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与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及折算率确认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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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与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及折算率确认流程
标的证券的确认流程
(一):
公司在交易所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基础上,通过研究部和融资融券业务不得双重筛选,确定公司标的证券范围,经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生效。
其中,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确认后,有融资融券业务部提交公司OA固定流程,要求证券投资总部将融券标的转入公司专用证券账户。
1、通过交易所发布的信息,获取交易所标的证券名单,作为标的证券的最大范围。
2、研究发展部对交易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根据股票估值、股票流动性和股票波动性三方面的指标对证券进行评价,初步确定标的证券的范围。
其中,股票估值指标选用市盈率和市净率指标;股票流动性主要考虑股票上市交易时间、股票总股本和流通股本、一段时间的流通市值规模、股票冲击成本以及一段时间股票的日均换手率等指标;股票波动性主要参考一段时间股票日均涨跌幅大小、股票日均振幅大小及股票波动率大小等指标。
3、融资融券业务部在研究发展部确定表的证券名单的基础上,根据证券集中度预警、异常交易等对标的证券进行再次筛选。
集中度预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与该股票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单一客户融资对单只证券的持仓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所有客户融资对单只证券的持仓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所有客户融券对单只证券的融券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异常交易预警包括但不限于:
单一客户对单只证券进行大额申报、大额成交、大额撤单、频繁撤单;客户在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客户利用大额资金集中或持续买入单只证券;同一营业部客户之间或者不同营业部固定客户之间频繁出现互为对手方交易;同一地区所属营业部或者同一营业部的客户集中买入单只证券且数量较大等情况。
4、融资融券业务部形成标的证券确定报告,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涉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的,有证券投资部提供券源,将相应证券划入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业务部制作正式的标的证券范围及其保证金比例公告,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公告。
5、对部分特定证券投资者的标的证券限制:
禁止所有融资融券客户(个人或机构)通过信用账户和普通账交易证券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客户(个人或机构),禁止其通过信用证券账户交易该股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禁止其通过信用证券账户交易该上市公司股票。
针对前述客户,公司才娱乐严格的控制措施,详见参考手册第六章第九节。
标的证券的调整流程
(一):
1、交易所调整:
1)交易所扩大标的证券范围:
公司启动标的证券范围确定流程,由融资融券部、研究发展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出具意见,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交易所将某只或某几只标的证券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被调出证券不属于公司原先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公司不作调整;被调出专国弄权属于公司原先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融资融券业务部立即将该标的证券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2、常规调整:
是公司基于对标的证券的定期评估,对标的证券范围进行的定期调整。
调整执行期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
上述流程由融资融券部发起,具体调整流程详见参考手册P179页。
3、临时调整:
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标的证券范围的不定期调整。
融资融券部、研究发展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和合规管理部均可发起该调整程序,具体调整流程参见P179页。
该临时调整只适用于将标的证券调出。
标的证券调出后的处理:
由融资融券部进行相应调整后的处理
1、标的证券增加的处理:
1)对于新增的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有融资融券业务部将该证券加入标的证券名单;2)对于新增的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由融资融券业务部提交证券划转申请,要求证券投资部将相应的证券划入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2、标的证券调出的处理:
标的证券被调出,自调整生效日起:
1)不允许该证券进行融资买入、融券卖出交易,但是允许卖券还款、买券还券交易;2)对于已经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如果该证券仍属于可充抵保证金,公司与客户约定延长至该笔融资融券期限到期,该证券同时遵守公司有关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规定;3)对于已经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如果该证券同时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公司要求客户在2个交易日内了解该笔债务。
同时按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调出的规定处理该证券。
