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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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
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
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19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
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歌曲创作大赛和土地管理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
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大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
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全市共签订55万份,[找材料到大-秘-书-网-www.da-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
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
到2019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三)土地市场不断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
市及各市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收回、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并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向市场,起到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
二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19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
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2019年,各市区都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
201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出让底价制度、现场监督公证制度、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拍卖底价和竞买人报名保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使“招拍挂”工作规范运行,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
2019年,我市又进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
2019年,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29宗,实现政府纯收益9.5亿元,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由2019年的6%提高到59%。
三是建立地价管理制度。
2019年,我市将市区土地划为7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2019年和2019年,又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两次调整,使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对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的,供地价格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依法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集体会审确认,保证了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
四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交易制度。
市及各市都建立了土地交易市场。
除城镇居民住房、法院判决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外,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评估价格20%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
该制度的建立,培育和规范了土地二级市场。
土地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土地资产收益逐年大幅度增加。
2019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6.3亿元,是2019年的10倍。
(四)征地管理不断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
一是规范征地程序。
凡是征地前没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或测算征地标准达不到我市最低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受理征地审批报件。
二是依法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新法出台后,我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17号文件,将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提高了20%左右。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环翠区为每亩1800元,荣成市、文登市为每亩1600元,乳山市为每亩14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000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
为有效解决征地中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使征地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的,适用区片地价;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的,适用统一年产值标准。
市区区片地价分了10个区片、5个级别:
分别是每亩8万元、7万元、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统一年产值分了5个区域,标准都是每亩1300元,补偿倍数分别是23倍、22倍和20倍。
目前各市区全面完成了制订工作,待省上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是严把征地补偿关。
从2019年开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报件中必须附被征地村出具的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和被征地农民领取补偿费的证明,否则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供地。
四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
我市先后采取了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转权让利、土地入股等安置方式。
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201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农民个人缴一块”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的社会化。
目前各市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大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2019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
截至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19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
2019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19〕28号和〔2019〕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
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19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
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
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强化窗口办文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窗口办文制度,把土地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管理,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
依托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把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法定的2个月缩短到15分钟以内,极大地方便了市民。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被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办文窗口”和“文明窗口”;2019年—2019年,连续4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授予“群众最满意窗口”称号。
二是坚持开源节流,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节约用地方面,全市通过旧城改造、治理“城中村”和“空心村”、处置闲置土地等措施,盘活土地1.6万多亩,节约土地7000多亩。
在集约用地方面,2019年,市政府下发31号和38号文件,对30个类别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做了详细的规定。
依据这两个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审批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地或核减用地面积。
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19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表彰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金猴集团、万得集团、三角华盛轮胎、华力电机等8家企业受到表彰。
三是千方百计保证项目落地。
2019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审批建设用地8.3万亩,综合全省各市城市面积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省上分配用地指标时的参考依据),批地总量排在全省15个市(除济南、青岛外)前列。
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供地政策,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项目,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以及资金到位的项目用地。
2019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19-201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2019-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19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
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
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
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
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大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三)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
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必须要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但是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增加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应当有利于缩小而不是扩大城乡的差距。
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脑子里缺乏这种观念,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征地。
造成征地纠纷不断发生,农民上访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
据统计,因为征地问题引起农民上访占土地信访量的40%。
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征地行为作风粗暴、性质恶劣,庄稼眼看就要收了,一夜之间强行把地推平,这种做法必须纠正。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
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
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大。
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体位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
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书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
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
认真落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
加大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
一是批前严格审查。
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
二是批中严格把关。
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
三是批后严格监管。
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
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
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
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
四是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
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19〕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
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
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
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五)强化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
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教育活动,做到全系统干部职工每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驾驭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能力。
重点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从硬件和软件入手,争取三年内使全市基层所达到“制度全、环境优、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标准。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健全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形象。
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证。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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