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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发展史
家具的发展简史及分类
中国家具的发展简史
我国是世界上最古老、文化传统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在其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出了丰富而宝贵的遗产,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家具工艺和艺术的辉煌成就。
中国传统家具源远流长,随着人们生活起居习惯的变化,它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商、周和三国时间“席地跪坐”的矮形家具,演变到隋、唐、五代到北宋而定型“垂足而坐”的高型家具,以后又经过约五、六百年的不断发展与提高,到明代达到了其艺术的顶峰。
中国家具随人类生活的改变而改变,随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进步,随科技的发展而发展。
原始时代
在距今约5000年左右的西半坡遗址发现有高出地面约10厘米左右的土台,据考证是“床”的形状,也许是中国家具的源头。
开始时,土台铺设防潮的草或荆条纺织的席,后来发展到在土台上铺设“筵”(竹篾编的席)。
当时人们的室内生活不仅坐、卧、睡眠在土台上,连吃饭、待客也在土台上,所以后来人们称待客宴会为“摆筵席”。
我国在陕西临潼发现出土的姜寨遗址也看到了可供一家人休息、寝卧的土床;在斯卡拉的史前石头房子里同样可找到一些用石头、石块或石板铺成的凳子和床;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人们是用当地的主要建筑材料――粘土砖砌成的桌和椅,这些原始的家具由于其宠大而笨重被固定在地面上,才能保存至今。
人类社会在进入文明时期之前,曾经历了漫长的石器时代,其间,我们的祖先除了制造石斧、石凿和石刀等原始的生产工具用于简单的生产活动以外,还会将自然石块堆积成一定的形状,以适应生活的特殊需要。
例如,将石块堆成“兀”形或长方形,可供坐卧起居。
这种用天然石块堆成的古人类创造物,就是最原始家具的雏形。
在石器时代原始家具的演变过程中,古人类又相继制作木质和铜质的原始家具。
由于木材易于加工,可用天然的藤蔓进行简单的组合,所以当我们的祖先在掌握冶铜技术之前,木质家具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由于木质家具容易腐烂,在目前的考古发现中,很难觅其“踪迹”,但我们可以从铜质家具的形状推断木质家具的外形。
商周时代
在我国出土的早期文物中,有商周两代的铜器“俎”和“禁”。
“俎”的表面呈长方形,两端有足,犹如倒“凹”形,“禁”的形状则宛如一只长方形的箱子。
“俎”和“禁”都是我国古代祭祀时使用的礼品,“俎”当时是用来承载祭品的,而在不举行祭祀时则作为切肉的砧板,“禁”在祭祀时用以承受祭器,是放酒器用的。
“俎”和“禁”是我国奴隶社会最早出现的家具式样,说明当时已经有相当精美的家具出现了,这种家具在我国古代是列为上乘的,因而在许多古籍书中均有记载。
《诗·小雅·楚茨》中有“为俎孔硕”之句。
《庄子·庚桑楚》有“而窃窃马欲俎立予于贤人之间”的记载。
在《礼仪·士冠礼》中则提出了“两天凡有禁”的要求,“俎”和“禁”既然是我国家具最原始的形象,因而也是中国家具的渊源。
在我国商代的家具形式中已有了“几”和“榻”,这在甲骨文中有所记载。
“几”是在长方形板下两端带足的家具,“榻”是一种无顶无框的小床,“几”与“俎”酷似,“榻”与“禁”相仿,显然,“几”和“榻”是由“俎”和“禁”演变过来的,且这种演变是那样直接,无需复杂地改造,只要简单地模仿加工即可。
在这以后的家具中,“几”、“案”、“桌”等形式均是“俎”的形象演化。
