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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询价文件资料实用模板
XXXXXXXX工程施工
询价文件
[招标/合同编号:
]
招标人:
XXXXXXXXXX公司
二○一年月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1
第二章询价须知5
2.1投标文件的组成7
2.2投标报价10
2.3投标有效期1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2
1.评标方法12
2.评标程序12
3.评标标前会议13
4.评审标准13
5.否决投标的情形15
6.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投标16
7.控制价17
第四章报价清单25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部分26
1.工程量清单说明26
2.投标报价说明26
3.其他说明30
二、工程量清单31
第五章技术质量要求49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1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XXXXXXXXXXXX工程施工
询价邀请函
(招标/合同编号:
)
单位名称:
XXXXXXXXXXX公司对XXXXXXXXXXXXX工程施工进行询价,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询价投标。
一、工程概况
二、资金来源
自筹,并已落实。
三、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共计个标段,包含……,本次询价报价为到工地现场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拟派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疆外企业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具有施工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施工经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30日,工作日每天10:
00至18:
00。
(二)询价文件获取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于田街119号新水商务酒店楼。
注:
询价文件的编制详见询价须知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询价文件的编制详见询价须知
(一)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二)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份数
1、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将被定为废标。
4、响应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5、响应文件的份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6、供应商可根据供应货物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3份纳入投标书中。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信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供应商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单独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在信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所有响应文件信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封条上应写明:
①项目名称:
XXXXXXXX工程施工
②采购书编号:
③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④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正本”,“副本”。
4、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响应文件,其后果自责。
5、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①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
②超过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手中。
②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③采购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七、报价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8日19:
00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第二章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表
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XXXXXXXX公司
项目名称
XXXXXXXX工程
建设地点
现场管理机构
XXXXXXXX公司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时,与招标人共同确定合理工期。
质量要求
质量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询价有效期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询价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于田街119号新水商务酒店楼2015年10月8日19点前
询价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3份,电子版1份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
现金。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询价文件编制及要求
1.询价文件由参加报价的投标人提供,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4)主要人员简历表
(5)相关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
8)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9)其它。
10)技术标与经济标的要求附后。
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招标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询价投标人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询价评审
1.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和信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有参与询价的资格
2.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单价合理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后须提交的询价投标文件
份数:
5份
注
1.询价小组要求报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本次询价报价为到工地现场价格,请各单位自行考虑运输,包装等相关费用。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技术标、经济标三部分组成。
2.1.1.1投标函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
适用于资格后审:
1.投标函
1.1投标函
1.2投标报价表
1.3投标总价单(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封面)
1.4投标函附录(附:
价格指数权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时)
4.投标保证金(附收据复印件);
5.项目管理机构(现场技术力量配备);
5.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5.2主要人员简历表
5.2.1项目经理简历表
5.2.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不良行为记录
9.其他资料
10.资格审查资料
2.1.1.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技术标格式”)
(1)全面性;
(2)可行性;
(3)针对性;
(4)先进性;
(5)强制性;
(6)承诺。
技术标应针对本工程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工程应采取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和先进性。
施工组织设计应是施工组织方案的总体构思的体现,应包含本工程的工程概况。
对一单项工程施工网络图纸仅需提供施工进度网络图即可。
2.1.1.3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经济标格式”)
(1)总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本标段填)
(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本标段填)
(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5.2)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5.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6.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6.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1)暂列金额明细表;(本标段填);
(7.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本标段填);
(7.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本标段 填);
(7.4)计日工表;
(7.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8)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8.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建筑工程);
(8.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装修工程);
(8.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安装工程)
(9)主要材料价格表;
(10)综合单价分析表;
(10.1)综合单价分析表项目名目表;
(10.2)综合单价分析表;
(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将具有标价的投标总报价表和标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及须完整填报的上述3.1.1.3款的各类表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提供的电子版本的格式和顺序认真填写,不得插入和删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格式刻录到光盘及U盘中,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装入封袋内。
