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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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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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为适应郯城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城市建设提供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城市总体规划。
1.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适用于县域范围,其它部分适用于城区规划范围。
1.3本规划为郯城县规划建设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
1.4规划依据
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4.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
1.4.3《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4.4《临沂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1.4.5《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
1.4.6《郯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4.7《郯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1.4.8郯城县《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几点意见》
1.4.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建设部
1.4.10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1.5规划指导思想
1.5.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向未来。
从区域与城市的长远发展着眼,建构具有较强应变能力和超前意识的新城市空间结构。
1.5.2强化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有机结合,面向市场,从城市竞争力分析入手,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增强城市集聚功能和辐射力,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1.5.3因地制宜,强化城市特色。
发挥城市资源优势,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形象。
1.5.4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强化规划实施。
通过城市功能整合、资源配置、环境优化,盘活土地、促进流通、培育市场、有效经营城市。
强调规划的延续性,远近期结合,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1.6修编重点
1.6.1建立完善的县域城镇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6.2根据新的发展要求和机遇,重新论证城市性质,预测城市规模。
1.6.3开拓新的城市发展空间,组织城市空间结构形态。
1.6.4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构筑现代化城市生态框架,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
1.6.5结合京沪高速公路及哈长铁路等交通设施的兴建,建立现代化区域交通体系及物流体系。
1.7规划期限
近期2002~2005年,远期2006~2020年。
1.8城市规划区界定
本次城市规划区有县域规划区,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建成区。
1.8.1县域规划区
为全县行政区域,用地范围为1312.6平方公里。
1.8.2城市规划区
包括现状城区所辖的东关、西关、北关、南关办事处全部以及马头镇域部分用地范围。
主要以城区大外环路以内区域为主,结合周边相关风景旅游区用地及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控制的用地构成,总用地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1.8.3城市规划建成区
包括郯城主城区及马头新区,用地面积47.2平方公里。
第二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1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1.1发展战略设想
(1)以环渤海经济圈为依托,积极实现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接受济南、临沂及连云港等城市产业辐射,促进郯城县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
(2)以郯城县城区为中心,四片经济区协调发展,带动整个县域的经济发展。
(3)以高速公路、国道为发展主轴线,开发二沿地带。
京沪高速公路及310国道、205国道一级公路沿线,开发条件优越,实施对这些地区重点开发建设,以带动新一轮经济的发展。
(4)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中心集聚。
改善乡镇分散格局,组织城镇体系结构,使乡镇工业化和城镇化相结合,实现二次飞跃。
(5)全面加快工业化进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结构,培育优势,集聚发展。
