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P健康和安全计划.docx
- 文档编号:3526709
- 上传时间:2022-11-23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31.95KB
WFP健康和安全计划.docx
《WFP健康和安全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WFP健康和安全计划.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WFP健康和安全计划
第158页
SQUAMISH浆厂
拆除项目
WESTERNFORESTPRODUCTSINC。
健康及安全计划
目录表
项目危险分析
各项规定
政府规定
承包人的责任
项目规定
呼吸系统的保护
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WHMIS
生产厂商/供应商说明及规定
进入建筑物
各项许可
上锁程序
电气安全
施工程序
焊接、切割和研磨
电动工具的使用
起重与索具
脚手架
移动设备的使用
车辆和驾驶规定
材料及供应品的存放
废物
跌落保护规定
防火及保护
应急措施
事故与事故调查
附件A
注:
请注意,BC省施工安全规定及WCB为同一规定,而且应当被视为同一规定。
编制:
2007年1月29日
第二版:
2007年2月7日
项目危险分析
1.1开工之前,承包人的代表必须熟悉现场,编制项目危险分析并且制定现场具体的安全计划,内容包括安全施工计划。
业主的现场代表将负责在施工的过程当中与承包人进行联络。
每位承包人均应当确保其本身及其员工熟悉项目危险分析、现场具体的安全计划、安全施工计划中描述的现场条件,并且熟知现场的各项安全要求。
1.1.1本项目危险分析将审查施工地点和施工的各项条件。
本分析将提供执行安全施工计划文件所需的细节内容。
1.1.2现场具体的安全计划中必须包括书面的施工程序,其中规定了人员保护器材、所需的各项许可、操作的顺序和应急程序。
这些内容将由业主的现场代表进行审查和批准。
1.1.3承包人将确保其所有的监督人员和工人均在批准的各项程序方面接受了彻底的培训。
1.1.4承包人现场具体的安全计划是对BC省施工安全规定的补充,其目的是将业主的安全规定以及其工作类型在拆除现场面临着各种特殊危险这一事实告知承包人的员工。
1.1.5上述文件的复本必须在承包人开工之前提交给业主的现场安全协调人。
这些文件将由业主进行审查,并且在为业主所接受的情况下,将构成项目安全程序的组成部分。
提供准确的安全施工情景的业主将对已经接受的计划进行审计。
规定
2.1政府规定
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将是随时管辖全体员工和承包人行为的最低标准。
另外,承包人还必须符合所有其他适用的联邦、省、市以及其他的安全标准、准则和规定。
业主的项目健康及安全计划是对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的补充,其目的是本项目的安全规定和拆卸现场存在各种特殊危险的这一事实告知承包人及其员工。
2.2承包人的责任
2.2.1任何一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必须向项目现场安全协调人提供一份安全计划和安全施工计划。
2.2.2承包人的安全计划、现场具体的安全计划、安全规定、安全会议纪要、危险警示或者其他相关的信息均将张贴在餐厅或者聚会场所中适当摆放的简报板上。
2.2.3承包人将根据现场具体的安全计划制定一份日常安全打勾表,并且向业主的现场安全协调人提供一份复本。
2.2.4应急程序以及应急电话号码将展示在电话机旁等显眼的重要位置上。
2.2.5每位承包人均对其员工的行为负责,确保其员工符合各项规定和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
所有的分包人及其员工均将视为承包人的员工。
必须提供BC省施工安全清理函和证明责任范围的证据。
2.2.6现场的任何工程开工之前,所有承包人及分包人的人员均将定期参加由业主业主的现场代表事先组织的指导及安全教育会议。
2.2.7在聘用至现场之前,每位员工均将经历项目指导程序,并且签署承包人指导表格的记录。
2.2.8每位承包人均将确保具备充足的经过适当培训和称职的人员,监督、指导并且监测施工的各个方面。