无论是招标人发出的,还是投标人递交的,如果其电子版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内容为准。
2.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经济标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经济标格式”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所列工程招标范围和1.3.2条工期及1.3.3条质量要求的全部内容。
2.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建招【2011】5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评标办法如下:
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及评分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初步
评审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附表1)
重大偏差审查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附表2)
技术标K1
(暗评)
详见附表3
注:
1、评委对各投标人同一评分内容量化打分时,如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5%(含25%)以上时,应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2、技术标评标时凡被评标委员会明确为明示和暗示的,应在技术标总得分(乘完权重后)中扣除:
明示扣5分,暗示扣3分。
经济标K2
(暗评)
详附表4
注:
经济标明示、暗示扣分办法:
经济标评标时凡被评标委员会明确为明示和暗示的,应在经济标总得分(乘完权重后)中扣除:
明示扣8分,暗示扣5分。
技术标、经济标重取值范围:
K1=30%,K2=70%,K1+K2=1(调整权重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计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人。
2.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1)评标标前会议;
(2)初步评审;
(3)淸标;
(4)重大偏差评审;
(5)澄清说明或补证;
(6)详细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评标标前会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随机抽取专家名册中的专家和招标人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评委会主任由专家名册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控制价(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2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
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评审标准
4.1初步评审标准
4.1.1形式评审因素:
(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的注册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一方的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4)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8)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4.1.2资格评审因素:
(本条适用于资格后审)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等级
(4)财务状况
(5)类似项目业绩
(6)信誉
(7)项目负责人
(8)其他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4.2清标
淸标应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用询评标系统软件实施淸标工作,淸标数据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4.2.1结构性检查
检查投标文件(电子档)在格式上的响应性(详见询评标提示框)(见重大偏差审查标准第3、4、5条)
4.2.2规费税金检查
是否按国家或自治区的规定新建造[2010]5、新建造[2011]3(文号)计取费用。
(见重大偏差审查标准第6条)
4.2.3安全文明施工费检查
是否按国家或自治区的规定新建造[2010]5(文号)计取费用。
(见重大偏差审查标准第6条)
4.2.4清单符合性检查
按照GB50500-2013规范要求“五统一”的内容进行检查(详见询评标提示框)
4.2.5主材符合性检查
检查投标文件(电子档)对招标文件要求在主要材料内容上的响应性(详见询评标提示框)。
4.2.6负报价检查
从清单级的所有投标报价中的负报价情况进行检查(详见询评标提示框)。
4.3问题澄清
评标委员会按照淸标整理形成成果决定是否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证,若需要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投标人针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做澄清说明补证。
4.4重大偏差审查
重大偏差的审查应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带领全体评委共同完成。
审查内容:
(详附表二)
(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建筑工程,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的;
(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4)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的;
(5)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6)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8)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5详细评审标准
4.5.1技术标评审
技术组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暗评,评标报告由评委会技术组组长拟稿,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对出现明示暗示涉嫌串标围标的情形给予定论(评审标准详附表三)
4.5.2经济标评审
经济组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暗评,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组成分析、主要材料厂家品牌响应性、措施性费用中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比例部分的评审应由评标委员会经济组长带领全体评委共同完成。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经济组组长拟稿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对出现明示暗示涉嫌串标围标的情形给以定论(评审标准详附表四)
4.6评标结果
4.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办法以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初步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重大偏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附表一、附表二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4)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或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8)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6.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投标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控制价
招标人将委托造价咨询机构依据《自治区建设工程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新建总造字[2010]7号)、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等资料编制控制价。
控制价在开标截止七日前公布。
投标人接到控制价通知后,应认真研究,并将其是否接受控制价的意见以回函形式递交于招标人,回函必须在收到控制价七十二小时之内递交于招标人。
如果投标人认为控制价不能接受的,招标人应及时组织造价机构复核控制价,并重新调整和确认控制价。
重新调整和确认的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期四十八小时前也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认为响应该招标文件补充时间不充分,应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超出本工程规定控制价,按重大偏差处理。
附表一
建筑工程施工询价评标标准——初步评审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1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备案的)注册执业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
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4
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
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8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资
格
评
审
(资
格
后
审)
1
是否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2
是否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3
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提供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
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是否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
6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
类似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
企业信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结论:
是否通过评审
附表二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重大偏差评审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审
查
标
准
1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建筑工程,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2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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