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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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实施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上海建工集团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指导意见,结合五建集团“创新创效,育人育品”的内在需求,构建“以岗位为基础,任职资格为核心,考核评价为导向”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机制,拓宽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从重职务晋升向多通道发展转变,切实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符合各职业通道资格的五建员工。
3职责
3.1职业发展委员会
员工职业发展委员会由五建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是员工晋升评价的决策机构。
职业发展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提出五建集团员工职业发展总体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2、监督五建集团员工职业发展工作的实施;
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五建集团员工职业发展有关事项的终审和认定。
3.2专业条线评审小组
专业条线评审小组是由各个专业条线的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临时组成的评审团队,一般为5-7人,负责对该条线的参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的考核评价。
专业条线评审分五建基层单位、五建集团和建工集团三个层面。
五建设立基层单位专业条线评审小组和五建集团专业评审小组:
基层单位专业条线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内各专业系列通道中主管和高级主管(或同职等)两个职等的评审;
基层单位专业条线评审小组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报五建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建集团专业评审小组负责各专业系列通道中经理和高级经理(或同职等)两个职等的评审。
五建集团专业评审小组由五建集团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五建集团主要领导任组长。
建工集团负责各专业系列通道中资深经理(或同职等)的评审。
3.3五建集团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职业发展体系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职责如下:
1、编制、修订及完善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员工晋升考核评价工作;
3、为五建集团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提供人力资源专业支持;
4、组织员工职业发展相关培训等工作;
5、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相关工作。
3.4五建集团部门负责人
1、编制、修订及完善所属专业条线考核评价标准;
2、直接参与本条线员工晋升考核评价工作;
3、引导所属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其需要的支持;
4、反馈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提供改进建议。
4工作程序
4.1岗位通道划分
将五建集团内部的岗位按照岗位性质的相近性划分成2大系列,12条通道。
2大系列分别是:
职务系列和专业系列;详见附件1
其中职务系列包括3条通道:
行政职务通道、党群职务通道和项目职务通道;专业系列包括9条通道:
专业管理通道、党群工作通道、专业技术通道、专业研发通道、专业设计通道、项目经理通道、项目管理通道、项目技术通道和技术工人通道。
见下表:
表一:
岗位通道划分条线
系列
通道
条线
职务
系列
01行政职务通道
01行政职务条线
02党群职务通道
02党纪职务条线、03工会职务条线
04团委职务条线
03项目职务通道
05项目职务条线
专
业
系
列
04党群工作通道
06党纪辅助条线、07工会辅助条线
08团委辅助条线
05专业管理通道
09行政管理条线、10财务管理条线
11投资管理条线、12审计监察条线
13人力资源条线、14材料管理条线
15经营管理条线
06专业技术通道
16专业技术条线、17专业施工条线
18专业质量条线、19专业安全条线
20信息技术条线、21机械设备条线
07专业研发通道
22专业研发条线
08专业设计通道
23专业设计条线
09项目经理通道
24项目经理条线
10项目管理通道
25项目商务条线、26材料管理条线
27综合管理条线
11项目技术通道
28项目技术条线、29项目施工条线
30项目质量条线、31项目安全条线
32机械设备条线
12技术工人通道
33一线技术工人、34一线辅助工人
35二线技术工人、36二线辅助工人
37三线辅助工人
通道划分相关含义如下:
1、行政职务通道:
传统的实施行政管理等岗位的人员,如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
2、党群职务通道:
传统的从事党、工、团、武装等工作的人员,如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
3、项目职务通道:
传统的项目上的职务,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
