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行业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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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行业分析报告
表录
图录
第一章酿酒行业概览
第一节酿酒行业的定义及分类
酿酒行业是指以初级农产品(粮食、水果等)为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的方法生产酒精饮料的制造工业,包括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等子行业(见表1)。
酿酒行业从属于轻工业,在制造业中属于饮料制造业范畴,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中国的酿酒产业是相对开放和充分竞争的行业,部分酒类产品的进出口关税已经降为零,国外资本大举涌入。
近几年,我国酿酒行业呈现平稳增长趋势,酒类产品产量增速较快,下游消费需求依然旺盛。
受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增长影响,酒类消费升级开始提速,酿酒行业的产品销售结构开始改变,中高端酒类产品的消费增长远高于低端产品。
表1酿酒行业子行业分类
行业及代码
子行业及代码
行业描述
152酿酒
1521白酒制造
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在(体积分数)18%~60%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
1522啤酒制造
指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为主要原料,加酒花,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含二氧化碳、起泡、低酒精度(体积分数)2.5%~7.5%的发酵酒产品的生产,以及啤酒专用原料麦芽的生产。
1523黄酒制造
指以稻米、黍米、黑米、小麦、玉米等为原料,加曲、酵母等糖化发酵剂发酵酿制而成的发酵酒产品的生产。
1524葡萄酒制造
指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酒精度(体积分数)等于或大于7%的发酵酒产品的生产。
1529其他酒制造
指除葡萄酒以外的其他果酒、配制酒以及上述未列明的其他酒产品的生产。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第二节酿酒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饮料酒生产和消费大国,酿酒产业是我国传统产业,也是我国食品工业的重要产业之一,与广大人民生活息息相关。
长期以来,酿酒产业在扩大就业、繁荣市场、解决三农问题、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十一五”时期,酿酒工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国酿酒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既在满足市场和消费需求的同时,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给国民带来精神享受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国家财政积累了大量资金,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0年我国酿酒行业保持了稳步增长趋势,截止11月酿酒行业工业产值突破了4000亿元大关,达到了4176.82亿元,同比增长了24.92%,占国民经济比重为1.14%,比上年又增长了0.04个百分点。
表22006-2010年酿酒行业工业总产值占GDP比重
单位:
亿元,%
国内生产总值(现价)
增长率
酿酒行业工业产值
增长率
工业产值比重
2006
210871
11.1
2129.74
22.74
1.01
2007
257306
13.0
2344.96
24.96
0.99
2008
300670
9.0
2871.37
23.47
1.04
2009
335353
8.7
3379.96
20.05
1.10
2010
397983
10.3
4176.82
24.92
1.14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
注:
2007、2008、2009、2010年酿酒行业工业产值为1-11月累计额,在计算工业产值比重时分别换算为了12个月的产值。
表3酿酒行业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和贡献
角度
作用和贡献分析
对国民经济贡献角度
酿酒工业是我国传统优势产业之一,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
截止2010年11月,我国酿酒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761家,完成工业总产值417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141亿元,从业人员71万人,酿酒行业的GDP比重保持在1%以上,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稳步发展。
工业化水平提高角度
十一五期间,我国酿酒行业呈现规模化、工业化、多元化发展格局,各类酒需求量趋于稳定与理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清洁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各项标准体系陆续完善。
截止2010年,我国啤酒、葡萄酒等行业的生产酿造过程已经实现自动化和机械化,行业信息化水平较高,其它酿酒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也开展有序。
作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行业,酿酒行业是对我国工业现代化进程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关行业影响角度
酿酒制造业上游拉动了农业、包装业、印刷业、机械设备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下游促进了循环经济等产业链条的延伸,如酒糟用于制作有机肥料、有机饲料、昆虫活性蛋白等。
其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我国农业种植水平,带动了农民的创收,活跃了我国服务业市场,为繁荣城乡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节能减排角度
近几年,酿酒工业得到快速发展,由于酒产品产量的增加,酿酒工业污染物总排放量呈上升趋势。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中小酿酒企业仍处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中。
酿酒业有将近一半的原料在酒精发酵过程中变成二氧化碳气体,即每生成100克纯酒精,同时产生95.5克二氧化碳。
由于设备和工艺的原因,除一些酒精生产厂得以回收外,其它均逃逸空中成为温室气体,助推天气变暖。
“十一五”期间,酿酒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淘汰落后产能,截至2010年底,酿酒行业累计淘汰落后酒精产能198.8万吨,超额完成“十一五”任务;同时,在酒精、白酒行业开展新装备、新工艺综合配套节能减排试点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产业结构调整角度