标的证券发生各种特殊市场情形的处理:
1、标的证券发生要约收购:
公司与客户约定,在上市公司公告之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了结该笔融资或融券负债。
如果客户未按约定办理的,公司有权采取平仓措施。
2、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处理:
1)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或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连续停牌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公司不要求客户提前了结合约;如果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合约期限顺延至恢复交易日。
2)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连续停牌已超过30个交易日仍未恢复交易的,公司于客户约定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了结该笔融资债务,客户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3)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被暂定交易、连续停牌已超过30个交易日仍未恢复交易的,公司与客户约定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了结该笔融券债务。
现金偿还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停牌前一日收盘价*证券数量+融券费用。
标的证券的公告:
每个交易日上午九点前,公司通过网站、交易柜台周边系统(如:
网上交易助手、网上交易信息提示等)、营业部场所公布或群发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标的证券范围、保证金比例公告。
标的证券确定流程
(二):
融资融券部根据交易所公布标的证券的范围,结合研究发展部的评估意见,拟定公司标的证券范围,经风险控制总部审核,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融资融券部发布并执行。
确定范围:
1、融资标的证券的范围:
在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剔除本公司股票及研究发展部认为存在分先的证券。
2、融券标的证券范围:
在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剔除本公司股票、研究发展部认为存在风险的及非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证券。
公司不得融出限售流通股和解除限售流通股。
标的证券的调整流程
(二):
1、调整机制:
融资融券部可自行决定跳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拟调入标的证券范围的,经风险控制部审核,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有融资融券部发布并执行。
2、调整标准:
标的证券的范围原则上三个月调一次。
下列情况,融资融券部应及时作出调整:
(一)证券交易所定期或临时跳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同步调出;
(二)证券交易所定期或临时调入标的证券范围的,经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由融资融券部发布后调入;
(三)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和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调出;
(四)研究所提交证券特别风险提示的,调出;
(五)融资融券部、风险控制总部认为存在风险的,调出;
(六)经研究所评估,已解除风险且仍属证券交易所标的证券范围内的,经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由融资融券部发布后调入。
3、调整操作流程详见参考手册P182页
融券券源的管理:
1、已有券源:
在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且属于交易所公告的融资融券范围的,融资融券部账户审核岗将其划入公司融券专户,并作为公司融券标的予以公布并执行。
客户可在其授信限额内进行融券卖出。
客户可选择浮动授信或固定授信的方式。
2、购入券源:
公司根据对冲模型构建融券标的初始证券库,经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形成公司融出证券备选库。
融资融券部受理客户申请后,查询客户需融入的券种是否属于融券标的备选库。
对于属于库内的券种,与客户签订“融券授信确认书”。
由融资融券部提出证券购入申请,经风险控制部和财务会计部回身同意后,公司衍生产品部在公司制定的专用自营证券账户中,执行购入指令,融资融券部账户审核岗按申请的数量,从专用自有证券账户划入公司融券专户中。
客户归还的证券,由融资融券部账户审核岗从融券专户中划入公司专用自有证券账户。
客户只能采用固定授信方式。
标的证券调整方法:
标的证券(股票)名单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股票)初选名单
1)选择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中综合评价体系排名前50%进入融资标的证券初选名单;2)选择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中综合评价体系排名30%进入融券标的证券初选名单。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股票)名单确定
初选名单满足以下条件的股票,进入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名单:
1)股票综合评价系统内的相关指标未出现重大、临时异常变化的股票;2)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融资标的证券名单、融券标的证券名单重叠。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股票)名单调整
1)研究发展部每月对融资标的证券名单及融券标的证券名单定期调整,调整方式为重复上述流程;2)研究发展部在上市公司季报、中报、年报公布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对标的证券选择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回顾测评,调教调整意见。
信用交易管理部标的证券(股票)名单二级评选
融资融券集中度预警:
1)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风险监管总部、信用交易管理部交易监控岗的集中度预警,对研究发展部提供的标的证券名单进行删减。