这些监督人员应当作出良好的表帅,负责将工人的行为置于其监督之下。
在事实计划内的工人现场指导之前,培训记录将提交给业主的现场安全协调人。
2.2.9每位承包人均应当对其员工在现场的出勤负责。
这一点应当通过要求每位员工在上午的会议中签到,并且在下班之际签到来做到。
记录的复本应当在每天上午以及工作结束之际抄送至安全办公室。
2.2.10每位承包人均应当计划并且召开日常的安全会议,以确保所有监督人员及分包人均能够了解各方面工作的适当程序以及安全要求。
2.2.11每位承包人均应当至少每周据信由领班或者监督人员主持的“安全会议”,允许工人们参加。
此类会议应当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危险以及适当的安全施工程序问题。
会议纪要必须在召开会议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业主的现场代表。
2.2.12每位承包人均应当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提供职业健康及安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现场委员会。
2.2.13每位承包人均必须出席每周举行的“现场协调”会。
每家承包企业派驻现场的一位管理人员均应当出席此类会议。
会议日程的制定应当确保安全方面的问题均能够得到解决,并且协调将来在现场的各种活动。
上述会议的纪要应当张贴在工人们必经的区域。
内容说明要求的何处、由谁以及何时采取行动。
2.2.14承包人、分包人及其员工只允许经由指定的承包人大门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中聘用的所有人员的名单以及其行业或者职业和开工日期均将提交给业主的现场代表。
这份名单将视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将对所有经过了安全培训的人员签发一份现场通行证,必要时应当出示。
2.2.15施工的整洁应当完全符合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和业主的各项现场规定。
所有废铁和废物均应当立即清理至指定的废物堆放场。
2.2.16穿过道路或者通道的所有水龙、电缆以及绳索均应当掩埋在地沟中,使用斜面遮盖,或者架空穿过,以防止因车辆和设备而受到损坏。
2.2.17每位承包人均必须确保向每位员工提供工具、用具以及个人防护器材,以便安全地完成任务,并且实施充分的监督,提供指导并且监督工程的实施全名符合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
2.3项目规定
2.3.1承包人的员工必须遵守本文中描述的各项项目安全规定,其范围可能会超过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的要求。
2.3.2必须在所有开发的挖掘现场以及存在下落物品的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条或者栏杆。
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适当的警示标志。
2.3.3在任何人员进出存在危险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警戒条或者硬质的栏杆。
必须设置警戒线防止进入,并且悬挂说明危险的警示牌。
2.3.4警戒条的颜色必须是黄底黑字,标明“小心”,或者红底黑字,标明“不得进入”。
2.3.5警戒条只能使用48小时。
如果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警戒48小时以上,那么就必须设置硬质的栏杆。
2.3.6只允许在指定区域内吸烟。
现场禁止携带和使用带有压力的打火机。
2.3.7滞留项目现场的所有承包人均必须随时(从大门至大门)配戴(2.3.8,2.3.9,2.3.10,2.3.11)规定的个人防护器材(PPE)。
完成任务要求配戴的其他PPE应当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和(或)业主的规定执行。
2.3.8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随时配戴安全帽(CSAZ94规定)。
