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docx
- 文档编号:3498710
- 上传时间:2022-11-23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32.24KB
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docx
《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
编号:
_____________
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
(身份证号:
)
系演员的
(身份证号:
)
系演员的
联系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演员:
艺名:
性别:
(身份证号:
)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的法人单位,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 作品《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希望聘请演员参与本片创作。
2、乙方是演员 的 监护人,因演员在本合同签署时为年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乙方依法对演员承担法律规定的全部监护职责,有权代表演员签署、履行或教导演员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义务。
乙方承诺签署本合同已获得了演员的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和授权。
3、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通过甲方介绍等方式了解了本片的基本剧情及需要演员饰演的内容,并确认演员具备参演本片的各个条件、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拍摄需要引导、教育演员本人完成表演任务。
4、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同演员进行了当面交流;乙方确认已用演员能够理解的方式,就本片需要演员亲自完成的各项内容与演员进行了沟通,取得了演员的同意,且未采用任何胁迫方式。
5、乙方保证:
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受到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命令、合同、聘书、条文等可能影响或禁止乙方及演员履行本合同的限制;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及演员不会从事影响演员参演本片或对本片、演员个人有负面社会评价的行为、事件及活动。
6、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演员形成《劳动法》上的“雇佣童工”关系,而属于《合同法》上的劳务合同关系,演员是受甲方委托参与本片创作的众多聘用人员之一。
7、甲方是代表本片的全体出品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片的出品方、投资方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和演员的工作任务;本片剧组负责安排和落实演员在拍摄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署本合同。
一、词语解释
1.1双方:
“双方”指甲方、乙方和演员;“一方”仅单指甲方,或仅单指乙方或演员;“另一方”指除“一方”以外的本合同其他方;“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和演员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2本合同:
指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签署给另一方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之总和,包括且不限于已签署或后续可能签署的:
《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附件一和附件二)、演员身体健康状况证明(附件三)、本片摄制备案证明(附件四)、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
1.3章、条、款、项:
本合同中以序号“一”、“二”、“三”等注明的内容称为“章”,以序号“1.1”、“3.2”、“5.4”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条”,以序号“2.1.1”、“5.3.1”、“8.1.1”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款”,以序号“①”、“②”、“③”等标注的内容称为“项”;“章”包含“条、款、项”,“条”包含“款、项”,款包含“项”。
1.4影视作品:
即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且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在本合同中即指“本片”。
1.5出品方:
指根据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对本片享有所有权(著作权),并依法享有本片相关商业收益的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在本合同中即指“甲方”,或“甲方与现在及将来可能存在的本片投资人”。
1.6剧本:
指为本片摄制需要而编定的包含一系列角色语言(对话、独白、旁白等)、场景画面描述、镜头画面描述等内容的文字作品,包括文学剧本、摄影剧本、分镜剧本、分景剧本、脚本等。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7造型:
指对演员的面部妆容、发型、服装与配饰穿戴等进行美化、修饰、设计,使演员呈现的外表形象符合演员所扮演角色的特点或符合导演的艺术构想,又可称“定妆照”或“造型照”。
1.8剧组(摄制组):
