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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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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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建造优质工程,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
根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管理规定》、敦格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及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充分认识搞好工程质量是企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促进效益增长的根本保证。
树立“质量就是市场,市场就是生命”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必须把抓好质量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权限和责任,实行全员投入,全方位运转,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项目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管理新机制;认真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确保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舆论监督等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二章工程质量方针目标
第四条执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守法诚信,关爱环境,建造精品”的管理方针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
1、质量总体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实现按设计速度开通的要求,经得起运营的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2、具体质量目标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各检验批、分项、项目部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减少质量通病,杜绝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
第六条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活动,围绕施工中的重难点工程开展科技攻关,确保质量、安全、进度、效益上一直处于最佳状态。
第七条有效控制质量通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杜绝一次损失1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工区杜绝一次损失5000元(含)以上的质量事故。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部质检部是本项目的质量主管部门,设质检部长1名,专职质检工程师1名,各工区根据实际配备质检员若干,各工区质检部该工区的质量主管部门,设质检部长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2名。
项目部质检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工区质检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胜任工作的进行更换。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常务副经理及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室部长、主任等为主要成员。
第十条各工区成立相应的质量领导小组,工区经理担任组长,工区总工及工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质检部长、工程部长、试验、测量、物资主管及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
第十一条项目部的专职质检工程师,负责全线施工过程的巡检,监控各工区的质量管理情况。
与工区质检部长一起对重点工序的质量进行自检。
第十二条各工区的质检工程师,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素质高的人员担任,负责本队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隐蔽工程的自检,并与监理工程师一道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证工作。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十三条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项目部、工区实行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保一级,明确质量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项目部、工区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人员,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1、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三标一体”贯标要求,主持编制《项目管理计划》,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主持编制实现目标的管理措施和技术保证措施,并分解到工区。
3、组织建立起系统、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主管机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其健康运行并不断优化。
4、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当质量与工期、效益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5、组织并参加定期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认真审阅工程质量报表,掌握质量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总工质量责任
项目部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1、根据项目的创优规划和质量目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
2、主持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整改,对各级岗位人员履行质量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控制。
3、加强测量人员的管理工作,督促测量人员做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工作。
4、组织对职工进行质量法规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1)、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和“质量月”活动,增强全员质量责任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真正成为每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
2)、岗位技术培训
组织职工开展职业岗位培训,学习有关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广运用“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成果。
5、组织、监督本项目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存档工作,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十六条副经理的质量责任
1、组织经常性的质量检查、评比、抓典型,开展创优活动。
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者责令改正或返工。
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工区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做好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资料管理、经验总结、成果推广等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部质检部质量管理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全面落实本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
2、组织对工区质检人员的培训,监督、指导工区质检部的工作。
3、组织协调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本项目各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施工过程中的旁站工作,监督检查各工区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严格遵照项目质量“三级”检查体系,落实各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工作。
4、负责制定本项目各项工程的质量要点、检查项目、检查频率、控制标准及创优规划,评定本级和申报上级优质工程。
总结交流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并通报质量事故,提出处罚方案和改进措施。
5、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司汇报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认真组织本项目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6、对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项目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7、对施工单位申报计量的项目进行质量审查,对有质量缺陷、资料不完整的项目提出计量意见和计量办法。
8、项目部质检部工作受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直接对“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预质检部门正常的质量检查、处罚或其它从事与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行为。
第十八条质检部长的质量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自控体系运行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编制工程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制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有关质量控制暂行标准。
3、制定项目工程质量内控标准,划分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区域,建立并执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4、明确质检(技术)人员质量职责,评价工区质量控制效果。
组织开展质量预控活动。
5、负责收集工区工程质量信息,及时报送质量报告或报表。
接受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单位和项目总工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针对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组织各工区质检(技术)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监督整改情况。
6、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讲评质量状况,实施预防和纠偏措施。
