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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花园建设项目
江山花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东莞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背景
随着东莞经济及社会的快速发展,投资环境日益完善,但相应配套及居住环境相对滞后,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年一大步,五年见新城”的目标,改善和提高东莞市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
东莞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府国用(2010)第特15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0-17-10002号拟在东莞市黄江镇北岸村建设江山花园,详见地理位置图附图1。
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
北纬22°53'55.89";东经113°59'29.89"。
项目地处东莞市黄江镇北岸村。
项目北面为空地,西面隔规划生态大道为寒溪河,南面隔规划二十五号路为交警大队和黄江成人学校,东面为公常公路。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6862.69m2;项目总建筑面积322551.67m2;绿化率31.03%。
项目设有14栋3层低层住宅楼;10栋11层商住楼;1栋1层商业;2栋2层商业;8栋32层住宅楼;4栋26层住宅楼;2栋25层的住宅楼;总投资198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向环境排放生活污水、发电机尾气、油烟、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将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等有关要求。
东莞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江山花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我司组织专业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赴现场调查和取得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中,得到了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同时也得到了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使我们的评价工作进展顺利。
在此,我司一并表示感谢。
1.2环境保护目标
本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整体环境质量,确保项目选址周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发生显著改变。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及附图2。
表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方位
距离该项目边界的距离(米)
规模(人)
功能性质
保护内容及级别
1
黄江成人学校
南
20
20个班
学校
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2类
2
黄江交警大队
南
20
/
机关
3
合路村
东北
690
5000
居民点
4
北岸村
南
670
3000
居民点
5
袁屋围
东北
1100
4000
居民点
6
居民村
东北
1500
3500
居民点
7
鸡啼岗
东北
2000
4500
居民点
8
玉堂围
东北
2800
5000
居民点
9
黄江村
南
2000
3600
居民点
10
黄牛埔
东南
2400
4600
居民点
11
寒溪河
西
50
中河流
IV水体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地点
项目名称:
江山花园
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东莞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北岸村。
中心坐标:
北纬22°53'55.89";东经113°59'29.89"。
2.1.2项目用地现状
项目北面为空地,西面隔规划生态大道为寒溪河,南面隔规划二十五号路为交警大队和黄江成人学校,东面为公常公路。
2.1.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按揭和销售定金。
2.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6862.69m2;项目总建筑面积322551.67m2;绿化率31.03%;计容建筑面积242156.68m2;不计容建筑面积80394.96m2;容积率为2.5;首层建筑占地面积28190.15m2。
设有机动车总泊位1363个,其中室内泊位1320个,室外泊位43个;规划居住户数2740户;居住人数6977人。
本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4.49%。
本项目不设别墅类建筑。
项目设有14栋3层低层住宅楼;10栋11层商住楼;1栋1层商业;2栋2层商业;8栋32层住宅楼;4栋26层住宅楼;2栋25层的住宅楼。
项目不设煤气、液化气等调压站,项目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
另设垃圾收集站、商业及其他公建设施,具体公建设施设置情况见表2-4。
2.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规划建筑统计见表2-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见表2-3。
项目规划建筑统计见表2-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见表2-3。
表2-1规划建筑物一览表
编号
建筑名称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m)
1#
江山郡1栋
924.79
2069.64
2069.64
3
(1)
10
2#
江山郡2栋
838.23
1947.68
1947.68
3
(1)
10
3#
江山郡3栋
867.85
1978.78
1978.78
3
(1)
10
4#
江山郡4栋
838.23
1945.8
1945.8
3
(1)
10
5#
江山郡5栋
819.97
1871.7
1871.7
3
(1)
10
6#
江山郡6栋
996.38
2313.12
2313.12
3
(1)
10
7#
江山郡7栋
973.86
2223.61
2223.61
3
(1)
10
8#
江山郡8栋
877.14
2011.87
2011.87
3
(1)
10
9#
江山郡9栋
454.45
1056.94
1056.94
3
(1)
10.9
10#
江山郡10栋
635.12
1475.46
1475.46
3
(1)
10
11#
江山郡11栋
618.2
1411.89
1411.89
3
(1)
10
12#
江山郡12栋
635.12
1475.46
1475.46
3
(1)
10
13#
江山郡13栋
618.2
1411.89
1411.89
3
(1)
10
14#
江山郡14栋
674.04
1545.74
1545.74
3
(1)
10
15#
江山园1~10栋(含商业3、4号)
3209.12
18455.89
18455.89
11
34.8
16#
商业1号,商业2号
1365.54
2612.07
2612.07
2
10
17#
一期地下室
38774.19
0
0
(1)
18#
江山府1~2栋(含一层公建)
1488.86
19432.58
19323.23
21
63.3
19#
江山府3栋
448.26
13603.34
13137.86
32
96.3
20#
江山府4栋
514.15
14950.74
14449.09
32
96.3
21#
江山府5栋
448.26
13603.34
13137.86
32
96.3
22#
江山府6栋
514.15
14950.76
14558.92
32
96.3
23#
江山府7栋
448.26
13603.34
13137.86
32
96.3
24#
江山府8栋
514.15
14950.74
14449.09
32
96.3
25#
江山府9、10栋
823.49
27000.61
26191.51
32
96.3
26#
江山阁1、2栋
990.99
22115.81
21242.01
26
79.8
27#
江山阁3、4栋
990.57
22115.67
21242.3
26
79.8
28#
江山阁5、6栋(含一层公建)
855.28
21089.93
20668.92
25
76.8
29#
