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成品保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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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中心成品保护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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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中心成品保护方案
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期)工程
成品保护方案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3年04月20日
目录
一、编剧依据1
二、工程概况1
三、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2
四、成品保护措施3
2.1一般规定3
2.2预制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3
2.3CFG桩成品保护4
2.4抗浮锚杆成品保护4
2.5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5
2.6砌体成品保护6
2.7装饰工程成品保护6
2.8防水成品保护8
2.9水电安装成品保护8
2.10电梯成品保护9
2.11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9
一、编剧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二、工程概况
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期)工程项目位于五象湖公园的东南角。
本工程地上四层,地下室二层,占地面积为60690.9m2,总建筑面积41687.65m2,地上建筑面积22343.88m2,地下建筑面积19343.77m2,±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92.00m;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采用网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活动中心抗震等级为二级,其他抗震等级为三级;耐火等级:
一级;防水等级:
地下室及屋面均为一级。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
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料,成为永久性的缺陷。
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三、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
为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落实,由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施工员、施工班组长、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共同组成成品保护小组。
成品保护小组在业主或监理单位监督下,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奖罚制度,共同维护已完工程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
1.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2.成品保护管理小组及分工表:
组长:
李世军
副组长:
庄建、李玉桥
组员:
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及各专业分包队伍负责人、施工班组长
成品保护计划及分工表
序号
内容
计划时间
姓名
1
预制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2013.3.15
陕文君
2
CFG桩成品保护
2013.3.3
熊明广
3
抗浮锚杆成品保护
2013.3.8
周阎龙
4
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
2013.3.29
黄绍添
5
砌体成品保护
2013.5.20
戴修成
6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
2013.5.28
黄绍添
7
防水成品保护
2013.3.18
熊明广
8
水电安装成品保护
2013.3.29
赵新国
9
电梯成品保护
2013.9.1
赵新国
10
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2013.4.1
黄绍添
四、成品保护措施
2.1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成品保护小组应对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部位列出清单,并制订出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成品保护小组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严格按顺序施工。
地面装修完工后,各工种的高凳架子、台钳等工具原则上不许再进入房间。
最后油漆及安装灯具时,梯子要包胶皮,操作人员及其它人员进楼必须穿软底鞋,完一间,锁一间。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证明上道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各楼层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结构施工阶段,安排1人巡检;装修安装阶段,每个楼层安排1人检查。
各专业队伍必须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
5.成品保护小组每周举行一次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并协调好相互工作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质量技术交底必须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2预制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经加工成型的钢筋、预埋件、金属配件、装饰材料等,在运入工地现场后,均需妥善予以保护。
各种卫生器具要用聚苯板及木板加以覆盖。
1.堆放场地要求
1)堆放场地地基须平整、洁净、干燥、牢固、排水及通风条件良好、无污染、交通运输方便。
2)堆放场地分室内场地和露天场地两种。
小型而比较贵重的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如木制品、铝制品、金属配件、装饰用成品等宜在室内堆放,金属结构制品、钢筋制品等宜在室外堆放,必要时用帆布或塑料布遮盖。
2.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堆放方法和堆放要求