参加分项、项目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7、对项目部、工区、施工队质量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落实培训计划。
检查指导工区质检部长的工作,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质量责任,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处理方案,编写质量事故报告。
第十九条质检人员质量责任
质检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监督检查把关和对工区质检人员监督检查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施工生产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协助项目领导编制项目创优规划、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定期审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不断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总结分析报告。
4、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及施工中经常检查。
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
遇有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并报领导处理。
有权越级向上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5、项目部质检人员负责工地的日常巡检工作。
监督、检查工区质检人员的工作。
与工区质检人员一起对重点工程的工序进行自检,严格把关。
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与工区质检人员沟通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6、加强同监理的联系沟通,协调监理单位搞好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时与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联系,主动争取监督部门的指导与帮助。
7、质检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工区经理质量责任
工区经理是施工操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对职工经常进行提高工程质量意识的教育,领导工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2、组织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检查督促、总结落实情况。
3、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合理组织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4、随时掌握该工区进度和质量状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组织班组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项目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开展QC活动,进行质量攻关。
5、及时表扬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好人好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行为必须及时改正和返工,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袒护。
第二十一条工区总工质量责任
工区总工对工程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根据项目的创优规划和质量目标,编制本工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
2、主持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整改,对工区各级岗位人员履行质量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控制。
3、加强测量人员的管理工作,督促测量人员做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工作。
4、组织对职工进行质量法规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1)、配合项目部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和“质量月”活动,增强全员质量责任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真正成为每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
2)、岗位技术培训
配合项目开展的职业岗位培训,学习有关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广运用“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成果。
3)、根据本工区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加强对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本工区质量(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5、组织、监督本工区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存档工作,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二十二条工区质检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部颁和上级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准备、技术交底、设计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质量评定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观念,协助施工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检部门报送质量统计报表,做好质量回访工作,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配合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巡检工作,对于项目部质检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4、参加质量大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5、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审查签证。
6、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并进行处罚。
7、加强提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质检人员素质,对质检人员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工区质检部长的质量职责
1、在工区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工区工程质量自控体系运行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项目部质检部编制的工程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本工区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
3、根据项目部制订的工程质量内控标准,划分本工区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区域,执行项目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4、明确质检(技术)人员、操作工人质量职责,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并上报项目质检部。
实施工序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工作制度,开展质量预控活动。
监督工区各级管理人员、班组做好各项质量记录。
5、负责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及时向项目质检部报送质量报告或报表。
接受监理、项目质检闻和工区总工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对各级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实施整改。
6、定期召开工区工程质量分析会,讲评质量状况,实施预防和纠偏措施。
参加分项、项目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二十四条工区质检人员质量责任
工区质检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施工生产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协助项目领导编制项目创优规划、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定期审核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不断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的经验,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总结分析报告。
4、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及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对项目部验工计价的质量情况进行签证。
5、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及施工中经常检查。
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
遇有严重影响质量的情况,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并报领导处理。
有权越级向上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6、加强同监理的联系沟通,协调监理单位搞好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时与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联系,主动争取监督部门的指导与帮助。
7、质检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第二十五条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要在人的因素上下功夫。
项目必须具备一批懂专业技术、掌握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的骨干队伍,依靠这支队伍逐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和操作方法。
要实现这一目的,应做到:
1、各级领导必须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施工,经常组织员工参加技术学习。
工区每周组织员工技术学习不少于2小时,并形成制度、记录,持之以恒。
2、根据员工各自的专业特点,尽量做到专业化作业,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3、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传授方法。
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能手讲课或实际操作示范,到质量搞得好的单位参观学习,一是学质量管理方法;二是观看施工工艺情况,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和完善施工质量水平。
4、积极开展质量的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标语、投影等形式,宣传搞好工程质量的目的、意义,培养员工高度的责任心和自我竞争能力,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高起点,严要求变为自觉行为。
5、激发员工学技术的热情,形成技术之风,把熟练的技术操作水平作为考工升级、评选先进的主要条件,鼓励自学成才,对成绩突出的技术尖子,实行奖励制度。