2)集中度预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与该股票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单一客户融资对单只证券的持仓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所有客户融资对单只证券的持仓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所有客户融券对单只证券的融券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融资融券业务异常交易:
1)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风险监管总部、信用交易管理部交易监控岗关于融资融券业务异常交易预警中涉及的个股,对研究发展部提供的标的证券名单进行删减。
2)异常交易预警包括但不限于:
单一客户对单只证券进行大额申报、大额成交、大额撤单、频繁撤单;客户在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客户利用大额资金集中或持续买入单只证券;同一营业部客户之间或者不同营业部固定客户之间频繁出现互为对手方交易;同一地区所属营业部或者同一营业部的客户集中买入单只证券且数量较大等情况。
基金持有集中度:
每季度统计公募基金持有股票流通市值的比例,根据基金季报(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披露)将公募基金对十大重仓股的持有情况汇总,加总各个基金对某一股票持有数占该股票流通股的比重,得到该股票基金持有集中度。
如果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名单内股票品种该比例长期过度集中,予以剔除。
追加率情景模拟:
使用个股历史价格,模拟一组虚拟客户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追加率(维持担保比例触及警戒线的客户数量想对所有客户数量占比)。
1)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情景模拟:
假设客户在信用账户存入现金作为担保物,全额融资买入单只股票民众,之后持有现金不动;2)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情景模拟:
假设客户在信用账户存入现金作为单薄啊呜,全额融券卖出单只股票品种,之后持有现金不动;3)追加率情景模拟评价:
评估对象为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名单的全部个股,模拟时间段为60个交易日(三个月),使用该股票品种评估日250个交易日(一年)收盘价为数据来源。
将个股按照模型输出的追加率逆序排列,融资(券)标的证券模拟追加率末位5%的股票品种,分别从研究发展部融资(券)标的证券名单中剔除。
行业配置权重调整:
研究发展部从宏观、中观、行业研究员评价、估值对比四个角度对各行业进行比较。
分别测算宏观指标(依据领先性、重要性原则筛选)、中观指标(侧重验证和确认行业景气状况)、行业研究员评价(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每月行业投资评级)、估值对比(策略行业相对估值模型)四个角度得分,对虚伪书加权平均得出各行业当月的分Si。
各行业当月建议配置比例为:
Vi=Ti/∑Ti(其中,Wi为行业流通市值比例,Ti=Wi*Si为行业配置系数。
)信用交易管理部根据行业配置比例适当调整标的证券各行业内分布品种及数量。
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品种)名单
研究发展部可上市交易基金样本空间
研究发展部可上市交易基金样本空间为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基金产品,包括ETF、LOF、传统封闭式基金和创新类基金产品。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初选名单
ETF:
1)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月报表披露期末资产净值规模在10亿元以上;2)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均换手率在1%以上;3)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如遇连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交易日。
LOF:
1)融资标的最近一个报表披露期末资产净值规模在10亿元以上,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报表披露期末资产净值规模在20亿元以上;2)融资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平均场内份额在2亿份以上,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平均场内份额在5亿份以上;3)融资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均换手率在LOF基金中从高到低排前1/2,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均换手率在LOF基金中从高到低排前1/3;4)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如遇连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交易日;5)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持有人数不少于10000人。
传统封闭式基金:
1)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距到期日十二个月以上;2)融资标的最近一个报表披露期末资产净值规模在10亿元以上,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报表披露期末资产净值规模在20亿元以上;3)融资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均换手率在传统封闭式基金中从高到低排前1/2,融券标的最近一个月日均换手率在传统封闭式基金中从高到低排前1/3;4)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如遇连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交易日;5)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持有人数不少于10000人。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确定
研究发展部将上述初选名单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名单对比,选取重叠部分作为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
