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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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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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总册数
本册号
总顺序号
(十本为一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填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转制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也适用)
机构详细名称(盖章):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机构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九年十月
填报说明
一、调查目的:
掌握全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与转制研究机构的年度活动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跟踪转制研究机构改革情况。
二、调查范围:
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机构和转制研究机构。
三、报告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四、填报要求: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机构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机构公章。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字迹工整,用钢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一律取整数。
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须填“0”;如某项指标值没有,填“—”;如整个表的内容不发生,请在该表右上方注明“不发生”。
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页码
表1
机构概况
3
表2
人员概况
5
表3
经常费收入
6
表4
经常费支出
7
表5
基本建设与固定资产
8
表6—1
科技课题综合情况
9
表6—2
R&D课题来源
9
表7
R&D人员
11
表8
R&D经费
13
表9
科技产出
15
附表1
人员年龄情况
16
附表2
对外科技服务活动
16
附表3
机构重点发展学科情况
17
附表4
人员流动
18
附表5
院所转制
19
表1 填表说明
机构代码:
按《科技统计工作文件》中的“全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代码编制方案”填写。
上年机构代码:
在报告期内机构代码有变化的机构,请同时填报上年机构代码,无变化的机构不填。
机构详细名称:
按年末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若单位有多个公章,请填写对外公章上详细名称,不得填写代号和内部名称。
若单位名称变更,按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填写,而公章未换,以旧章代用。
机构通讯地址:
填写本机构的详细通讯地址。
如果机构分设在不同地点时,填写机构负责人办公室所在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
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对照表填写,须填满六位。
上级主管单位:
指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如果本机构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的一方。
机构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
指本单位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的中类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
从事于多个国民经济行业的单位按其最主要的从事行业填写。
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
指本单位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的中类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
服务于多个国民经济行业的单位按其最主要的服务行业填写。
机构的学科领域:
指本单位从事科技活动的主要学科领域。
按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一级学科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对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后,正式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表1机构概况
表号:
JG1-01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机构代码
BA02
上年机构代码
BA00
机构详细名称
BA01
机构通讯地址
BA03
E-mail地址
BA05
组织机构代码
BA19
—
法人性质
BA29
1.事业法人2.企业法人
机构类型
BA20
A.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机构B.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领域机构
C.已不是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
邮政编码
BA16
行政区划代码
BA04
联系电话
BA13
传真号码
BA15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BA14
登记注册类型
BA10
11.国有12.集体13.股份合作14.联营15.有限责任公司
16.股份有限公司17.私营19.其他内资20.港澳台商投资30.外商投资
机构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BA17
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BA07
机构的学科领域
BA08
按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
机构内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个数
BA51
如无此类机构,须填0。
机构内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个数
BA54
如无此类机构,须填0。
财务制度情况
BA56
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企业会计制度
本机构是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BA60
0.否1.是
是否填报了国家统计局《企(事)业单位科技(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BA70
0.否1.是
是否填报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
BA80
0.否1.是
表2填表说明
从业人员:
指由本机构年末直接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总数。
包括固定职工、国家有编制的合同制职工、招聘人员和返聘的离退休人员。
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的科技管理人员、课题活动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
科技管理人员:
指院、所领导及业务、人事管理人员。
包括:
从事科技计划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专利管理、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科技外事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等与科技活动有关的人员。
课题活动人员:
指编制在研究室或课题组的人员。
科技服务人员:
