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无证幼儿园治理指导方案2篇指导方案与区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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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无证幼儿园治理指导方案2篇指导方案与区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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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无证幼儿园治理指导方案2篇指导方案与区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编
区委无证幼儿园治理指导方案2篇-指导方案与区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编
区委无证幼儿园治理指导方案2篇-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提升办学品位,杜绝安全隐患,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无证幼儿园行动。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杜绝无证办园现象,促进全区幼儿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
区教育局于20XX年初在《日报》上公布的22所无证幼儿园以及公布之后新增的5所未审批注册的民办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周XX、龙XX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何X、区教育局局长刘XX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民政局、区法制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集中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李满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事务。
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整治对象相关资料;区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公安分局负责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查处、打击违法、抗法行为;区法院负责查封非法办学机构财产;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督察;区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督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当地群众的稳定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8日—11日)。
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无证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学习《关于对无证幼儿园开展集中整治的意见》文件,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学习《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等文件。
自查自纠阶段(11月12日—22日)。
各无证幼儿园按照《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中心城区和乡镇无证幼儿园分别由整治领导小组、当地政府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实行整治。
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规范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整改可达标的,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整改达标或在承诺时间内整改到位的依法核发证照,对整改无法达标、拒不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办园机构,写出书面材料向整治领导小组汇报。
12月中旬,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总情况确定取缔无证办园机构名单。
4.依法处置阶段(12月下旬)。
整治领导小组对无证办园机构,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送达被处置办学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5.总结阶段(20XX年元月上旬)。
整治领导小组总结这次整治行动经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依法行政。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坚持原则、严格标准、秉公执法。
3.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对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
为了彻底杜绝无证举办幼儿园(学前班)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省农村幼儿园(学前班)基本条件(试行)》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年审中28所需要整改的幼儿园和目前存在的15所无证幼儿园(学前班)进行分类整治。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县年审中28所需要整改的幼儿园和目前存在的15所无证幼儿园(学前班)进行分类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学前教育办学秩序,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无证幼儿园(学前班)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县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副职为具体责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对县教体局年审复验合格的X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乡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双语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经研究,同意继续办学。
(二)对需要进一步验收的XX乡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乡XX幼儿园、XX乡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乡育XX儿园、XX乡XX幼儿园、XX镇育新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县教体局要在7月底前对其再次验收,符合要求者允许继续办学;否则,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
(三)复验不合格须停办的幼儿园有8所:
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县二高幼儿园、XX乡XX幼儿园、XX乡XX幼儿园、XX店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XX镇XX幼儿园。
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有15所:
XX乡XX幼儿园、XX小天使幼儿园、问村阳光幼儿园,任店镇郭营村早早学幼儿园,洪庄杨乡洪东双语幼儿园、王庄快乐幼儿园、翟杨村幼儿园,辛店乡白庄幼儿园、岗王小雨点幼儿园,邓李乡庄头幼儿园,水寨乡桃丰村领张幼儿园,遵化店镇戴庄幼儿园,龚店乡十里铺小天使幼儿园、王营村小博士幼儿园,夏李乡油坊头幼儿园。
对以上年审复验不合格要求停办的8所幼儿园和我县目前存在的15所无证幼儿园以及这次排查中新发现的无证幼儿园,由县教体局负责,各乡(镇)配合马上通知其停止办学行为,并做好跟踪检查跟踪,将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幼儿园中,对符合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创办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所在乡(镇)组织重新申报,并依据《省农村幼儿园(学前班)基本条件(试行)》和《学前教育年审评估细则》初审合格后,写出验收报告,与申办材料一并于20XX年7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批。
对无证幼儿园,县教体局将于8月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9月份,我县将对顶风违纪无证办学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起,依法严肃处理一起。
(四)针对今年各小学按要求举办的学前班,依据《省农村学前班基本条件(试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县教体局《关于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叶教体〔20XX〕59号)的规定,各乡(镇)对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教师举办的学前班要纳入本乡(镇)学前教育管理,统筹安排,科学布局,满足广大群众子女入学需求。
同时,各乡(镇)中心校要依照有关标准对本乡(镇)各学校存在的学前班进行排查登记,填报《农村学前班备案登记表》,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学前班的办班申请报告、备案登记表、教师学历及资质证明和中心校初审报告报县教体局幼教股。
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县教体局将组织考评验收,条件具备的颁发办学许可证,条件不具备的要坚决予以停办,确保我县学前教育办学秩序规范,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证幼儿园(学前班)集中整治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机构,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坚持整治与提升并重的原则,建立完善全县无证幼儿园(学前班)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做到机构不散、人员不减,及时掌握我县的非法办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我县学前教育办学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
集中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将组织若干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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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振兴名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立一直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大计。
教育改革实践呼唤着成千上万名优秀教师并为优秀教师的脱颖而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它不仅为广大教师成长提供了可能性,而且具备了产生一大批优秀教师群体的客观基础,教育改革实践的发展,承待涌现一大批优秀教师。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和带动作用,是一条快速高效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
为加快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加强学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尽快建立起一支学科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的学科骨干教师队伍指定了此计划。
一、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
建立一支热爱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富于教育教学创新精神和能力,适应素质需要,具有高一层学历,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作好新一轮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申报市级骨干教师,选出专任教师的8%申报区级骨干教师。
二、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
(一)学科骨干教师选拔:
1、学科的骨干教师要求在个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中选拔:
2、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三年以上教龄;
(2)具有合格以上学历;
(3)富有教育教学的创新精神,素质教育的能力;
(4)积极参加,市,校内教学活动,而;且取得一定成绩;
(5)在教改实践中有实验课题。
3、各学科骨干教师选拔的原则:
(1)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占70%以上;
(2)各学科分布要考虑层次合理;
(3)同等条件下,高学历者优先;
(二)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形式:
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注意培训形式的“多元化”灵活地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快骨干教师的前进步伐,缩短骨干教师的成长周期,培训工作要体现连续和阶段性相结合的特点。
1、要有计划地组织骨干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并积极组织区级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2、积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要切实开展好常规教学活动,集体备课,科研教改活动,岗位练功活动。
3、坚持研培结合,充分发挥教研带培,科研促培的优势。
在科研、教研中培训队伍,锻炼队伍,坚持在课题上培训,在研究中提高鼓励自我提高。
通过积极进修,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和各竞赛活动等,提高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不断自我完善,尽快成长。
5、作到研培与教研结合;自学与指导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提高相结合。
(三)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两部分,即理论课与专业学习。
1、理论知识学习,包括教育理论,教育科研知识。
2、学习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教学大纲和教材分析。
3、学习教改讲座观看教学录象。
三、学科骨干教师选拔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新和责任感,爱护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模范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举止言行堪为师表。
3、教育思想端正,能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发展有系统扎实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通过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教学效果好。
5、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撰写与发表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研究报告、论文。
在教育教学改革、教材教法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能承担教改教研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或终结性成果。
6、能独立承担公开课,研究课,实验课等教学任务,是学科教学工作的排头兵。
7、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能掌握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教学媒体。
(二)学科教师骨干的审核和认定:
学校根据学科骨干教师条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校级骨干教师。
区级学科骨干教师由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及各学科专家组成区小学区教学科骨干教师审核小组。
并认定学科骨干教师。
四、建立健全学科骨干教师业务档案并跟踪考核。
1、个人提高计划;
2、承担教研情况;
3、承担的校改项目或科研课题有计划,有过程,有阶段总结或实验报告撰写的经验或论文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5、有带培新教师计划;有理论学习辅导提纲;
6、取得成绩,获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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