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柘林湖湖泊生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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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柘林湖湖泊生态
江西省九江市柘林湖湖泊生态
环境保护总体方案
(部分内容)
第四章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第一节总体目标
将柘林湖生态功能定位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山地丘陵深水型湖泊保护的实验区,鄱阳湖生态安全的保障区,优质饮用水源的供给区,全国良好湖泊保护的示范区。
通过全面深入分析柘林湖生态安全影响因素,科学解析流域污染负荷排放量和入湖负荷量;明确总量控制目标;使柘林湖湖体水环境质量维持稳定在Ⅱ~Ⅲ类;入湖河流水质确保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湖体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稳定在Ⅱ~Ⅲ类;湖泊富营养化状况控制在中营养水平;流域生态环境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稳定发挥各项生态功能。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结构和人口格局,使得社会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逐步合理,生态特色产业得到发展;区内居民的现有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生态意识明显增强,实现区内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
建设并形成生态安全屏障,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发挥所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综合效益,使柘林湖生态安全长期稳定在“安全”以上水平。
第二节保护目标与指标体系
一、专项目标
1、水质目标
入湖河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柘林湖湖体水质维护现状在Ⅱ~Ⅲ类,总磷和总氮的水质目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一级保护区保持在Ⅱ类、二级保护区保持在Ⅲ类,流域生态环境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稳定发挥各项生态功能。
2、总量控制目标
通过总体方案的实施全面遏制柘林湖水质下降趋势,在一系列产业结构调整及污染物减排措施实施后,结构性的污染物产生量明显下降,入湖污染负荷量得到有效削减,参照近期相关规划承载力计算结果和分析工程项目减排潜力,到“十二五”期末,CODcr入湖削减量1305.86t/a、氨氮入湖削减量173.43t/a、TN入湖削减量282.21t/a、TP入湖削减量30.37t/a,入湖污染负荷削减率达到CODcr为12%、NH3-N为12%、TN为10%、TP为10%,达到总量控制的目标削减量。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如表4-1。
表4-1柘林湖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单位:
t/a
年份
CODcr
氨氮
TN
TP
2010年
10881.59
1445.29
2822.11
303.74
2015年
9575.8
1271.86
2539.9
273.37
削减量
1305.79
173.43
282.21
30.37
削减率
12%
12%
10%
10%
3、生态环境管理目标
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中营养、湖滨缓冲区和水源涵养面积达到73%以上;湖荡湿地面积提高2%,湖滨缓冲区长度占湖岸线比例大于60%,宽度大于0.5公里;流域内城镇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工业废水稳定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乡镇垃圾收集率达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治理率达到90%以上,矿山开采迹地生态修复率达到80%以上。
4、长效机制目标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流域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得到一定调整,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逐渐完善等。
5、矿产资源管理目标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矿业经济体制,加强政府对矿政工作的领导,增强政府对矿业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又好又快发展矿业经济,将柘林湖周边缓冲地带划分为矿产资源禁止勘查规划区。
二、指标体系
1、环境保护专项目标
以2011为基准年,2015年为目标年,环境保护专项目标如下表4-2所示:
表4-2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目标一览表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目标
指标
属性
约束性指标
现状值
2015年
水质目标
流域水污染防治
总量目标完成率(%)
100
100
城镇污水处理率(%)
65
85
CODCr入湖削减量
1305.79
NH3-N入湖削减量
173.43
TN入湖削减量
282.21
TP入湖削减量
30.37
工业废水稳定达标率(%)
93.8
95
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50
90
医疗废水达标处理率(%)
30
80
化肥使用强度(折纯)(kg/hm2.a)
471
360
规模化畜禽废物处理率(%)
30
90
生态目标
流域生态保育
湖体富营养化程度
中营养
中营养
湖体水质达Ⅱ~Ⅲ类达标率(%)
100
100
11条入湖河流水质达Ⅲ类达标率(%)
80
100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Ⅱ~Ⅲ类达标率(%)
100
100
水源涵养林森林覆盖率(%)
70.66
73
矿山植被覆盖率(%)
40
80
水产品质量
较好
好
天然湖滨带/河堤比例(%)
1:
3
4:
5
水面养殖利用比例(%)
21.4
5
湿地萎缩面积比例(%)
5
2
长效机制
流域水土资源调控
万元GDP新鲜水耗(m3/万元)
260
270
工业用水重复率(%)
40
70
生态用水比例(%)
3
4
工业用地土地产值(亿元工业增加值/km2)
8
9
受保护地区面积比例(%)
25
26
流域社会经济调控
人口密度(人/km2)
146
153
人均GDP(万元/人)
1.22
2.0
城市化率(%)
20.14
23
万元GDP排污负荷(吨/万元)
8.9
8
管理目标
流域生态安全管理
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较完善
完善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
较完善
完善
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专项标准制定
较好
好
环境政策执行效益
较好
好
2、考核指标:
综上,2012~2015年总体方案实施完成后,主要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如下表4-3所示:
表4-3柘林湖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
2015年
单位
水环境质量
1
湖泊水质
Ⅱ~Ⅲ类
2
11条入湖河流断面水质
Ⅲ类
3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Ⅱ~Ⅲ类
4
富营养化指数
中营养
污染物总量
5
CODCr入湖削减量
1305.79
t/a
6
NH3-N入湖削减量
173.43
t/a
7
TN入湖削减量
282.21
t/a
8
TP入湖削减量
30.37
t/a
生态环境管理
9
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率
100
%
10
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
≥95
%
11
城镇污水处理率
≥85
%
12
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率
≥90
%
13
乡镇污水处理率
≥70
%
14
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率