研究发展部的基金品种每月重新评估一次,得出新的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调整
研究发展部在基金季报、中报、年报公布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对可抵充保证金证券选择标准、标的证券选择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回顾测评,调教调整意见。
信用交易管理部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二级评选
信用交易管理部根据资产配置情况及融资融券交易情况,对研究发展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折算率、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可上市交易基金)名单提出调整意见。
标的证券(债券品种)名单
研究发展部债券样本空间
样本空间为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转债存债。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债券)初选名单
研究发展部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债券品种中,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发行人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债、公司债,作为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债券)初选名单,债券品种标的证券不区分融资标的与融券标的:
1)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3)及时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4)待偿还企业(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该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40%。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债券)名单确定
研究发展部将上述初选名单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名单对比,选取重叠部分作为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债券)名单。
研究发展部的基金品种每月重新评估一次,得出新的标的证券(债券)名单。
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债券)名单调整
研究发展部在基金季报、中报、年报公布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对可抵充保证金证券选择标准、标的证券选择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回顾测评,调教调整意见。
信用交易管理部标的证券(债券)名单二级评选
信用交易管理部根据资产配置情况及融资融券交易情况,对研究发展部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债券)名单、折算率、研究发展部标的证券(债券)名单提出调整意见。
可抵充保证金证券—股票折算率的计算
股票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相应类型股票折算率上限,100%-跌价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别风险)。
其中,跌价风险是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主要考虑大市、行业和个股的基本面风险和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考虑股票的规模和日成交数据;特别风险考虑股票考可能出现的其他重大风险。
1、跌价风险:
衡量股价下行风险,是大市风险、行业风险和个股风险的加权总汇。
1)大市风险:
包括舆情指标、大盘市盈率相对区间、大盘市净率相对区间。
三者权重为1/3。
舆情指标:
指公司编制的自动监控媒体舆论倾向的指标,每日更新。
该指标主要采取人工智能的网络文本识别系统,从财经网站和证券类报刊杂志提取相关信息,通过智能识别,判断每篇文章对市场的多空观点,最后汇总统计出市场整体的多空倾向。
舆情风险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舆情风险
前第一周舆情
前第二周舆情
0
>60
>55
1
≤60
≤50
0.5
其他情况
大盘市盈率相对区间:
公司计算月度市场综合市盈率(整体法)过去10年(从计算月份前推至120个月,不足10年的以可以获得的最长时间计算,下同)的滚动均值μ和滚动标准差δ,并据此确定大盘市盈率风险。
大盘市盈率风险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大盘市盈率风险
上月末市盈率所处区间
0
下降超过μ-δ,但未回升至μ
1
上升超过μ+δ,但未回落至μ
0.5
其他情况
大盘市净率相对区间:
公司计算月度市场综合市净率(整体法)过去10年的滚动均值μ和滚动标准差δ,并据此确定大盘市净率风险。
大盘市净率风险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大盘市净率风险
上月末市净率所处区间
0
下降超过μ-δ,但未回升至μ
1
上升超过μ+δ,但未回落至μ
0.5
其他情况
2)行业风险:
公司从两方面来衡量股票所属证监会行业(门类—次类)的风险:
a、行业市盈率(整体法)的相对区间;b、行业市净率(整体法)相对区间。
二者权重为50%。
公司计算股票所属行业过去10年月度滚动均值μ和滚动方差δ,用上月末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之进行比较。
两项风险指标均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行业估值风险
上月估值所处区间
0
下降超过μ-δ,但未回升至μ
1
上升超过μ+δ,但未回落至μ
0.5
其他情况
3)个股风险:
公司从三个方面衡量个股风险,使用:
a、个股月末市盈率由小到大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名,b、个股月末市净率由大到小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名c、个股过去60个交易日的日收益(前复权,剔除收益率在[-10%,10%]以外的值)波动率由大到小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名,如果股票上市交易不足60个交易日,则其波动率按照最大值记。
三者权重均为1/3。
三方面的风险指标均取离散值0,0.5,1,按照数值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排名前1/3的取值为1,排名中间1/3的取值0.5,排名后1/3的取值为0。
2、流动性风险:
公司从公司规模和股票流通速度两个方面衡量流动性风险。
