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直流维护规程江苏v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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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直流维护规程江苏v10
通信用240V直流供电系统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二0一0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系统验收2
第三章直流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通信用240V直流供电系统(通信用240V直流供电系统满足《通信用240V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YDB037–2009)》,以下简称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IT系统和IDC机房安全、经济运行,促进科技进步,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所属单位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对于客户委托江苏电信代维的IT系统和IDC机房可参照执行。
第3条本维护规范是在通信负48V电源维护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高压直流系统特有的维护要求和操作方法,与通信负48V电源维护要求相同的部分本规范未列出,各单位应把握《电信电源维护规程》作为基本要求、本规范作为补充特殊要求的精神做好高压直流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验收
第4条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
所有测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运行。
第5条系统电压范围检测。
系统标称电压为240V。
设备运行时,浮充、均充电压由蓄电池技术参数确定、调整。
系统直流输出电压可调范围200V~290V,在其范围内应能输出额定电流,应能手动和自动连续可调。
系统应能以浮充、均充和放电工作方式向通信设备供电。
系统放电能力应能保持放电电压不低于210V时,放电时长不低于3小时。
第6条绝缘监测及信号报警试验
(1)直流电源系统在空载运行时,用30kΩ电阻使直流母线正极或负极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2)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电压过低或过高信号及声光报警。
(3)开关电源输出电流低于40%或高于限流值105%时,应发出声光报警。
(4)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第7条蓄电池组容量试验
初次使用蓄电池时,应尽可能做容量试验,验证系统的实际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如投运前不具备放电条件,也可以在投运后补做容量试验,容量试验合格后此项再验收交接。
第8条高频开关电源系统验收
(1)系统模块数量应按负载电流+0.05~0.1C10充电电流配置,冗余备用配置,10个以内按N+1配置,超过10个按N+2配置。
(2)高频开关电源系统应具备系统限流和模块限流功能,当系统处在限流工作状态时,监控模块发生故障,整流模块应能独立调整限流值,市电掉电后,整流模块限流值应能保持。
(3)整流器输出应留有并机扩容的接口,输出应采用正负双级熔丝控制,并留有扩容、更新的冗余熔断器接口。
第9条直流屏和供电头柜验收
(1)直流屏或头柜应设计成双母线结构,两母线之间应留有连接成单母线的接线端子和连接条。
(2)直流屏或头柜设置总熔丝与分路熔丝,总熔丝至少冗余一个,以便系统扩容、调整、割接等场合使用。
(3)分路熔丝容量与下级综合集装架输入总空开容量应一致或略大,但不宜超过综合集装架输入总空开容量的50%。
(4)总熔丝和分路熔丝应安装告警装置,所有告警按总线方式接入直流监控系统。
第10条综合集装架控制单元验收
(1)综合集装架内供电方式应尽量减少连接、控制环节,架内禁止设置插座,IT设备电源输入线应直连到综合集装架控制单元。
(2)分路空开与IT设备电源连接插头两端标签应清晰。
(3)IT设备电源连接插头电源正负极性必须逐个检查,确保“L端为+、N端为负”正确无误。
(4)综合集装架分配单元空开数量与设备配置检查,留有1~3个冗余。
(5)空开容量选择见第18条
第11条供电系统线路验收
(1)直流供电线路以直流屏为会聚点,蓄电池采用两线接入,其他线路均采用三芯接入。
蓄电池架不接地,其余所有设备保护接地均通过三芯电源线的保护地线接地,各种情况下应避免保护地就近接地。
(2)服务器输入电源线截面积选1.5平方毫米;三层交换机、光纤交换机等小功率设备输入电源线截面积选不小于1.0平方毫米。
(3)综合集装架输入电源线截面积选择依据集装架功率定位确定:
功率定位在2.5KW以下的,选择4平方毫米;2.5KW以上5.0KW以下的选择6平方毫米。
(4)直流屏或头柜以及独立机架的小型机输入电源线截面积按照载流量每平方毫米为2.5~3A选择,直流屏或头柜以及独立机架的小型机的总电流按照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200V时计算。
第12条系统验收时,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
(1)工程设计文件;
(2)设备维护操作手册;
(3)其他必须资料。
第三章直流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
第13条设备上架前测试
(1)静态测试:
对于小功率网络设备(例如二层交换机),设备通电前可先用万用表电阻挡在电源模块输入端测量,电阻值在几十到几百欧范围,该设备不支持高压直流,不能通电测试;电阻值在几百千欧及以上范围,该设备接通高压直流不会发生短路事故,可以进行通入高压直流测试。
(2)宕机电压测试:
中功率以上IT设备(服务器为主)以直流230V开机,然后调整供电电压至直流180V,设备电流以恒功率规律增大,设备正常运行不宕机,表示该设备支持高压直流供电。
