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推荐关于印详解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与解题.docx
- 文档编号:3546255
- 上传时间:2022-11-23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0.10KB
精品推荐关于印详解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与解题.docx
《精品推荐关于印详解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与解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推荐关于印详解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与解题.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品推荐关于印详解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与解题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
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公安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兵团各师公安局:
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健全报名组织机构;要实行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尽可能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清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民办中学办学时间短,是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服务、宣传的重点,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所有中学及考生、家长集中宣传、学习自治区高考报名相关政策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的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份投机高考行为,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确认工作。
要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查验考生户籍的真伪,对民办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转入我区的考生和身份证号不是新疆的考生的户籍情况,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同时,上级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和政策宣传工作,对在报名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事件要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普通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4.各团场迁入农工子女普通高考报名情况审查登记表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援疆干部子女报名审查登记表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
情况登记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
普通高考报名规定通知
抄送:
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各委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09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
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不断规范、完善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努力遏制“高考移民”,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地普通高考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
普通高考报名组织工作机构设三级,即: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中学,其职责分别为:
(一)各地中学具体负责组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本校参加三年会考有成绩和完整高中学籍的考生的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县(市)所有往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负责:
1、组织
(一)、
(二)条规定之外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毕业生、疆内其它学校转入就读高中的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的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2、处理各县(市)招办和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中学、县(市)两级机构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对本地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中学直接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级普通高考报名组织机构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各级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关于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完整学籍,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但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面向全疆招生资格的学校,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学校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后,方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
异地考生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及国贫、区贫县报考的,不享受这些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
(四)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会考成绩。
(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
2、在我区出生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档案及经自治区会考办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会考办公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
3、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有利于引进人才,区外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对开发建设新疆有特殊贡献人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或在疆注册投资资金等相关材料)。
非兵团系统,可由新疆当地户口所在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兵团系统,可由新疆建设兵团师级以上(含师级)党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4、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五)借考报名条件
户口在我区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其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借读的考生或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
确有困难需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我区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在当地考试。
考试结束后,答卷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关于报名信息的填报和采集
考生填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卡》或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
考生应对本人填涂的报名卡或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认可。
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涂表卡的技术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
实行网上报名试点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本地区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统一采集,并将考生报名卡原件或报名信息确认表留存备查,将采集后汇总的数据库按规定的时间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四、关于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成立由教育、公安、纪检、民委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组织、审查工作;
2、负责本地区、本县(市)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信访、举报和查处工作;
3、监督检查各级报名组织机构的工作,对报名组织机构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民考汉”、“汉考民”及回族考生民族成份的审查工作。
考生民族成份确认权在地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程序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地、州(市)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由中学、各县(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
各中学负责本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县(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批准。
(三)相关要求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高考时,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
2、坚持和完善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制度。
各地招办可采取单独或与会考、基础教育管理等部门联合注册的形式,对高一新生进行电子注册,并报自治区招办备案,作为三年后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3、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做好高考学生的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尤其是各派出所,要积极受理高考学生办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核对信息,及时上传制证数据,并关注不合格数据的返回情况,做好二次上传工作。
辖区高考学生多,无证件人员多的派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延长办证时间、节假日加班等便民措施,加强受理工作,确保高考学生及时申领证件。
4、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全区户口整顿工作”,对考生进行户籍情况审查时,应指定专人,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致核对居民户口等有关登记项目信息的一致性,严格审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写的考生及其父母的相关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系统里该考生本人的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
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经落户的予以取消。
属于社会人员伪造违法的,注意发现线索,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民警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关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高考当年的2月底前结束。
六、关于加强政策宣传、信访举报和公示工作。
各报名组织机构和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清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等)以多种形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和信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实的“高考移民”考生,将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七、其它
(一)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摘 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蓬勃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职能逐渐扩展,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审计理论随着审计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审计“免疫系统”论就是从这一进程中凝练出来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 推荐 关于 详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普通 高考 解题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