西周以后,中国历史进入了春秋时代(公元前722-481年),人们的室内生活仍保持着席地跪坐的习惯。
家具的种类除商朝延续下来的以外,又出现了凭靠的“几”和“屏风”、“衣架”等。
在装饰纹样上多为饕餮纹、龙纹、凤纹、云纹、波纹和涡纹等。
春秋战国时期发现了铁,木工工具由青铜改为铁制,木工工艺有了很大的发展。
鲁国的公输班(即鲁班)成为了木工的代表人物,他发明了曲尺(鲁班尺)和墨斗,后人为了纪念他,尊他为木工的“祖师”。
鲁班的出现,反映了这一时期土木营造和木构家具的加工技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战国末期,出现了“柜”和“椟”,分别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和《论语·季氏》中。
战国时代的出土文物中有一些珍贵的古代家具,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千年前家具制造的成就。
从信阳、长沙战国墓出土的“床”、“几”和“案”等实物,不仅能反映出这一时代的木质家具制造水平,而且可以看到工匠已能比较熟练地在家具表面髹漆和彩绘,有的家具上还出现了精美的浮雕。
战国时代的“楚文化”尤为突出,其中以信阳出土的大床周围的搁杆最为特殊,它是现存古代床中最早的实物。
秦汉时代
秦汉时代,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由于经济制度的改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如果说,在奴隶社会,家具还只是为奴隶主阶层服务的话,那么,到了封建社会,不仅是封建阶层需要,广大平民百姓由于有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和村落活动,也提出了对家具的迫切需求,因而,可以说自秦汉始,中国家具发展的历史才真正开篇。
从两汉时代的画像石、墓葬随葬品以及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大略了解当时的家具有床、几、橱和屏风等。
汉魏以前,我国居民的起居方式为席地而坐,所以一般的家具体形较矮。
又因为战国到两汉期间木漆工艺的发展和广泛使用,使得一些家具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
从河南信阳、湖南长沙和广州出土的大量战国漆器家具和辽宁汉墓壁画中,反映出汉代家具在这一时期的各类已经增多。
当时为了适应人们席地而坐的习惯,这类家具做得都比较矮,这时的“几”因功能的需要形状很多,几和案上涂有红漆和黑漆,并绘有花纹,有的直接在木材表面施加浮雕。
战国时期的床已破先例,开始在床的四周加上栏杆,这种低矮的围栏床是战国时期家具的特点。
据河南人民出版社的《河南信阳禁墓出土文物图录》登载,当时还有框和箱。
汉代的案已逐步加长加宽,有的还重叠1-2层陈列的器物,这属于陈列案,还有一种叫食案,形状有方有圆。
床的用途扩大到日常起居和接待宾客,不过这种床较小,又称榻。
到东汉末年,可折叠的胡床传入中国,见《后汉书·五行志》记载――“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流行于宫廷和贵族们用于战争和行猎。
战国到汉代的家具在中国家具史上可称作过渡阶段,这时期的家具造型粗犷、敦厚,突出实用性能,结构简单明确,质朴且庄重。
家具装饰以漆为主,颜色一般多采用黑褐色作底色,以深红色作衬色,朱色与黄色作画,也偶见用赭黑色作底色或黑色作画的,色彩搭配非常鲜明调和,颇具富丽堂皇之感。
随着封建制度的巩固和经济的发展,汉代漆工艺作为当时手工业的一个部门进入了繁荣的阶段,家具的装饰技法在彩绘为主的基础上又出现了金银扣、镶嵌和金箔贴花等技法。
当时漆家具的生产是相当费工时的,漆家具的生产程序是相当复杂的。
东汉出现了“榻”,见《后汉书·徐稚传》“蕃在郡不接宾客,惟徐稚来特设一榻”。
