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电热水器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手册》45页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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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电热水器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手册》45页word版
第1章总则
1、为规范威雅电器售后服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使用户服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手册。
2、本手册的适用范围为,总部售后服务部、特约服务网点及第三方服务网点。
3、本手册适用产品范围为威雅电器电热水器所有型号。
4、本手册所指质量保修是指由于产品设计、制造、装配以及材料质量等原因引起的产品故障,威雅电器服务网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质量保修规定,给予购买使用时间在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超出规定时间不再享受质量保修待遇。
5、威雅电器的服务理念:
做好电热水器,迅速微笑服务。
第2章售后服务部架构及部门职责
1、售后服务部外部管理体系
售后服务部
市级代理商特约服务网点
省级代理商特约服务网点
第三方售后服务网点
经销商服务网点
专业安装维修公司
二、售后服务部内部管理体系及人员配置:
售后服务部
综合管理科(3人)
配件管理科(1人)
技术支持科(1人)
三、售后服务部的8大重点工作项目:
1.用户投诉及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跟踪
2.安装维修费用结算管理
3.配件管理
4.退换机的管理
5.技术支持及培训
6.市场质量信息管理
7.售后服务网点建立及管理
8.用户档案、服务网点档案的建立。
四、部门科室工作职责
售后经理的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售后服务发展战略及工作目标,并予以实施监控;
2.制定用户服务政策、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
3.服务品牌的建立、宣传与推广,服务形象、服务规范的确定;
4.服务活动方案的制定与策划,组织、开展之有效的各种服务活动,提升公司服务品牌;
5.售后服务部的整体管理,对在职服务人员的工作指导和考核。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对服务网点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2.服务网点上报产品信息单及产品维修单的接收、审核、结算与报批;
3.建立服务网点相关台账,定期盘点、对账(相关台账:
如维修费、安装费、配件费用、质量返修费用等);
4.服务网点日常上报各式传真、报告的接收、反馈与回复;
5.处理用户咨询、报修、投诉、并及时进行回访;
6.用户档案的建立,定期进行用户关怀咨询及重大信息发布;
7.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制定部门相关表格、单据、部门工作流程等;
8.配合售后经理对部门的管理工作开展。
配件管理科工作职责:
1.按照公司规定对退/换货产品、委托维修产品及关键配件的清点、验收及三包冲账;
2.退/换货产品、委托维修产品返修方案的确定及返修进度的跟进,确保及时返还;
3.拟定售后服务配件计划,严格控制服务配件合理库存;
4.建立服务配件安全库及淘汰产品服务配件库,并及时储备淘汰配件;
5.对服务配件帐务进行定期盘点与对账;
6.服务配件的开单、领料及发放;
7.服务网点所紧急服务配件的邮寄与跟踪。
8.根据产品指点协议及外协件质量协议实施退换货产品及三包配件的索赔。
技术支持科工作职责:
1.编制产品安装/维修指南、各类培训教材及技术资料;
2.新产品上市及产品工艺更新的技术资料发布;
3.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售后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
4.对服务网点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监督;
5.收集、统计、分析及提炼产品市场质量信息和产品故障维修信息,并反馈给品质部和技术部处理;
6.对产品的普遍性故障及特殊性故障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召开产品质量信息汇报会;
7.跟进处理销售区域反馈回公司的产品质量专题报告;
8.重大质量事故赴现场协助相关单位进行鉴定处理;
9.配合配件科对退/换货产品的鉴定;
10.协助部门各科室的技术工作开展,并给予技术援助;
第3章用户服务体系用户服务承诺
一、总部售后服务部对各服务网点的承诺
1.定期对各服务网点的产品知识、维修技术、服务理念、服务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
2.奖优罚劣,保证定期地各服务网点的服务工作做出公正的考核;
3.帮助各服务网点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4.保证产品退/换货及关键配件三包退回的处理速度;
5.重大、紧急问题回复在3小时内有处理意见;
