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docx
- 文档编号:352744
- 上传时间:2022-10-09
- 格式:DOCX
- 页数:118
- 大小:99.51KB
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docx
《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docx(1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
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
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4年8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萝岗区农村道路路灯工程(二期)(除九龙镇外)施工
3
2.2
建设地点
萝岗区夏港街、萝岗街、永和街、东区街、联和街
4
2.2
建设规模
萝岗区夏港街、萝岗街、永和街、东区街、联和街,道路照明共建约2870套(具体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道路照明采用LED路灯,灯具的光源腔防护等级应达IP66,灯具电气防护等级应达IP44,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Ⅱ类,防触电保护等级Ⅰ类,共建约2867套,总投资约1700万元,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4年9月10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1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24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_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7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另: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含单价分析)及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电子文件光盘。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标法
24
31.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
预付款担保为中标价的20%,履约担保及预付款担保需为广州市内分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230321.0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29406.83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28976.34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41.2
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城市及道路照明排名为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专用条款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11.2(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
现文: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需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
条款号:
11.2(11)(12)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
11.7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现文:
施工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条款号:
13.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现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根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实体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计价。
条款号:
13.5.1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条款号:
13.5.2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条款号:
13.5.3修改类型:
删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萝岗区 农村 道路 路灯 工程 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