当时的“床”两侧和后部有屏障(床惟),床上挂帐,“几”和“案”在放在床上,双人使用和整布室内,“榻”是狭长平面的短足单人床。
汉代没有椅子和凳子,供坐的有席和床。
最普通的坐具是席,为长方形,长短不一。
床有两种,一种供坐,另一种供卧。
一般的床,如山东安丘汉代石刻画像上所示,在沿边装有屏风。
汉代的几,专供坐时凭伏,不能放置器物。
它是与床连用的,坐床时往往凭几。
案与几不同,案面较宽,略如现在的桌子,可以放置器物,但甚低矮,体形也小。
读书写字用的桌子,称为书案,为长方形。
饮食用的桌子,称为食案,有长方形和圆形,前者四足,后者为三足。
魏晋时代
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民族大融合的时期。
由于多民族大融合的结果,使得家具文化与样式相互影响,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因此,在中国古代家具史上把这一时期称之为转折期。
这时期一方面“席地而坐”的习惯仍未改变,但在前期的基础上,传统家具有了不少的新发展。
从晋画《女史箴图》中可以看到床已增高,而且上部还增加了床顶。
据记载,床沿四周的矮屏是可以拆卸的。
这种床的款式和结构显然是春秋时代的凭衾和战国时代的围栏木床的结合,但拆卸和床上加顶是这一时期的创新。
另外,从敦煌壁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时期带有扶手的椅子、方凳、圆凳、束腰形圆凳和胡床等形式的家具。
由于这些家具的出现,对当时人们的起居习惯与室内空间处理起到了很大的影响。
一方面虽然当时人们的“席地而坐”还未改变,尤其是平民百姓还是习惯于跪坐的方式,但权贵和士大夫逐步改变了长期以来的跪坐礼教观念。
这一时期传统家具有了新的发展,如当时有许多床有帐和顶,且周围施以可折叠的多折多牒式矮屏,起居用的床榻加高加大,下部以壶门作装饰,一般日间既可坐于床上,又可垂足于床沿。
床上出现了置于身侧腋下可以倚靠的隐囊与凭几,以适应贵族阶层随心所欲的箕踞式平坐和侧生式后倚的生活方式。
另一方面,西北民族进入中原地区以后,不仅东汉末年传入的胡床已逐渐普及于民间,同时还输入了各种形式的高坐具,如椅子、方凳和圆凳等。
在装饰上除秦汉以来传统的纹样以外,冈佛教艺术的火焰纹、卷草纹和莲花、缨络、飞天、狮子、金翅鸟等图形纷纷出现。
据考证,我国“家具”一词就出现在魏晋时代(约在公元2~3世纪)。
《晋书》卷75《王述传》记载:
“述家贫,求试宛陵令,颇受赠遗,而修家具……”。
后魏贾思《齐民要术》卷五中也曾提到:
“凡为家具者,前体木皆所宜种。
”
隋唐时代
公元581~960年是隋唐五代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发展的高峰,也是中国古代家具兴旺发达,开始走向成熟的时期。
这时期的家具在继承两晋南北朝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融化外来家具文化和风格,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艺术风格。
当时“垂足而坐”的习惯逐渐从上层阶层开始遍及全国,从而使得家具尤其是坐具迅速地发展起来。
唐代周昉是宫廷画家,他的《宫乐图》是取材于当时宫廷生活的场景,画面上的家具有两种:
一种是大型长方桌,另一种是腰圆形凳。
其中大型长方桌四角有金属包角,包角均雕有金色花纹,此构件既加固了长桌又起到了装饰作用。
这时长桌下部是南北朝时的壶门装饰的继承和发展,此长桌较之敦煌莫高窟473壁画中见到的长桌还要大,可供12人围坐;而腰圆形凳类似于现在的方凳,此凳几乎全部雕刻,而且在装饰的花芯部位嵌有宝石,两腿之间佩有朱红色“流苏”,坐面上加绣垫,松软舒服,不仅造型精巧,移动方便,而且装饰得珠光宝气,整体效果十分完美。
周昉的另一幅画《执扇仕女图》中所表现的腰圆型凳则出现了扶手,再一次证明唐代已有了富丽豪华的椅子。
隋、唐、五代,随着建筑技术的空前发展,室内空间布局的变化和人们“垂足而坐”的休憩方式的逐步普及,“高坐”家具进一步得到了发展与提高。