2.3.9CSA批准的一级劳工靴(高腰),外面标志着绿色三角形。
2.3.10项目现场必须随时配戴安全眼镜或者两边带有遮挡的眼镜(所有部件均经过Z87批准)。
2.3.11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批准的“高度可见的”服装必须随时穿着。
2.3.12在噪声等级超过85分贝的所有区域内必须配戴听力保护装置。
承包人应当为现场未标示噪声等级的区域设置噪声标示。
2.3.13第七部分中说明的坠落物保护器材。
2.3.14必须随时配戴适合于工作任务的手套。
2.3.15承包人应当通过实施现场危险评估和项目资料(危险物品调查)来发现对工人存在潜在威胁的危险物品。
2.3.16呼吸系统保护
-施工人员必须刮胡子,以便配戴呼吸器。
-每位员工均应当接受肺功能检测,以确保能够配戴呼吸器。
检测应当由称职的人员实施。
-每位分包人均应当负责向其员工提供呼吸系统保护装置,以防范空气中的有毒污染物质。
-每位分包人均应当负责为呼吸器的使用者进行配戴检测。
-分包人应当为此种检测作记录。
-所有呼吸器的使用者均应当自雇主处接受使用和保养呼吸器方面的培训。
2.3.17禁止配戴耳环和(或)坠饰。
2.3.18必须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并且在警示区域内配戴飘浮装置。
2.3.19除非自业主代表处获得了批准,否则承包人的人员不得操作浆厂的机械设备。
2.3.20绝对不能够容忍嬉戏、斗殴、破坏、盗窃或者损坏安全及应急设备。
违反者应当自现场驱逐,并且受到处分。
2.3.21宠物不允许进入现场。
2.3.22不允许酒醉或者吸毒的任何人进入现场。
酒精、非法药物及武器禁止进入现场。
2.3.23包括水运工具在内的所有车辆进入或者离开业主现场均必须接受检查。
2.3.24业主代表将签发材料放行表。
业主现有或者原属于业主的任何物品在离开现场之前均必须进行检查。
2.3.25每位承包人均必须具备急救(有关的最低要求,请参照具体适用于WESTERNPULP项目的附件A表5的规定)、医疗及事故统计,并且在每周的报告中提交给业主在现场的安全协调人。
这些报告中应当包括处理人员的姓名、受伤的类型和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说明。
所有事故均应当在发生之后立即向业主代表报告。
2.3.26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为了纠正不安全的行为或者状况,发生事故后必须向业主在现场的管理人员报告。
为此,为承包人的报告和调查编制了下列标准:
●要求进行专业治疗的所有工伤和(或)疾病均应当报告并展开调查。
●所有工伤,无论其严重程度如何,均必须向工人的主管和急救部门报告。
●有可能对工人造成伤害的或者导致大量设备受损的差一点发生的事故均应当报告并展开调查。
●造成大量设备或者结构损坏的事故(价值超过2,000加元)均应当报告并展开调查。
涉及下列各项的事故:
●接触到或者侵占了供电线路的区域
●跌落保护
●违反上锁规定
●提升装置和(或)设备
●工人接触到危险物品
●记录中违反了业主的现场安全计划规定
●涉及到封闭空间内员工的事故应当报告并且展开调查。
应当对事故展开并且完成调查,相关的报告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提交给业主的现场安全协调人。
调查中如果需要协助,请与业主的现场安全协调人进行联系。
如果发生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根据BC省施工安全规定向业主代表发布通知,并且对施工展开全面调查。
工作场所危险物质信息系统(WHMIS)
业主的现场代表应当将施工区域内在用的任何危险化学品告知承包人的人员。
承包人的人员应当知晓物质安全资料单(MSDS)的放置地点。
此类信息是对承包人提供的一般性WHMIS培训的补充。
携带潜在危险物质进入项目现场的承包人必须符合WHMIS的挂标签规定及MSDS。
承包人有责任在工程开工之前向业主代表提供MSDS的复本。
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必须接受WHMIS培训,或者在施工开工后的两周内在现场接受培训。
2.6生产厂商/供应商说明及规定
承包人必须遵守使用或者安装设备或者产品的生产厂商编制的专用安全程序.