北面商业
4760.49
4760.49
4760.49
1
6
30#
二期地下室(一标段)
7587.25
7587.25
0
0
(1)
0
31#
二期地下室(二标段)
28155.34
28155.34
0
0
(1)
0
垃圾收集站
50
50
50
1
4.2
合计
63935.74
322551.67
242156.68
/
/
注:
项目本次评价为一、二期一并评价。
表2-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1
规划总用地
㎡
96862.69
2
总建筑面积
㎡
322551.67
3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
231780.47
4
办公建筑面积
㎡
0.00
5
商业建筑面积
㎡
9142.71
6
配套公建面积
㎡
1670.06
7
其它面积
㎡
79958.40
8
地上建筑面积
㎡
248034.86
9
地下建筑面积
㎡
74516.78
10
计容建筑面积
㎡
242156.68
11
其中
计容住宅面积
㎡
231234.09
12
计容办公面积
㎡
0.00
13
计容商业面积
㎡
9142.71
14
不计容建筑面积
㎡
80394.96
15
其中
地下不计容面积
㎡
74516.78
16
公共开放空间
㎡
5331.80
17
其它不计容面积
㎡
546.38
18
首层建筑占地面积
㎡
28190.15
19
容积率
2.50
20
建筑密度
%
29.10
21
塔楼建筑密度
%
0
22
总绿地面积
㎡
30057.10
23
其中
公共绿地计算面积
㎡
4033.82
24
屋顶绿地面积
㎡
0
25
其它绿地面积
㎡
26023.28
26
绿地率
%
31.03
27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
0.58
28
机动车总泊位
辆
1363
29
室内泊车位
辆
1320
30
室外泊车位
辆
43
31
总户数
套
2740
32
居住人口
人
6977
33
90平方以下住宅套型面积
㎡
157896.67
34
90平方以上住宅套型面积
㎡
54074.79
35
90平方以下住宅所占比例
%
74.49
36
最大层数
层
32
37
最高建筑总高度
M
96.30
表2-3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
设施名称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独立占地
数量
备注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
179.25
否
1
位于江山府1栋-2栋一楼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
405.28
否
1
位于江山府1栋-2栋一楼
小区警务室
56.37
否
1
位于江山阁5栋-6栋一楼
党员活动室
(各类活动用房)
206.96
否
1
位于江山阁5栋
社区综合办
及人民调解室
53.74
否
1
位于江山阁5栋
社区卫生
及计生服务用房
262.54
否
1
位于江山府1栋-2栋一楼
小区文化设施(含图书馆)
201.14
否
1
位于江山府1栋-2栋一楼
星光老年之家
210.46
否
1
位于江山府1栋-2栋一楼
垃圾收集站
50
是
1
公厕
44.39
否
位于江山府1栋-2栋一楼
第三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日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监测断面的水质中的除氨氮指标超过V类水质标准外,其余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体要求。
由于受沿岸排放的工、农业废水和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影响,导致东引运河出现一定程度污染。
3、声环境
项目所监测的3#项目西面、4#项目东面监测点昼夜间的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外,其余监测点的监测值均可满足(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为60dB(A),夜间为50dB(A)。
造成3#项目西面、4#项目东面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超标原因是受桥新路、东深路上车辆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植被大部分已被清除,对周边范围的植被物种调查结果表明,周围区域多为人工作物和常见绿化植物,未发现国家珍稀濒危物种和各级保护植物。
。
第四章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粉尘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该项目设计当中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生态及社会效益”的原则,需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则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第五章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外排污水量为
m3/d,其中综合生活污水约2277.819m3/d,餐饮业含油废水67.5m3/d,不可预见污水72.333m3/d。
建设项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引运河。
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居民住宅、公寓住户、商业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由于管道天然气燃烧完全,燃烧产物简单而无明显污染。
项目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由于排放量小,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收集后,经公共烟井引上楼顶天面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餐饮业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为8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进行油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专用烟井引上商业楼楼顶排放,其排气筒均拟高于所在楼的楼顶5米,由于餐饮业位置不确定,商业预留了专用烟道,各预留烟道的建筑物高度为:
5层商业的建筑高度为20m,25层商业建筑高度为90米。
,油烟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5m、95m。
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经水喷淋(添加碱液)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气筒分别为15米、25米,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垃圾收集站位于地下室专用房,建议项目在垃圾收集站设置抽风排气系统,保证垃圾收集站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并将收集垃圾收集站臭气由绿地中间排出,垃圾收集站臭气不会累积,同时本环评建议项目每天应对垃圾站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确保臭气不会对周边住宅产生显著的影响。
项目室内停车库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较少,经通风设备抽至室外排放,污染物会迅速扩散,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外环境有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风机房、水泵房、机动车等。
项目设有机动车总泊位2146个,其中室内泊位1823个,室外泊位323个。
机动车进出停车库时应放慢速度,不得鸣叫喇叭,并在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备用发电机、风机和水泵安装在地下室,经减振、封闭隔音处理,变压器置于专用房内,同时做好减振基础,使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前,项目占地范围内生态系统类型为城市人工生态系统。
项目建成后,原有生态系统的成份、结构形态或支持生态系统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原有生态系统将被各类构筑物和其他人工绿化植被所替代。
