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同》执 行 政 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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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执 行 政 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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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执行政策
SOLECTRON(SUZHOU)TECHNOLOGYCO.,LTD.
SUZHOUCHINA
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标题:
《培训合同》执行政策
文档号
版本
修订日期
页码
GAP-10023
05
4/12/2004
1of11
修改人
:
JinSheng
日期:
4/12/2004
签名
:
日期:
审批人
:
FrancisDeng(HRTrainingManager)
签名
:
日期:
审批人
:
SeeEeHoon(HRDirector)
签名
:
日期:
审批人
:
WesleyChen(VP&MD)
签名
:
日期:
审批人
:
GraceLiu(SiteQAManager)
签名
:
日期:
1目录
章节版本
1目录05
2综述05
3外出培训执行政策03
4培训合同执行细则05
5附录04
6历史记录05
2综述
2.1目的
此文件旨在管理员工国内高额培训及境外培训。
确保员工在接受培训之后,能够及时将所学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部门和员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范围
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2.3定义
2.3.1此文件中所指的外出培训指:
(1)由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培训费用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国内培训的;
(2)旭电公司虽未出资,但旭电对培训单位赞助或履行了相关义务,而按旭电公司或培训单位测算培训费用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3)旭电公司认为需要与受训人员另行签署培训合同,且依照该合同确认培训费用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4)因项目需要、以培训为目的的境外工作、培训及学习等参观活动。
不在此文件所列项目内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3.2培训费用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所有与此培训相关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教材费等由于此培训而发生的费用。
3外出培训执行政策
3.1相关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在培训计划实施前一个月,提供给人力资源培训部门一份详细的培训计划,其中包括培训目的、培训主题、参加培训的员工名单、培训地点、预期培训时间及预计培训费用等。
3.2受训员工填写外出培训申请单(参见附录2--SWP50138),在获取相关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该员工办理护照及签证手续。
3.3人力资源部将同该员工签定培训合同(参见附录3)。
该合同一式四份。
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培训部存档,一份由人力资源薪资福利部备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备份,一份由该员工自己保存。
3.4受训员工凭培训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差旅安排,现金预支等。
3.5培训结束后,受训员工应将培训报告及公司为其办理的护照于一周内分别交于人力资源部培训部及行政部存档。
4培训合同执行细则
4.1执行程序
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需求确认培训需求后,由员工填写外出培训申请单(参见附录2--SWP50138),在获取相关审批后到人力资源培训部签订培训合同,最后人力资源行政部根据合同签署情况为其办理出差安排。
4.2若实际培训时间与预期培训时间不符,则需在实际培训结束后,经部门经理确认,到人力资源培训部对《培训合同》作相应的调整,并以新合同为有效版本。
4.3培训费用及服务年限
本政策2.3所确定的培训项目,员工需同旭电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具体服务年限如下(自培训结束之后开始起算):
培训费用(国内)服务年限
10000–20000元人民币一年
20001–50000元人民币一年半
50001以上二年
培训期限(境外)服务年限
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一年
一个月至二个月(包括二个月)一年半
二个月至半年(包括半年)二年
半年以上三年
4.4员工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学习,通过所有考试科目。
如有认证则需获取证书。
若没有学完规定培训课程或未通过考试,则员工本人需承担所有费用。
4.5如果培训合同上的服务期限超过了劳动合同上的服务期限,则劳动合同上的服务年限将视同自动延期,延期时间等同于培训合同上的服务年限。
4.6若因同一项目需多次培训,每次须重新签订培训合同,服务年限以培训合同中服务期限最长的一个为准。
若在服务期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用的赔偿应以所有培训发生的所有费用为标准。
4.7若乙方在培训期间或合同期内离开公司,则公司将按照相应条款进行处理(详见培训合同)。
例:
1旭电(苏州)员工A的劳动合同为2000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在2002年3月1日离开国内去境外培训,至3月15日回国内。
则其培训服务年限自2002年3月16日起直至2003年3月15日结束,若在此期间,A员工离开本公司,须按培训合同的有关规定赔偿培训费用。
2若A员工在2002年8月10日再次去境外培训,至9月3日回国内,则第二次培训服务年限自2002年9月4日直至2003年9月3日结束。
3即A员工两次培训的服务年限应从2002年3月16日起直至2003年9月3日结束,且劳动合同自动从2003年4月30日顺延至2003年9月3日结束。
4若A员工早于2003年3月15日离开公司,则将根据两个培训合同分别进行赔偿培训费用。
5若A员工晚于2003年3月15日辞职离开公司,则根据第二个培训合同培训的费用赔偿。
4/30/2003
4/30/2002
5/1/2000
4/30/2001
劳动合同
3/15/2003
3/16/2002
第一次培训服务期限
9/3/2003
9/4/2002
第二次培训服务期限
5附录
附录1:
流程图(FLOWCHART)
附录2:
外出培训申请表(Off-SiteTrainingRequestForm)
SWP50138
附录3:
培训合同(TRAININGCONTRACT)
6历史记录
文档号
日期
版本
起草人
备注
_
4/8/99
01
JaneXu
初版
D0506
11/28/2002
02
OYShirley
二版
D0567
6/30/2003
03
LusinRu
Updated2.2,2.3,4.6&TrainingContractForm
D0605
11/27/2003
04
LusinRu
Updated4.3,4.4&4.7
D0672
4/12/2004
05
JinSheng
Update2.3,4.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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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培训合同 培训合同执 培训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