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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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卫生部关于印发《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
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院校:
为适应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推动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组织、制定了《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划》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请各地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告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21世纪初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时期。
为了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和《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加快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
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包含了培养医师的医学类教育、培养护师的护理类教育、培养药师的药学类教育和培养技师及治疗师的医学相关类教育四个组成部分。
培养医师的医学类教育发展历史长,办学规模大,相对比较规范。
而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教育则发展比较滞后,存在问题较多,需要进一步加强。
积极发展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对于发展卫生高等职业教育,完善医学教育体系,加强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保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举办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院校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设置逐渐拓宽,教学改革取得成效,办学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开始进入规模发展阶段。
近十年来,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为我国卫生事业输送了一大批技术人才,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技术队伍总量由1991年的220.5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240.8万人。
这支队伍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保证人民健康,发展医学科学,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尽管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仍不相适应。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对社会人才需求预测不够,缺乏总体发展规划;培养数量不足,办学层次偏低;专业审批不严,缺乏准入标准;专业名称设置不统一,不规范;办学条件较差,教学模式未完全体现专业特点;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尚未形成制度。
进入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面临着许多的机遇和挑战。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顺利实施,干细胞研究与应用的巨大进展,纳米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应用等等,大大促进了医学科学的发展。
大量高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医疗领域,在促进医学科学迅速发展的同时,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随着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人们的健康需求和卫生消费会加速增长,对卫生服务需求的种类也相应地发生改变,将会派生出许许多多新的卫生职业岗位,如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需要培养相应的技术人才。
与此同时广大群众普遍希望得到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呼唤能提供医疗技术、人文关爱、心理支持等新内涵的高质量的医学人才,这对医学教育在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卫生服务模式的改革和服务体系的调整、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加强,要求医学教育培养的人才能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
此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行业,如药品营销、医院信息管理等,也会应运而生,这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提出了挑战。
随着医学教育国际化和医学教育国际标准本土化进程的加快,要求医学教育体系应更加完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和卫生高等职业教育之间,医学类高等教育和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之间应更加协调发展,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1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调整和减少医学类专业数量,拓宽专业口径;积极发展医学相关类专业”,“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普通本科主要设置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和护理学专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中等教育主要设置医学相关类专业”的奋斗目标。
2002年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发的《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中规定,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主要举办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
明确界定了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在专科层次上属高等职业教育范畴。
在新时期初叶这一重要时期,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使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基本原则。
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构建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和新时期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是:
积极发展,形成体系,优化结构,办出特色,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1)适应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2)既要注重普通高等医学教育和卫生高等职业教育之间以及医学类教育和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教育之间协调发展,又要注重卫生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突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的特点。
(3)贯彻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方针,把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摆在突出位置。
(4)以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办出特色。
(5)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三、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一)2010年的目标
1.基本建立起办学规模适宜,专业种类齐全,层次结构合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
2.办学规模扩大,年招生数每年递增15%。
办学层次提高,本类专业年招生总数中本科所占比例由2002年的30%提高到2010年的40%左右,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
3.根据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专业设置,逐步形成以卫生人力市场为引导,发展新专业的机制。
4.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培养一批“双师型”中青年骨干教师;建立一批适应教学需要的产学研一体化的实验、实习基地;编写出一批有特色的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创建一批教学工作的优秀院校。
5.逐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形成有专业特色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6.建立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评估认证制度。
7.加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构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各层次之间相互沟通,彼此衔接的立交桥。
8.加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完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
(二)2015年的目标
1.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
2.办学层次进一步提高,年招生总数中本科所占比例提高到50%左右,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发展。
3.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改革进一步深化,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在卫生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方面有重大突破。
4.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普通专业教育与卫生职业技术教育并举,分工明确,互相沟通,彼此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四、战略要点
1.加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与卫生服务市场的联系,形成人才需求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引导机制
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必须以卫生服务市场为导向、以职业岗位为目标,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教育系统与卫生服务市场的紧密联系。
建立和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引导的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机制。
2.调整层次结构,规范专业设置,建立并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
建立涵盖各层次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体系。
确立各层次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人才规格及知识和技能结构。
建立岗前培训、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在内的终身教育制度。
加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形成灵活、高效的管理模式和机制,促进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3.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构建有专业特点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针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的特点,不断深化教学改革。
要鼓励举办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的院校积极探索,结合自身的特点,形成有地方特色、适合卫生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
4.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专业建设,形成一批教学质量高,有特色的示范性院校和专业,提高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
要采取多种筹资渠道,增加教学投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专业建设,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的卫生问题和岗位需求,创建和发展具有特色的专业,逐步形成一批国家级示范性院校和特色专业。
五、改革发展的主要对策与措施
1.扩大办学规模
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应扩大办学规模,以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
通过扩大办学规模、调整医学类教育和护理、药学及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办学结构比例,使医、护、技人员的比例和结构得到协调发展。
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要稳步、有序地扩大办学规模,既适应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与高等院校的办学条件相符合。
扩大办学规模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2004年-2010年招生数每年平均递增15%,到2010年使卫生人力中医生与护技药之比达到1:
1.5;第二阶段:
2011年-2015年招生数每年平均递增10%,到2015年使卫生人力中医生与护技药之比达到1:
2。
扩大办学规模应采取多种措施:
①加大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投入;②压缩中等医学教育,通过合并、转制、升格等方式将教育资源重新整合、优化配置,使其具有举办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能力;③建立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各层次之间的立交桥,拓宽办学途径。
2.调整办学层次
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应注重调整层次结构,不断提高整体办学层次:
