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垃圾转运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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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垃圾转运站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垃圾转运站
公厕施工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NXHFZB-(2016)-010002号
招标人: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
第一章采购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一、说明.................................................................................................................3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5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6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
五、开标和评标......................................................................................................7
六、评标方法及标准..............................................................................................8
七、废标及无效标条款..........................................................................................9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9
九、质疑与投诉......................................................................................................10
第三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12
一、招标项目基本内容..........................................................................................12
二、项目需求及项目要求......................................................................................13
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14
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6
格式1投标承诺函..................................................................................................16
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7
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
格式4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19
格式5开标一览表..................................................................................................20
格式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21
格式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2
格式8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23
9证明材料原件一览表.................................................................................………24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垃圾转运站、公厕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HNXHFZB-(2016)-010002
批复编号:
SFCG001
资金来源:
上级支持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计划完工期:
45日
采购预算(元):
687373.28元
保证金(元):
12000.00元
采购人: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晓伟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
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先生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垃圾中转站、公厕两座;建筑面积280㎡。
A:
峨眉山路与淇水关路交叉口垃圾转运站及公厕一座,建筑面积140㎡;采购预算:
343686.64元
B:
泰山路与赤水路交叉口垃圾转运站及公厕一座;建筑面积140㎡;采购预算:
343686.64元
标段划分;1个标包
1、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其他要求:
①企业2013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②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问题。
③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
应在招标公告后至开标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
10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年05月18日下午14:
00时至15:
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05月18日下午15:
00时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
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4024-9700-2016
注意:
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
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n/TPFront/zfcg/在公吿下方下载釆购文件及清单、图纸附件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实施的投标人。
2.6“工程”系指本次采购项目。
2.7“服务”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配套的相关服务,如现场勘察、测量、技术协助、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施工,进行项目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3.2投标人必须符合釆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该工程的能力,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2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及规定的其它费用。
6.投标有效期
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次招标项目的质疑问题,招标采购单位答疑回答内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阅。
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了工程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变更时间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
7.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7.6除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单位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单位均无任何约束力,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招标文件及答疑、变更、澄清、修改等内容为准。
8.投标费用
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工程】附表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结合项目单位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3预算编制费按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文件、豫发改委收费(2008)2510号文件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9.一般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计算书面报价;
11.2报价应是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施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各种应考虑的风险费用;
11.3报价以人民币计价;
11.4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1.4.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1.4.2《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
11.4.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豫建设标【2014】57号文,文明费足额计取
11.4.4规费按豫建设标【2014】年29号文: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工伤保险足额计取
11.4.5税金根据豫建设标【2011】16号文计入
11.4.6人工单价以国家及地方规定计入
11.4.7主要材料价格参照《鹤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6期材料信息价计入,其不足部分材料采取市场询价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封页、目录和页码。
装订要求左侧胶装。
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且在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2.2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格式进行封装。
12.3投标文件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鉴。
12.4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2.5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人按“第三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3.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4.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5.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5.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5.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和义务
16.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
16.2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6.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16.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1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6.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6.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6.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6.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16.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16.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16.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1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当面解释说明。
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以停止评审,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五、开标程序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8.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9.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9.1介绍开标会现场监督成员名单;
19.2宣布招标会场纪律;
19.3介绍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
19.4由现场监督人员与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9.5唱标:
由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唱标;主要唱开标一览表内的内容,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各位投标人对工作人员的唱标有无异议,无异议签字确认);
19.6招标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注:
1、请各位投标人在此阶段一次性完整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此阶段之外不再接受任何原件;2、投标人完整填写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一览表,并按填写顺序,将证明材料原件装入袋子);
19.7审阅投标文件;
19.8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9.9开、评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20.总则
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0.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0.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20.4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0.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6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
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1.评标方法
21.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
22.评标程序
22.1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2.1.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22.1.1.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
22.1.1.4不具备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款中规定的要求的;
22.1.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22.1.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2.1.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1.2.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2.1.2.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要求;
22.1.2.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22.1.2.44应答内容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一款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22.1.2.522.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22.1.2.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3在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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