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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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关于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
(内部讨论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教育部关于同意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国家开放大学的批复》(教发函〔2012〕103号)及《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国家开放大学章程》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就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1.办学体系建设在国家开放大学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广播电视大学落实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就是办好开放大学。
开放大学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实现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战略转型升级。
在广播电视大学的转型升级过程中,办学体系建设作为国家开放大学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根基,被列为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建设的三根支柱之一,在未来国家开放大学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
2.办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以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坚持和强化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完整性,提升系统建设水平和整体实力。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是:
建设运转有序、动态开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体系,发挥国家开放大学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支柱作用,实现国家开放大学的历史使命、奋斗目标和“把大学办在社会中”的办学理想。
“十二五”期间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是:
搭建国家开放大学基本框架,初步形成覆盖全国城乡、延伸到行业企业的办学体系,长远目标是把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建成支持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大平台,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服务。
3.办学体系的基本架构。
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同时,国家开放大学又是由总部、分部、地方学院、学习中心、若干支持联盟以及与联盟成员合作建设的行业学院、企业学院组成的立体覆盖全国城乡的办学体系。
4.总部。
依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建。
在办学体系建设方面,总部的主要职责是:
协助教育部研究落实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协助教育部组建开放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办学体系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工作规程、质量标准;组织协调办学体系内相关资源,从教学、管理、服务、技术、资源、队伍、研究、政策、品牌、文化等方面加强对终端的综合支撑。
总部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对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
5.分部。
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或开放大学认同《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提出分部建设方案,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向国家开放大学提出设立国家开放大学分部的申请。
国家开放大学核准后,与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或开放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国家开放大学分部。
在办学体系建设方面,分部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总部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分部的具体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由总部授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家开放大学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的设置和管理,并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服务等相关业务工作;参与国家开放大学民主管理等。
分部名称为“国家开放大学(地名)”,分部校长由依托建设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或开放大学校长兼任。
6.地方学院。
是国家开放大学在各地设立的教学和管理实施单位。
国家开放大学制定地方学院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授权分部在所辖区域内按照设置标准和规定程序设立和管理国家开放大学地方学院,并授权地方学院对相应区域内的学习中心行使部分管理和服务职能。
7.学习中心。
是设在基层的教学组织单位,是办学体系的终端。
国家开放大学制定学习中心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分部或分部授权地方学院在所辖区域内按照设置标准和规定程序设立和管理学习中心。
学习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为基层社会成员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招生、教学、服务等工作。
学习中心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其构成要素、建设机制、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习中心直接服务于全民终身学习的能力。
同时,总部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整个办学体系对学习中心的综合支撑能力,确保学习中心发挥其辐射作用,彰显国家开放大学在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8.实验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或总部与分部合作,在全国设立若干实验性、示范性的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
按照对实验学院及其所属学习中心实验性、示范性定位及发展要求,在办学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和评价模式方面先行先试,聚焦教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发挥实验学院及学习中心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探索者、先行者、引领者的作用。
分部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立若干实验性、示范性的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
9.依托分部建设学科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引导和支持分部参与国家开放大学统设专业建设和共享专业建设,提升分部专业建设能力和水平。
改革专业建设机制,分部可单独或与其他分部合作承担国家开放大学专业建设和教学任务。
开展学科学院建设改革试点,经过考察和评估,在在有条件的分部设立若干国家开放大学学科学院,主要面向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教育。
10.特定人群学院。
继续办好国家开放大学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探索和推进军民融合开展现代军事职业教育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士官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效益,为提高部队士官队伍科学文化素质、实现科技强军服务。
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与各级残联合作,办好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探索学院教学和管理的新模式。
探索老年人教育等特殊人群教育。
11.积极推进与部委行业合作办学。
根据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和部委行业人才培养需要,合作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师资、实践基地以及行业培训体系,共同推进学习型行业、企业建设,同时在合作中不断改革合作办学模式,逐步实现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与部委行业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融合,提升国家开放大学服务于学习型行业、企业的能力。
