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伟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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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伟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理念创新举措
努力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徐光伟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统一认识,理清思路,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努力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会议结束时,胡道新局长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受省局党组委托,我先讲五点意见。
一、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全面进步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按照“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还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服务工程,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夯实基础,纳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思想基础建设,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纳税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注重从纳税人需求的角度研究和改进服务措施,将服务理念渗透到各项工作中。
加强制度基础建设,制订和完善服务工程规划,明确了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各地细化实施方案,建立首问责任制、办税辅导制、纳税咨询制、办税公开制等各项制度,推出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项目,初步搭建了较为完整的纳税服务总体框架。
加强硬件基础建设,统一办税服务厅标识,规范窗口设置,合理划分功能,设立税法宣传栏、投诉意见箱,配备电子触摸屏、叫号排队系统等设施,改善办税条件,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加强人力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能手竞赛成效明显,广大国税人员特别是一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纳税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注重实效,纳税服务质量切实提高。
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厅和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税收知识。
精心组织税收宣传月活动,编辑《税收优惠一本通》宣传手册,免费赠送给全省5.6万户一般纳税人,帮助他们掌握和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统一开通“12366”自动语音服务热线,受理各类纳税咨询,累计受话量达85万余次。
利用手机短信,开展催报催缴、税法宣传等告知服务,累计发送各类短信300多万条。
推行政务公开,对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实行内容、程序、依据的全面公开,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
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平均每年落实税收优惠130多亿元。
特别是去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及时制定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52条意见,促进了税收政策效应的发挥,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六个严禁”,严肃税风税纪,坚决整治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高度重视税收法律救济,畅通救济渠道,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等工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改进方式,纳税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整合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推进业务重组,初步建立起办税申请“一站式”、信息采集“一次式”、办税服务“一窗式”、税务管理“一级式”、档案管理“一户式”、业务运行“一网式”的管理服务模式。
简化行政审批,取消13项涉税审批事项,下放38项审批权限,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办事效率。
清理涉税资料,先后取消纳税人各类表证单书439种,减少办税环节24项,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负担。
改进征收方式,实施多元化申报,试行同城办税,推广邮政代售、代开发票和代征个体双定户税款工作,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了方便。
2008年抽样调查显示,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领购发票所需时间同比分别减少21.7%和53.7%。
联合地税部门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服务。
加强纳税评估,督促纳税人纠正计算错误等一般性问题。
确立“统一布置、各方参与、一次进户、票税统查、分口上报”的税收检查模式,有效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
组织纳税人满意度测评,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手段,纳税服务渠道不断拓宽。
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综合征管软件平稳运行,数据省集中模式不断完善,各类应用系统广泛应用。
构建统一的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调查、法规查询、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涉税服务。
目前,共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20850条,按期回复率达98.3%;受理纳税人网上申报约383万笔、税款约250亿元,完成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审12.6万户次。
省局统一买断纳税申报系统的使用权,按年支付维护费,供纳税人无偿使用,有效降低了纳税成本。
研发税务信息采集系统,采用免费安装培训、免费使用、免费升级维护的方式广泛推行,较好地解决了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税务机关多头多次下户采集信息的问题。
开发应用税收报表系统,实现了部分数据的统一抽取、自动生成、统一制作、统一上报,减少了46张基层报表。
研发纳税人自助服务系统,实现了纳税申报、票证打印、涉税信息查询等自助服务功能,满足了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密切了税收征纳关系,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保证了国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推动了全省国税事业的全面、快速、和谐发展,树立了国税部门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全系统共有245个集体和136人次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省局机关连续八次获得省直“三优文明机关”称号,连续两届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在全省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考评中均位居中央驻皖单位前列。
近年来,全系统又有78个单位被评为“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较上届增长32.2%;包括省局机关在内的10个单位被分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总局和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省广大国税人员紧密协作、努力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国税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
有的单位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理念陈旧,对纳税服务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把纳税服务和执法、管理对立起来,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是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缺乏全省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各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需要进一步明确,一些制度的设计对方便纳税遵从、加强权益保护等考虑不够。
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纳税服务的职责不够明晰,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不够顺畅,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纳税服务需要进一步探索。
四是信息化应用不够充分。
利用信息化优势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不够深入,网上办税的推行力度需要加大,在线查询涉税信息等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
五是考核评价不够科学。
以纳税人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尚不健全,考核指标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
对于以上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尽快形成纳税服务工作思想共识
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要适应形势发展,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认清重大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服务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然要求我们在税收工作中,始终坚持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还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以满足纳税人的合法合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加快行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肩负重要职责。