酿酒行业是资源能源型产业,其发展容易形成路径依赖,使得工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异常艰巨。
2010年我国酿酒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正在从注重量的发展向提质创牌增效转变,企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产品结构调整能力不断提高。
企业经营结构经过并购、重组、强强联合,企业集团化正在形成,这些酿酒企业集团的形成壮大,引领和规范了行业的发展,对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与国际竞争角度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为我国酿酒产业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开拓市场创造了条件。
2010年我国加快了酿酒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酿酒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逐渐与国际接轨,为我国酒类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资料来源:
世经未来
第二章酿酒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第一节重点政策汇总
2009-2011年国家颁布的与酿酒行业相关的政策主要涉及食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办法、食品进出口关税管理规范等方面,这些政策表明国家对酒类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行业规范发展问题较为重视。
表42009-2011年酿酒行业政策汇总
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思路
2011.03
《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
规范酿酒行业发展,明确行业发展方向
2011.04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召开主题论坛
推动酿酒行业信息化与工业化统和,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2010.01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启动了白酒“158计划”
提高行业生产效率
2010.01
公安部《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
加大惩罚力度
2010.02
《关于机械、轻工、包装行业标准报批公示通知》
推进酒类标准生产体系建设
2010.03
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进口葡萄酒有关事项》
规范葡萄酒进口申报,便利企业通关和海关管理
2010.06
国家环保部《清洁生产标准酒精制造业》
为酒精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
2010.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
酒类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下放
2010.07
《中国白酒行业网络整合营销传播解决方案白皮书》
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销量
2010.1
国家环保部《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加强酿酒行业节能减排
2009.02
国家环保部《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
为葡萄酒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009.04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发布关于保护某些葡萄酒通报
规范葡萄酒市场
2009.04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葡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推动葡萄酒行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2009.06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白兰地国家标准》
推动白兰地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
2009.0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规范白酒市场
2009.12
《浓酱兼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推动白酒行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2009.12
《酒类及其他食品包装用软木塞》国家标准
推动啤酒行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数据来源:
世经未来
第二节重点政策评析
一、《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
2011年3月,《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通过审查。
《规划》对未来5年中国酿酒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中预计2010年我国饮料酒产销量将突破6000万kL,到2015年将达到7785万kL,比2010年增长27.83%,年均增长5.57%。
其中,葡萄酒增速较快,年均增长20%左右,在饮料酒中的所占比例逐步增大;啤酒的产销量由于基数较大,增速最缓,年均增长4%,在饮料酒中的所占比例逐步缩小。
在产业创新方面,建议酿酒产业发挥主体作用,改变经验型管理和工艺的现状,致力于推动酿酒工业食品安全技术创新与成果利用。
通过科技创新、理念创新、经营创新、文化创新,实现创新型酿酒工业的总体目标。
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都是构成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未来的五年规划内,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工作,将永久成为食品企业的入门资格,要注重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不但要避免食品安全隐患,也要避免食品消费心理安全隐患。
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对于酿酒产业来讲,低碳经济更是贯穿于整个产业的各个环节之中。
低碳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酿酒行业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步骤和手段,也是酿酒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酿酒产业的发展,人才起主导作用。
《规划》中,提出了酿酒产业人才建设目标:
要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满足酿酒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通过实施人才战略,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巨大推动作用,为了实现我国创新型酿酒产业提供人才保证。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为我国酿酒产业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开拓市场创造了条件。
“十二五”期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酿酒产业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增大,这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原料供给,进一步拓展酿酒工业国际市场。
规划中,明确提出了酿酒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
优化酿酒产业布局,严格市场准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产业集群。
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酿酒产业健康发展。
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加强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技术改造,提升优化产业结构。
深化改革,研究建立促进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十二五”期间,中国酿酒产业的品牌战略:
一是培育酿酒产业各个板块各个系列的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酿酒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二是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族品牌,走向国际市场,使民族的变成世界的;三是通过完善产业标准,强化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提升品牌价值度。
“十二五”期间,酿酒行业产业链融合目标是完善酿酒装备行业创新支持体系的建设,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酿酒装备行业技术进步,通过规划的具体实施,将中国酿酒装备制造业的产品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缩短十年。
实现酿酒装备系列化、工程化、高速化和配套化方面有所突破,实现机电一体化、智能化向产品信息化发展。
白酒的自动化酿造技术水平有大的推广应用,机械化生产有突破性的提高。
葡萄酒的种植农业机械化,葡萄的加工装备国产化、系列化,果露酒、黄酒的包装自动化有更大的进步。
信息化和标准化是推动传统酿酒行业走向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企业保持竞争地位、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加快信息化和标准化之间的融合,是推动行业走上科学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然选择。
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标准与信息化发展目标:
推动酿酒产业质量、过程监控标准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协调与配套,支撑酿酒产业稳定、持续发展;加快感官品评、真实性识别与判定、清洁生产等酿酒产业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酿酒产业标准体系;制定中国酿酒产业标准国际化发展战略,促进传统酒种走向世界。
二、国家环保部《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酿造工业废水污染,规范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环境污,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酿酒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包括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设计参数与技术要求、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构筑物及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点评:
随着酿造行业的飞速发展,该行业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酿造工业在消耗大量粮食的同时,由于原料利用水平低,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渣污染负荷非常高,是典型的高浓度、重污染有机废水,对环境危害非常严重。
西南大旱更是为行业发展敲响了警钟。
本标准为我国酿酒行业企业提供了污水治理和技术改造的依据,是酿酒行业节能减排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促进了行业污染最小化的生产目标。
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实施条例以及产品质量、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牵头制定本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点评: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办法是对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实施方法的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出台基于以下三个背景:
第一,我国当下的市场经济运行特别是食品市场运行体制还有待完善、成熟度还有待提高,急需对食品生产许可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
第二,日益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要求对食品生产许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界定。
第三,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执法实践也对食品生产许可提出了新要求。
“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许可法》立法的五大原则之一。
在此背景下提出的《办法》较以往的法规有以下重大突破:
首先,确立了“以地方发证为主、总局发证为了例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运行体制;其次,确立了食品许可“现场审核和产品检验相分离”的许可运行机制;第三,确定了《办法》调整的范围;第四,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规范化、法制化。