1)须根据预制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使用先后次序等条件,有计划分开堆放,堆放须平直、整齐、下垫枕木或木枋,并设有醒目的标志。
2)应做好对预制品的防腐、防霉、防污染、防锈蚀等防护措施,叠高堆放的预制品须加设支撑,以防倾覆。
3.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运输
成品运输时要做到车厢清洁、干燥、堆放合理、绑扎牢固,装车的长度、高度及宽度须符合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2.3CFG桩成品保护
1、复合地基的基坑采用机械、人工联合开挖。
开挖时,至少予留60cm厚度人工开挖,以保障及械开挖造成桩的断裂部位不低于基础底面标高,且桩间土不受扰动,严禁粗暴施工,注意不要碰撞、铲断桩头,避免断桩及对地基土的扰动。
2、开挖基槽时时先找出桩顶的标高位置,人工用钢钎等工具沿桩心剔除多余桩头。
在操作过程宜两个方向同时进行,不可用重锤或重物横击桩体,直到设计标高,并把桩顶找平,避免将桩身处理的过高或过低造成桩间土承载力分担的不均匀。
3、在基槽开挖时严防浸水,以免对桩间土的扰动而使桩间土承载力降低。
4、考虑到桩身强度随龄期的增长而增大,复合地基开挖时间宜在全部施工完15天后进行。
5、成桩时间达28天后方可静载荷试验,以确定CFG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2.4抗浮锚杆成品保护
1、钢筋外做的环氧树脂依然保留,直至钢筋全部绑扎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才清除。
钢套管拆除后,绝对禁止在锚杆部位进行焊接和火焰切割工作。
2、在混凝土浇筑前,对钢筋全部进行检查,并进行二次防腐。
如果钢筋表面、被破坏,则以胶带缠绕,并在表面刷环氧树脂进行加强保护。
3、由于钢筋在底板部位外套P201遇水膨胀橡胶,为了避免P201遇水膨胀橡胶在混凝土浇筑前因下雨等意外原因造成失效,P201遇水膨胀橡胶外面须以塑料膜进行保护。
当混凝土浇筑至该部位时才拆除。
2.5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
1.钢筋保护
1)防止钢筋污染
在浇筑梁板混凝土前用钢筋套管套在每一根竖向主筋上(高度不小于500mm),以防止柱钢筋污染,如有个别污染应及时用棉纱布清理混凝土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同时也要防止脱模剂污染。
2)板筋绑扎时的成品保护
必须架设跳板操作,禁止在板筋上踩踏,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
安装电管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割和碰动钢筋。
绑扎成型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和垃圾清理干净。
3)支立模板、安装预埋件及浇注混凝土时,不得随意弯曲和拆除钢筋。
4)梁板钢筋绑扎成型后,作业人员不能在钢筋网上踩踏、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移位或变形。
5)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钢筋受污染,应及时清洁干净。
2.模板保护
1)模板支立完毕,应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预留孔和预埋件的安设工作应在支模完成之前进行。
支模后,不得任意拆除模板或用重锤敲打模板及支顶,门窗框模板严禁用大锤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2)浇注混凝土时,不得用振动棒或其他物件撬动模板预埋件,以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移位。
3)在支好顶板模上焊接钢筋(固定线盒)要垫起,并在模板上加垫铁皮或其它阻燃材料;在支好顶板模上进行预埋管打弯走线时不得直接以模板为支点,须用木方作垫进行。
4)模板安装后,须仔细检查校正,并派专人值班保护。
5)模板拆除后,立即对模板的板面及缝隙进行全面彻底清理,保证下次使用不出现粘模现象。
模板使用后要进行维修清理,如模板清理、变形的校正、模板配件的更换等。
3.混凝土成品保护
1)混凝土浇注完毕,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多余混凝土清理干净,并覆盖养护。
2)混凝土结硬之前,不得踩踏混凝土表面。
并按要求洒水养护混凝土至少7天。
3)在楼板上堆放周转材料和装饰材料时应均匀且限量轻放。
不得集中超量堆放,以免损害或破坏混凝土楼板。
4)建筑用油漆、涂料等物质,应用桶盛装。
施工操作之前,应将操作面上的混凝土表面覆盖,免其外泄污染混凝土表面。
5)不得在混凝土成品上随意开槽打洞。
不得用重锤锤击混凝土。
6)须在混凝土表面上安设临时施工设备时,应在安设位置铺放垫板,并应作好覆盖措施,以防油漆污染混凝土。
7)楼梯踏步可采用废旧的木模板保护,墙体及柱阳角用胶带纸粘贴PVC板做护角保护.
2.6砌体成品保护
1.水电管路铁件及门窗框预埋件应在砌体砌筑过程中留设。
砌体完工后,不得随意在砌体上开槽打洞,或用重锤锤击。
2.砌体砌筑完毕,应及时进行保护,使其免遭碰撞受损。
3.雨天砌筑砌体,应按要求覆盖保护。
4.用于门洞上方的临时模板及支撑,应在砌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才能拆除。
2.7装饰工程成品保护
1.一般规定
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等,每一个装饰成品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及时进行装饰成品保护。
2)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3)晴天应开启门窗,以保持空气流通。
风雨天气应关闭门窗,以防装饰成品受风雨侵袭受损害,或产生霉变。
2.地面成品保护
1)地面铺设块料面层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及时设置防护栏杆进行保护,直到成品强度达到规定后,才能拆除。
2)地面铺设后,不允许在其上面堆放带棱角的材料或易污染楼地面的材料。
3)地面铺设后,若下一道工序进场施工,须事先对楼地面铺塑料布,以防污染或损坏已完工的楼地面成品。
3.门窗成品的保护
1)木门及门框等木制品放置在干燥的地方,下部用木方垫起,上部用塑料布覆盖,以防止木材受潮变形。
2)木门框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3)木樘子的保护方法:
按照常规施工,从立樘至油漆,有一段较长时间,因为室内还有大量湿作业未完成,这段时间木樘子极有可能损坏或污染,所以樘子安装后,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4)木门油漆施工前应对五金用纸胶带进行保护,门锁用塑料布捆绑保护。
5)门窗框安装后,包裹门窗框的塑料保护膜要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6)搭设或拆除施工脚手工艺架时,不得碰撞或挤压门窗。
7)涂刷油漆等涂料之前,应事先对门窗进行复盖,以防其遭受油漆污染。
8)不得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打钉或挂重物。
4.一般抹灰成品保护
1)小车或搬运物料时,不得碰撞墙角、门框等。
压尺等工具不要靠在刚完成抹灰的墙面上。
2)保护好墙上已安装的配件、电线槽盒等室内设施,对被砂浆粘上、污染的要及时清刷干净,特别是粘在门窗框上的砂浆要及时清理干净。