当然,低坐家具并非淘汰,在这一时期形成了低坐家具与高坐家具并存的局面。
在家具的结构造型与装饰艺术上,是我国家具发展史的一次重大飞跃。
造型上出现了圆形断面的做法,使家具的线条更为柔和;技艺上由于木工工具的不断改进,做工更加精致、讲究;装饰上不仅有了髹漆、漆画、镂刻,还有髹漆的家具上出现了镶嵌螺铀的纯装饰品;品种上有长短案、方圆几、高低案、方圆凳、官帽椅、靠背椅、圈椅、低床榻、架子床、鼓槨,还有折叠式和移动式的屏风等。
从五代顾闳的名画卷《韩熙载夜宴图中看,这个时期的家具式样简明,朴素大方,线条柔和流畅,镶嵌螺铀的装饰工艺也应用到家具上。
唐代家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唐代在其约300年的历史中,政局稳定,经济繁荣,因而文化艺术得到了高速地发展,家具文化艺术也随之有了新的突破。
装饰上运用大漆彩绘,且雕刻与镶嵌技艺更加精致。
在结构方面,由于运用了壶门结构,所以保证了家具使用寿命与装饰的完美,因而壶门的运用和延续,成为了唐代家具的一种特有风格。
另外,坐具上加软垫,制作工艺和装饰上运用镶嵌,腿间佩“流苏”都是典型的唐化风格。
二是盛唐以后,垂足而坐方式的普及,坐具也随之发展起来。
为了适应新的起居习惯,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家具逐渐由原来的矮形向高形发展,这一变化为后来历代家具设计标准奠定了基础。
宋元时代
宋代可说是中国家具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转折时期。
在宋代具有高度艺术成就的绘画中,刻意描绘了当时的许多家具式样和室内陈列,充分地说明了宋代在我国家具发展史上的地位。
这些绘画如今能完善地保留下来,为我们研究宋代家具提供了不少的珍贵历史资料。
宋代家具的特色主要是在加工手法上的突破和形象上的改进。
宋代常用家具中有各式各样的屏风,制作精美的方形或圆形的香几,接待客人的茶几和式样各异的高桌,其形象都十分新颖动人。
在加工手法上,宋代家具开始使用线脚和束腰的新做法。
如有些板面的四周采用凹凸的断面;有些构件的断面做成了多边形或凹角;有些桌和凳在束腰之下,牙板向外突出,脚部向内弯曲,形成了里勾或外翻的马蹄形。
这些新的工艺手法,使得这一时期的家具获得了以往未曾有过的新风格。
河北省钜鹿出土的木质高桌,是有史以来框式家具最早的遗物。
宋代室内家具陈设上的特点是平衡对称的格局兼顾,一些饭庄和酒店等商业服务场所,大量采用了桌凳加桌案或一桌对面设椅的布置,由此而影响到家庭的陈设,家具位置渐趋固定化。
两宋时期随着起居方式的改变,家具的尺度和室内空间的高度均明显增大,并形成一定的陈列格局。
一般厅堂采取对称式,在屏风前面正中设椅子,两侧又各有四椅相对,或者在屏风前置圆凳,供宾主对坐,而书房与卧室的家具布置没有固定的形式。
南宋人所写的《梦梁录》是我国有关室内设计的开始之说。
北宋人黄伯思写的《燕几图说》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室内设计的专著。
宋代是高型家具普及使用的初期,家具制造主要是吸取了建筑上的大木作工艺,品貌单纯质朴,尚无烦琐的雕饰。
家具一般是方腿直料,线形运用不太多,装饰上采用的牙板沿用了隋唐时期的壶门式样,其牙板(或牙条、牙子)既是装饰件又起到了稳定结构的作用。
宋代家具在形体尺度上考虑到人体垂足而坐时的比例关系,在椅背和其他部位也注意到与人相宜的细腻处理,充分采用了各种榫卯结构,家具结构十分严谨。
元代的家具状况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其原因主要是元代历史沿革时间较短,从忽必烈1271年建号“元”,到元顺帝1368年弃都北逃,不过只有一百年的历史。
元代家具主要是指漠南地域(蒙古过去习惯以漠南与漠北划分)的家具。
蒙古人是游牧民族,经常迁移,生活不安定,他们居住的蒙古包也是一种简易,可拆装,临时性的建筑。