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
大力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构成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商贸、旅游为后发的产业格局。
(6)建设基础设施网络,构筑良好的发展环境。
通过交通网络建设提高县域交通可达性。
通过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对电力网、信息网、旅游网的组织,提高县域优势资源的共享性。
通过社会服务设施的合理布置,提高县域居民的生活服务质量。
2.1.2发展目标和水平
(1)发展目标
至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基本接近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总量水平
郯城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总量水平
年份
项目
2001年
2005年
2020年
GDP(亿元)
55.01
80.50
293.20
人均GDP(元/人)
5673
8659
25775
平均年递增率(%)
6-8
5-7
三产业结构(%)
22.7:
42.1:
35.2
18:
45:
37
12:
40:
48
城镇化水平(%)
22.56
40
55-60
恩格尔系数
45
40
25
科技进步贡献率
40
55
2.1.3人口城镇化水平预测
郯城县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一览表
名称
现状2001年
近期2005年
远期2020年
总人口(万人)
96.96
99.70
109.06
城镇人口(万人)
27.36
39.72
62.15
城镇化水平(%)
22.56
40
55-60
2.1.4城镇化质量目标
(1)建成区人口占镇域总人口比重要达到50%以上。
(2)建成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8m2,居民住房成套率大于90%。
(3)建成区人均道路广场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分别大于13m2和7m2。
(4)建成区工业废水处理率大于80%,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65)建成区人均生活用电量大于600kWh,每百人拥有电话装机数大于50部。
(6)建成区各项文教体卫设施能够满足本地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需要,达标率大于80%。
2.2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2.2.1城镇发展总体思路
根据区位交通、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城镇建设基础,制定城镇发展总体思路为:
中心带动、点轴发展,扩镇并乡、梯度推进,整体协调、持续发展。
2.3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3.1城镇体系总体框架
郯城县域城镇体系总体框架为依托县域公路网络形成的“三级城镇规模,四片经济区域,点轴发展形态”的总体框架。
2.3.2城镇体系职能等级结构
(1)等级结构
一级县域中心城市:
郯城县中心城区(含马头镇)。
二级地方性中心镇:
重坊镇、李庄镇、褚墩镇、高峰头镇。
三级一般建制镇:
黄山镇、杨集镇、庙山镇、港上镇、沙墩镇、胜利乡、新村乡、花园乡、泉源乡、红花乡、归昌乡。
(2)规模结构
①一级县域中心城市:
郯城县城区近期人口规模为20万人,远期成为40万人口的县级城市,城市用地规模近远期均按人均118m2控制。
②二级地方性中心镇:
重坊、李庄、褚墩、高峰头镇4个片区中心镇人口规模都发展到3~5万人的小城镇规模,有浓厚的城市氛围,城镇用地规模近远期分别按人均110m2和1182m2控制。
③三级一般建制镇:
镇区人口规模各发展到1~1.5万,有一定的城市气息,城镇用地规模按人均90~95m2控制。
规划近期城镇常住人口为34.89万人,建成区占地41.17Km2;远期城镇常住人口62.15万人,建成区占地73.2Km2。
(3)职能结构
①综合型城市——郯城县中心城区。
城市发展的战略定位是:
以林果观光为主的平原森林城市。
②工交商贸型城镇:
李庄镇、褚墩镇、高峰头镇。
③旅游工贸型城镇:
新村乡。
④工业商贸型城镇:
重坊镇、黄山镇、杨集镇、归昌乡。
⑤集贸工业型城镇:
沙墩镇、泉源乡、庙山镇、胜利乡、花园乡、红花乡、港上镇。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一览表
城镇名
规模结构
职能结构
空间结构
等级
人口(万人)
等级
职能类型
所依据城镇发展轴
建设用地区域形态
郯城城区
(含马头镇)
一
38—40
县域中心城市
综合中心型
一级轴
沿205国道、京沪高速公路哈长铁路发展
重坊镇
二
3—5
地方中心镇
地方中心型
二级轴
沿县道发展
李庄镇
一级轴
沿205国道、哈长铁路发展
褚敦镇
二级轴
沿省道发展
高峰头镇
一级轴
沿205国道发展
黄山镇
三
1—1.5
一般建制镇
工贸型
二级轴
沿县道发展
杨集镇
工贸型
二级轴
沿县道发展
庙山镇
农贸型
二级轴
沿205国道发展
港上镇
农贸型
二级轴
沿京沪高速公路发展
沙墩镇
农贸型
一级轴
沿205国道发展
胜利乡
农贸型
二级轴
沿省道发展
新村乡
旅游型
二级轴
沿县道发展
花园乡
农贸型
二级轴
沿310国道发展
泉源乡
农贸型
一级轴
沿县道发展
红花乡
农贸型
一级轴
沿205国道及京沪高速公路发展
归昌乡
工贸型
一级轴
沿310国道发展
合计
62
2.3.4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规划期采用“点—轴发展”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战略,形成一个中心城市,四个副中心城镇,二条发展轴线的城镇空间结构。
(1)一个中心城市为郯城县中心城区;四个副中心城市为四个中心镇。
(2)一级城镇发展轴带:
为205国道一级公路沿线,包括李庄镇、郯城城区、沙墩镇、庙山镇、高峰头镇、红花乡6个乡镇。
