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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砍情敌惹出离奇索赔案
刀砍情敌惹出离奇索赔案
在得知妻子与他人偷情的真相后,丈夫恼羞成怒,手持菜刀闯入情敌家中,愤然将其左前臂砍伤。
虽然夺妻之恨在这一瞬间得以发泄,但由此产生的后果,却让这位“法盲丈夫”始料不及:
不仅换来刑事处罚,而且还遭遇情敌索赔医疗费用――
幸福家庭让人羡慕
今年32岁的程青锋,出生在河南省登封市一个工人家庭里。
初中毕业后,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只好从事一些重体力劳动。
22岁那年,经朋友介绍,他与本市女青年王花朵结为夫妻。
妻子比他小两岁,虽然没有上过几年学,但相貌较好,因此程青锋对她十分宠爱。
婚后,精明能干的王花朵对程青锋关爱有加,程青锋也觉得这样的好老婆天底下难找,特别是有了儿子后,一家三口,你亲我爱,小日子过得让人煞是羡慕。
但是,长期从事重体力劳作,加之一成不变的挣钱模式,不可能产生出较大的经济收益,这样养活三口人谈何容易,程青锋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他渴望走出工地,用其它方法改变现状,过上一种与父辈不同的生活。
2000年冬季,程青锋东拼西凑借了一笔钱,购回一辆旧的“昌河”牌面包车,开始跑出租拉客赚钱。
但由于初涉生意场,加之对营运市场信息把握不好,并且还要不断修理车辆,一年下来,程青锋并没能赚取到大笔收入,家里日子仍然过得紧巴巴的。
看着丈夫整日在外劳苦奔波,妻子王花朵很不忍心,她建议程青锋把面包车卖掉,又从娘家借了一笔钱,购回了一辆崭新的小轿车,让丈夫继续从事出租行业。
为了能够多赚钱,每到夜晚,王花朵就把年幼的儿子托付给亲属照管,自己则陪伴程青锋共同踏上出租之路。
可命运往往容易捉弄苦命人,夫妇二人携手并肩日夜跑出租,却没有得到较大的收成,相反还发生了两次车祸,使这个家庭债务高筑。
面对这一连串不幸遭遇,王花朵并没有气馁,她鼓励丈夫迎难而上坚持下去。
此后,程青锋的出租车生意有了转机。
他们在相互理解、支持和体贴中,不仅还清了外债,而且生活逐渐走上了正轨,生活中也越来越默契。
妻子有了婚外恋
王花朵爱丈夫和儿子,对自己苦累的生活也挺满意,她从没有想过婚外恋情。
然而,人生有些事情是无法预料的,表弟张军的出现,打破了她本来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2004年春季的一天,表弟张军的妻子因病意外去世,王花朵前去帮忙料理丧事。
此间,勤劳的王花朵跑前跑后,揽下了许多事务,帮了不少忙,给表弟张军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与此同时,张军也发现了表姐的貌美之处,两个人心中彼此有了看好对方的感觉。
张军开始一有时间就去找王花朵,两个人从聊天到谈论各自的家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语。
一开始张军只是觉得与大自己1岁的表姐聊天,生活中好像多了一份新奇的活力,到后来他才明白,自己其实是犯了一个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
从一开始他就被王花朵的美貌所吸引,加之王花朵也很善解人意,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喜欢上她了。
而王花朵由于丈夫经常跑车,感情得不到及时释放,也很郁闷。
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经不住王花朵的盛情挽留,张军与她共进晚餐后,跨越了伦理道德的防线,抱起表姐走进卧室,滚倒在床上发生了性关系。
从此,两个人一发而不可收。
而此时,程青锋对妻子的出轨还蒙在鼓里。
直到有一天,程青锋出远门跑出租数天,回来后,有朋友对他说:
“青锋啊,你跑出租回来了?
这些天,你妻子的表弟一直住在你们家。
”程青锋“啊”了一声也没往心里去。
等到有第二个朋友这样对他说时,他就有些上心了。
此后,每每想起朋友们脸上试探的表情,程青锋的心一沉。
可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大可能,因为妻子和自己的感情一直很好。
程青锋心想,也许是表弟来家中有事,等妻子回来一问也就清楚了。
程青锋这一次出远门跑出租比原计划早回来两天,看看冰箱里什么都没有,便开上车去接妻子,想着两个人在回来的路上买点菜。
可是,赶到妻子单位,单位里的人说:
“花朵今天一早就请假了,根本就没来啊!
”程青锋稀里糊涂地买菜回了家,心里开始有些慌了:
妻子不会出什么事吧?
这一天,王花朵回来得很晚。
程青锋问道:
“今天你去哪里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王花朵一边换鞋一边说:
“跟同事去登山玩了一天。
我知道你回来了,还没进门,就听说了。
怎么样,是不是饿了?