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才能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必然选择。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仅是税务职业道德的范畴,更是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也是提高纳税遵从的重要手段。
推进依法治税,既要做到依法征收、批缓、减免、退税,也要做到依法宣传、咨询、办税和维权,只有这样,才能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内容。
建设和谐国税,不仅要在系统内营造风正、气顺、劲足的和谐氛围,而且要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保持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优化纳税服务,能够减少、缓和征纳矛盾,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促使纳税人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更新服务理念。
要适应形势发展,树立和强化符合时代特征的纳税服务理念。
树立和强化征纳双方平等的理念。
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法定的权利,履行法定的义务。
各级国税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行使职权,特别是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和强化需求引导服务的理念。
纳税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公共服务的对象,满足纳税人的合法合规需求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取向。
要坚持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制定服务规划,确定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扶持和帮助他们不断发展。
树立和强化管理服务一体的理念。
实施税收管理的过程,也是开展纳税服务的过程,管理与服务统一于税收工作实践,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
既不能片面强调管理而漠视服务,也不能一味追求服务而放松管理,要坚持做到管理和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树立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的理念。
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收秩序,是对纳税人最有效的服务;随意执法,违规操作,是对和谐征纳关系最严重的破坏。
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等问题,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确保纳税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三)明确工作定位。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
税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促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
只有全面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及时的政策宣传、准确的咨询辅导、便捷的办税条件、有效的权益维护,才能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
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局要求上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纳税服务核心业务的定位,把纳税服务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纳税服务工作汇报,分析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和改进工作措施。
一把手要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国税人员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三、准确把握纳税服务工作总体思路
近年来,总局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多次进行专题部署。
年初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较为完备的纳税服务体系,实现纳税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纳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制定了《2010年-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根据总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省局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还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逐步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要落实好上述总体思路,必须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服务体系规范化。
不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实施全程服务,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
事前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服务,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事中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条件、快捷的办税服务和多元的办税方式,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事后保证纳税人监督投诉、陈述申辩和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切实做好维权服务。
实施全员服务,建立齐抓共管的纳税服务工作格局。
纳税服务涉及多个部门,体现在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
无论是纳税服务部门还是相关业务部门,无论是各级领导干部还是一线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把纳税服务作为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要抓好纳税服务岗责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服务职责、内容和标准,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实施全方位服务,既要宣传好、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该落实的优惠落实到位,该保障的权益保障到位,切实做好实体性服务;也要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税成本,不断改进程序性服务;同时,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二)推进服务方式个性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日益凸显,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
合理划分需求。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不同纳税人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全面掌握各类纳税人的特点和需要。
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经营方式、行业特点、人员素质、纳税意识等方面的差别,细分纳税群体,完善户籍档案,为实行个性化服务提供可靠依据。
丰富服务“产品”。
改变过去忽视纳税人个性需求的单一服务模式,在满足共性需求的基础上,尊重纳税主体的差异性,向纳税人提供多元的办税方式和丰富的服务“产品”,允许纳税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并且可以在不同的时期作出不同的选择。
各地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措施和服务“产品”,力争形成各具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
坚持便捷高效。
始终坚持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因时而异、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真正做到量体裁衣、有的放矢,切实简化程序、优化手段,让纳税人得到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要坚持求真务实,避免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确保个性化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推进服务手段信息化。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的基本途径和有力手段。
及时提供信息查询。
遵循依法、公开、便利的原则,完善网上信息服务,增强国税网站的信息组织、发布、交互和展示功能,及时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缴税及办税流程等各类信息的查询服务。
完善网上业务办理。
依托国税网站,拓展网上办税功能,逐步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理税务登记、涉税申请、申报缴税、认证报税、行政审批、出口退税等各类涉税事项,做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建设数据仓库,实现内部数据的共享使用,提高数据的易用性和人机交互能力。
加快外部信息系统建设,主动推进与相关部门以及纳税人的互联互通,促进内外信息的双向流动。
(四)推进服务效能最大化。
合理配置和运用纳税服务资源,切实满足纳税人最急切的需求,力争获取尽可能高的纳税人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减负、提速、增效”上取得突破。
实现减负,必须进一步梳理涉税资料,实行“一次采集存储、信息多次使用”,避免纳税人相关资料的重复报送。
规范服务行为,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一站办结。
对同一纳税人同一时段的各类涉税调查工作,进行一次式采集或一次性调查,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交叉检查等问题。
实现提速,必须科学设计和优化办税流程,清理和压缩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
规范行政审批,取消非法定的事前调查核实环节,注重事后监督和检查,提高审批效率。
实现增效,必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压缩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能,清除无效管理活动,开展深层次、全方位、高效率、专业化的办税服务,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满意度逐年提高、税法遵从度大幅提升。
四、认真落实纳税服务工作主要任务
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
(一)完善制度体系。
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纳税服务的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确保纳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