①继续压缩中等教育,最终控制在30%以下;②在限制医学类专业专科教育的同时,继续发展专科层次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职业教育;③在稳定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规模的同时,发展本科层次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④逐步发展研究生层次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
通过以上措施,使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年招生总数中本科以上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到40-50%。
3.理顺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办学和管理体制
目前各地举办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各类院校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各异,在合并、调整、改制或升格中,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
因此,要在充分重视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在整个医学教育中重要作用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办学体系。
各级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管理,形成相对统一、集中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要建立健全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审批和准入制度。
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标准,并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加强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管理,促进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4.规范专业设置,制定专业标准
调整专业目录,制定专业设置标准需遵循以下原则:
当前需要和长远需要相结合;各校学科、专业优势、办学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对人才需求相结合;适合我国国情与吸纳国际教育经验相结合。
通过拓宽专业设置范围,开拓专业领域,扩大职业岗位适应性,增强社会覆盖面。
5.制定指导性专业指南,完善评估机制
通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制定指导性专业指南,规范办学行为,并逐步建立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认证制度。
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相关评估工作,大力推动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明确办学思想,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加强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质量监督。
6.建立健全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学术组织
要建立健全有各类专家组成的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学术组织,在论证专业设置,制定专业标准,调整专业目录,实施专业评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发挥专家的指导和咨询作用。
各相关高等学校应组织和整合力量,依靠专家深入研究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内在规律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具有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特点的研究体系,以此推动我国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有序、健康的发展。
7.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优化教学过程,构建新的教学模式。
通过研究与实践,形成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培养,学生个性得到发展的,体现职业素质和能力,有专业特点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探索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职业素质为主线,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的选择配置,有效组合和合理排序,建立起科学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学习、研究和应用,开展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
通过广泛深入的研究论证,制定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主要专业的人才标准,以此来引导各专业的发展和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区域性“双师型”师资培训基地,形成一支稳定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行业专家编写一批主要专业的教材,特别要编写一批实践教学辅助教材,以推动实践教学创新,促进实践能力培养。
同时,要加强教材的评估、推荐、推广应用工作和教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编写质量。
8.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办学。
在国家、社会、个人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下,举办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的高校应积极开发筹资渠道,以多种形式吸收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办学,建立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出资和捐资发展教育的制度,广泛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更新教学设备,提高教育技术手段,多方面改善办学条件。
高等学校要大力开源节流,加大对教学基本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使教学条件和资源供给满足教学要求。
学校要制定保障教学经费投入的相关制度,设立教学专项经费,保证20%以上的教育事业费用于教学,不低于20%的学费收入用于日常基本教学开支。
9.加强卫生行业立法,完善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
目前我国卫生行业除了医师、护士岗位有执业资格制度外,对其他岗位还缺乏相应的岗位资格认证制度,不利于建立一支规范的、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和卫生保健的服务质量。
此外,大量的社会上从事与卫生、健康、保健和康复等有关的从业人员更无相应的岗位准入制度。
因此,需要加强卫生行业立法,严格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以此来引导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教育规范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
同时应制定并完善对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高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和待遇等相关政策,以利于这支队伍的稳定和职业素质的不断提高。
附件:
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本科及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指南
(二00三年十一月)
一、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指南
(一)本科专业
1、护理学
2、药学
3、中药
4、临床药学
5、医学影像技术
6、医学检验技术
7、眼视光学
8、康复治疗
9、医学营养
10、呼吸治疗
护理学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的高级护理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基础医学、预防保健、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2、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掌握护理急性、慢性和急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及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应用护理程序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4、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5、具有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护理学。
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临床综合实习、社区实习、论文撰写等,一般安排不少于48周。
修业年限:
不少于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药学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开发领域从事鉴定、药物设计、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药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药学各主要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药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评价及指导合理用药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主要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药物与生物体相互作用、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3、具有药物制剂的初步设计能力、选择药物分析方法的能力、新药药理实验与评价的能力、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的能力;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
药学、化学。
主要课程:
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2周左右。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中药学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设计、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中药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系统的中药学专业的基本训练,具有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备、质量控制评价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和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知识;
2、掌握中药化学成分的提取、分离和检测的基本原理和技能,掌握中药质量鉴定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3、掌握中药药理学与毒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实验技能;
4、具有中药炮制加工、制剂制备和制剂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5、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
中药学、药学、中医学。
主要课程:
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资源学、中药化学、药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分析、药事管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24周左右。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临床药学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临床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与技能,能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从事临床药学教育、药品流通和药物开发研究工作的高级临床药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临床药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受到临床药学实践、临床药学研究方法和技能的基本培训,具有临床药物治疗、合理用药及药物评价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药物剂型因素、生物学因素与药物效应间关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疾病发生机理、诊断方法与临床处置方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药物体内动态规律研究、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临床药物治疗方案与合理用药评价研究等基本技能;
4.具有处方药临床合理使用方案制订和非处方药正确使用咨询与指导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从事临床药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能力;
6.熟悉生命伦理及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
7.具有良好的临床沟通交流技巧。
主干学科:
化学、药学、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
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免疫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动力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事管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临床实习一年。
修业年限:
五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技术工作的高级医学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常规放射学、CT、核磁共振、超声学、DSA、核医学影像学等操作技能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电子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包括常规放射学、CT、核磁共振、DSA、超声学、核医学影像学);
3、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4、掌握医学影像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构造,具有排除故障与维护保养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病理学、高等数学、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物理及影像物理、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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