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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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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
黄州区东湖财政所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二○一一年制订
2011年东湖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分工
为了明确全体干部职工各自职责,便于开展工作,经所长会议讨论决定,特将全所人员作如下分工:
李劲松:
所长,主持财政所党务、行政工作。
陈友清:
副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工会、政务公开、后勤工作。
李军:
副所长,预算会计。
分管预算工作,协助所长完成招商引资工作,联系东湖工业园区规模企业和国、地税收入库工作。
柳久东:
财政工交专管员。
服务协调工业园区,各企业生产、销售、税收等方面工作。
汪全梅:
经费会计、“双代管”代理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所内经费管理、档案室管理和长江社区代理会计工作,驻长江社区财政专管员。
龙丹:
经费出纳、“双代管”代理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所内经费出纳、代管资金专户出纳和余家湾社区代理会计工作,驻余家湾社区财政专管员。
王淑娟:
特设资金专户会计、农财会计。
负责各项惠农资金管理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管理发放、农财帐务处理工作。
张义:
财政专管员。
负责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驻六福湾社区财政专管员,兼任小车司机。
韦艳红:
代理资金专户会计、“双代管”会计、新农合征收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代管资金专户会计,虹桥社区代理会计,新农合资金、票据管理工作。
驻虹桥社区财政专管员。
万丹:
“双代管”代理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汪家墩社区代理会计工作,驻汪家墩社区财政专管员。
许晓燕:
“双代管”代理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邢家湾社区代理会计工作,驻邢家湾社区财政专管员。
刘芳:
“双代管”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文明创建、办公室、所内材料撰写和晏家山社区代理会计工作,驻晏家山社区财政专管员。
余菲:
“双代管”资金会计。
负责“双代管”资金管理,政务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工作。
周丽:
妇工组长、“双代管”会计,财政专管员。
负责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登记发放和长圻廖社区代理会计工作,驻长圻廖社区财政专管员。
东湖财政所民主理财小组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控制经费支出,根据区财政局[2008]187号文件要求,成立东湖财政所民主理财小组,并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理财小组组成人员
李军、汪全梅、张义、龙丹
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1)核审制定本所年度经费支出计划,参与所内重大修缮、购置、基建项目的决策。
(2)参与所内经费支出管理。
民主理财小组每月集中对当月发生的票据进行审核,审核盖章后方可入帐。
(3)民主理财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有利于工作,注重实效。
(4)民主理财小组对手续不全,事实不清的支出有权拒绝盖章,所产生的费用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5)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全所干部职工民主投票产生,每年选举一次。
东湖财政所请销假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工作纪律,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区财政局[2008]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定:
1、年休假。
按局统一按要求实行。
2、事假:
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确需请事假的,经本人申请,报所长审批,办公室备案登记,方可离开。
事假规定:
凡所内工作人员一年内累计最多不得超过15天,全年事假在5天以内基本工资和年终补助工资照发,全年事假超过5天以上,15天以内,基本工资照发,但扣发年终补助工资,具体扣发按每月21.5天,除年补助工资的日工资进行扣发(即每天20元),超过15天的按缺勤处理。
3、病假:
工作人员确因身体患病,需请病假时,一律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院诊断证明书请假,否则不予准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病假在2个月以上,按局统一规定执行。
未经批假而自行修假的,以旷工论处。
4、婚假:
假期为3天。
男职工25周岁以上,女职工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的干部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外,单位增加婚假15天。
5、产假:
产假为90天。
其中:
产假前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一次生育多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
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女同志在23岁零9个月,生育第一个孩子),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6、丧假:
单位工作人员因直亲属去逝,需要办理丧事的给予假期3天。
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二、请假程序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财政所请假审批单,写明请假事由,假种和期限,呈报领导审批,准假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所内工作人员请假,假期在3天以内由所长审批,超过3天以上,经所长同意后报挂点局长批准。
三、奖惩措施
1、超过期限或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岗的按缺勤处理。
2、请假未办理相关手续,按岗位责任规定处罚。
东湖财政所考勤制度
1、本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长请假,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具体请销假规定按局[2008]37号文件办理。
2、全所工作人员实行全日签到登记,上班后15分钟停止签到,半小时后作旷工处理。
每日由值班人员负责监督签到,不准为他人代签,发现代签和不如实登记扣代签人50元。
3、实行值班抽查制度。
所领导每星期不定期组织两次抽查,对上班无故脱岗人员,按早退处理。
4、不准隔时签到。
即上午不准签下午的到,今天不准签明天的到,发现隔时签到视同缺勤处理。
5、考勤情况按月汇总,实行出勤率与收入挂钩,并纳入年终百分考核。
(扣款金额换算成分值,年终在补助工资中扣除)⑴迟到一次扣20元;⑵早退一次扣50元;⑶全年事假5天,超过规定天数,每天扣20元;⑷缺勤一次扣100元。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跟值班领导说明,并由指定的值班人员登记,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作缺勤处理。
6、参加各种会议,政治学习活动时,由值班人员在会场、学习地点组织签到。
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学习,按缺勤处理。
东湖财政所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原则,树立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工作中服从领导分配,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上班时间必须努力工作,不准抹牌赌博,不准无事串岗,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四、工作时间不准擅自脱岗,对闹思想情绪不上班的,除按缺勤处理,经教育仍不上班的,经所集体讨论,上报局党委,视其调出人员处理。
五、局和所组织的学习和各种会议必须准时参加,不参加者作旷工处理,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不因个人迟到和缺席而改变,迟到和缺席者必须执行会议各种决议和决定。