3)抹灰层凝结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4)保护好地漏、粪管等处不被堵塞。
5)搭铺平桥板不得直接压在门窗框上,应在适当位置垫放木方(板)将平桥板架离门窗框。
6)搬运料具时要注意不要碰撞已完成的设备、管线、埋件及门窗框和已完成粉刷饰面的墙柱面。
7)砂浆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装在固定容器中,运输前将容器边沿擦洗干净,不得溢洒。
8)严禁在地面上拌制砂浆及直接在地面上堆放砂浆。
5.涂料工程成品保护
1)墙面刮腻子滚刷涂料过程中,用纸胶带、旧报纸、塑料布对消防箱、配电箱、开关、插座进行粘贴遮盖保护。
2)对已完成地面,在地面铺塑料布,以防涂料污染地面。
3)油漆施工前将地面清理干净,各种五金管件做好保护。
油漆未干前,应设专人看护防止触摸。
2.8防水成品保护
1.屋面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屋面的杂物,做到屋面干净,排水通畅。
2.不得在防水面上堆放材料和机具。
3.不得在屋面上敲打,或在屋面上用火。
4.如需要在屋面上进行施工作业,应事先铺设铁皮或木板覆盖屋面,以免屋面受到污染或损害。
5.不得穿钉鞋在防水层上行走。
2.9水电安装成品保护
1.预留预埋管或预埋件时,应及时作出标记,以备水电安装时便于查找。
2.混凝土浇注时,应避免振动棒接触预埋件或预埋管,以免其发生位移。
3.箱盒在拆模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刷好防锈漆,盖好临时盖板。
4.开关、线槽、灯具等安装后,应采用封闭膜,封闭罩进行保护。
5.管道安装完毕后,应防止管道被其它专业施工破坏。
如安装给水管道接卫生器具甩口加以临时固定,不被土建专业后砌墙或抹灰破坏甩口正确性。
6.明装管安装完毕后立即加以保护,如用塑料布缠裹,以免其它专业施工污染。
7.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掉入堵塞管道,严禁利用塑料管作为脚手架的支点,吊顶的吊点等。
8.管道接口粘接后外溢粘接剂应及时清理干净。
9.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以免水、汽、油、灰等侵入。
2.10电梯成品保护
成品电梯的保护,主要是层门和内饰需要保护,层门在电梯试运行前采用木板临时封闭的办法保护;内饰保护采用内衬塑料板保护。
2.11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1.在装饰和安装工程分层完成后,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成品保护。
2.工程成品保护人员应按质量保证计划中的成品保护职责与方法,执行成品保护工作,直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3.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之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成品内使用楼房内的任何设施。
附件:
关于成品保护的暂行管理办法
各专业施工队,为加强本工程的成品保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严格遵守。
1.成品保护原则上实行哪个专业施工队完成的成品,由本专业施工队负责保护,并提出具体保护措施,经项目部确认后,及时申请成品保护所需材料,并派专人负责,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人、机、料费);
2.由不同专业施工队完成的成品,要严格执行交接检制度,下工序的班组接收现场的一切成品,负责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如上下工序的班组发生争执时,由项目部仲裁;
3.对施工现场及过道原成品,由项目部负责保护,各施工人员要严加爱护,避免发生成品损伤、损坏和污染,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施工队的连带责任;
4.成品发生损伤、损坏和污染时,项目部将直接追究负责本成品保护的施工队,限期整改,一切费用自负,并罚款500—1000元;
5.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损伤、损坏和污染成品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制止、要求整改,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6.对损伤、损坏和污染成品的直接责任人,且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场,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在成品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或举报有功者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将及时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
关于成品保护的暂行管理办法
各专业施工队,为加强本工程的成品保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严格遵守。
1.成品保护原则上实行哪个专业施工队完成的成品,由本专业施工队负责保护,并提出具体保护措施,经项目部确认后,及时申请成品保护所需材料,并派专人负责,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人、机、料费);
2.由不同专业施工队完成的成品,要严格执行交接检制度,下工序的班组接收现场的一切成品,负责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如上下工序的班组发生争执时,由项目部仲裁;
3.对施工现场及过道原成品,由项目部负责保护,各施工人员要严加爱护,避免发生成品损伤、损坏和污染,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施工队的连带责任;
4.成品发生损伤、损坏和污染时,项目部将直接追究负责本成品保护的施工队,限期整改,一切费用自负,并罚款500—1000元;
5.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损伤、损坏和污染成品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制止、要求整改,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6.对损伤、损坏和污染成品的直接责任人,且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场,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在成品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或举报有功者的班组和个人,项目部将及时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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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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