2.7个人着装
a)衬衣/T-恤
袖子不得短于肩膀的长度。
不允许穿着紧身背心。
b)长裤
必须穿着长裤。
不允许穿着短裤。
2.8进入建筑物
除非是为了实施合同工程,否则承包人的人员不得进入任何建筑物或者电气重心。
不得使用业主的电话拨打电话。
许可
3.1承包人必须填写日常安全施工许可。
该许可概要描述了需要开展的工作以及工作的区域。
这有助于确保找出危险。
工程所需的其他认证和许可应当在工程开工之前获得。
3.2在承包人计划在现有浆厂构筑物的某些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或者打磨的情况下,必须具备热工作许可。
许多此类的构筑物中均存在易燃或者可燃物质。
业主的现场代表应当就此项要求作出规定。
见防火与保护部分。
3.2.1每位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在业主区域内动工取土、挖沟、钻孔、打桩或者开展类似活动之前,必须从业主的现场代表处领取挖掘许可。
3.2.2所有挖掘作业、沟或者坑均必须伴随着挖掘的进展作出明显的标志并且为之设置障碍物。
为了夜间警示,应当使用夜光和反光警示标志。
3.2.3所有挖掘施工均必须符合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提出的要求。
3.3进入或者在任何封闭空间中开展工作之前,必须由业主代表填写并且授权封闭区域进入许可。
3.3.1进入封闭空间或者在封闭空间中施工必须符合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
3.4现场所需的每部车辆均必须自行政管理办公室领取车辆许可。
3.5在现场的任何部分拍摄任何格式的照片之前,必须填写照相许可并且经过业主代表授权。
3.6就切断容纳或者传输下列各项的任何管道、线路、工艺容器或者设备的安全方法,需要切断线路的许可:
危险物质
有毒物质
15PSI以上的物质
3.7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要求确保移动设备与头顶的电气线路之间必须有足够的空间。
如果无法保持规定中要求的最短距离,必须自业主的现场代表处领取BC省施工安全表格30M33,以便在带电的电气线路附近开始施工之前,对电气系统进行控制。
3.8对于有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任何操作、保养工程或者项目活动必须提供环境许可。
其目的是:
-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确保能够获得必要的许可;
-确保所有的适用规定均能够得到遵守。
上锁程序
4.0由承包人提供专门针对WESTERNPULP的上锁程序。
电气安全
5.1临时电气服务中心必须安装在坚实的基础上,加以充分覆盖,以防止有水进入服务系统;GFI系统接地,以确保地线能够始终接地。
5.2在爆炸气体蓄积或者超过LEL标志的区域内的所有电气服务设施均应当经过防爆认证。
5.3所有高压施工均必须按照加拿大电气规程及BC省“实施规程”的规定执行。
接地的导线或者总线柱应当与施工之前或者过后的每个高压系统相连接,以确保持续接地。
5.4电气安全
5.4.1XX,任何人均不得进入电气开关室、控制室或者次级变电站。
5.4.2除非属于拆卸活动的组成部分,否则任何承包人方面的人员均不得操作任何开关或者断路器。
打开或者关闭任何开关或者断路器均应当通过业主方面指定的代表进行安排。
5.4.3如果承包人的人员需要在任何由公司开关连接的线路或者设备上施工,那么在按照5。
4。
2的规定开启了开关之后,所有承包人的人员均应当为开关上安全锁。
对于具体的情况,请参照雇主的上锁程序。
5.4.4承包人的所有电气施工均必须遵守加拿大电气规程的标准以及BC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5.4.5切断所有电源是属于业主的现场代表的责任。
与电气导体实际接触的或者在电气导体附近实施的任何工程(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19.24)均必须由经过认证的电气人员执行。
5.4.6电气人员将负责处理有可能储存了电能或者无法证实是否已切断了电源的所有的电气柜和装置。
5.4.7电气人员必须核实电气柜及装置是否已经达到了零能量。
除了上述5.4.5和5.4.6的规定之外,非电气人员可以在上述核实实施之后的4小时内移动此种电气柜和装置。
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是对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和业主规定的补充,其内容并不包罗万象。