六、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严禁打架闹事。
七、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吃、拿、卡、要”或以权谋私。
东湖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控制经费支出。
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支出总额必须严格控制在局核定的基数范围之内。
二、重大修缮、购置、基建项目实行申报制。
在实施前由所领导和民主理财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经手续,报销凭证必须经当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分管所长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所长审批后方报销入帐。
四、上级检查及来人来客一律经所长同意后,由所长安排接待。
五、借支经费需经所长签字,才能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还款。
干部职工因公借用的资金,返回后应及时报销结算。
六、办公用品由所统一制定计划,经所领导批准后,由出纳统一购买,分配使用,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一律不予报销。
七、外出就餐控制标准,尽量节约开支。
东湖财政所会计业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会计法》要求执行,做到帐证、帐实、帐款相符。
二、会计人员必须每月按时记帐,编制资金平衡表,并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区局和所长掌握。
三、预算会计必须编制好预决算、年度计划,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当好所长的参谋。
四、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杜绝无审批手续越权拨付资金。
五、会计人员不准瞒报收入,收入必须足额及时入库,不准挪用、转借。
六、服务态度端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热情接待社会各界来人来访。
东湖财政所财政专管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各项惠农政策(包括粮食直补、粮种补贴、贫困寄宿生、以钱养事、五保特困和优抚救助资金等)的数据调查核实、测算、资料填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必须掌握基础数据变化情况,保证资金发放和基础数据无差错。
二、认真做好农民监督卡的填发和“一事一议”审批工作。
三、按时足额完成排灌水费征收和财政周转金清收任务。
四、做好家电下乡资料审查,登记和发放工作。
五、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征收工作。
准确掌握辖区参合人数和特困五保人数的增减变化情况,保证征收工作按时足额完成。
六、专管员必须掌握辖区内农户税费改革基本情况资料、各项惠农资金基本情况资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情况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七、各专管员不准瞒报收入,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库,不准挪用、转借。
八、各专管员要严格服从所领导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实行责任追究制。
专管员必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差错和群众上访,将依据本所有关规定追究专管员责任。
东湖财政所票证管理制度
一、所内各项票据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并建立登记清册。
票证的领用,必须履行所长审批手续,不得越权发放票据。
二、票证人员每月按时与各单位及时核对票证领用、结存情况。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要严格控制,所有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管理。
四、票据领用须当面清点、核对数量和起止号码,如有差错票据,并及时报告。
五、严禁用白条收款,如有发现视作贪污处理。
六、全所人员在资金征收过程中收取的假币,一律由个人承担。
不预报销。
七、财政专管员、票证管理员、所持票证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管。
如出现遗失,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票证管理人员在办理领缴票据的同时,应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分类归档保存,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核销。
东湖财政所值班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所值班和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规范财政正规化管理。
强化为民服务观念,树立财政机关良好的工作风范,特制定我所值班和卫生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值班日请假。
每日拟定两名同志分别负责上午、下午考勤登记。
发现值班人员不在岗,每次处罚100元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考勤登记工作。
每日考勤登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提前和推迟登记。
考勤记录要求真实具体,不得虚假登记。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电话的传接和来人来访接待工作,重要事项必须向所长或值班领导及时汇报。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所内环境卫生工作。
楼梯、走廊卫生每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清扫,院内卫生实行排班制度,每周星期一、三、五大扫除,保持院内环境干净整洁。
五、每日考勤和卫生执行情况,由所领导做好记录,年终纳入百分考核。
东湖财政所小车管理制度
一、小车管理:
由所长及分管所长负责统一调度,需用车人员在用车前一天提出申请,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所长,严禁他人私下与司机商量出车。
二、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统一购买,司机持卡加油,如工作需要,车辆在外市、县出车购油时,必须由乘剩人员在票购油发票上签字,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必须提出方案,经分管副所长审核,所长审批后,在指定厂家维修,报帐时凭审批单,据实结算,在出差途中维修的,由随同人员签字证明,方能报销。
四、车辆出车:
出车必须经所长或分管所长同意后方能出车,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否则,扣除司机出车补助,造成事故的,由司机和乘车人员各承担50%的费用。
五、外单位借车必须经所长或分管所长同意,对往来单位和上级领导单位借车,本着礼尚往来、协调关系、便利工作的原则给予安排。
六、司机必须爱护国家财产,保证小车清洁卫生,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
七、所小车无特殊情况,必须每晚在车库停放。
黄州区东湖财政所岗位目标考核
责
任
状
黄州区东湖财政所
二○一○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责任状
为圆满完成我所二○一○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年奋斗目标,进一步提高全所干部工作质效,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我所各项制度管理,努力促进我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基层财政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所二○一○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东湖财政所全体在岗干部、职工。
二、责任指标
1、东湖财政所二○一○年度各项规章制度。
(附后)
2、东湖财政所二○一○年度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
(附后)。
三、考评办法
1、年终由所组织考评小组,分岗位逐一考评打分。
2、实行年终奖励工资,补助工资与岗位责任制考评挂钩。
3、挂钩奖惩分值,每分拟定50元。
四、奖励与处罚
1、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2、考核成绩与收入挂钩,严格实行奖惩。
3、考核成绩低于60分人员,报局政工股备案。
财政所负责人(签字):
岗位责任人(签字):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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