4、专业管理通道:
从事某一类职能的管理岗位,包含五建集团和基层单位本部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审计、材料管理、经营管理等条线人员;
5、党群工作通道:
从事党、工、团、武装等工作的岗位,包含党纪辅助条线、工会辅助条线、团委辅助等条线人员;
6、专业技术通道:
从事技术指导和支持工作的岗位,包含五建集团和基层单位本部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机械设备等条线人员;
7、专业研发通道:
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岗位,包含在工程研究院、技术中心、科研部门等工作的研发人员;
8、专业设计通道:
从事专业设计及管理工作的岗位,包含在设计院、设计部门等工作的设计人员;
9、项目经理通道:
工程项目策划与实施的主要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10、项目管理通道:
在项目上从事某一类职能的管理岗位,包含项目上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商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条线人员;
11、项目技术通道:
在项目上从事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的岗位,包含项目上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机械设备等条线人员;
12、技术工人通道:
掌握一定工艺和技术的工人岗位,包含汽车驾驶员、塔吊操作工、塔吊拆装、电梯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机修工、后勤服务等。
3.2职业发展路径
在岗位通道划分的基础上,将专业系列的除项目经理通道以外的其他通道按照职类分别划分了7个职等,对项目经理通道则划分了5个职等。
同时在每一职等内部划分3-7个职级。
对于非技术工人通道,每个职等里划分5个职级;对于技术工人通道,最高1个职等里划分7个职级,中间3个职等里划分5个职级,最后3个职等里分别划分3个职级;详见附件2。
表二:
职业发展路径
系列
职类
通道
职等
职务系列
职务类
行政职务通道
党群职务通道
项目职务通道
按职务高低晋升
专业系列
管理类
专业管理通道
项目管理通道
资深经理、高级经理、经理、高级主管、主管、高级专员、专员
党群类
党群工作通道
资深主任、高级主任、主任、高级主管、主管、高级专员、专员
技术类
专业技术通道
项目技术通道
专业设计通道
专业研发通道
首席(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深(专业)高级工程师、主任(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助理(专业)工程师、(专业)员
项目经理类
项目经理通道
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项目经理
工人类
技术工人通道
首席技师、资深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员工可在对应的单一通道内实现纵向晋升,也可实现横向之间的跨通道发展。
4.2职业发展通道职等职级的初次确定
4.2.1初次确定职业发展通道类型的基本原则
初次确定职业发展通道类型时,按原2011年执行的《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1薪酬办法”)规定的岗位分类即五建集团和基层助理及以上职务、五建集团本部主办科员、基层部门正副职、项目四师(项目经济师、项目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质量工程师)、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管理员、见习管理员、项目正副经理和工人岗位为主要依据,结合表一【岗位通道划分条线】确定相应的通道类型:
1、原按五建集团和基层助理及以上职务、基层部门正副职务确定岗位工资的,归属行政职务通道或党群职务通道;
2、原按项目正副经理确定岗位工资的,归属项目职务通道;
3、原按五建集团本部科员、基层部门科员和见习管理员确定岗位工资的,且在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审计、材料管理、经营管理等条线人员,归属专业管理通道;
4、原按项目经济师、项目管理员和见习管理员确定岗位工资的,且在项目上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商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条线人员,归属项目管理通道;
5、原按五建集团本部科员、基层部门科员、项目管理员和见习管理员确定岗位工资的,且在技术、施工、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机械设备等条线人员,归属专业技术通道;
6、原按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质量工程师、项目管理员和见习管理员确定岗位工资的,且在项目上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机械设备等条线人员,归属项目技术通道;
7、原五建集团设计院从事专业设计工作岗位的,归属专业设计通道;
8、原按五建集团本部科员、基层部门科员和见习管理员确定岗位工资的,且在党、纪、工、团、武装等辅助条线人员,归属党群工作通道;
9、原按工人岗位确定岗位工资的,归属技术工人通道;
10、原2015年招收应届毕业生,不再过渡见习期内和见习期满岗位工资,按照岗位归属专业通道后直接对应职业发展通道级数。
4.3初次确定职等职级的基本原则
“2011薪酬办法”规定的岗位工资级数为1-20级,20级为最高级,本办法职业发展通道职级为1-23级,23级为最高级。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工资级数按如下办法进行职业通道的靠等(职等)靠级(职级):