他们行猎放牧,行军作战,过着一种帐篷式的生活。
里面有一些椅、榻和供桌之类的家具,但更多是那些可以折叠、便于携带的家具,如交杌,又称“胡床”,今俗称“马扎”,就源出于西北民族。
元至顺刻本《全相五种平话》插图中,还有蒙古军人坐兽皮交椅的形象。
交杌与交椅是元代很常见的家具形式,交椅多用与上层阶层,这与蒙古人的生活习惯有关。
元代家具在制作工艺上与宋代家具基本保持一致,继承了大木作的结构传统,确立了高型家具的模式。
元代几案家具的腿形有直腿,也有弯腿花足,有上下收分的形式,有的还有托泥。
元代家具上出现了罗锅枨和霸王枨的家具部件形式,这种部件即使结构件又是装饰件,在以后的明式家具造型中则大放光彩,成为中国传统家具的一个典型特点。
明清时代
中国古典家具从明代至前期(15—17世纪)终于发展到了顶峰。
由于交通的发达,印度、缅甸和东南亚一带出产的硬木材,如紫檀木、花梨木、铁力木、酸枝木等源源不断输入中国。
这些木材色泽沉着,纹理优美,兼之质地坚硬细腻,适宜于制作精密的榫卯和进行细致的雕饰。
加之当时经济繁荣,家具制作在技艺、造型有了飞跃的进步,各类家具的种类页空前发展,家具制造业有了新的突破,,明代成为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间。
当时,都江堰市形成一些专业制造家具的作坊,且都江堰市拥有一些技艺很高的匠师。
特别是苏州地区、广州、北京等各地的家具作坊,不仅在式样上、制作工艺上颇具特色,且都自成体系,制造出许多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特征的家具,也使苏州、广州、北京成为当时又名的家具制造中心。
明代制作的家具(包括清初制作的一部分)一般被称为“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主要采用木架构造形式,造型简洁、秀丽、朴素、比例均衡,并瞧那个调家具形体的线条形象,以“线脚”为主要形式语言的造型手法,体现了明快的艺术风格,同时注意充分利用硬木的色泽和纹理特点。
明式家具不是雕琢,为了讲究线条的优美,在部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仅在部分构建上小面积的雕饰,结构上讲究巧妙的榫卯和加工工艺上的精巧。
清前期家具基本上继承了明式家具的风格。
雍正以后,在造型艺术、用料、装饰及色彩方面则与明代形成了迥异的风格。
当时制作家具的工匠充分发挥了雕、嵌、描绘等方法,并吸收了外来文化艺术,在家具形式上大胆创新,变肃穆为流畅,化简索为雍贵,一改前代风格。
出现了稳重、华丽的清式家具。
清式家具的制作地点主要是北京苏州地区及广州。
银各有其自己的地方风格,于是又分别被称为京式、苏式和广式。
京式和苏式较多地保留了中国传统形式,而广式家具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较大,又因来往的欧洲客商要求及贸易需要,形成了独特的家具风格,趋向于西北。
清代家具除广州、苏州地区及北京三处带有明显的地方特点和风格,而成为清式家具主流外,其他地方页各有风格和特点,只是在数量上略少,影响上略小而已。
如甬作骨嵌家具、鲁作嵌金银丝家具、云南制作的镶嵌大理石、扬州的漆器家具以及湖南、江西等地的竹器家具。
明清两代家具工艺高度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时代风格,“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已经成为专业学术名词。
明及清早期家具之所以能油很高的成就,除了继承宋代的有两传统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
一是明代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城镇兴起,大大增加了家具的需求,工艺要求也不断提高;二是海禁开放,大量输入硬木,使工匠油可能制造出精美坚实超前的家具。