稳步开展行业学院建设试点工作。
各分部根据总部的统筹规划,可在相关行业、企业设立直属学习中心。
通过实施教育部“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以终身学习的理念为指导,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建设,在学分银行制度建设、标准规则建设等方面率先进行探索。
依托分部、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建设学分银行分支机构,完善学分银行工作运行机制,逐步搭建国家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网络架构,探索建立覆盖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分认证管理系统。
12.积极推进与企业合作办学。
根据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整合利用企业优质办学资源,强化职业人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学习型学习型企业建设,助力职工成长发展。
13.积极推进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合作办学。
创新与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科研院所合作的新模式,通过建设学科建设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提升国家开放大学学科、专业、课程和资源建设水平。
探索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新模式。
分部、地方学院要加强与所在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4.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运行的总体原则是“统一战略、共同平台、资源共享、相对独立、错位发展、各具特色”。
国家开放大学以“平稳过渡、有机衔接、协调运作”为指导思想,按照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做好顶层设计,制定既能保证学校自主办学、自主发展,又能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制度框架,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
国家开放大学制定体系内部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体系内定期检查、内外结合的测评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实行总部和分部两级管理、以分部统筹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根据分部的教学和管理能力,对分部实行分类管理,实现总部和分部责权利的对等。
15.加强大学制度建设。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章程》规定,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实行民主管理制度。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组建顾问委员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质量保证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实行国家开放大学民主决策和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学校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理事会,是国家开放大学的决策和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国家开放大学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理事会由国家开放大学校领导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办学单位、教师、学生、毕业生和专家学者的代表组成。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校务委员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校务委员会由国家开放大学校领导、各分部负责人以及合作办学单位负责人代表组成。
校务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
16.体系协同运作保证教学质量。
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总部、分部、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确保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各环节的有效落实,共同完成人才培养过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以标准体系、运行体系和监控体系为核心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并每年向社会发布办学情况和教育质量报告。
注重教学内涵建设,处理好扩大规模与保证质量的关系,解决好开放办学和控制质量的矛盾。
采取有效机制,确保体系内部各层级的人、财、物能够集中用于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试点实施随时注册、随时选课、随时考试的教学管理制度。
建设、集聚和整合体系内部和社会海量的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形成基于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主要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的地方分中心,探索市场化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数字教育资源对开放大学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支持能力和水平,支持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习中心享用优质的教育资源服务。
提升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和服务水平,与各分部数字化图书馆实现互联互通,为国家开放大学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17.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办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支撑。
全面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信息化建设,要遵循“需求引领、教学切入、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则,以实现质量更高、规模更大、成本更低为目标,推进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学习评价模式和支持服务模式的改革创新。
以网络核心课程、网络学习空间、网络教学团队、网络支持服务、网络考试测评、网络教学管理为建设重点,全面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信息化建设,使国家开放大学成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典范。
利用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内部网络平台的高速、无缝隙连接,消除信息孤岛,减少体系管理成本,提高体系管理效率,为逐步形成新的体系运作机制提供技术支撑环境。
18.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国家开放大学教学、科研、管理、远程学习支持和技术队伍建设。
适应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需要,以专兼结合、动态开放为原则,建设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师资队伍和教学团队。
总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规划和开放大学教师从业资格标准,成立国家开放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各分部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开展教学学术与研究,探索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路径,使各种不同类型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习支持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充分整合和有效调动体系内的师资力量,以专业为单位建设教学研究中心组,组建课程教学团队。
引入竞争机制,面向总部、分部、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遴选专业建设带头人和课程教学团队首席主持。
有计划地选派体系内优秀教师到国外学习培训。
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内高级职称评定和聘用制度试点工作。
19.通过实施专项试点推动办学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建设进程,适时启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专项试点。
在各专项试点中,要始终贯彻终端制胜的理念,聚焦于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建设以及其功能作用、构成要素、建设模式、运行机制、呈现形态、评价体系,尤其要突出学习中心的运行与整个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对学习中心的综合支撑能力这两个关键点。
通过试点,采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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