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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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意见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X政发〔201X〕37号)精神,推进我市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新跨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和“五个XX”建设,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全面深化质量改革,大胆创新机制体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着力形成以统一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综合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责任追溯体系为重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计量、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提升质量发展能力,以质量建设引领经济转型,为“打造升级版、建设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大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显著提高,质量工作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基本建成质量强市。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1.完善质量责任体系。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质量观念,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监督企业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质量共建、质量共管、质量共治、质量共享。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
突出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明确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地位,落实质量管理和失职追究责任制;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规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水平;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担保保险制度,提升企业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和抵御质量风险的能力。
2.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按照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监管部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综合性、高水平的政府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
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引领产品质量提升。
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
大力实施标准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农业标准化基础,不断提高工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强化实施强制性标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积极推进全市五大传统产业和三大新兴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先进、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体系,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
3.健全完善质量激励机制。
完善“章华质量奖”评价工作机制,逐步向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延伸。
树立质量标杆,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广大企业重质量、讲诚信。
引导企业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建立企业内部质量表彰和奖励制度。
引导媒体宣传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引导社会质量舆论,形成良好的社会质量氛围,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质量激励机制。
(二)推进质量发展。
4.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积极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竞争力较强的专、精、特、尖型企业。
推进企业“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四大平台建设,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支撑。
着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
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鼓励、支持质量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开展质量公益活动,建立质量志愿者队伍,组织质量专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诊断”和质量培训。
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
5.大力提高产品质量。
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产品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开展行业和产业升级活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
推动制造业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
在我市化工医药、冶金机械、纺织服装、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比对提升活动,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
围绕研发设计、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物流库存、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推进工业技术研发信息化,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6.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我市大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中,针对保障设备制造、安装、运行引入重大设备监理机制。
大力推行建设工程开发和应用工作,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
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推动节能、环保、安全、信息的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大力发展低碳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
竣工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鼓励企业开展争创“鲁班奖”、“楚天杯”和“江汉杯”等建设工程质量奖活动,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7.大力改进服务质量。
加快构建具有XX特色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争创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重点推动房地产、旅游、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中介服务、教育和体育健身培训等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标准化、规范化。
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
借鉴国外服务业先进理念和技术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的信息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
8.大力培育精品名牌。
坚持做大做强我市名牌企业和大力引进优强企业两手抓,围绕我市五大传统产业和三大新兴产业,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开展驰名商标、XX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名优特色产品创建活动,扩大品牌总量,提升品牌质量。
力争到2020年,创建一批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形成一批享有美誉度的工程品牌、服务品牌和生态品牌。
加大品牌保护工作,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三)强化质量监管。
9.推进质量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质量法治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
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执法合力。
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引导社会监督。
推进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10.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出口商品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规范准入审核,加强质量准入退出监管。
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设备、工程的监管。
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服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联系点制度。
依托监管技术创新,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完善责任追究体系,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质量问题。
11.实施质量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质量风险监测网络,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研判、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防范和处置重大质量突发事件,严格控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源巡查制度,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完善质量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处置能力。
实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引导质量安全舆情监督。
(四)推动质量共治。
12.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共享应用平台。
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
实施企业质量社会责任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标杆企业注重诚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
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正确导向。
13.深入开展群众质量维权。
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服务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
积极改进质量仲裁,推进便民化和质量鉴定服务。
建立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依托相关媒介拓展群众维权渠道。
支持和鼓励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14.广泛开展质量文化建设。
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文化理念,并转化为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强化质量强市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XX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要工作。
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强市的合力。
各区、镇、处要大力实施质量强镇(处、区)战略,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财政质量投入保障机制,将质量强市的相关经费纳入市财政综合预算,重点保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质量信用信息化、质量提升、质量攻关、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政府质量考核与奖励、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等必需的的经费投入。
加大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生计量强制检定、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的保障力度,为质量强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三)完善政策支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质量扶持政策。
加强相关产业、科技、金融、人才培养等政策的协同配套。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强化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并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评价内容。
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和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务求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要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腐败行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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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意见 关于 实施 质量 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