(3)二级城镇发展轴带:
为京沪高速公路沿线,包括郯城城区(含马头镇)、港上镇、红花乡、胜利乡等大小4个乡镇。
2.4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2.4.1综合交通规划
(1)公路网规划
县域交通以郯城城区外环为中心,由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组成的四纵八横的主干线系统。
环城公路,规划为二级公路,彻底解决城区的过境交通问题。
城镇间联系通道,由现状和规划的县道组成,路基宽12~18m,路面宽10~15m,远期建成二级公路。
中心村与城镇之间的联系道路,由路基宽8~10m,路面宽6~7m的硬质三级公路组成,规划每个中心村一般要有两个对外出入口。
中心村通往基层村的为四级砂石路及以上道路。
(2)铁路
规划建设郯城二级火车站,建设李庄、高峰头两个四级站。
2.4.2水资源及城镇供水
(1)县域水资源需求量预测
水资源需求量总计为5.32亿立方米。
(2)水量平衡
县域内用水以地下水为主,地下水资源量约为32.59亿立方米,水资源足以保障工农业及人民生活用水。
(3)城镇供水
规划远期建制镇及乡集镇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水源以地下水为主。
2.4.3城镇排水规划
(1)中心城区: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采用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理率要求达到80%,工业企业废水应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依地势就近排入水体。
(2)李庄镇、褚敦镇、高峰头镇等二级城镇为郯城县工贸城镇,有较多的工业废水,规划采用分流制,工业废水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
(3)三级城镇中其工业性质不以污染性工业为主的乡集镇,规划老区采用截流式的合流制,新区采用雨水分流制,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
2.4.4供电规划
规划期内,县域供电压等级为220kV、110kV、35kV、10kV,供电电源220kV由省网提供,220kV高压走廊留40米,110kV高压走廊预留25米,10kV线路逐步实现电缆化。
规划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5座,35kV变电站9座,形成以220kV为核心,110kV为主网架,35kV为环状骨架,6-10kV为支架的供电格局。
规划要求逐步改善现有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
2.4.5电信邮政规划
规划城镇电话普及率达到40部/百人,农村电话普及率为15部/百人,全市交换机容量为25万门,移动通信应加快建网步伐,实现市域100%覆盖率。
规划增设邮政、电信分、支局。
2.4.6广播电视规划
(1)2020年全市有线电视覆盖率达100%,城镇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
有线电视专用网内播出节目60套,广播节目5套以上。
(2)按一地一网的建设原则,实现全市有线电视主干网络联网。
2.4.7消防规划
规划在城区设立一处二级消防站,建立消防指挥中心。
李庄镇、褚敦镇、重坊镇、高峰头镇设置三级消防站,城区及各镇区应按消防规范布设消防栓,城区及各乡镇水厂应24小时确保消防用水及水压要求。
2.4.8抗震规划
郯城县为地震烈度八度区,城镇一般建筑按八度设防,重要建筑应提高设防标准。
2.5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2.5.1目标定位
总体形象定位:
先秦马陵古道、中国银杏之乡、古郯文化中心。
开发主题定位:
郯文化、孝文化、兵文化、地质科学文化、林文化。
旅游亮点:
马陵古战址、银杏园、神州板栗园、东海孝妇冢
2.5.2旅游总体发展思路:
三区一带一中心。
三区:
古郯文化景观区、沂河风光景观区、银杏之乡生态景观区。
一带:
马陵古道旅游带。
一中心:
县城为旅游中心城市。
2.6社会设施规划
2.6.1科技、文化、体育设施
(1)规划在城区配套完善青少年宫、文化馆、电影院、图书馆、体育中心、展览馆、科技信息中心、广播电视演播中心。
(2)中心镇配置图书室、科技站、文化馆、体育运动场馆、电视台、广播站、电影院。
(3)小城镇配置科普文化站、图书室及体育运动场、游泳池、电视台、广播站。
乡集镇设科普文化站、广播站。
(4)大力提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人均公共体育用地应达到0.3~0.5平方米,争取中心镇及建制镇50%达到省体育先进镇标准。
2.6.2教育设施
(1)大力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扩大中心小学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4班,在规划期内,逐步撤并村小,扩大完小,按服务半径调整城镇现有小学。
(2)大力发展高中段教育,加强设施改造。
(3)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建好成、职教中心。
(4)力争与省内高校合作创办高等教学机构,共同培养地方急需各类管理、科技人才。
2.6.3卫生设施
(1)城区形成医疗、预防、保健、科研配套,技术比较先进的医疗卫生中心。
(2)建立全市现代化急救、灾情、疫情信息通讯网络,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监控。
(3)二三级镇配设的医疗卫生设施应逐步完善,并强化妇幼保健、卫生管理等职能,重点完善中心镇中心卫生院的设施和技术力量,增强对周边地区服务功能。
2.6.4福利设施
(1)城区新建老年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加强社会保障福利设施建设。
(2)中心镇逐步建设老年服务中心,配设老年公寓,完善现有的福利院,提高供养条件和水平。
(3)建制镇规划设置中心福利院或“老年之家”,逐步淘汰规模小、质量差的村办福利院。
2.7环境保护规划