该《办法》与加大了中小型企业进入酿酒行业的门槛,有效地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为我国酿酒行业进一步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四、公安部《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根据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的要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截至2010年7月份,北京、内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广西、海南、四川、甘肃、青海等12省(区、市)已实行新制度。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会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2009年以来,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酒后不开车的观念也在深入人心。
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5%。
点评:
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
从发达国家类似经验看,加大处罚力度并不会影响长期的消费习惯。
该政策的实施从短期看会使酒类销售量下滑,但长远看将进一步促进居民形成酒后不开车的良好习惯,稳固行业消费基础,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五、国家环保部《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葡萄酒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该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制定,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起草。
标准规定了葡萄酒制造企业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现状进行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标准共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规范性技术要求、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标准的实施等6部分。
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项,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葡萄酒制造业和葡萄原酒制造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点评:
在全球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探索防污减排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首先在政策上对行业内的生产进行标准化,是对行业进行规范的制度保障。
建立并严格实施葡萄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葡萄酒制造业进行规范,甚至取缔一些不符合标准化生产的中小型企业,从而推动葡萄酒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
另外,在葡萄酒的生产标准出台之后,相关产业如白酒和啤酒的标准也会相继出台。
届时,整个酿酒行业将会在国家大力实施防污减排的背景下,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能耗最低化、污染最小化。
第三章酿酒行业规模情况分析
第一节整体规模变化分析
2006-2010年,酿酒行业整体规模呈扩大趋势。
企业数量稳步增加,从1944个增加到2761个;从业人员大幅增多,从598543人增加到706876人;资产规模迅速扩大,从2556.38亿元增加到4451.93亿元,每年增长率都在10%以上;负债情况也有所恶化,由1300.69亿元增加到2187.64亿元,增长率在10%左右徘徊。
表52006-2010年酿酒行业整体规模变化情况
单位:
个、人、亿元、%
企业数量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
增长率
负债总计
增长率
2006年
1944
598543
2556.38
10.75
1300.69
9.97
2007年
2072
611179
2855.11
14.18
1460.19
15.54
2008年
2220
638625
3283.67
15.00
1666.41
14.62
2009年
2503
654483
3722.68
12.49
1827.57
9.23
2010年
2761
706876
4451.93
19.28
2187.64
19.94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图12006-2010年酿酒行业资产及负债情况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图22006-2010年酿酒行业工业总产值及其增长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图32006-2010年酿酒行业销售收入及其增长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图42001-2010年酿酒行业产销率变化情况
第二节全国产业重点区域分布及其区域规模数据比较
一、区域竞争力综合分析
综合考虑酿酒行业的规模、市场份额、利润等因素,我们选取行业企业数量、总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对酿酒行业各区域运行情况进行排名,并给予相应权重进行综合排名,位于前五位的地区分别是四川、山东、贵州、江苏和湖北。
表62010年酿酒行业全国各省市(区)竞争力排名
分组名称
资产规模评分
市场份额评分
利润评分
综合评分
四川省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山东省
49.24
63.94
47.19
53.24
贵州省
37.55
14.42
57.67
34.63
江苏省
23.79
22.64
25.31
23.75
湖北省
26.97
21.45
12.10
22.34
河南省
16.55
26.12
22.27
20.56
安徽省
16.12
15.32
12.60
15.18
广东省
19.05
11.47
7.98
14.56
浙江省
22.84
8.74
0.80
14.20
辽宁省
13.36
17.91
10.71
14.19
北京市
18.79
7.54
6.10
12.88
河北省
16.28
10.08
4.60
12.08
内蒙
10.55
10.33
6.60
9.69
山西省
7.44
6.46
9.11
7.48
陕西省
7.14
6.89
4.09
6.45
吉林省
7.19
8.19
1.95
6.44
湖南省
6.94
8.07
2.52
6.40
黑龙江省
7.56
6.53
2.73
6.28
福建省
6.75
5.77
4.70
6.05
甘肃省
9.43
4.08
0.42
6.02
江西省
6.27
5.35
6.11
5.96
新疆
7.00
3.07
2.76
4.97
重庆市
5.84
3.98
4.13
4.94
广西
4.99
4.57
5.10
4.89
云南省
5.34
2.53
1.36
3.70
上海市
4.78
2.90
1.73
3.61
天津市
4.78
2.18
1.04
3.25
宁夏
2.74
1.01
1.29
1.93
海南省
2.42
0.84
1.61
1.79
西藏
1.49
0.60
1.14
1.15
青海省
0.80
0.76
1.58
0.95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二、区域对比分析
我国酿酒行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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