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力木、榉木这些坚硬木,色彩优雅,花纹毕美的珍惜木材拾这段时期家具的主要选料。
在造型上,明式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表面上看似乎能工巧匠随心所欲、率性运用便成美器,实则任何样式都有相当严格的法度,决不是东拼西凑,不经推敲的。
“明代家具”油广义,狭义之分,其广义不仅包括在凡是制于明代的家具,也不论是一般杂木制的、民间日用的、还是贵重木材、精雕细刻的。
皆可归入,即使是近现代制品,只要是明代风格,均可称为明式家具。
其狭义则指明代至清早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
优良的明式家具,造型求雅避俗,结构巧妙合理,充分利用木材的自然纹理,具有天然质朴,深厚典雅的艺术韵味。
清代家具以雍、乾为鼎盛时期,这一时间的家具品种多,式样广,工艺水平高,最富有“清式”风格。
在装饰上,这壹时期力求华丽。
并注意与其它各种工艺相结合,使用了金、银、玉石、珊瑚、珐琅器、百宝镶嵌等不同材质,追求金碧辉煌、富丽堂皇,遗憾的是,这一时期的家具,有的过分追求奢侈,显得繁琐累赘,过犹不及,反而流于庸俗。
中国古典家具的演变
中国家具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我国民间使用的家具,几千年来,已形成了独特体系的中国家具艺术。
自从有人类以来,除了吃、穿、住,家具是人们最先考虑的生活用品之一。
从西安半坡村遗址发现约六、七千年前,原始社会的半坡人开始使用了土炕,仅有10公分的矮炕,这是床的雏形,也是中国家具的源头。
人类远在使用石器工具的年代里,就会使用自然石块堆原始家具的雏形。
从历史文献可知,我国早在殷商以前就已发明了家具,在商、周两代的铜器里的“俎”(音祖),具有家具的基本形象,说明在奴隶社会已有相当精美的家具出现了。
我国家具一词的出现约在公元2-3世纪。
家具一词最早出现在《晋书》上。
《晋书》卷75《王述传》云:
“述家贫,求试宛陵令,颇受赠遗,而修家具。
……”
公元前770年前春秋时期,人们的起居习惯仍是席地而坐。
家具已出现凭儿(即靠椅)、衣架等。
鲁班的出现,反映了这一时期土木营建和木构家具的加工技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从信阳、长沙战国墓出土的床、几、案等实物,可以看到工匠们已能比较熟练地在表面进行髹漆和彩绘的技术,有的家具上还出现精美的浮雕,使我们看到两千多年前人们在家具上的成就。
《史记》卷75孟尝君例传记:
床围为屏风上装架子挂器物的,长者和尊者要在床上施帐。
唐宋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由“席地而坐”演变为“垂足而坐”,这是我国家具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
中国家具史上出现“席地坐”和“垂足坐”两大时期(包括跪坐),大约从商、周到汉、魏没有多大变化。
所有家具都比较低矮,从西晋时起,跪坐的礼节观念渐渐淡薄。
至南北朝,垂足坐渐渐流行高形坐具。
盛唐以后,因垂足而坐方式的普及,家具逐渐由原来的矮型向高型化发展。
不仅椅、凳不算罕见,还出现高型的桌案。
到了宋代,完全进入垂足高坐的时期,高型家具已初步定型。
到了南宋,家具品种和形式已相当完备,工艺也日益精湛。
至明代呈放异彩,成为我国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
清代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最后一个历史时期。
明清家具达到日臻完善的地步,把中国古典家具推上顶峰。
家具式样是由建筑形式演变出来的,世界各国都是如此。
中国建筑自有史以来就以木质为梁,柱做骨干。
所以,家具也随建筑相应构成。