五建本部行政职务通道(解释见第八条1)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级数/职务
第18/19/20级
副总裁/三总师
第22级
高级副总裁/三总师
第17级
总裁助理
第20级
总裁助理/总监
第14/15/16级
副三总师/生产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第19级
副三总师/部门总经理
第13/14级
部门副经理
第18级
部门副总经理
第13/14级
部门科长
第17级
专业经理
第11/12级
部门副科长
第16级
专业副经理
第10级
部门科长助理
第15级
专业经理助理
2、基层行政职务通道(解释见第八条1)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级数/职务
第14/15/16级
基层总经理
第19级
基层总经理/院长
第11/12/13级
常务副院长
第18级
基层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院长
第11/12/13级
基层副总经理/三总师
第16级
基层副总经理/三总师/副院长
第10级
基层总经理助理
第15级
基层总经理助理/院长助理/总监
/
/
第14级
基层副三总师
第8/9级
基层部门正职
第13级
基层部门经理/所长
第7/8级
基层部门副职
第12级
基层部门副经理/副所长
/
/
第11级
基层部门经理助理/所长助理
3、五建本部党群职务通道(解释见第八条1)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级数/职务
第18/19级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22级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17级
党委书记助理
第20级
党委书记助理
第14/15/16级
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第19级
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科长/宣传科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第13/14级
党群部门科长
第17级
专业主任/工会办主任/团委书记
第11/12级
党群部门副科长
第16级
专业副主任/组织副科长/宣传副科长/专职组织员/专职纪检员/专职团委副书记
第10级
党群部门科长助理
第15级
专业主任助理/科长助理
4、基层党群职务通道(解释见第八条1)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级数/职务
第14/15/16级
基层党组织书记
第19级
基层党组织书记
第11/12/13级
基层党组织副书记/工会主席
第16级
基层党组织副书记/工会主席
第10级
基层党组织书记助理
第15级
基层党组织书记助理
/
/
第13级
工会副主席/团组织书记/专职党建指导员
5、项目职务通道(解释见第八条5)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级数/职务
第14/15级
一类项目经理
第17级
高级项目经理
第11/12/13级
一类项目经理
第16级
一类项目经理
第9/10级
二类项目经理
一类项目副经理
第15级
一类项目副经理
二类项目经理
第8级
二类项目副经理
第14级
二类项目副经理
第8级
三类项目经理
第13级
三类项目经理
第7级
三类项目副经理
第12级
三类项目副经理
6、专业管理通道/项目管理通道(解释见第八条3/4)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职等/职级
/
/
第14级
高级主管
第11级
一级项目经济师
第13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4职级
④
第9级
二级项目经济师/五建本部主办科员
第12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3职级
③
第8级
五建本部主办科员
第11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2职级
②
主管
第7级
五建本部主办科员/部门科员/基层部门科员/三级项目经济师
第10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1职级
①
第6级
五建本部部门科员/基层部门科员
第9级
对应主管第3职级
③
第5级
五建本部部门科员/基层部门科员/四级项目经济师
第8级
对应主管第2职级
②
第4级
见习管理员
第7级
对应主管第1职级
①
7、专业技术/项目技术/专业设计/专业研发(解释见第八条5/6/7)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职等/职级
/
/
第14级
(专业)高级工程师
第11级
第10级
一级项目三师/首席专业工程师
一级现场专业工程师
第13级
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第4职级
④
第9级
二级项目三师
第12级
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第3职级
③
第8级
二级现场专业工程师
第11级
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第2职级
②
(专业)工程师
第7级
三级项目三师
第10级
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第1职级
①
第6级
三级现场专业工程师
第9级
对应(专业)工程师第3职级
③
第5级
四级项目三师/四级现场专业工程师
第8级
对应(专业)工程师第2职级
②
第4级
见习管理员
第7级
对应(专业)工程师第1职级
①
●项目三师特指:
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
8、党群工作通道(解释见第八条8)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职等/职级