1)公司规模:
公司从三方面衡量公司规模:
a、公司月末总市值,b、公司月末流通市值,c、公司月末是否属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
三方面权重各为1/3。
对于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公司将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适合的公司分别按照总市值和流通市值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公司为规模较大公司,相应方面的风险值设为0;排名中间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0.5;排名后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1。
属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股票,相应方面风险值设为0,否则为1。
2)股票流通速度:
公司从三方面衡量股票流通速度:
a、日均换手率,b、日均成交量,c、日均成交额。
计算时,使用过去60个交易日的滚动平均值。
三方面权重各为1/3。
计算时,公司将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适合的公司分别按照相应的流通速度指标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公司,为流转速度较快的股票,相应方面风险值设为0;排名中间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0.5;排名后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1。
如果股票上市不足60个交易日的,则其流通速度风险值按1计算。
3、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加权汇总:
对于如上算得的三项跌价风险和两项流动性风险指标,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赋予不同权重,得出加权汇总,作为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总体风险指标,然后对应这一总体风险指标的不同取值,给出相应的折算率风险折扣百分比。
现阶段,公司对上述五项赋予的权重分别为:
大市风险
行业风险
个股风险
公司规模
流动性风险
20%
20%
10%
25%
25%
对于上述权重数值,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更行。
上述五项风险子项经加权汇总后得到的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取值范围为[0,1]。
基于此汇总风险值的历史数据,我们确定出风险值的相应阈值,并据此分档给予如下的风险折扣:
总风险值
<0.233
<0.325
<0.400
<0.458
<0.508
<0.567
<0.642
≤1
扣减
30%
35%
40%
45%
50%
60%
70%
100%
4、特别风险:
指除上述常规风险之外的风险,包括突发性事件、基本面问题、股市、股价临时异动等。
公司视特别风险的程度,衡量七对股票价值和流动性造成的影响,在前述算得的折算率上再扣减不同数目的百分比。
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时排除的情形,均属于特别风险。
除此之外,可能的特别风险还包括:
1)更新折算率时股票跌停;2)最近一期报告严重亏损;3)资本负债率过高;4)存在巨额担保;5)存在严重负面传闻;6)上个月或未来一个月有巨额限售股解禁;7)突发性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足以对股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8)最近一期报告披露股东人数大幅减少;9)公司认为股价受到严重操纵;10)公司认为的其他特别风险。
可抵充保证金证券—债券折算率的计算
债券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相应类型债券折算率上限,基本折算率-信用风险)。
其中,一般情况下,基本折算率按照登记结算公司最新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如果债券没有对应的标准券折算率,或者公司未能获得其标准券折算率,则基本折算率按交易所规定相应类型债券的折算率下限计算;然后,按照5%向下分级归档即形成债券的基本折算率。
在信用风险的计算上,国债、地方政府债的信用风险为零;其他类型的债券由公司结合WIND资讯提供的最新债券评级信息,扣减信用风险。
如下表所示:
债券评级
≥AAA
≥AA
≥AA-
≥A-
≥BB-
其他
信用风险扣减
0%
-5%
-10%
-20%
-40%
-100%
如果债券没有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级不遵从上述模式,或者公司未能获得其信用评级数据,则使用发债主体的信用评级代替债券评级计算上述扣减数目。
如果发债主体没有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级不遵从上述模式,或者公司未能获得其信用评级数据,则“基本折算率-信用风险”直接按0计算。
特别对于以下债券,折算率为0:
1)发债主体净资产为0或负值;
2)发债主体最近两年净利润为负值;
3)发债主体最近半年出现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财务报告有重大错误或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核意见;
4)公司未能通过前述方法算得其折算率;
5)公司认为的其他情况。
可抵充保证金证券—基金折算率的计算
ETF:
ETF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ETF折算率上限,100%-跌价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别风险)。
其中,跌价风险为所跟踪指数的风险和跟踪误差风险;流动性风险考虑ETF的规模和流通速度;特别风险是公司考虑的其他重大风险。
1、跌价风险:
1)跟踪指数风险:
ETF所跟踪的指数风险的计算方法与前述计算股票折算率中计算大市风险和行业风险类似。
公司从两个方面衡量跟踪指数的风险:
第一、指数成份股总体市盈率(整体法)相对区间;第二、指数成份股总体市净率(整体法)相对区间。
二者权重局内50%。
公司计算ETF所跟踪指数的估值过去10年的月度滚动均值μ和滚动标准差δ,再用上月末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之进行比较。
两项风险指标均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指数估值风险
上月末估值所处区间
0
下降超过μ-δ,但未回升至μ
1
上升超过μ+δ,但未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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