2.7.1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各城镇环境监控管理,建立环境目标责任制,加强地方环境法规,加强环境行政执法。
(2)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从浓度和总量上加以控制,制定削减计划,实行限期治理,逐步把污染负荷控制到总量要求之下。
(3)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从实行“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入手,严格控制能耗物耗大、污染严重的新建项目建设;建立环境准入和淘汰机制,坚决关闭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坚决防止污染向乡镇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建立新型产业体系。
(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排污费等规费征收入手,全面推动城市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
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构筑公众环保监控网。
(5)合理调整功能布局,改变目前乡镇企业布局分散、污染控制难的局面,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发展。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小砖瓦、小水泥、小化工等企业予以搬迁。
加强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建设,以减少工业废气、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7.2环境综合整治
(1)水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保护城区、中心镇等水厂饮用水源,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要限期搬迁。
加强对地下水的开采管理。
疏浚淤积的河道,改善河网配水;完善城市排污管网体系,加强城市生活和工业截污管网建设,改善局部水环境。
(2)空气环境综合整治
城镇建成区实行严格的烟尘控制办法,达到烟尘控制区要求。
控制SO2排放量。
积极推广使用天燃气和轻质燃油锅炉、逐步禁止生活锅炉燃烧散煤;提高城市气化率,逐步实现以天燃气、液化气、轻质柴油为主要燃料。
加强城镇建筑施工的管理,提高绿化率;加强汽车尾气管理,推广无铅汽油的使用。
(3)城市噪声防治
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提高路面质量,城区逐步实现禁鸣汽车喇叭;加强机动车的维修管理,减少机动车的整车噪声;加强道路绿化,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控制夜间建筑施工。
加强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污染治理,减少娱乐服务行业的噪声污染;合理规划布局城镇集贸市场。
(4)城镇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对有毒害的废弃物实行定点无害化处理。
改善居民燃料结构,减少生活用煤产生的垃圾;推广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
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特别是工业废弃物。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建议采用厌氧消化法处置。
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3.1区域定位
3.1.1郯城是鲁南苏北经济协作区重要成员,临南中心城市;
3.1.2郯城是生态大县,资源特色城市;
3.1.3郯城是区域性交通中转地,在周边城市群中具有后发优势。
3.2战略指导思想
根据郯城县在山东省临沂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现有发展条件与基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依靠改革创新,加快经济发展,通过城市经营,促进城市发展和建设,力争把郯城县建设成为临南副中心城市,经济活力型城市和平原森林城市。
3.3城市发展总体思路
根据郯城县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建设基础,制定城市发展的总体思路为:
外部拉动、内部集聚、功能整合、环境优化。
3.4城市经营策略
按照城市发展总体思路,提出城市经营策略如下:
建设交通、促进流通;盘活土地、培育市场;塑造环境、形成特色。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4.1城市性质
以生态旅游为主的银杏森林城市,以加工工业和商贸为主的临沂南部中心城市。
4.2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城市人口(2005年):
20万人
远期城市人口(2020年):
38~40万人
4.3城市用地规模
近期(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23.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8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47.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8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
5.1城市发展方向
近期城区以集聚发展为主,初步形成商贸中心、物流中心;远期城市发展方向主要为越过白马河向西发展,辅以适度向东、向北方向发展。
城市建设范围东不越过哈长铁路,西不跨过京沪高速公路。
