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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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S100031-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
项目单位:
全省53个公益林管护单位
主管部门:
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评价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上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S100031-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绩效目标
绩效标准
优
良
中
差
产出指标
保障管护人员劳务费
98-100%保障管护人员劳务费
保障98%以上
保障95-98%
保障90-95%
保障90%以下
管护基础设施建设
管护基础设施建日益完善
按预算均配备完备
项目实施率低于100%
项目实施率低于95%
项目实施率低于90%
……
成效指标
森林资源管护
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完全到位
绝大多数完全到位
基本到位
不到位
病虫害发生
可有效控制
有效控制
一起
二起
二起以上
森林火灾…
不发生大规模的火灾
不发生大规模的火灾
一起
二起
二起以上
注:
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
如预算申报时没有填报绩效目标的,根据项目测算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项目基本信息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全省公益林单位
主管部门
海南省公益林中心
项目负责人
李大江
联系电话
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0号
邮编
570203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23112.36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4160.36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
6247
其中:
中央财政
7295
省财政
16865.36
省财政
16865.36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6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8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7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7
总分
100
100
100
95
评价等次
优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项目评分
签字
李大江
生态中心主任
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95
符志民
生态中心党支部书记
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94
张剑锋
生态中心副主任
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95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
年月日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04年起,国家开始建立中央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006年我省建立起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目前纳入中央和省级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为906.75万亩。
2012年8月,省政府批复《海南省公益林保护建设规划(2010-2020年)》,我省规划公益林总面积1345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1036.85万亩(国有738.2979万亩,集体298.5521万亩),地方重点公益林面积308.15万亩(国有188.8715万亩,集体119.2785万亩)。
2016年,省域多规合一试点,通过林地空间规划和公益林规划落界,保障了生态区位、公益林保有量和保护等级。
并纳入全省一张图管理。
2017年度纳入国家级、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的53个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不包括11个天保区公益林管护实施单位),包括18个市县林业局、15个国营林场,19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驻琼科研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指跨年度项目总目标)
预期总绩效目标是在既定的投入额内完成906.7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指跨年度项目当年度目标或经常性、一次性项目当年度目标)
906.75万亩重点公益林得到保护,具体包括:
重点公益林采伐、毁林等现象日益减少,病虫害发生面积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大规模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征占用公益林手续齐全。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2017年度计划投资23112.36万元,其中:
中央6247万元,省财政16865.36万元,因国家级公益林集体林补助标准提高2元/亩,中央追加资金1048万元,2017年度实际到位资金24160.36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实际使用合理规范。
各项目单位均能够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管护劳务费支出、护林站点建设和检查验收、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共管护支出。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资金使用管理的办法规定有:
财政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上述办法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规范了资金的管理使用流程。
生态补偿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各管护单位也制定了生态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制度,生态补偿金基本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没有发现挪用、占用、乱用的情况,资金使用效能总体向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进行招投标的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实施中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预算内容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完善公益林管护制度。
制定了《海南省公益林保护建设规划实施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海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公益林管护检查操作细则》等办法和规定,建立起海南省公益林保护建设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
日常检查监督方面,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我省专门设立生态中心统筹管理全省项目实施,项目单位也设立专门的生态办负责项目实施;二是完善的项目管理、验收制度,每年都进行检查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各管护单位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无超预算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在完成管护任务的前提下,各单位有数量不等的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017年度公益林管护情况总体较好。
各个公益林管护单位基本都能按预算执行,个别单位有资金结余。
(2)项目完成质量
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质量方面:
53个单位均设立了公益林管理机构,组建了管护队伍,建立了公益林档案,落实了管护责任,管护责任区域划分基本合理,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管护成效显著,公益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重点公益林资源状况方面:
2017年度公益林资源保护较好,违规征占用公益林地和违规采伐的现象得到严格控制,本次检查没有发现大面积的火灾、病虫害的现象,只在白沙县区域发现零星小范围的病虫害现象。
公益林林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7年度全省聘用专职管理技术人员共计4460人,其中,管理人员550人,技术人员334人,护林员3034人(不包括防火队员337人,林农管护人员344人);管理人员人均责任区为16486亩,护林员人均管护责任区为2988亩;管理人员中有中专以上学历的367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336人(大中专310人,本科26人),兼职管理人员31人(大中专26人,本科5人)。
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制定了管护制度,对管护人员进行了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案件举报、宣传等,相对比较全面;各管护单位都制作了考勤表,有条件的单位还购买了指纹打卡机,加强了考勤管理;各管护单位都要求管护人员填写了巡山记录;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区划给每个护林员员划定2500-3500亩的管护范围,管理人员20000亩左右的管护范围,基本实现领导、资金、责任、地块、人员五落实。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一是创造生态服务功能价值,2012年以来,我省公益林得到全面有效管护,公益林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年提升。
经评估,2012年的年产出总价值量为1262.41亿元,占当年全省GDP的44.21%,2013年的总价值量已达1316.07亿元,同比增长了55.66亿元,增长4.25%,占当年全省GDP的41.83%;二是提供就业岗位,保障管护人员工资。
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所有管护人员均安排社保预算。
生态效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的实施,对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和保护生态系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维持生物多样性。
通过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我省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野生动植物等物种资源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对保护热带生物基因库、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各级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设置健全,能够保障森林生态效益基金的持续有效的实施。
省域多规合一试点,通过林地空间规划和公益林规划落界,保障了生态区位、公益林保有量和保护等级。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已完成。
5、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附件2格式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评价小组认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目标明确,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资金管理规范,完成了年度实施目标,得分95分,等级为优。
6、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省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生态公益林保护正步入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轨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公益林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
全省各管护责任主体单位设立了生态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53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招聘)公益林管护岗位(护林员),使管护责任(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实现了公益林管护工作全覆盖;二是完善公益林管护制度。
制定了《海南省公益林保护建设规划实施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海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公益林管护检查操作细则》等办法和规定,建立起海南省公益林保护建设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定位监测和资源监控技术手段落后,除局部区域利用森林防火经费,安装了森林防火监控外,其他区域还没有专项资金投入来应用卫星监控和现代林业技术进行生态定位监测;二是提升生态功能的措施与投入力度不大,如公益林林地中的荒坡(山)造林问题,低效低质人工林的更新改造问题,退商品林还公益林的问题等,也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只有少数市县靠自身财力,开展了部分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
(三)建议
一是加大生态定位监测和资源监控设施;二是继续支持加大生态效益补偿的支持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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