中国家具的特征,从选材、性能、结构、造型、立体轮廓、雕刻装饰、色泽、纹理都表现了高度完美和统一。
整套红木家具的制作,不用一枚钉和一滴胶水,完全靠匠人用手工精雕细琢,榫接相壤得天衣无缝。
中国古典家具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过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中国古代人民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精湛技艺创造出具有东方风格的家具艺术,为人类艺术宝库增添了一份珍贵的遗产。
关于鲁班
在东中期以前,土木工匠们一直从事着原始、繁重的劳动。
直到有一位伟大的发明家利用他的智慧创造出许多灵巧的工具,他们才从那些枯燥乏味的劳动中解脱出来,他就是鲁班。
鲁班不愧是我国古代一位最优秀的土木建筑工匠。
二千四百多年来,一直被土木工匠尊奉为“祖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纪念。
鲁班的发明创造很多。
《事物绀珠》、《物原》、《古史考》等不少古籍记载,木工使用的不少工具器械都是他创造的如曲尺(也叫矩或鲁班尺),又如墨斗、刨子、钻子,以及凿子、铲子等工具传说也都是鲁班发明的。
这些木工工具的发明使当时工匠们从原始、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效率成倍提高,土木工艺出现了崭新的面貌。
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名师巨匠,把他尊为我国土木工匠的始祖。
国外家具风格大致分类:
1.美式家具风格
美式家具特别强调舒适、气派、实用和多功能。
从造型来看,美式家具可分为三大类:
仿古、新古典、和乡村式风格。
①仿古风格
美式家具的基础是欧洲文艺复兴后期各国移民所带来的生活方式。
从许多18、19世纪世代相传下来的经典家具作品终可以看出,由于早期美国先民的开拓和崇尚自然的原则,造型典雅,但不过度装饰的家具成为典型美式家具的代表作。
如有猫脚型弯椅脚(Cabrioileg)的安妮皇后型;家具设计大师齐本德(ThomasChippendale)的椅子;18世纪美国本土设计名家约翰·高德(JohnGodderd)所擅长的优美线条,至今仍在美式家具只能够占有一定分量。
②新古典风格
在古典家具设计师求新求变的过程中应运而生。
设计师将古典风范与个人的独特风格和现代精神结合起来,使古典家具呈现出多姿多彩的面貌,成为新古典风格的主要特色。
③乡村风格
在美式家具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它造型简单明快,而且实用,长久以来受到各国消费者的喜爱。
在1988年的家具中倍加入了多功能设计,外观和用料仍然保持自然、淳朴的风格,隐藏设计的抽屉收纳了空间,使其看起来更整洁、美观。
就整体而言,美式家具传达了单纯、休闲、油组织、多功能的设计思想,让家庭成为释放压力和解放心灵的净土。
怀旧、浪漫和尊敬时间是美式家具最好的评价。
2.北欧家具------各有千秋
北欧人有着特殊的造型天赋。
丹麦设计在家具王国里堪称经典;瑞典人善于制造摩登;芬兰人翔动折自然灵感;挪威人崇尚厚重与质朴。
他们在风格上有其共性一面,但也体现着不同的个性。
①丹麦设计
在木制家具设计界,全世界首推丹麦设计最为经典,“丹麦设计”似乎成为一个专用名词,与牛顿定律、阿基米德原理一样,有着不可怀疑的权威性。
丹麦设计的精髓是以人为本。
如设计一把椅子,一张沙发,丹麦设计不仅仅追求它的造型美,更注重从人体结构出发,讲究它的曲线如何与人体接触时达到完美的结合。
它突破了工艺、技术僵硬的理念,融进人的主题意识,从而变得充满理性。
被称为丹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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