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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变形监测
轨道交通变形监测
15.1一般规定
15.1.1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和建成后线路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建设工程及工程环境特点,对工程结构口身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15.1.2变形监测方案应根据变形体埋深、结构特点、支护类型、开挖方式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建筑场地变形区内环境状况和施匸设计等因素制定,并应包括变形体和环境条件产生异常时的应急变形监测方案。
15.1.3变形监测应包括下列项目:
1施工阶段应包括对工程的支护结构、结构口身以及周边变形区内的地表道路、建筑、管线、既有轨道线路和市政隧道等的变形监测。
2运营阶段应包括受口身运营或周边建设对线路的轨道、道床、建筑结构影响和口身运营对周边地表道路、建筑、管线、既有轨道线路和市政隧道等影响的变形监测。
15.1.4初始变形监测时间应根据全线或各施工段开工时间、工程进度以及工程需要及时确定。
15.1.5变形监测可采用几何测量、物理传感器测量方法。
15.1.6变形监测网应分为平面监测网和高程监测网,并应分别由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组成。
变形监测控制网应分为平面监测控制网和高程监测控制网,并应分别由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组成。
15.1.7变形监测点宜按本规范附录L中图L.0.2的类型埋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监测点应埋设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岀变形特征,便于施测的部位。
2监测点标志应标识清楚埋设牢固,易遭毁坏的部位应加设保护装置。
3对拟监测工程的监测点应根据施工工法和工程进度特点,在结构施工及施工降水前
埋设,对其工程环境的监测点在施工影响前埋设,并应及时进行初始值观测。
15.1.8变形监测的等级划分、精度要求和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5.1.8的要求。
表15.1.8变形监测的等级划分.精度要求和适用范围
变形监测等级
垂直位移监测
水平位移监测
适用范
变形监测点的高程中课差(mm)
相邻变形监测点髙差中误差(mm)
变形监测点的点位中渓基(mm)
I
±0.3
±0.1
±J.5
震杂地质条件的运昔线路轨道、道康和混凝土结构】隧道或大口径顶管施T•穿越的轨道T程.建筑物■受线路施T.和运青影响•对变形特别敏感的超髙层、高耸建筑、精密T.程设施、盧要古建筑等以及有高精度耍求的监测对象
n
±0.5
±0.3
±3.0
运营线路轨道、道床和混擬土结构;施工中的T:
程结构,隧道拱顶下沉、结构收敛$受线路施工和运昔影响.变形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地下管线.穿越的高速公路、管线以及有中等精度要求的监测对象
II
±1.0
±0.5
±6.0
受线路施工和运营影响・线路沿线一般多层建筑1地友及羞坑周边与支护结构、运营线路的出人L1、联络通道.附属设施尊低等耕度要求的监测对象
注:
变形监测点的高程中误差和点位中误差是相对最近变形监测控制点而言。
15.1.9变形监测点的监测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位移监测点的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应符合表15.1.的要求。
表15.1.9-1水平位移监测点的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
零级
变形监测点的点位中误差<Tnm)
坐标较揑或两次
测曲较是
监测方法
1
±1.5
2
极坐标法、交会法等、基准线法.投点法以及位移ii■等
n
±3.0
1
皿
士6.0
8
2垂直位移监测主线应构成附合、闭合路线或结点网,监测点的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应符合表15.1.9-2的要求。
当监测对象上布设的监测点密集时,在观测路线中宜采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应在不同的测站各观测一次。
表15.1.9-2垂直位移监测点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
等级
变形监测点的高程中谋差(mm)
相邻点高差中误畫(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主要监测方法
I
±0.3
士0.1
0.15/ii
一等水准测;B
n
±0.5
±0.3
0,30
二等木准测量
in
±1.0
+0.5
o.60斤
二等木准测量
注:
n为测站数。
15.1.10变形监测实施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每个单体建筑进行不同周期变形监测时,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下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使用相同的仪器和设备,并应固定观测人员。
2变形监测中,变形体的变形量、变形速率等发生超常规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变形监测方案,增加监测频率,以致进行实时监测。
3初始值观测应独立观测2次,两次水平位移观测较差应满足表15.1.9-1的耍求,两次垂直位移观测较差应小于表15.1.9-2中高程中误差的施倍,并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工程采用降水施工时,应在施工降水前采集初始数据。
4地上和地下都进行变形监测时,应设置重合断面并同步进行监测。
5观测记录应包括日期、时间、天气、温度、人员、设备观测数据以及施匸现状、荷載变化、岩土条件、气象情况的描述。
6监测现场应加强巡视检査,对施工现场岩土变化和工程状况进行察看、记录。
7应定期对监测控制网的稳定性进行检测,各周期观测前应对选用的基准点、工作点进行检测。
15.1.11根据工程待点、施工经验和监测项目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相关技术规定制定监测预警标准。
15.2变形监测控制网测量