6.质量信息报告在4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
7.及时处理相关服务费用的支付;
8.维修服务紧缺配件在3天内给予答复并积极组织协调。
二、总部售后服务部及各服务网点对用户的承诺
1.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新“三包”规定),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2.设立10小时服务咨询、投诉热线(早上8:
00至下午18:
00);
3.用户报装、报修来电1小时内回复,确定上门服务时间。
中心城市一个工作日服务到位,周边地区、乡镇、边远农村地区两个工作日服务到位;特殊要求或总部派工注明服务时间的,必须按总部要求执行;
4.保修期内实行免费保修,保修期外终身维修,且不降低服务标准,不乱抬价收费;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
1)因用户使用、维护、保养不当的造成损坏的;
2)非本公司服务网点安装、拆卸、维修而造成损坏的;
3)不能提供保修卡或购机有效凭证的,或保修卡和购机有效凭证经涂改过的;
4)保修卡或购机有效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机身编码与所维修的产品型号、机身编码不符的;
5)在销售时注明不实行免费保修的产品;
6)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
7)超出国家规定和本公司规定保修期的产品。
三、产品系列保修期承诺
1.自产品购买之日起,整机保修一年,以用户的购机发票或产品安装信息表安装日期在总部售后系统备案的时间为依据。
2.产品的关键配件保修期限:
1)电热水器:
内胆保修五年;
四、产品安装承诺
1.购买本公司生产的储水式电热水器、速热式电热水器的用户,由各服务网点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服务;
2.各服务网点接到用户安装信息后,中心城市一个工作日服务到位,周边地区、乡镇、边远农村地区两个工作日服务到位;(用户特殊要求的除外)
3.产品安装所需的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若由经销点或服务网点提供安装材料,则经销点或服务网点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如因安装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经销点或服务网点自行承担;
4.用户自行购买安装材料的,各经销点或服务网点应检查材料质量,对不合格的安装材料应及时告知用户并提示用户更换合格材料。
如用户拒绝更换材料,考虑到用户的使用安全则不应提供安装服务;
5.因用户原因导致产品重复安装,涉及安装费用应与用户协商,酌情收取安装费用。
五、售后服务理念
当客人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心情可能会很急躁,这时我们应该用及时而热情的态度来关注,以此消除客人的顾虑,一贯的服务宗旨是:
1.微笑:
以笑容和微笑表现我们的开朗、健康、体贴和感谢的心情;
2.迅速:
以迅速的动作欢迎每位客人,尊重他人的时间,并展现我们的服务热情;
3.灵巧:
以灵活,巧妙的工作态度和敏捷、优美的接待来获得信赖;
4.诚恳:
真诚是终端导购人员的基本心态与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
5.研究:
要时刻学习和熟练掌握我们的产品知识,研究消费者心理和如何接待与应对消费者的技术。
第4章服务网络建设与程序
一、服务网点的建点条件:
1.经销本公司系列产品的各经销商所管辖的区域;
2.具有法人资格及完善的工商税务注册和登记手续,并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有固定编制的安装维修人员,信息接待员、配件管理员,所有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4.具备齐全的专业安装、维修设备和满足精度要求的检测手段,可进行上门安装及维修服务;
5.具有国内直拨长途电话和必要的通信设备;
6.具备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交通工具,能够满足迅速、及时上门服务的要求;
7.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管理体系;
8.设有专门的电话台账、安装维修工作台账、配件使用台账等,且记录规范、清楚;
9.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能够遵守本公司服务工作规范及各项服务管理规定。
10.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售后服务质量保修管理规定。
二、服务网点的建点原则:
1.实行“先考虑设立服务网点,再开拓销售市场”的基本原则。
2.代理本公司系列产品经销权的一级代理商,在与本公司签订年度经销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年度《特约服务网点服务协议》,负责本年度辖区内各级服务网点的建设与协调管理工作。
3.一级代理商对所辖区域服务网点的建设应遵循“哪里有销售,哪里就有服务”的原则。
4.遵循区域合理布局,覆盖面广的原则,一般不允许重复建设。
5.遵循有竞争才有发展的原则,鼓励区域内各服务网点不断自我完善。
6.遵循稳定发展,巩固老网点,开发新网点,不轻易撤换网点的原则。
三、服务网点建立程序
1.经销本公司系列的一级代理商,与总部签订《年度销售合同》、《特约服务网点服务协议》后,即承担所辖区域内服务网络的建设及本公司的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2.一级代理商针对所辖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网络建设。