指直接为科技工作服务的各类人员,如从事图书、信息与文献、测试、试制、咨询、物资器材供应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实验室、试验工厂(车间)、试验农场的人员。
不包括司机、门卫、食堂人员、医务人员、清洁工、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人员,以及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指主要从事定型产品的批量生产,单位内部招待所、商店、出版印刷等生产经营和对外服务活动的人员。
在机构办经济实体中的院所编制人员也应包括在内。
其他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除了从事科技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以外的其余人员,包括从事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和生活后勤服务人员等。
外聘的流动学者:
外聘短期或长期的访问学者、研究人员(编制在其它单位)。
招收的非本单位在读研究生:
本单位招收的在读的研究生,不包括本单位职工在读的研究生。
离退休人员总数:
指历年由本机构离退休,并在本机构领取离退休费的人员。
学位和学历:
由人事部门或干部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填报本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学位和学历情况,按获得的最高学位和最高学历填写。
专业技术职称(务):
填报本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专业技术职称(务)情况,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单位,按原技术职称填报。
高级职称:
指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高级实验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编审(正、副编审);译审(正、副译审);高级(主任)记者;正、副研究馆员等。
中级职称:
指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实验师;统计师;经济师;会计师;编辑;翻译;记者;馆员等。
初级:
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表2人员概况
表号:
JG1-02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指标名称
编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人员概况
(一)从业人员(包括招聘人员)
PE1010
人
1.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PE2010
人
其中:
女性
PE2013
人
其中:
科技管理人员
PE2110
人
课题活动人员
PE2210
人
科技服务人员
PE2310
人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PE4010
人
3.其他人员(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后勤服务等人员)
PE5010
人
(二)外聘的流动学者(编制在其它单位)
PE6010
人
(三)招收的非本单位在读研究生
PE7010
人
(四)离退休人员总数
PE3010
人
二、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按资历分类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总数(=PE2010)
PA00
人
其中:
博士毕业
PA01
人
硕士毕业
PA02
人
本科毕业
PA04
人
大专毕业
PA05
人
其中:
高级职称
PA11
人
中级职称
PA21
人
注意:
一个人同时从事两种活动,如果既从事科技管理,又进行课题活动,按其编制填写。
例如编制属管理人员,则填科技管理人员。
平衡关系:
PE1010≥PE2010PE1010=PE2010+PE4010+PE5010PE2010=PE2110+PE2210+PE2310PE2010≥PE2013PA00=PE2010PA00≥PA01+PA02+PA04+PA05PA00≥PA11+PA21
表3经常费收入
表号:
JG1-03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指标名称
编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本年收入总额(不含代管经费和转拨外单位经费)
FI0000
千元
(一)科技活动收入
FI1000
千元
1.政府资金
FI1100
千元
其中:
财政拨款
FI1110
千元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
FI1120
千元
其他
FI1190
千元
全部政府资金中:
来自地方政府的资金
FI1130
千元
2.非政府资金
FI1200
千元
其中:
技术性收入
FI1210
千元
其中:
来自企业
FI1215
千元
其中:
国外资金
FI1230
千元
(二)经营收入
FI2000
千元
(三)其他收入
FI3000
千元
其中:
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政府拨款
FI3200
千元
二、用于科技活动贷款
FI1220
千元
平衡关系:
FI0000=FI1000+FI2000+FI3000FI1000=FI1100+FI1200FI1100=FI1110+FI1120+FI1190
FI1200≥FI1210+FI1230FI3000≥FI3200
经常费:
包括暂收(暂付)款,经常费收入中各项皆为毛收入。
代管经费收入:
由外单位委托本机构代管的,并与活动无关的经费收入。
不包括机构创办的经济实体上缴的经费。
科技活动收入:
指本单位开展科技活动所获得收入,不论来源渠道如何。
政府资金:
指由各级政府部门直接拨款或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府资金委托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财政拨款:
指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
根据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项目填报。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
指本机构为了开展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技成果示范性推广等科技活动,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或其它形式申请并获得的政府经费,包括课题专项、设备专项和其它专项。
技术性收入:
指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得的非政府资金(毛收入),如: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本机构开展科学技术活动所提供的资金,由技术开发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及服务收入、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收入几项合计。
国外资金:
指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提供给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不包括外国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的经费。
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不包括外国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的经费。
经营收入:
指本机构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指开展科技活动与经营活动以外的各项活动的收入,包括医院的医疗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教学培训等活动收入。
用于科技活动借贷款:
指本机构为开展科技活动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各类借、贷款。
不论偿还形式、期限和数额如何,均按当年获得的借、贷款额填报。
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
表4经常费支出
表号:
JG1-04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指标名称