”于是,夫妻俩就高高兴兴地吃起饭来。
事实上,这一天,王花朵请假是陪张军到乡下玩了一天。
原本两人打算一起回王花朵家的,但半路上听人说程青锋回来了,张军就回了自己的家。
其实,王花朵对自己的丈夫还是有感情的,只是由于日复一日的生活使她感到平淡,加上表弟一直对她关爱有加,许多时候在表弟身上感受到了丈夫没有过的爱心。
于是,两人原本就有的爱意在他们之间迸发出来,以至忘记了伦理道德。
因为王花朵已经吃准了丈夫的脾气:
只要她对他说几句好听的话,他就会原谅自己的,因此也就有了连续出轨的行为。
其实,王花朵虽然表面装作很平静,实际上内心极度恐慌。
她深怕婚外情败露,更怕此事传出去让家人知道。
到那时,她将成为名副其实的“罪人”。
虽然内心有这种负罪感,但她在行动上仍然沉湎在婚外恋上。
刀砍情敌惹官司
2006年3月12日,是程青锋与王花朵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
当天临近中午时,程青锋特意准备了一桌很丰盛的午餐,想与妻子举杯庆贺。
岂料,妻子此时竟然将卧室门从内锁上,不知在里面悄悄干什么。
任凭程青锋怎样呼唤,就是不出来。
直到半小时后,王花朵才极不情愿地走出卧室。
当程青锋问“你在忙啥”?
王花朵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自己在用电话与同事谈工作”。
闻听此言,程青锋也不好意思再深究下去,便匆忙吃过已经变凉的饭菜,然后独自外出跑出租去了。
如果说妻子真是与同事谈工作,程青锋本不该“斤斤计较”,可接下来发生在妻子身上的一些事情,让他的忍耐超出了极限。
2006年4月15日,程青锋和王花朵说好了趁星期天带上儿子回程青锋的父母家。
可是,出了门,王花朵却突然反悔,对程青锋说:
“上次去你们家,因为儿子上学的事和你爸有些不愉快,你爸心里一定不痛快,过段日子我再和你回去。
”程青锋说:
“没事,爸不会往心里去的。
”可王花朵就是不去,说她心里还有些小疙瘩,回去了大家都不开心。
程青锋见王花朵态度坚决,也就不再说什么,他也不想妻子和父母之间有什么不愉快发生。
于是,就一个人带着儿子回了父母家。
王花朵没去,程青锋的父母自然要问。
问过了,也没人说什么。
直到程青锋带着儿子要走,程父才语重心长地对程青锋说:
“青锋啊,是不是我们程家哪里对不起花朵了?
还是花朵哪里受了委屈?
你回去跟她好好谈一谈,夫妻之间不能什么都不说不问,你们已经有孩子了,做什么事要负责任。
还有,你今后对花朵好一些,多关心关心她。
”程青锋点着头回了家。
老实的程青锋并不知道,妻子王花朵不去父母家,是因为她同张军一起偷偷地到公园散步的时候,曾被公公撞到。
程父对儿子说的这番话,是希望儿子有所醒悟,可是,程青锋仍然没有感觉到妻子与往常有什么不同。
第二天中午,程父在街上碰巧又遇到了正在跑出租的儿子。
这次,他没有旁敲侧击,而是直接把自己亲眼见到儿媳王花朵与张军在公园散步的情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程青锋。
当晚,程青锋认真地问王花朵,她和张军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开始,王花朵装作十分镇静,对丈夫的问题闪烁其词。
后来经不住丈夫三番五次地问她这个问题,加上内心确实有愧,于是就将自己和张军偷情的经过,向丈夫做了“交代”。
“这个王八蛋,我决饶不了他。
”程青锋禁不住脱口而出。
2006年4月17日晚,程青锋经过“秘密侦察”并精心准备,手持自家不锈钢菜刀,径直闯入离自家不远的张军住房内,不由分说,举起菜刀就将张军的左前臂砍伤。
张军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等费用共计3000多元。
后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情人要告丈夫
程青锋自我认为,张军有意破坏自己的家庭,用刀砍伤他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自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但他万万没有料到,张军竟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06年5月20日,程青锋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
在张军看来,程青锋虽然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但其故意砍伤自己左臂,由此产生的医疗、误工等费用,理应由他承担。
为此,当本案进入审判程序后,张军特意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程青锋赔偿自己各种经济损失8万元。
2006年11月1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受伤费”索赔案。
庭审中,被告人程青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不愿意赔偿被害人所受的经济损失。
他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军有意破坏自己的家庭,其本身也有重大过错,因此他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不合情理,所以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主审法官当庭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本案中,因被告人程青锋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军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被告人程青锋应依法予以赔偿。
最后,经法官对本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军终于和被告人程青锋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
2006年12月7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青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其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军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医疗费2974.81元、误工费245.7元、护理费245.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0元、营养费130元,共计3726.21元应依法予以赔偿。
对于原告人提出的其他赔偿项目,因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程青锋是初犯,且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鉴于被告人程青锋犯罪后自愿认罪,并主动向法庭交纳了4000元赔偿款,加之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张军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可酌定对程青锋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程青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程青锋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军经济损失3726.21元。
接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后,程青锋当即表示服判不上诉。
转眼间,短暂的刑期很快就过去了。
经历了这场教训与“苦难”,摆在程青锋面前的无疑是如何面对今后的人生。
好在妻子王花朵通过这件事情也明白了自己的过错,明确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做对不起丈夫的事情,两颗心终于又回归原处。
目前,程青锋与妻子王花朵已冰释前嫌,重新开始了新一轮的家庭生活。
至于那个“第三者”张军,眼下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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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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