虽然该项目环境系统内生态系统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对于项目以外的大环境而言其影响不大。
5.5绿化措施
为营造优美、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减轻环境污染,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上做好绿化措施,保证绿化面积,广种花草树木,保证建设项目四周的绿化率达到30%。
建议树种方面以常绿植物为主,大面积种植草坪、大王椰树、细叶桉及白玉兰等岭南特色的树种。
绿化不仅能美化环境,还具有防治污染降噪声作用,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大有益处。
特别是应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地埋上加强绿化,多种植抗性植物,如罗汉松、夹竹桃、无花果、棕榈、丝棉木、蚊母树、大叶黄杨、银杏、石楠、女贞、海桐等,通过植物本身对各种污染物的吸收、积累和代谢作用,减轻污染,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气味对项目的影响。
第六章外(内)污染源对该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风机房、水泵房、机动车等噪声经治理后,不会对该项目居住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按本报告提出的对策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绿化,以尽可能减轻外环境污染对该项目影响。
项目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比较突出,对于项目周边环城南路和快速连接路的交通噪声,项目拟采用在快速连接路上安装隔声屏障,在环城南路与项目红线之间采用堆土,并加以绿化的方法来减轻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第七章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本住宅小区为综合类项目,没有别墅,主为中高层住宅。
总体来说,本住宅小区非别墅类项目,因此项目不属于上述两个文件中限制类项目。
本建设项目90平米以下/户住宅套型面积所占比例为72.86%,符合《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有关规定。
项目选址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
项目已取得东莞市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府国用(2011)第特166号和东府国用(2011)第特166号,东莞市城建规划局《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编号:
2009-24-002和编号2009-24-03。
因此,项目的选址基本符合规划、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地表水为V类功能区。
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第八章公众参与结论
所有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其施工期间可解决当地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但同时受访群众也对项目建设(施工及投产)对周围环境会产生的环保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们主要关系的问题是施工期的噪声、扬尘等环境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控制污染,保护周围环境,建议建设单位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遵循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认真落实,以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章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预测计算,该项目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前提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其污染物的排放,使其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合理的、环境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内。
由于本项目各类废水最终均排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及CODcr、氨氮无需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于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小,可由环保审批部门直接审批项目的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指标,基本不会突破桥头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表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吨/年)
废水量
882442.98
预处理后CODcr
154.428
预处理后氨氮
18.531
污水厂处理后CODcr
52.9466
污水厂处理后氨氮
7.0595
SO2
第十章风险评价
项目天然气管道、柴油泄漏会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对项目天然气管道应严格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人为事件,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使得本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第十一章总结论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2121.96m2;项目总建筑面积473175.84m2;绿化率30%;容积率2.37;首层建筑占地面积44113.53m2。
设有机动车总泊位2146个,其中室内泊位1823个,室外泊位323个;规划总户数2797户;居住人口7466人。
本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2.86%。
本项目不设别墅类建筑。
项目拟设有68栋3层低层住宅楼;3栋11+1层的住宅楼;5栋29层的住宅楼;2栋18层的住宅楼;1栋2层会所;1栋5层商业;1栋25层商业(含公寓)。
另设垃圾收集站、商业、地下室等其他公建设施。
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2类功能区,地表水为V类功能区,拟建项目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内。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符合东莞市桥头镇的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供电、给排水、供热、天然气、电信等设施配套齐全,适合住宅用。
根据江山花园生态满意度分析结果标明:
生态满意度比较高。
项目的建设,经济效益好,对发展该区域经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社会人员就业机会,改善该区域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将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被调查人员基本赞成该项目建设,无人反对。
通过环境影响分析表明,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该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大大减少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影响,其中以住宅小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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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 花园 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