编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本年内部支出总额(不包括基建投资的支出)
FE0000
千元
(一)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分
工资福利支出
FE0100
千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FE0200
千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FE0300
千元
其他
FE0900
千元
(二)按支出的活动性质分
1.科技活动支出
FE1000
千元
其中:
人员劳务费(含工资)
FE1100
千元
设备购置费
FE1200
千元
其他日常支出
FE1300
千元
2.经营活动支出
FE2000
千元
其中:
经营税金
FE2300
千元
3.其他活动支出
FE3000
千元
二、本年外部支出总额
FE4000
千元
其中: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
FE4001
千元
注意:
本表本年内部支出总额中不包括基建投资的支出。
平衡关系:
FE0000=FE0100+FE0200+FE0300+FE0900FE1000=FE1100+FE1200+FE1300
FE0000=FE1000+FE2000+FE3000FE2000≥FE2300FE4000≥FE4001
工资福利支出:
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商品和服务支出:
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暧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科技活动支出:
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来自科研渠道以及其他各种渠道的经费实际用于科技活动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人员劳务费:
是指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给科技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所有其它的劳务费用,如奖金、奖金税、社会保障支出等。
设备购置费:
指本单位使用非基建投资购建费购买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额,固定资产指长期使用而不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主要物资设备。
如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和标本以及其他科研设备。
其他日常支出:
指本单位用于科技活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例如:
用于科技活动的原材料费、水电能源费、差旅费、加工试验费、设备使用费、计算机机时费、资料印刷费等。
培训研究生的消耗性支出也一并统计。
经营活动支出:
指本机构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他活动支出:
指开展科技活动与经营活动以外的各项活动的内部支出,包括医院的医疗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教学培训等活动内部支出。
表5基本建设与固定资产
表号:
JG1-05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指标名称
编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基本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
FB00
千元
按用途分:
科研仪器设备
FB11
千元
科研土建工程
FB12
千元
生产经营土建与设备
FB13
千元
生活土建与设备
FB14
千元
(二)科研基建(FB11+FB12)
FB20
千元
按来源分:
政府资金
FB21
千元
企业资金
FB22
千元
事业单位资金
FB23
千元
其他资金
FB24
千元
二、固定资产情况
年末固定资产原价
AT120
千元
其中:
科研房屋建筑物
AT121
千元
科研仪器设备
AT122
千元
其中:
进口
AT123
千元
平衡关系:
FB00=FB11+FB12+FB13+FB14FB20=FB11+FB12=FB21+FB22+FB23+FB24
AT120≥AT121+AT122AT122≥AT123
基本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
指本机构在当年完成的用货币表示的基本建设工作量。
基本建设投资科研仪器设备:
指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中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非科研设备购置不计入此项。
基本建设投资科研土建工程:
指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中完成的科研土建工作量(如科研楼、试验用房等)。
非科研土建工程(如住房等)不计入此项。
年末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指能在较长时间内使用,消耗其价值,但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设施和设备,如房屋和建筑物等。
作为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即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财产、物资。
固定资产中科研房屋建筑物:
指可直接用于科技活动的各种建筑设施。
包括实验楼、实验室、实验性工厂(车间)、农场的有关建筑设施、学术报告场所、科技管理的办公建筑、科技器材物资仓库。
不包括食堂、职工宿舍等福利性建筑。
若以上各种建筑设施不是用于单一目的,按比例折算分别统计。
固定资产中科研仪器设备:
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直接使用的科研仪器设备。
不包括与基建配套的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辅助设备,也不包括一般运输工具(科学考察用交通运输工具除外)和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
若科研与生产共用的仪器设备,则按其使用目的,统计在主要一方(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表6-1科技课题综合情况
表号:
JG1-061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课题类型
课题数
(个)
经费支出内部
本单位课题人员折合全时
外聘的
流动研
究人员
(人年)
在读
研究生
(人年)
合计
(千元)
政府
资金
工作量
合计
(人年)
其中:
研究
人员
其中:
技术
人员
编码
10
30
31
40
43
44
60
70
合计
JI0
基础研究
JI1
应用研究
JI2
试验发展
JI3
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
JI4
科技服务
JI5
注:
本表由课题基本情况表生成
表6-2R&D课题来源
表号:
JG1-062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9)132号
有效期至:
2010年6月
课题来源
课题数
合计
(个)
经费内
部支出
(千元)
本单位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
政府
资金
合计
(人年)
其中:
研究人员
其中:
技术人员
编码
10RD
30RD
31RD
40RD
43RD
44RD
合计
JO0
国家科技项目
JO1
地方科技项目
JO2
企业委托科技项目
JO3
自选科技项目
JO4
国际合作科技项目
JO5
其他科技项目
JO6
注:
本表由课题基本情况表生成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
是指为了增进知识(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工作。
它具备四种基本要素:
⑴创造性;⑵新颖性;⑶科学方法的运用;⑷产生新的知识或创造新的应用。
R&D活动的产出:
是新的知识(无论是否具有实际应用背景),或者是新的或具有明显改进的材料、产品、装置、工艺或服务。
R&D活动的主要特征:
在增加知识方面具有创造性,或在知识的应用方面具有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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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 第七 条规 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