总部外派服务人员对其服务技术与服务管理进行培训,并对其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一级代理商将辖区内的各服务网点签定《威雅电器三方售后服务协议》要报备总部售后服务部。
第5章服务配件管理
一、配件的储备与管理:
1.根据市场产品销售及服务网点实际所需,总部售后服务部负责组织储备各型产品服务配件,确保各服务网点日常售后工作正常开展。
2.各服务网点应根据所辖区域市场的销售情况,有效储备服务配件,建立服务配件安全库,及时快捷处理辖区内维修工作。
3.总部售后服务部提供的服务配件,只能用于威雅电器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各级服务网点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或拼装产品销售。
2、配件计划申请:
1.为保证服务配件的及时供应,各服务网点每月1-10日须制订《月度配件计划》,否则在当月将不能申请配件,总部售后服务部配件科:
15-20日按实际情况发放当月的申请的配件数量。
2.对紧急情况的紧缺服务配件,需求网点应该注明原因,并标注“邮寄”字样,由配件科负责协调并以邮寄方式发放。
3.特殊情况申请配件的,以书面报告上报售后服务部审批后发放。
3、服务配件管理:
1.配件采取购买制:
即各服务网点向总部申请的配件需交纳预付金,售后服务部按其预付金的1∶1额度提供配件,预付金不足售后服务部应及时要求各服务网点补交预付金或退保内配件;
2.总部售后服务部前期对各服务网点有一定额度的配件费用支持,该额度的配件费用以挂账的方式管理,如超出额度时各服务网点应及时交纳预付金或退保内配件,否则售后服务部有权拒绝再发配件或从该服务网点的结算费用中强制扣转。
四、配件发运:
1.配件运输费用由发放单位承担,即总部发放配件的运输费用由总部售后服务部承担,各服务网点三包配件的运输费用由服务网点承担;
2.各服务网点申请紧急服务配件,其运输费用由服务网点承担;因产品批质量原因造成的配件邮寄费用或运输费用由总部承担。
五、关键配件的三包退回管理:
1.产品保修期内维修更换下的旧件可作为三包服务配件返回总部售后服务部,进行冲抵铺底资金或以旧换新。
可返回的配件:
加热管、温控器、电源线带漏电保护、安全阀、控制板、触摸开关、控制开关、混水阀等部件。
2.退回的三包配件应该与《产品维修记录表》一一对应,并粘贴《旧配件标识卡》。
否则不予以结算维修费和配件冲账。
3.直供用户退回的三包配件时还须附带《产品维修记录表》。
4.各服务网点退回的三包配件必须完好,若发现剪线或严重破损影响性能检测的,将不予以结算冲账,并作报废处理。
5.三包配件退回总部后,由售后服务部配件科统一接收、清点,并经公司品质部门专门检测。
6.未按以上规定及要求办理三包配件退回的,或未经批准擅自退回其它配件的,将不予结算记账,并作报废处理。
7.公司已公布淘汰产品,自公布之日起3年后换下的配件不作为三包配件处理。
8.三包配件退回的运费须退货单位自行承担,并预先支付。
六、服务网点配件管理:
1.各服务网点必须建立服务配件储存账目和服务配件安全库,指定专人负责账务管理和配件管理,配件领用应有完整的领用手续。
2.各服务网点每月应对所辖区域配件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根据盘点情况制定下月配件需求计划报总部售后服务部配件科。
3.对总部规定可返回的三包回收旧配件,各服务网点应妥善保管,分类造册,粘贴《旧配件标识卡》标签,并按总部售后服务部退回旧换新或冲抵铺底资金。
4.对于需返回公司的因各种原因换下的新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外包装箱上作明显标识,对于因人为或运输损坏原因退回的新件将不予冲减相关费用。
5.保修期外更换的零配件,不得作为保修期内维修换下的旧零配件退回公司以旧换新。
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经查实按该配件价格的十倍予以处罚和通报。
八、配件供应流程:
不足
足够
信
息
录
入
第6章服务费用管理
一、产品安装信息费
1.各服务网点应向用户提供免费安装服务,但产品安装所需的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
2.各服务网点按规范填写的《安装信息表》,并按规定的结算周期及时将单据寄回总部售后服务部,经审核合格后按标准给予结算:
电热水器:
30元/台。
二、产品维修费
1.各服务网点保修期内属产品质量原因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维修费。
2.保修期外原则上按规定收取上门服务费,收费标准组成可包括上门维修费和配件服务费两部分。
上门维修费不能超过20元/台(15公里外的路程费用另计);配件服务费按我司规定的配件价格收费。
3.在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免费保修范围,可收取相应费用。
4.各服务网点按规范填写的《产品维修记录单》,并按规定的结算周期及时将单据寄回总部售后服务部,经审核合格后按标准给予结算:
上门服务费:
20元/台。
三、维修配件费
1.产品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维修换件,不收取维修配件费。
2.整机保修期外或整机保修期内但属非质量问题维修换件,各服务网点须根据总部的相关收费标准收取配件费。
维修人员上门时主动出示给用户查看,并在更换配件前告知收费金额并得到用户的确认。
3.服务配件的收费标准按照总部规定的配件价格进行收费。
四、远程上门服务费
1.各服务网点上门安装服务原则上不收取顾客上门路程费,但远程安装的,服务网点可当地经销商协商处理.