15.2.1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半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变形区外,按变形监测精度耍求可建造具有强制对中标志的观测墩,也可采用对中误差小于0.5mm的光学对中装置。
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
2水半位移监测控制网可采用导线网、边角网、基准线和卫星定位等方法,当采用基准线控制时,基准线上应设立检核点。
3采用导线网或边角网时,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2.1的规定。
表15.2.1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准点的点位中课差C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
谋差广)
最弱边相对中
全站仪标称精度
水平角观测测回效
距离观测测回数
往测
返测
1
±1.5
150
±1.0
<1/
120000
土1",士(1mm4-1
X10«XD)
9
4
4
0
±34
150
S
70000
士2*\士
2X107x0〉
9
3
3
m
±6.0
150
±2.5
40000
±2"・士(2mm+
2X10fiXD>
6
2
2
注:
D为测距边长(单位:
km)o
15.2.2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的高程系统宜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系统一致。
2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基准点可埋设在变形区外的基岩露头上、密实的砂卵石层或原状土层中,也可埋设在稳固建筑的墙上。
受条件限制时,在变形区内也可按本规范附录L中图L.0.1埋设深层金属管基准点,但金属管底应在变形影响深度以下。
变形区外的基准点宜按本规范附录B埋设。
3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静力水准测量等方法。
釆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应布设成闭合、附合或结点网。
4釆用水准测量方法时,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2.2-1和表15.2.2-2的规定。
表15.2.2-1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養中谋養(mm)
测站离差中误差(rn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蹇(mm)
枕测已测高墓之较差(mtn)
1
±0.3
±0.07
±0.
0.27w
0
±0.5
±0.15
土630庙
0*1fir
±L0
±0.30
i0.60
0.8
注:
n为测站数。
表15.2.2・2水准观测主要技术要求
聲级
仪器型号
尺
视线长度
(m)
前片视距差(m)
前病视距累计差
(m)
观线离地面最低髙度 雄、辅分划读敷较差(mm) 基、辅分划 渎数所测离羞较墨(mm) 1 DS05 因瓦 Q5 03 ^1.0 0.5 <0.3 <0.1 n 1)505 因瓦 £30 <0-5 Cl.5 0.3 CO.3 Co.\ ID nsi 因瓦 S50 M1・O <3.0 0,3 ^0.5 ^0.7 注: 电子水准仪同一标尺两次读数差不设限差,两次读数所测高差的差执行基、辅分划所测高差的限差,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2.2・2的规定。 15.2.3当采用其他方法布设监测控制网时,在满足相邻基准点精度要求下,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耍求。 15.3施工期间变形监测 15.3.1施工期间应对建筑结构和支护结构进行变形监测,其监测内容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应根据本规范第15.1.2条要求,在表15.3.1中选择。 表15.3.1施工期间建筑结构变形监测主要内容 监测项H 监測内容 主耍监测仪器 ■必测项0 支护结构和周鬧土体 护坡桩.连续墙、上钉墻利周1闻土体的变形以及支撐轴力监测等 全姑仪.水准仪、测 斜仪、轴力计等 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变形、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水平收敛、爲架结梅的柱(墩)沉降和梁的挠度监测等 全站仪、水准仪、收 敛i仁测斜仪等 选测项 支护结构 支护和衬砌应力.锚杆轴力监测等 应变片、应变计、ffi杆测力汁等 建筑结构 混凝上应力、钢筋内力及外力监测等 应变片、应变计、钢筋汁等 其他 地基闻弾、附岩•内部变形、1讯岩压力、閘岩弹性波速测试、分层地屈上沉降、爆破霍动、孔隙水压力和地下水位等 位移讣、压力盒、波速仪、爆破腿动测试仪、孔隙水测压汁和水位计零 15.3.2施匸期间建筑结构和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护坡桩、连续墙等的监测点应埋设在其顶部的冠梁上,监测点间距应为10m〜 20mo土钉墙的监测点间距应为10m〜20rm锚杆监测点应分层布设,每层不应少丁*3个。 支撑轴力监测点应按竖向分层布设,每层支撑轴力监测点数量不应少I-10%,IL最少不应少于3根。 2隧道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和地表沉降等监测点,应按本规范附录L中图L.0.3 在同一断面内布设。 纵断面间距宜为10m-50m,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2m〜 3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交会法、导线测量、极坐标法、小角法、基准线法和传感器等,并应使用本规范表15.3.1中相应仪器。 4垂直位移监测可采用儿何水准测量、静力水准测量、传感器等方法,并应使用本规范表15.3.1中相应仪器。 5监测点变形数据采集应在开挖后12h内进行,监测断面应测注线路里程(或坐标)和高程。 6变形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根据变形速度和变形量变化关系以及施工状况确定, 暗挖隧道监测频率宜按表15.3.2-1的要求选择,基坑施工监测频率宜按表15.3.2-2的要求选择。 表15.3.2-1暗挖隧道监测频率 变形速度W 监测频率 施T状况 喷锚暗挖法 盾构掘进法 2/ld 距工作面l倍洞径 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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