(3)小功率IT、IP设备测试:
以直流电压260V通电开机,测试是否半波整流和电压极性;宕机电压测试与中功率以上IT设备相同。
(3)重要网络设备均流性能和电源模块互相倒换测试。
第14条设备上架分布规则
综合集装架末端分配单元安装应遵循以下规则:
(1)末端分配单元安装应使得空开操作面与IT设备电源模块工作状态指示灯在同一面。
(2)具备双路电源输入和多路电源输入的IT设备,综合集装架应安装两只分配单元。
分配单元分路较少时,两只分配单元可紧凑安装在同一排;分配单元分路较多时,两只分配单元可上、下相邻并排安装或综合集装架架顶部和架底部分开安装,但不宜在综合集装架的正面和背面分别安装。
(3)单电源、双电源和多电源模块的IT设备,输入电源应均匀分布在不同的电源系统或不同的分配单元(下图)。
(4)由两台单电源输入的IT设备构成互为冗余功能的系统时,两台设备电源输入必须来自不同的电源系统或不同的分配单元(图2)。
第15条IT设备送电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操作
(1)集装架内所有IT设备输入电源线拔出。
(2)合上分配单元双级总空开,测量正负极性。
(3)逐次合上分路空开,测量IT设备输入电源线正负极性。
(4)断开全部分路开关,插上所有IT设备输入电源线。
(5)IT设备电源模块本身自带开关的,全部将开关置0N位置。
(6)小功率IT、IP设备送电前需将系统浮充电压下调至260V,设备开机后,系统调回至正常浮充电压。
(7)逐一合上分路空开,观察IT设备电源模块电源指示灯正常后,按开机按钮启动IT设备。
第16条IT设备停电应按下列顺序和要求操作
(1)IT设备需要停机进行硬件操作时,应先进行软件操作停机,然后关断分路空开,拔出电源线。
(2)IT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停机而无法进行软件操作停机时,可直接关断分路空开,拔出电源线。
(3)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关断IT设备电源,可直接从IT设备上拔下电源线插头。
(4)作为冷备用的IT设备,必须从IT设备上拔下电源线插头,断开相应的分路开关,以便于查找故障设备。
第17条IT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按下列要求操作
(1)IT设备电源模块发生故障无输出但未造成分路空开跳闸时,应断开分路空开,更换电源模块,按正常送电程序操作。
(2)IT设备电源模块发生故障造成分路空开跳闸总空开未跳闸时,原则上该分路空开不再使用,待负载故障排除后,应更换新的空开或将负载接到冗余空开。
(3)IT设备电源模块发生故障造成分路空开和总空开同时跳闸时,在取出故障模块后,应先断开所有分路空开,再合上总空开,然后逐一合上各分路空开启动IT设备;总空开和上一级头柜熔丝均需在适当的时候更换。
(4)各种情况下,不得通过操作IT设备电源模块上的钮子开关来关断电源。
第18条综合集装架功率定位和末端空开配置
(1)综合集装架IT设备总功率不大于2.5KW时,双级直流总空开选用32A;总功率大于2.5KW不大于5KW时,双级直流总空开选用50A;
(2)分路空开配置单极直流或交流空开:
普通服务器选10A,二层交换机、光交换机等小功率设备选6A;
(3)整架小型机不设总开关,每个分路选用单级交流或直流空开,容量按3倍额定电流配置,每架分路汇聚到头柜的熔丝选择按3~3.5额定电流配置。
第19条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
1、放电前的准备
(1)根据负载大小和蓄电池容量,计算出放电时长;
(2)根据实际放电率,计算出放电终了电压Vz;
(3)根据放电终了电压设置整流器浮充电压Vf,Vf=Vz+2;
(4)设置系统限流Ix和模块限流Im:
Ix=负载电流+0.05~0.1C10
Im=Ix/模块数量
2、放电过程中测试
(1)放电过程中不断测量蓄电池表面温度和连接端子温度,定时测量端电压和总电压,当电池组中一只电池温度异常或达到终了电压时,应停止放电;
(2)放电虽然没有达到设定的终了电压,但已经放出预定的容量也应停止放电;
(3)放电过程中由于存在落后电池,提前终止放电,应及时更换落后电池,更换落后电池后应重新进行放电试验
3、恢复充电
(1)放电结束后应立即进行限流方式充电,初期充电电流应不大于0.1C10;
(2)由于IDC机房市电条件较好,恢复性充电和均衡充电原则上不设置成自动方式,维护人员根据需要,人工调整均充电压进行充电;
(3)充电最初3小时内,不断测量蓄电池表面温度和连接端子温度,定时测量端电压和总电压,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找原因;
(4)充电终了判断,单体电池电压按照通信—48V电源维护规程标准进行;
(5)均充结束后转入浮充时,应及时将系统均充电压调回到大于浮充电压1~5V。
第20条阀控蓄电池组日常维护
阀控蓄电池组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关键在于使蓄电池不过充、不欠充,不超过允许温度运行。
第21条开关电源维护
风冷电源模块每月至少清洁过滤网一次,自冷电源模块每半年至少清洁一次。
电源模块撤、投应在不带负荷时进行。
第22条监控装置维护
(1)运行中直流电源系统的监控装置,应通过操作按钮切换检查有关性能和参数,其各项参数的整定应有相应权限的密码设置和监督措施。
(2)当监控装置故障时,若有备用装置,应先投入备用装置,并将故障装置退出运行。
无备用装置时,应启动手动操作,调整到需要的运行方式,并将监控装置退出运行,经检查修复后再投入运行。
(3)处于手动状态工作的电源系统,应保持有人值守。
第23条日常巡视检查项目
(1)检查各种声光告警应处于完好状态,对次要告警要确认不影响安全供电的情况下,做好记录,落实修复计划。
(2)检查供电系统输出电压、均流性能、整定参数、指示仪表准确性。
(3)检查交流输入三相电流平衡情况。
(4)蓄电池室通风、照明及消防设备完好,温度符合要求,无易燃、易爆物品;蓄电池组外观清洁,无短路、接地;各连片连接牢靠无松动,端子无生盐,并涂有中性凡士林。
(5)直流系统的绝缘状况良好。
各支路的运行监视信号完好、指示正常,熔断器无熔断,自动空气开关位置正确。
(6)出现自动空气开关脱扣、熔断器熔断等异常现象后,应巡视保护范围内各直流回路元件有无过热、损坏和明显故障现象。
(7)现场应留有一定数量的自动空气开关、熔断器等配件,各种规格的熔断器、空开应标识清晰,不同规格的配件不得混放;当备品备件被使用后,应及时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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