2.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原则上不收取上门路程费,但15公里以外的,超出的公里数以1.5元/公里向用户收取,特殊情况除外。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均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4.保修期外的上门路程费标准为:
不超过1.5元/公里。
5、服务费用收取
1.各服务网点保修期外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总费用一般包括:
上门路程费及维修配件费用。
2.用户送修的,服务网点维修不得加收上门路程费。
3.服务网点收取维修服务费用后,必须向用户出据收费凭证。
同时应该保留维修单据供日后核实。
六、服务费用结算要求和申报时限:
1.《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的审核标准
1)填写要完整准确否则视为不合格单据,如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不详细、产品购买日期和维修时间不详或不规范、维修人员、用户签名不详、产品故障现象、原因分析及更换配件不详,机身编码不详或者错误等均视为不合格单据,不予以结算。
2)回访后确认为“空号”、“此号码不存在”、以及“错误电话(即电话与用户不符)”均属于不合格单据,不予以结算。
对于再次回访后确认的“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不清楚”等无法正常进行回访的单据将按照单张单据的金额的50%予以结算。
3)回访后产生的“未购买”、“未维修”、”未上门“等单据均属于不合格单据,不予以结算。
4)保修期内的单据予以结算,超出保修期的单据不予以结算。
5)如因维修人员技术问题、配件不到位、未带齐配件或工具等各种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复上门维修的,其类维修单据不予以重复结算。
6)30天内重复维修同一台机器的同一个故障视为重复单据,不予以结算并进行处罚。
7)邮寄回总部的《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须为第某,否则视为无效单据;《安装信息表》上没贴产品机身编码视为无效单据;《产品维修记录单》未注明上门服务或在点送修服务视为无效单据;以上三种情况均不予结算。
8)《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须加盖服务网点公章,无加盖公章单据或经严重涂改单据不予结算。
9)当售后服务部收到的维修单据资料与系统数据库资料不一致时,不予以结算。
10)首次安装后两个月内,非质量问题发生的安装性维修,不算在上门维修的范围内。
2.《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的申报时限为三个月,超出申报结算时限的单据不予以结算。
(特殊申请季度结算的除外。
)
七.扣罚/处罚
1.在结算单据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料为虚报单据,将进行“假一罚十”处理,并根据假单的数量决定取消当月所有单据的结算资格,同时予以全国通报。
2.在结算安装费用中,若特约服务网点不按要求支付所管辖服务网点费用的,则总部有权将该特约服务网点所结算费用中应支付的费用直接支付其服务网点,并对该特约服务网点进行严厉处罚。
八、结算周期:
1.自售后服务部收《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单据日起,经对单据进行初审、信息录入系统、回访、审核、售后服务部统计结算、财务部结算汇款等流程,结算周期约为30天,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九、服务费用结算流程:
1.费用结算:
各服务网点每月5号前把《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的结算联和上交联、旧配件寄到所属区域的特约服务网点,统一委托特约服务网点汇总10号前将《安装信息表》《产品维修记录单》的结算联及旧配件寄回总部售后服务部结算。
产品的安装费用统一由总部与特约服务网点结算,再由特约服务网点支付给各服务网点。
维修费用由总部直接与各服务网点结算,维修单据由售后服务部初审、信息录入系统、回访、审核合格后,由总部财务部直接汇款到各服务网点。
2.总部规定:
当总部与特约服务网点结算安装费用完毕,总部财务部汇款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内由特约服务网点对所管辖区域的服务网点支付结算费用,否则严厉处罚。
3.加快维修费用结算申请:
各服务网点每月5号前填写当月的维修明细表传真至售后服务部,作为结算的临时凭证,结算周期约为30天。
服务网点必须把对应的《产品维修记录单》的结算联、上交联及三包冲账的旧配件寄到所管辖的特约服务网点,由特约服务网点统一寄回总部售后服务部,否则给予相关的结算费用3倍处罚。
10、安装维修费用结算流程图:
5号前寄出
10号前寄出
不合格
合格
第七章产品退换货管理
一、退换货处理的标准