统一服务规范。
依据法律法规和总局规定,围绕政策宣传与辅导、办税程序与环境、权益维护与保障、工作考核与监督等方面内容,制订全省统一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程序,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健全配套制度。
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管理、网站管理和维护、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配套制度,切实保障纳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推进制度创新。
要根据形势发展和纳税人需求变化,定期总结、交流纳税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发展和创新纳税服务各项措施,推动工作制度的逐步完善。
(二)加快平台建设。
以规范的办税服务厅、统一的国税门户网站、全省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重点,不断加快纳税服务平台建设。
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按照税源分布状况和简便、节省、实用的原则,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厅,统一服务标识,规范窗口设置,完善办税功能。
推行自助服务系统,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
建立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因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处理及时、协调有序。
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按照“全省集中、统一呼转、人工坐席”模式,筹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呼叫中心,统一提供政策解答、办税咨询、投诉举报、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逐步拓展发票和待办事项等信息查询、电话申报、满意度随机调查等功能,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短信服务功能。
建立网上纳税服务平台。
按照总局、省局两级集中处理的要求,进一步整合省局以下国税网站,统一规范各类外部信息应用系统。
在省局网站上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税务局”,建立网上纳税服务平台,满足纳税人电子申报、远程认证、文书受理、信息查询等多种服务需求,逐步实现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网上互动功能。
统筹规划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和国税网站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整体效能。
(三)优化税法宣传。
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要掌握需求。
定期开展税法宣传工作调研,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需求,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税法订制服务,提高宣传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找准重点。
以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为重点,定期分类编印《国税政策解读》和办税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方便办理涉税事宜。
要改进方式。
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政策宣传。
充分发挥国税网站、12366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
依托省局外网,通过在线访谈、视频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四)规范咨询辅导。
完善各类咨询的受理、转办、答复、维护机制,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和权威的解答。
建立咨询服务机制。
统一制订咨询服务制度,规范各类咨询服务方式。
加强对纳税咨询情况的统计分析,完善咨询热点难点收集公布制度,定期编制咨询情况分析通报。
建立和完善纳税咨询知识库,提高咨询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明确前台咨询和后台业务支持部门的责任,建立有效的协调运转机制。
定期开展咨询回复满意度调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拓宽咨询服务渠道。
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便捷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电话、网站、短信、信函、传真以及上门咨询等各种咨询方式。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台或咨询辅导室,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咨询和集中解答。
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12366服务热线、国税网站等专业渠道,进行纳税咨询。
税收管理员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及时对纳税人进行办税辅导,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承诺制度,能够即时解答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够即时解答的要按照规定时限回复,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研究的要限时办理。
全面开展纳税培训。
逐步建立省、市、县局三级培训机制,按照“谁监控、谁服务”的原则,分级培训本级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分类培训,确保所有纳税人每年培训一遍。
实行纳税人培训登记制度,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次数要记录备查。
(五)完善办税服务。
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精简涉税资料,拓展多元办税,不断提高办税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优化办税流程。
认真梳理和简并现有流程中的重复环节,特别是各地自行增加、重复累积的业务环节。
科学设计业务流程,依法分配办理权限,压缩办税环节,明确办税时限,对新增办税环节要实行会签制度,由归口负责部门把关。
规范业务办理,实现涉税业务“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全程服务、按时办结”。
精简涉税资料。
按照“避免重复、化繁为简”的原则和“五要五不要”的工作要求,全面清理并取消纳税人重复报送的涉税资料。
积极推进电子化办税,尽可能延长纸质资料报送期限。
在电子资料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确需填写的纸质申报资料,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免费提供,同时提供电子表样供纳税人下载使用。
规范行政审批。
全面梳理涉税审批,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并加强后续管理。
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实行集中受理、集中送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切实解决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
拓展多元办税。
推行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邮寄办税,探索同城办税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元化办税体系,逐步实现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缴税、涉税申请、信息查询等涉税业务的多元化办理。
完善现有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引导纳税人自愿网上办税。
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全面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
(六)健全信用体系。
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库,实施纳税信用动态管理。
根据纳税信用评定结果,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服务。
完善评定办法。
修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完善评定标准,优化指标体系,联合地税部门定期开展信用等级评定。
根据总局纳税信用评级软件开发进度,适时做好推广工作。
加强对纳税信用的跟踪与监测,建立纳税信用分析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
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全省纳税人纳税信用数据库,并根据纳税信用等级的变化,定期更新数据库,动态管理纳税人信用信息。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商业信用的联动管理。
强化结果应用。
提供诚信纳税人和失信纳税人信息查询,引导纳税人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强化评定结果分析,根据不同等级,区分不同风险级别,结合纳税人行业特点和经济类型,科学划分服务对象,合理调配资源,提供分类服务,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监管措施。
(七)扩大社会协作。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发挥涉税中介作用。
依法支持、引导和推动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税务代理、税收筹划、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服务等方面的行业优势,为纳税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个性化服务。
健全行业制度,完善服务规范,优化执业环境,规范代理行为。
加强社会组织协作。
积极联合社区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教育机构等开展税收宣传服务,与具备社会调查资质的单位合作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纳税服务课题研究,支持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
(八)加强权益保护。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法律救济等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完善办税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
利用网站、办税场所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纳税人查阅和监督。
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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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光伟 副局长 全省 国税 系统 纳税 服务 工作会议 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