/
第14级
高级主管
/
第13级
第9级
党群部门主办科员
第12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3职级
③
第8级
党群部门主办科员
第11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2职级
②
主管
第7级
党群部门主办科员/部门科员
第10级
对应高级主管第1职级
①
第6级
党群部门科员
第9级
对应主管第3职级
③
第5级
党群部门科员
第8级
对应主管第2职级
②
第4级
党群部门见习管理员
第7级
对应主管第1职级
①
9、技术工人通道(解释见第八条9)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职等/职级
/
/
第14级
高级技师
/
/
第13级
第11级
高级技师
第12级
对应高级技师第3职级
③
第10级
高级技师
第11级
对应高级技师第2职级
②
技师
第9级
高级技师
第10级
对应高级技师第1职级
①
/
/
第9级
第8级
技师
第8级
对应技师第2职级
②
第7级
技师
第7级
对应技师第1职级
①
高级技工
第6级
高级技工
第6级
对应高级技工第2职级
②
第5级
中级技工
第5级
对应中级技工第3职级
③中级技工
第4级
一类无等级技工/初级技工
第4级
对应中级技工第2职级
②
第3级
一类无等级技工/二类无等级技工
第3级
对应中级技工第1职级
①
初级技工
第2级
二类无等级技工/普工
第2级
对应初级技工第1职级
①
第1级
普工
第1级
对应普工
普工
10、2015年招收应届毕业生(解释见第八条10)
原“2011薪酬办法”岗位分类/级数
对应职业发展通道职等/职级
第8级
硕士毕业生
第10级
对应主管/(专业)工程师第4职级
第4级
大学一本毕业生
第6级
对应高级专员/助理(专业)工程师第3职级
第3级
大学二本毕业生
第4级
对应专员/(专业)员第4职级
第2级
专科毕业生
第2级
对应专员/(专业)员第2职级
第1级
中专毕业生
第1级
对应专员(/专业)员第1职级
4.3初次靠等(职等)靠级(职级)后,以后要晋升该职等内一个职级的需按照本办法第四章《专业晋升考核评价》规定执行,符合该职等评价标准的方可晋升一个职级。
4.2.2专业晋升考核评价
4.2.2.1专业晋升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1-2年由各专业条线评审小组开展一次专业晋升考核评价。
(CA03.06-01)
4.2.2.2专业晋升人数限制
员工专业晋升考核中,可通过控制比例进行适当限制,对于晋升到较高职等的人员数量应有严格的比例限制。
(CA03.06-02)
4.2.2.3晋升考核评价内容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包含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培训课时、绩效考核和项目经历等。
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包含知识和技能。
知识指在某一职业领域从事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专业信息,技能指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完成具体工作的技术能力。
综合评定: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的前提下,晋升到较高职等需由职业发展委员会综合评价后决定。
(CA03.06-03)
4.2.2.4分级考核评价方式
对于要晋升到专员级(或同级)的,仅考核其基本条件;对于要晋升到主管级(或同级)的,还应通过专业技能的考核;对于要晋升到经理级(或同级)的,除满足基本条件、专业技能标准以外,还要经过员工职业发展委员会综合评价通过。
为提高工作效率,可授权基层单位考核“高级主管”及以下职等的专业晋升工作。
(CA03.06-04)
4.2.2.5晋升考核流程
员工审视自身基本条件提交晋升申请,经五建集团或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按照分级考核评价方式进行职等的晋升考核。
(CA03.06-05)
4.2.2.6职级晋升规则
每一职等内的职级晋升,根据本企业工作年限并结合绩效考核实行自动升级,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工作每满1-2年自动升1级,直至升到该职等的最高级。
(CA03.06-06)
4.3附则
4.3.1本办法实施后,原“2011薪酬办法”规定的年功工资和因职称和各类执业(职业)资格所享受的提高一级岗位工资待遇不再保留和执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奖励规定另行制定。
4.3.2五建集团将适时另行制定涉及本办法第四章的专业晋升考核评价办法。
4.3.3本办法中项目经理通道暂不启用,启用时另行通知。
4.3.4五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实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4.3.5本办法经五建集团十四届十七次职代会通过后,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4.3.6本办法由五建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引用文件
5.1《上海建工集团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指导意见》
6记录
无
7附件
7.1附件1:
2大系列12条通道
7.2附件2:
职级体系划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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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 职业 发展 通道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