1.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天内,发生性能故障,用户可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
2.产品自出售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用户可选换货或维修。
3.三包有效期内,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可凭维修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用户调换同型号的产品。
4.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天未修好,且经售后服务部同意退换的,由销售者负责为用户调换同型号的产品。
5.因产品设计、制造缺陷导致质量问题影响正常销售,公司总部同意退回的。
6.在保修期内,经当地服务网点技术鉴定产品因内胆出现漏水现象的。
二、退换货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要求
1.因产品出现设计、制造缺陷导致质量问题影响正常销售,经由总部和售后服务部同意退回的。
2.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多次修复无效,当地无法翻新修复的,且经售后服务部审核批准换机的产品。
3.超过三个月经总部售后服务部确认无法提供配件的,且总部和售后服务部同意退回的。
4.对于有修复价值且修复后可销售的服务换机,各服务网点应该更换相关配件后二次销售不得退回总部;
5.对修复后有使用价值的服务换机,各维修服务网点换件修复后应作折价销售,折价销售的产品不得与同型号新产品价格发生冲突,能折价销售的不得退回总部。
6.退换货的有效时间,即经总部或售后服务部审核批准后,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处理,否则视为放弃处理。
7.不属于退换货的范围和条件:
1)用户不按说明书要求使用导致人为损坏的产品;
2)运输途中损坏的;
3)无机身编码或机身编码模糊不清的产品;
4)无商标或无法分辨商标的产品;
5)超出保修期的产品;
8.退货处理原则:
先经审批后售后服务部提供处理方案。
未经售后服务部审核批准的,一概不能退回总部;如无通知退回的,售后服务部将无偿接收同时转为报废产品并给予处理。
三、退换货接收及处理程序
1.退货单位按照总部批复的《退换货申请表》,将退货产品退回,产品退回时必须随货附带盖有公章的《退换货汇总表》,做到物单一致,产品上须粘贴《退货产品标识卡》,明确认注明故障原因(故障描绘),总部售后服务部配件主管与退货随行人员共同清点,接收,并签名确认。
如《退换货汇总表》与实物不符,则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如退货人员不在场或以发物流方式退回总部,则以总部人员清点实物为准。
2.退货单位退回产品,若无《退换货汇总表》,产品上无《退货产品标识卡》不予受理或不予结算。
3.未经同意退回的产品,若擅自退回公司、总部售后服务部将原机返回处理;情况严重售后服务部将无偿接收同时转为报废产品并给予处理。
4.对于未粘贴《退货产品标识卡》的产品,售后服务部不出具鉴定报告均按非质量问题处理,原机返回。
4、市场退换货产品质量鉴定标准
前提条件:
1.所退回产品的外包装及机身上必须粘贴内容填写详细、清楚、完整的《退货产品标识卡》;
2.所退产品必须零部件齐全和完整,缺少零部件的不予以处理。
鉴定流程和标准:
1.产品退回后,售后配件科对产品进行分类清点,售后技术支持协助对产品进行分类鉴定;
2.所退产品的机身上未张贴《退货产品标识卡》或所张贴的《退货产品标识卡》内容填写不规范、故障描述不清楚或不准确的,视为非质量性退货;
3.所退产品主要零部件严重缺损的,无法做进一步检测的,视为非质量性退货;
4.因运输过程造成损坏的产品退货,视为非质量性退货;
5.所退产品经检测鉴定后,《退货产品标识卡》上所描述的故障与鉴定结果不符的,则按售后服务部鉴定结果为准。
6.视为非质量问题的退货产品,不能作退货处理,情况严重的给予处罚和通报。
7.退货产品质量鉴定结论的最终解释权归总部售后服务部所有。
5、市场退换货产品结算标准
1.运输费用结算:
经售后服务部鉴定为故障为内胆漏水的产品,所涉及的退货运输费用由总部承担,判定为非质量性退货的产品,所涉及的运输费用由退货单位自行承担。
退货单位在退货前先行支付运费,后凭运输发票及质量鉴定报告给予核销。
2.返修费用的结算:
故障除内胆漏水外,如需要返修,所产生的返修费和配件费用由退货单位承担。
3.缺件费用的结算:
退货产品缺少零部件或附件的,所有涉及的费用由退货单位承担。
六、退换货的处理原则
1.退货单位申请退货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执行,不允许违规退货;
2.如产生退换货时,由销售者负责产品的退换,服务网点负责对产品进行鉴定,属于内胆漏水的,填写《产品维修记录单》和《退货产品标识卡》,并重新负责新机的安装和调试服务。
服务网点对其技术鉴定负责,如因鉴定错误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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