指由制片方(出品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指定的导演、演员、制片主任、摄影师、美工师、剧务等人员为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影视剧而组成的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团队。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9试镜:
指通过让演员试戏拍摄,来考察演员是否适合正式参演本片中的某个角色。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10进组/跟组:
进组指演员至剧组主要人员的驻地或剧组指定的工作地点报到;跟组指演员在一段时期内持续不间断的在剧组主要人员或剧组指定工作地点的驻地工作和生活。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11往返交通费:
“往”指演员从出发时所在地的机场(车站)前往拍摄地、宣传地,“返”指演员完成剧组安排的全部或阶段性拍摄、宣传任务,从拍摄地或宣传地的机场(车站)到演员的其他与履行本合同义务无关的目的地。
往返交通费包括因“往”、“返”、“演员在拍摄地或宣传地市内的交通”、“演员跟随剧组在拍摄地或宣传地之间的转场”而产生的机票、机场建设税费、行李托运费、燃油费、火车票、汽车票、租车费、停车费、路桥费、司机劳务报酬。
1.12完整著作权:
根据本合同签署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同时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13开机:
指甲方已与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制片人、编剧、导演、监制、主演、摄像师)签署聘用合同,且已完成影视作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摄制备案公示,并正式开始拍摄(以“举办开机仪式”、“开始拍摄剧情”等为标志)。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14杀青:
指影视作品已完成拍摄工作(不包括影视作品的后期制作,以及后期制作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充拍摄的少量内容)。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1.15续集:
指在已有作品基础上,不对已有作品进行直接修改或改编,而是对已有作品未呈现的情节进行的延续性创作,包括且不限于前传、后传等。
“集”又可称“辑”或“季”。
本合同中的“已有作品”特指“本片”。
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二、乙方及演员的主要义务
2.1本片基本信息
2.1.1片名暂定为《 》,集数或总时长约 ,剧情梗概为 。
2.1.2本片剧名、集数或总时长、部分剧情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本片的主体内容、演员饰演的角色发生颠覆性改变, 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有权在知悉相关信息后的 个自然日内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报酬不予退还;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通知甲方的,乙方不得再据此解除本合同。
2.2角色、造型、表演内容
2.2.1甲方聘用演员饰演本片角色为 ,系本片的 :
①第 男主演。
②第 女主演。
③主演之一。
④演员之一。
2.2.2甲方聘请专业人员为演员饰演本片的角色设计造型,最终造型由甲方或甲方许可的本片主创人员(执行制片、导演、美术指导、造型总监等)决定,但应事先征询乙方意见。
2.2.3演员饰演角色的具体表演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动作、台词、表情等),按第 项执行:
①以双方签署确认后的剧本(脚本/台本)内容为准;若摄制过程中对演员所饰演角色的部分相关故事、情节、拍摄方式等发生重大调整,双方以获得更好的艺术表现及商业价值为目的,友好协商确定。
②以双方签署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剧本(脚本/台本)内容为准;若实际摄制过程中对演员所饰演的角色或其相关故事、情节、拍摄方式等发生调整,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2.3试镜
2.3.1本合同签署后的 30个自然日内,经甲方提前7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应陪同演员一同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 试镜;甲方应在演员试镜后的7个自然日内就“演员是否可以饰演 角色”告知乙方。
2.3.2若演员可以饰演 角色,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演员不能饰演 角色或甲方未在7个自然日内通知乙方,则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或甲方逾期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 补偿乙方为缔约、试镜而产生的成本人民币 元。
2.4拍摄期间的要求
2.4.1本片开机前的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工作需要乙方或演员参加的,乙方和演员应一同参加。
2.4.2乙方应遵守剧组的一切规章制度与要求(包括且不限于财务规定、拍摄及排练安排、表演要求等),并按剧组安排的时间、地点陪同甲方参与拍摄表演,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罢演、中途辍演,且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陪同甲方一同参与相关宣传活动。
2.4.3乙方应配合甲方引导、教育演员配合、服从导演的艺术指导和表演要求,按照行业内通行的专业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表演任务,并保证演员的相貌、体型、外露皮肤等在拍摄期间不发生影响拍摄质量的改变(演员因自然成长发生的身体状况改变除外)。