相关的政府、市、生产厂商和供应商的程序也同样适用。
未能遵守既定的程序是导致施工场所出现人身伤害的首要原因。
为此,必须对这些程序反复强调、密切监视并且严格加以实施。
6.1焊接、切割和打磨
6.1.1滞留现场期间,所有焊接人员均必须配戴安全帽。
最好能够选择包含有强制性空气过滤呼吸器的安全帽和焊接面罩通用的器材。
气体安全帽和焊接面罩应当装配有“快速拆卸的”连接部分。
在切割、打磨或者切片的过程中,也应当配戴面罩或者面部保护器材。
适用氧气-乙炔进行操作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注:
在切割的过程中,超热的混凝土有可能会造成混凝土剧烈的火星飞溅。
6.1.2在从事焊接或者切割之际,工人至少应当配戴防火面罩和皮质手套。
6.1.3在从事焊接或者切割之际,应当穿着带有金属保护的CSA皮质的一级安全鞋。
6.1.4在使用电锯的过程中,使用电锯的工人应当配戴面罩,而且必须符合BC省施工安全标准:
PPE1-1997腿部保护装置。
6.1.5对所有材料应当进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油漆、锌或者镉等涂层。
在存在涂层的情况下,应当配戴专用的呼吸系统保护装置,以防止吸入有毒烟雾。
要求配戴呼吸系统保护装置的焊接人员和协助人员应当刮干净胡须。
6.1.6必须使用焊接屏蔽来容纳火花和辐射,以及施工现场的周围。
应当使用充分的通风系统来防止焊接产生的烟雾污染厂房或者建筑物区域。
6.1.7柴油或者汽油驱动的焊接装置不得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内使用。
6.1.8除非经过彻底检测,证明所有可燃余留物已经清理干净,否则不得在任何罐、桶或者容器中实施焊接、切割或者打磨。
6.1.9所有打磨砂轮或者圆盘研磨机均应当装配由生产厂商提供的适当防护装置。
6.2电动工具的使用
6.2.1电动工具只能由经过培训并且具有经验的或者经过认证的人员安全使用。
每位操作人员以及协助人员和其他在附近工作的工人均应当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的规定配戴适当的个人防护器材。
6.2.2每个班次开始工作之际,每位操作人员均应当在将电线插入插座之前检查工具及电线是否受损。
6.2.3不得使用任何受损的工具或者电线,并且应当立即对之加以修理。
6.2.4所有工具均应当装配着由生产厂商提供并且建议使用的防护装置,并且应当在不接地的情况下进行双重绝缘。
6.2.5应当认真确保在安装之前,切割工具、圆盘、刀片等与工具的强度、直径、速度和电缆相匹配。
6.2.6电动工具。
应当安全存放所有的充电器,而且只有耗尽了能量的外壳才能够丢弃在垃圾桶中。
误用的装料盒必须立即放置在金属箱、沙子或者水中。
6.3起重与索具
6.3.1只有在经过业主现场代表审查之后,才能够在支撑构筑物上悬挂索具。
6.3.2未经业主现场代表的事先批准,不得为起重的目的而对现有的设施实施焊接。
6.3.3在起重沉重、笨重或者未知重量之前,应当至少提前两天向业主的现场代表提交书面起重程序供审查。
(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14.42)
6.3.4所有索具均应当由从事索具活动的现场熟练人员进行安排或者在其指导执行进行安排。
6.3.5所有起重吊钩均必须具备能够自动锁闭的安全插销。
6.3.6所有用途起重系统的设备或者机械均应当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承包人应当为现场的每台设备提供记录册、设备认证和说明书。
相关的记录应当随时更新。
6.3.7应当适当确定起重区域,以防止人员处于起重货物之下。
6.3.8必要情况下应当使用拖拉绳索,以控制货物的摆动。
6.3.9必须明确指定起重信号员,通过手势来引导起吊。
如果操作人员或者信号员的视线受到阻隔,应当使用经过批准的无线电吊车对讲机。
6.3.10所有出现损坏或者磨损过度的索具和配件均应当切断(以防重复使用)并且丢弃在适当的垃圾桶内。
在使用的过程中应当避免索具与锋利的边缘相接触。
应当注明索具的重力标准。
应当保存索具的检验记录。
6.3.11搭乘人员提升装置的所有人员(经过批准的提升系统除外)均应当配戴安全装置,固定在足够强度的固定点上。
人员提升计划必须在提升任何人员之前填写完毕。
6.3.12业主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下列钢材安装及拆卸安全规定:
a)在拆除构筑物,而且其稳定程度有可能因此受到影响或者影响到相邻的构筑物,那么必须按照专业工程师的要求增加支撑物。