5.2城市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提出“两区一园,城林相伴,东西互动”的城市总体空间结构。
两区一园为:
郯城主城区,马头新区,郯城工业园。
其中,郯城主城区:
形成“一带、两轴、四心”的规划结构。
“一带”:
由人民路构成的城市东西向经济发展带。
“两轴”:
郯东路城市生活轴和规划的皇亭路城市生活轴。
“四心”:
北外环以内郯东路两侧为文化体育中心;人民路以南、建设路以北、郯西路、郯东路之间区域为全县商贸中心;火车站、城东长途客运站周边地区形成城区物流中心,北部建设文教体育中心。
马头新区:
形成“一带、两区”的规划结构。
“一带”:
由人民路延伸至郯——马干道形成的城市经济发展带;
“两区”:
商贸路以南为商业贸易区。
商贸路以北为生活居住区。
5.3城市组团
5.3.1组团结构与职能
郯城主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商贸中心,文化中心。
马头新区:
京沪高速公路郯城出入口,商贸物流中心,生活居住用地。
郯城工业园区:
城市新兴产业基地,一类、二类工业用地。
5.3.2组团规模
郯城主城区:
用地规模为38.85平方公里,居住城市人口32.5万人。
马头新区:
用地规模为8.85平方公里,居住城市人口7.5万人。
第六章总体规划布局
6.1居住用地规划
积极发展新区,建设城市居住区和居住小区,配套完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增加绿化面积,逐步改造旧城区,降低人口密度,创造安宁舒适的居住环境。
郯城主城区生活居住用地布局:
至远期在对原有村庄进行拆迁并点改造的基础上形成城西北区、城西南区、城东北区、城东南区四片居住用地,城东南区人口密度较大,城西北区人口密度相对偏低,城东北区建议低密度开发。
马头新区生活居住用地分布于马头商贸路以北区域。
居住用地分4种不同类型的居住形式:
老城区、西部新区、东北部高级住宅区和东部城市型住宅区。
至规划期末(2020年)总居住用地161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4.13%,人均40.27平方米。
6.2工业用地规划
控制主城区工业用地规模,远期将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迁出主城区。
严格控制工业类别,并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设置50-80米的绿化隔离带。
形成高效、现代的郯城工业园区。
加强对郯化集团、纸业、热电厂的协调整合,控制主城区西北边的三类工业用地规模。
在白马河西侧郯——马干道两侧分别建设一类工业和二类工业。
同时配套办公、商业、科研和部分居住用地。
规划期末(2020年)总工业用地58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12.39%,人均14.60平方米。
6.3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结合对外交通与城市出入干道和中心区外围布置仓储用地。
城区三大仓储用地为:
城东仓储区:
位于郯城主城区,为储存流通仓储区。
城西仓储区:
位于郯城工业园区内,在工业园区西外环路东侧沿路建设,为原材料、产品储存仓储区。
马头仓储区:
位于马头新区,为储存流通仓储区。
规划期末(2020年)仓储用地17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62%,人均4.28平方米。
6.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改造现有公共设施,健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在各个居住区、居住小区及居住组团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遍布全城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规划期末(2020年)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9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16.86%,人均19.90平方米。
6.4.1城市中心
城市中心由城市商贸中心、城市物流中心、城市旅游服务中心组成及城市文化中心构成。
城市商贸中心有二:
其一主城区商贸中心,规划在郯东路以西、建设路以北、郯西路以东,人民路以南街区,总规划用地面积68公顷;其二马头新区商贸中心,布置在马头新区商贸路以南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38公顷。
城市物流中心规划布局在哈长铁路线以西、文明路以东区域,规划总用地36公顷。
城市文化中心规划布局在北外环两侧区域,以约翰·莱特国际学校为主,规划总用地面积50公顷。
城市旅游中心在郯东路一带,总用地面积45公顷。
6.4.2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在现有行政办公用地的基础上,以行政广场为中心,形成相对集中的行政办公区。
马头新区沿中心路北段东侧布置行政办公用地。
近、远期在北外环以北和围带河以东区域预留城市行政中心用地。
规划期末(2020年)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168公顷。
6.4.3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主城区规划除形成县级商贸中心外,在郯东路、古槐路形成次级商业中心,形成“一纵一横”的布局结构。
此外逐步整治城区内现状小型商业街,形成若干环境品质较高的特色街、品牌街和专业街。
整合改造主城区现状市场,规划在郯西路南端、南环路中段扩建一钢材批发市场;在人民路东南扩建一处综合农贸、小五金市场;在皇亭路东端、火车站场前面增设一大型专业市场。
马头新区于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及郯——马公路马头段之南北区域建设“外向型”市场商贸区;改造马头老街区、拓宽街道,发展中心路和繁荣路地带为“内向型”商业区。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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