≥80
%
15
农业面源污染物负荷削减率
≥50
%
16
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治理率
≥90
%
17
矿山开采迹地生态修复率
≥80
%
18
流域森林覆盖率
≥73
%
第十章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项目及投资估算
第一节经费概算
总体方案计划总投资19.24亿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家资金8.29亿元,占比43.1%;地方配套资金8.2亿(其中,省级财政1亿元),占比42.6%;社会资金2.74亿,占比14.3%。
项目分四年完成,各年度项目个数和资金安排见表10-1所示。
表10-1总体方案各年度安排投资概算(万元)
年度
个数
批复项目总投资(单位:
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
万元)
小计
中央资金
其中:
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地方财政资金
其中:
省级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2012年
18
44068
44068
5600
5600
33231
3894
5237
2013年
19
41942
38262
19569
15889
14914
1146
7459
2014年
29
65120
68800
38750
42430
16620
1200
9750
2015年
26
41268
41268
19008
19008
17280
3800
4980
合计
91
192397
192397
82927
82927
82044
10040
27426
总体方案总共六大类91小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其中,生态安全调查项目2个,投资额为5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26%;规范化水源地建设项目3个,投资额为33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76%;生态修复类项目27个,投资额为707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6.76%;环境监管理能力建设项目9个,占总投资比例的3.56%;污染源治理项目44个,投资额为10054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0.4%;产业结构调整6个,投资额为104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41%;具体见表10-2和图10.1。
表10-2总体方案总投资概算(万元)
项目类型
个数
占比(%)
批复项目总投资(单位:
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
万元)
小计
中央资金
其中:
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地方财政资金
其中:
省级财政资金
社会资金
生态安全调查项目
2
0.26%
500
500
500
500
0
0
0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3
1.76%
3380
3380
2680
2680
700
0
0
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27
36.76%
70725
70725
24078
24078
43147
400
3500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9
3.56%
6850
6850
6850
6850
0
0
0
流域污染源治理项目
44
50.4%
100543
100543
48819
46330
33398
9640
18326
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6
5.41%
10400
10400
0
0
4800
0
5600
合计
91
100%
192397
192397
82927
80438
82044
10040
27426
占比
43.1%
41.8%
42.9%
14.3%
图10.1重点项目投资组成示意图
总体方案91个项目中共有59个项目申请中央专项资金,申请国家资金8.29亿元,其中,生态环境安全调查项目2个,投资额为500万元,占中央专项资金比例的0.60%;规范化水源地建设项目3个,投资额为2680万元,占中央专项资金比例的3.23%;流域污染源治理项目30个,投资额为48819万元,占中央专项资金比例的58.87%;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项目15个,投资额为24078万元,占中央专项资金比例的29.04%;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项目9个,投资额为6850万元,占中央专项资金比例的8.26%。
各项比例见下图10.2。
图10.2申请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投资组成示意图
第二节资金筹措
柘林湖流域内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是建设的重要内容,柘林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主要模式包括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银行贷款和地方融资平台,特别是加大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力度,如:
以市场化模式吸纳社会资金,政府主导采取股份制公司化模式,对柘林湖水面经营吸纳企业和渔民参股、参与发展清水渔业,放鱼养水;以捆绑式招商引资模式吸纳社会资金,把环境治理和保护内容做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条件;以冠名权出让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对城区公共绿地、湖区周边滩涂地由个人社会团体认领,投入资金进行生态改良,取得冠名权;以BOT方式招商引资等。
1、国家、省、市拔款,银行贷款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积极做好总体方案中各项目申报建设的工作,提前运作,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争取中央专项资、地方政府和银行更大的支持。
2、招商引资
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柘林湖,努力推介柘林湖,增加柘林湖的对外影响力。
利用入驻流域的外来企业以商招商、网上招商、上门招商等多种形式扩大招商。
3、境外投资
海内外投资商都在寻找更有利于发展经济和更有利于人类生存的环境,而柘林湖理应成为投资者的理想地。
沿湖3县应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通过引进外资,争取国外投资者的援助,为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4、民营个体投资
柘林湖流域的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特别是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
效益在地方,投入的主体是广大群众,收益的是千家万户,应充分利用国家投资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大搞生态建设,使分散的生产要素得到优化组合、合理配置,实现生态建设和当地经济的双增长。
5、生态补偿
对矿产等资源开发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恢复、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矿产、公路和水电开发活动,由开发者提供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保证金。
森林建设要研究实行政府补贴的补偿机制,以利于制止乱砍滥伐的现象发生。
公共设施建设引入市场机制,能进入市场的,政府不包揽,谁投资,谁受益。
6、BOT融资方式
对于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建设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实行BOT融资方式进行建设。
7、市场化运作
鼓励通过市场投资、融资进行项目建设,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形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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