第二十六条先进的机具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载体。
为保证质量,要加大机械设备资金投入,并对现有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提高设备利用率,减轻劳动强度,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工区要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施工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的原则,配备必要的施工机具,以保证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的目的。
2、对重点、窗口、面子工程,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材料进行施工,在资金上要舍得投入。
第二十七条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机具施工,保证工程实物内实外美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八条工程材料对质量起着主导作用。
对工程材料要坚持严格的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料人员要把好质量关。
一、水泥
1、采购水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有产品合格证。
水泥进入施工现场,要加强运输和保管工作,材料人员要经常检查存放情况,防止受潮失效。
2、对存放水泥的库房要有记录、数量、出厂日期等,对不同出厂日期水泥,要分开堆码,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作好使用购置计划。
3、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重新检验,来不及检验的,应经项目部总工同意后作相关处理。
二、钢材
1、钢材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品种,并有出厂合格证。
2、在使用前,试验人员应根据各种型号,各个厂家分别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书面通知物资部发放使用。
3、对钢材堆放时间过长,有锈斑、锈块,要进行除锈处理,并重新作试验后按实际强度使用。
4、在特殊情况下,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经项目部技术主管或总工同意后,检验确定增减数量,并报请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地材
1、施工中地材用量较大,来源也较广,质量各有差异,为保证质量,试验人员预先选好来源地,并取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书面通知物资部。
2、在组织进料过程中,材料人员要严把质量关,禁止未经检验的材料或不合格材料运进工地,影响工程质量。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是施工过程的最终成果,它取决于工序质量。
因此,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是保证整体工程质量的前提。
1、明确每道工序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各部位尺寸,所需各种材料、机具等。
2、由谁施工,质量由谁负责,技术主管必须进行认真交待,讲明施工中注意事项,以及保证质量的具体要求。
3、施工中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值班制度,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施工人员要按照规范施工,对各部位尺寸要做到心中有数,误差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5、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程日志,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便于查明原因。
第三十条施工工艺最终决定工程质量。
工艺的好坏,与施工人员素质密切相关,体现出员工技术水平的高低。
有工艺上的提高,才能有质量上的提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模型、钢筋制作及安装、混凝土灌注,都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各种圬工养护,应根据气候情况,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模型支撑结构必须经技术人员检算,符合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后方可灌注砼。
第三十一条抓好施工各个环节的管理,也就是施工现场管理,它是文明施工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施工环节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
对施工环节管理的原则是:
1、布局合理,便于施工,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防止形式化。
2、各种施工机具、材料、车辆必须按预先计划位置摆放。
3、工地施工人员每次施工完毕,要对现场进行清理,各种材料进行归类,以便再用。
4、工程全部竣工,对各种材料要及时入库或转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二条加强测试计量工作,是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保证,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死,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测试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到有岗有人。
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的人员,要及时撤换下来;
2、重要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施工,试验员、施工单位领导和技术主管要坚持跟班作业,一般部位要轮换值班;
3、混凝土、浆砌施工
浆砌和混凝土施工,砂石料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试验员应及时填写施工配料单,交工点负责人,并坚持计量制度,并做好试件;圬工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4、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凡是材料不检验而擅自使用的,作返工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项目部将对责任单位按第九章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罚。
5、控制测量及定位测量放样,项目部测量队长把关,并采取换手复测的办法进行复核。
6、加强竣工复测,一旦工程竣工,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复核检查。
第三十三条坚持各种资料的及时收集和整理并归档,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三十四条施工现场是工程产品生产、形成的“厂房”,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产生于“厂房”内,各级质量管理部门、人员都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任何工前及工中的处罚、整顿甚至停工所产生的损失都将远小于工后的处罚、改进及返工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三十五条施工队接受施工任务后,于开工前7日内由施工队队长到工程部办理手续,然后领取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必须齐备,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因图纸不全或质量标准不明确而盲目开工,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熟悉并掌握质量标准是工区的责任,图纸有疑问或质量标准不明确时,由工程部或质检部负责解释并进行书面交底。
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由总工组织对施工队进行交底。
第三十六条施工队必须领会施工图纸,掌握质量标准并严格遵照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技术交底另有要求除外)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负担,但并不排除工区或项目部对其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施工测量工作制度
1、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先决条件,工区测量队必须端正服务态度,牢固树立服务于基层队的思想。
除天气原因影响外,对于施工队的测量(施工放线)申请,要统筹安排,尽量缩短或避免施工队停工待测事项的发生。
测量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测量仪器进行标定。
2、施工队需施工测量放线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工区测量队,便于工区测量队根据工程的轻重缓急,合理地进行安排。
施工队要对测量队所放的桩位进行保护,对于由于施工原因不能在原位进行保护的,需要合理、准确地测设护桩并埋设牢固以便于检查时恢复。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试验、检测规定
1、项目部试验室承担本项目部的试验检测工作,试验人员要加强责任心,确保各项试验、检测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性。
试验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精神,快速有序地完成本项目的自检工作,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抽检、复检工作。
2、工区要建立健全工地试验站,严格按照先工区自检,后项目部自检再监理工程师抽检的程序,开展施工各项数据的检测工作。
项目部自检时,先对工区自检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未进行自检或弄虚作假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第三次出现上述情况者,项目部试验室有权拒绝为其服务。
特殊情况下(如水塘清淤回填、雨水来临等)需和项目部平行自检时,需说明情况并在征得试验室主任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现场验收、管理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抓质量必须从源头抓起。
原材料(含半成品及成品)必须从由经过项目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供应。
2、原材料的检验分目测和试验室检测两个过程,各工区原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项目部质检部,由质检工程师协调组织技术、质量、物资部门相关人员到场验收。
对于目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禁止卸入施工现场。
目测合格还需试验室做进一步的试验检测的原材料,在试验数据尚未出来之前,由物资部门会同工区将原材料一律标识为“待检”状态并禁止用于工程任何部位。
试验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标识为“已检合格”状态,可用于工程施工。
试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工区及物资部门在接到质检部门通知起的24小时内安排清出施工现场。
3、原材料必须堆码整齐、有序、标识齐全,不同产地、规格、型号的产品不得混合堆放,杜绝料源渠道混杂导致原材料失控。
第四十条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三工三查”制和坚持施工过程中的“五不施工”和“三不交接”的规定,“三工”即工前交底,工中检查指导,工后总结评比;“三查”即施工前的调查、施工中的检查、施工后的复查;“五不施工”指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或半成品未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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