2.5配音与补拍
2.5.1对演员所饰演角色的语言台词若需要进行配音的,按以下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自行聘请专业配音演员完成配音工作,相关成本由甲方承担;甲方应确保所配声音与演员所饰演角色的特点相适应,且不会因此而给演员造成负面的社会评价。
②演员有权为其所饰演角色亲自进行配音,双方在保证甲方的摄制进度的情况下,协商确定配音时间和地点,甲方不必就演员配音另行支付额外酬金;若演员所配声音无法达到甲方或剧组要求的质量,则甲方有权按本款第一项的约定另行完成配音工作。
2.5.2本片杀青后,甲方需要安排演员对本片相关镜头进行补拍的,乙方应陪同演员配合补拍。
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补拍内容、补拍地点、补拍时间,并按每天人民币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演员补拍的劳务报酬,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6宣传
2.6.1在本片开机至杀青的拍摄期间,乙方及演员应按第 项的约定参与本片宣传工作:
①乙方及演员均无需配合甲方从事本片宣传工作。
②甲方安排的本片宣传活动或记者采访不超过 次、每次现场时间不超过 分钟的情况下,乙方及演员应予参加。
2.6.2本片拍摄完成后在 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宣传、发行阶段,乙方应陪同演员参加不少于 次的宣传推广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为本片举办或联络的新闻发布会、观众见面会、媒体看片会、点映场、频道试播、综艺节目宣传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陪同演员参加除前述活动外的不少于 次的新闻采访。
甲方应在每次活动日或采访日的 个自然日前通知乙方。
2.6.3本片在 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首轮播映阶段(本片为电影的,指在电影荧幕院线公映的期间;本片为电视剧的,指全剧首次在卫视频道或信息网络视频平台播放的期间),乙方应陪同演员参加不少于 次的宣传推广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为本片举办或联络的新闻发布会、观众见面会、首映礼、综艺节目宣传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陪同演员参加除前述活动外的不少于 次的新闻采访。
甲方应在每次活动日或采访日的 个自然日前通知乙方。
2.6.4若本片参加国内外影视节、影视展、影视奖项评选,且主办方希望主创人员到现场参加活动的,乙方及演员 参加,甲方 提前通知乙方。
2.6.5为宣传本片之目的,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演员姓名(包括艺名、别名、昵称等)、演员在本片中的形象或视听资料、演员在宣传活动中的形象或视听资料,且双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①甲方应确保不会将演员剧照、肖像、声音、片断等素材作为第三方产品、服务、品牌的宣传素材使用,也不会安排演员参加任何使公众误解为演员是第三方产品、服务、品牌的形象代言人的活动。
②乙方应将演员在本合同签订时至本片首轮放映结束时的商业代言产品、服务、品牌的基本信息主动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为本片开展的商业合作(如品牌植入、冠名赞助等)时尽量避免与演员已有的商业合作产生实质性冲突;若确实存在实质性商业冲突,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协调各自的商业合作方豁免、降低该商业冲突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拍摄期间
3.1拍摄天数
乙方陪同演员进驻剧组现场拍摄的时间(不含演员休假、病假时间)共计 天,具体日期按以下第 款执行:
3.1.1甲方应在需要演员进组之日的 个自然日之前向乙方发出《进组通知》,乙方应陪同演员根据通知中列明的时间和地点到剧组报到,《进组通知》中确定的具体日期即为演员正式开展拍摄活动的第一天,后续拍摄天数自首日起连续计算。
3.1.2演员的拍摄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1.3演员每次参加拍摄的时间,根据甲方每次在演员进组之日的 个自然日之前向乙方发出《拍摄通知》中确定的时间为准;各次拍摄的工作时间合计不超过约定的总天数。
3.2日常作息
3.2.1为保证演员身心健康,演员每日参与拍摄的时间累计不超过 个小时(从到达拍摄现场开始至离开拍摄现场截止,不包含用餐时间、午休时间、转移拍摄现场时间),且不安排演员在每日的 时 分至 时 分进行拍摄,以确保演员享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3.2.2甲方因特殊原因偶尔需要演员延长单个拍摄日的拍摄时长,应征得乙方同意,并需与乙方共同考察演员的身体及精神状况,为演员准备必要的膳食或营养补充,在双方共同确认适当延长演员的拍摄时长不会给演员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方可延长。
3.3休假制度
在不影响甲方摄制进度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按以下第 款执行演员休假制度:
3.2.1演员累计享有 天的休假,休假期间演员可离开剧组;乙方应提前 个自然日向剧组申请;演员休假的时间不计算在演员的拍摄时间内;除约定的休假外,演员在拍摄期间不享受其他休息日、节假日。
3.2.2演员有权在演员参加学校考试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离开剧组休假;演员休假的时间不计算在演员的拍摄时间内;除约定的休假外,演员在拍摄期间不享受其他休息日、节假日。
3.2.3除《拍摄通知》确定的拍摄时间外,其他时间段内演员可离开剧组并自行安排;演员休假的时间不计算在演员的工作时间内。
3.4其他时间
3.4.1如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片拍摄时间需要延长且会延长演员拍摄时间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双方本着促进本片摄制完成且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目标协商处理。
