全市煤气使用情况进行了针对性调研。
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煤气中毒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高度重视以防止煤气中毒为重点的冬季安全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做好冬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抓好落实,努力避免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要制定和完善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预案,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二、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各区、县(市)政府要认真组织以预防中毒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开展走千家、进万户燃气设施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
特别要加强城市平房区、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安全检查,强化燃煤取暖住房、公共场所、大型燃煤取暖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通风等预防预控措施。
燃气部门要按照《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对用户室内燃气设施的检查力度,及时提醒居民安装煤气报警器、更换老化胶管并用卡具固定,使用合格的供气用具,及时帮助用户解决用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用户室外燃气设施的巡检,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室外煤气泄漏引发事故。
建设部门要认真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燃气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造淘汰跑气、漏气隐患严重的设备设施,加强可燃气体监测,认真整改城镇燃气隐患。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完善通风、防毒、消毒等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工业中毒事故。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冬季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取暖、用气等有关常识、注意事项和预防、救助中毒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做好宣传和预防工作,防止因使用不当引发煤气中毒事件。
燃气部门要在电视、电台、报纸开辟专栏,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推广使用燃气报警器,降低燃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机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四起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e5%ae【发布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文号】
安委办函〔xx〕53号【发布日期】
xx-08-11【生效日期】
xx-08-1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四起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xx〕53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进入7月份以来,你省又一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
7月11日,云南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宣威公司一辆车牌为云d18899的客车,行至曲靖市陆良县324国道k2541km+500m处,与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一辆车牌为云a37501的客车迎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34人受伤。
7月29日,曲靖市富源县滇东能源公司白龙山煤矿(基建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1人死亡。
8月9日,昭通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巧家县分公司,一辆车牌为云c06166的大客车由巧家县驶往昭通市,车辆核载35人,实载35人,行驶至巧家县包谷脑天生桥时翻入牛栏江,造成24人失踪,其中22人为中学生。
8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鸣泉村委会陈旗营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
今年以来,你省共发生特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6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起,煤矿事故1起,火灾事故1起),分别占全国特大以上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6.7%、15.2%(其中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特大交通事故的29%和33%)。
针对你省今年特大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15日已向你省发出了《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多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安委办函〔xx〕29号)(以下简称《紧急通报》),你省人民政府还专门印发了《云南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但在近期又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说明你省落实《紧急通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反映出你省在道路交通、矿山开采和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低,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工作不严格;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三是专项整治特别是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五是对一些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不严格、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立即对你省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遏制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并于8月24日前以省安委会的名义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立即在道路交通、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认真开展道路隐患、车辆隐患、矿山隐患和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并根据隐患类型和危险程度,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三、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xx〕225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委办函〔xx〕36号)要求,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严惩事故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请于9月30日前将今年以来发生的11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和责任人追究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和xx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的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紧急通报》要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管理,落实各个工种岗位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
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运输、矿山开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治本之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幅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要将今年已发生的11起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防范事故、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六、要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目前正值台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期,要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及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关于防范灾害、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灾害预防。
要针对你省地形复杂、交通条件差以及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的特点,制定严密的安全监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级逐层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灵敏反应、快速响应、有力施救、减少损失。
xx年八月十一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事故一:
客车冲下坡道起火
甘肃宁县18人遇难
2月1日22时许,一辆从河北廊坊开往甘肃宁县的客车在宁县境内冲下坡道后起火,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据介绍,事故客车核载47人,但发车时实载54人。
事故共造成18人遇难、32人受伤。
初步调查,事故疑为超载及驾驶人员应急处臵不当所致。
事故二:
严重超载翻下山坡
贵州从江12人丧生
2日9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贵haxx的客车从江县谷坪乡境内驶向县城,行驶至从江县四寨河至银潭在建公路k5+800处,发生交通事故。
翻下百余米高的山坡,事故当场造成5人死亡,在事故救援过程中4人死亡,送往医院抢救的重伤员又有3人死亡,截至12时,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12人重伤、10人轻伤。
据记者初步了解,这辆客车核载19人,但事故发生时实载34人,严重超载。
事故三:
翻至公路外百米深斜坡
四川古蔺11人死亡
1日17时30分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一
辆金龙牌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29人)从古蔺县城驶往古蔺县水口镇庙林村,途经该县石宝镇小坝村路段时,翻至公路外100余米深的斜坡下,事故造成7人当场死亡,22人不同程度受伤。
截至目前,4名伤员入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遇难人数增至11人。
以上三起重大交通事故伤亡惨重,血的教训再次告诉人们:
警钟长鸣、安全出行。
眼下正值春运高峰期间,各行车单位全体安管人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行政一把手一定要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岗位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抓好春运创效的良好时机;
二是要深入生产一线靠前指挥,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三声”工作法和安全告诫制度,通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充分利用车载视频监控装臵(gps、硬盘录像机、3g视频)加强对“人、车”的动态监管,滚动式发送注意安全温馨短信提示,发现问题及时电话通知途中车辆,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要加强走动管理,到各发班现场、站点安全检查,上车面对面叮嘱,向驾驶员、责任经营人宣传春运安全精神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告诫责任经营人要守法经营、时刻牢记:
只有安全才能增创效益,唯有安全才能确保生产。
汉口运输分公司安机科
xx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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