这其中包括根据拆卸的各个阶段或者安装支撑物的各个阶段,在现场张贴一份计划。
b)应当在安装一层的柱子和梁之后,迅速安装安全网。
安全网的安装方式应当能够确保全部覆盖整个安装或者拆卸区域。
安全网应当伴随着工程进度而提高,或者安装追加的安全网。
c)在没有防护栏进行保护的情况下,在3米的高度以上开展施工的所有工人均应当配戴连接至生命线的安全装置。
即便在下面安装了安全网的情况下,也必须如此。
d)不得乘坐在吊钩或者料斗中。
只能使用在现场经过批准的提升人员的方法提升人员。
批准由承包人的管理层和业主的现场代表签发。
此项批准只能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才能够签发。
i)只能使用多股的起吊线或者其他无接头的起吊线。
ii)提升人员必须使用经验认证的轿箱。
iii)应当填写人员提升计划,其信息应当传递给所有相关人员。
6.4脚手架
6.4.1脚手架应当按照生产厂商的说明进行安装。
现场必须有生产厂商的此类说明。
6.4.2所有脚手架均应当悬挂适当的标签,注明是按照BC省OHS施工安全规定和生产厂商的说明进行安装,而且每个班次的人员均应当对此进行检查。
6.4.3在没有防护栏保护的情况下,在3米的高度之上从事施工的所有工人均应当配戴保险绳设备。
6.5移动设备的使用
6.5.1在运输至业主的现场之前,承包人应当确保每台移动设备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且适合于执行计划内的工作。
对每台设备均应当进行适当的保养和维修。
6.5.2每个班次在使用之前,必须对每台设备进行检查,并且将在存放于设备之上的检查记录册上进行记录。
要求认证的所有设备均应当随即携带认证材料。
6.5.3承包人必须确保在完全封闭或者部分封闭的构筑物内使用移动设备不会影响到在该构筑物中工作的员工所呼吸的控制质量。
6.5.4承包人所使用的每台设备(无论是自有的、租用的或者借用的)均应当携带承包人的名称、司标以及设备编号。
6.5.5承包人应当确保,只有经过指定的、称职的、富有经验的、持有相关证件或者认证的操作人员才可运行操作任何设备。
6.5.6承包人应当确保,其人员在现场操作的所有移动设备均应当配备适当的灭火器。
6.5.7在与操作人员对视,并且确认安全之前,不得接近或者进入任何操作设备的旋转半径。
6.6车辆及驾驶要求
6.6.1承包人只能将为施工所必须的车辆驶入业主的现场。
私人车辆或者摩托车不得进入现场。
6.6.2现场所必须的所有车辆均必须出示授权通行证。
6.6.3所有车辆的驾驶员均必须持有适合于其自身车辆的有效的驾驶执照。
6.6.4必须遵守所有张贴的标志。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项目现场区域内的最大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5公里。
所有建筑物内的最大行驶速度为每小时8公里。
6.6.5闪烁着警示灯的急救车辆、轨道交通车辆、叉车、装载车辆、吊车以及所有其他大型的设备均有占用道路的权利。
接近所有大型的设备应当受到限制。
6.6.6除非合同工程在该区域内实施,否则以下区域为禁区:
a)SET厂、维修车间和浆厂仓库。
6.6.7行人应当在带有标志的人行通道上行走。
6.6.8所有车辆均应当装配倒车警示装置。
在没有倒车警示装置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喇叭。
6.6.9在业主的现场运行之际,所有移动设备的车灯均必须开启,并且装配着倒车警示装置及频闪闪光灯。
6.6.10所有人员在驾驶安装了安全带的设备时均必须配戴安全带。
6.6.11所有道路均不得摆放障碍物,以便救火车和急救车通行。
如果不得不临时切断道路,必须与业主的现场代表进行联系,由业主的现场代表与安全部门及其他人员取得联系。
在切断道路之前,应当设立备用道路和交通管制。
6.6.12车辆不得停放在距离灭火栓或者灭火站5米的范围内。
6.6.13承包人应当尽量减少停放在业主现场的车辆数量。
6.6.14乘客不得乘坐在皮卡车辆的后箱中。
6.7材料及供应品的存放
6.7.1特殊条件
应当对材料、供应品以及设备的订货进行彻底的规划和计划,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业主现场不必要的库存。
此类计划应当由业主的现场代表参与其中,业主代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WFP 健康 安全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