3.4.2本片前期筹备、配音、补拍、宣传等事务的演员时间安排,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四、报酬与相关待遇
4.1报酬总额与支付方式
4.1.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及演员履行本合同之各项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报酬合计金额为(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 元);“演员实际拍摄天数低于约定的天数“或者“本片在集数或总时长上的变动”不影响报酬总金额的变动;上述报酬的所有权归演员所有,由乙方代为管理。
4.1.2甲方按以下各项的约定分阶段向乙方支付第4.1条约定之报酬金额:
①甲方支付第一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自然日内。
②甲方支付第二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演员进组后的 个自然日内。
③甲方支付第三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演员饰演角色的拍摄总任务量完成过半后的 个自然日内或 年 月 日之前(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④甲方支付第四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演员饰演角色的拍摄总任务量全部完成后的 个自然日内或 年 月 日之前(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⑤甲方支付剩余尾款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乙方及演员完成本合同第2.6条约定之全部宣传义务后的 个自然日内或 年 月 日之前(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4.1.3甲方应通过转账方式将约定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4.2税费与收款凭证
4.2.1第4.1条约定之报酬为 金额,乙方应缴纳之个人所得税款,按第 项执行:
①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每次应付乙方之款项中扣除(即乙方每次收到的款项金额为合同约定金额扣除税款后的金额);甲方应在本片杀青后的6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提交完税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代扣代缴事项。
②由甲方承担并代为缴纳;甲方应在本片杀青后的6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提交完税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代扣代缴事项。
4.2.2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而产生的金融机构收取的转账费用由 方承担。
4.3交通与食宿
4.3.1双方按以下第 项的约定执行交通标准:
①甲方承担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进组拍摄”及“完成全部拍摄任务离组”的往返交通费一次,并承担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后续配音、补拍、宣传工作的往返交通费。
甲方不承担因演员个人原因未完成相关任务情况下的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之往返交通费。
两行政市间的交通工具等级为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乘飞机经济舱或高铁(动车)二等)座;行政市范围内的交通工具等级为别克七人座商务车或不低于该等级的 汽车并配 司机一名,每日用车时间段为 。
②甲方承担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每次为拍摄、配音、宣传而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往返交通费,并承担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的后续配音、补拍、宣传工作的往返交通费。
甲方不承担因演员个人原因未完成相关任务情况下的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之往返交通费。
两行政市间的交通工具等级为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乘飞机经济舱或高铁(动车)二等)座;行政市范围内的交通工具等级为别克七人座商务车或不低于该等级的 汽车并配 司机一名,每日用车时间段为 。
4.3.2甲方需合理安排演员及乙方(限壹名监护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的住宿和饮食,相关食宿费、酒店上网费、酒店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演员及乙方共同居住拍摄地或宣传地附近的五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甲方按剧组最高待遇或未成年人成长所需营养要求为演员提供充足、营养、健康的饮食,乙方的饮食遵照剧组固定成员的平均饮食标准执行。
4.3.3本条所涉交通与食宿费用由甲方或剧组直接支付给相关服务机构或人员,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或剧组在乙方交付相关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影视作品演员聘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 影视作品 演员 聘用 合同 协议书 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