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防火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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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及所属各管理处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清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司及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处。
3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防火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安全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防火管理第二责任人,负责监管、检查、组织实施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
3.3管理处经理和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是防火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所管辖的物业和部门的防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和要点
4.1防火管理组织结构
4.1.1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部经理为组员。
4.1.2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
a)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西安市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法规,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b)监督检查管理处防火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c)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改善消防设备设施条件,督促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d)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e)遇有火灾亲临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4.2管理处安全工作小组
4.2.1管理处安全工作小组由管理处经理任组长,管理处分管副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助理任副组长,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为组员。
4.2.2管理处安全工作小组主要工作:
a)对管理处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西安市消防条例》,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c)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物业管理服务与经营管理之中,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d)加强对物业维修、改造工程的防火管理,监护动火作业;
e)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做好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f)领导义务消防队和管理处员工做好日常消防工作;
g)建立健全管理处消防档案管理;
h)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带领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i)定期总结消防工作,实施奖惩制度。
4.3管理处义务消防队
4.3.1管理处义务消防队应做到“五有”:
有组织、有领导、有灭火工具、有分工、有训练和灭火预案。
4.3.2管理处以协防员和设备维修工为主组建义务消防队,并以各班次人员组合进行实战演练。
4.3.3管理处义务消防队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制度和物业辖区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b)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c)熟悉物业辖区内的消防重点部位及各种消防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摆放位置和数量,并做好各种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d)火警发生后,应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的工作,并及时疏散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
e)积极参加物业辖区组织的各项消防演习活动和业余训练;
f)在公安、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4.4防火管理基本原则
4.4.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分管经理受总经理委托,对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起监督、检查、指导作用。
4.4.2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消防管理专门机构,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权力,发挥着督导作用。
同时还坚持与“群防群治”消防路线相结合的方针。
4.4.3“时效制”原则。
对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时检查和维护保养。
对重点防火部位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4.4服从“统一指挥”原则,防火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各部门应自觉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4.4.5“法制”原则。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坚持依法治火,依法治火的“法制”原则,建立和完善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5防火业务建设
4.5.1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规范各类消防技术。
4.5.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防火于未然。
4.5.3建立以协防员为主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健全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4.5.4制定防火安全制度、防火安全管理计划、完善消防培训制度。
4.5.5制定防火检查制度。
定期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检查、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落到实处。
4.5.6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有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4.6防火检查办法
按照《安全、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作业规范》执行。
4.7动用明火安全管理
按照《动用明火作业规范》执行。
4.8物业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按照《业户装修手册》执行。
4.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4.9.1物业区域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9.2对因装修工程或其他原因必须临时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使用、保管和存放时应做到:
a)向管理处申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品名,并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同意;
b)使用和存放场所不准许动用明火,禁止吸烟;
c)使用和存放场所应尽量远离防火重点部位;
d)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完毕应清理现场,集中存放;
e)切实加强防火安全措施,制定相应得应急预案。
4.12消防档案管理
4.12.1各管理处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包括物业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应详实,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4.12.2消防档案应统一保管、备查。
4.12.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物业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c)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消防安全制度;
e)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预案。
4.12.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b)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c)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d)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f)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h)火灾情况记录;
i)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4.13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4.13.1各管理处应参照《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指南》(见附录A),制定符合本物业特点的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4.13.2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组织机构,包括:
灭火应急疏散指挥组、灭火行动小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b)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讯联络、安全保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4.14消防演习
4.14.1消防演习的时间安排
各管理处每年应组织两次消防演习,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11月中旬。
4.14.2参加人员
以协防员、义务消防员、维修工为主,力争做到全员参与。
4.14.3消防演习主要内容
消防演习的主要内容包括:
a)使用灭火器进行每年一次的扑灭明火演习,要求参加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b)开启顶楼消火栓放水,并启动消防泵增加压力,确认消火栓系统及消防泵工作正常;
c)点动喷淋泵,使其能够正常工作;
d)消防报警系统联动试验,确认报警联动系统设备能良好运行;
e)消防演习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归入防火档案。
4.15消防安全培训
4.15.1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一次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新上岗和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15.2培训内容应包括: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作业规范;
b)消防普及知识:
如物质燃烧知识、电气防火知识、建筑防火知识、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防爆知识等;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互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e)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f)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15.3培训后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三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特点,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
三会:
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4.16商场消防知识要点
4.16.1防火分区是阻止商场火势迅速蔓延的有效手段,防火分区应结合面积限制,按功能划分及空间组合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安全疏散是减少商场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的必要保证,应结合有关规范从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设置等方面统一考虑。
4.16.2自动灭火系统和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时,其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地上部分为4000㎡,地下部分为2000㎡。
按照这一原则,商场防火分区应按规定最合理面积进行分区并以商场平面功能划分和安全疏散流程为原则,保证每个分区有两个疏散通道,以形成双向疏散,疏散楼梯应尽可能均匀分布在每个防火分区内。
4.16.3防烟分区宜结合防火分区设置,由于烟气是在遇到顶棚后才沿水平方向扩散,因而利用在顶棚下设50cm以上的防烟垂壁构成防烟分区,以此有效阻止烟气的扩散,为人员的疏散和灭火创造条件。
可结合商场空间的划分及顶棚高差来处理,使商场空间显得自然、流畅,同时亦可采用格棚式吊顶,使烟气上升至吊顶上层,利用结构构件自然进行防烟分区。
4.16.4《高规》中明确规定,商场内任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低层为22m)。
4.16.5地下商场可用“一大三多”来概括,即:
营业面积大;可燃物多、人员多、电气照明设备多。
a)烟气出现能见距离往往只有2-5米。
b)当地下建筑物内一氧化碳的含量达到0.5%,火灾温度超过43.3℃,或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4-18%时,均可使人致命。
火灾初起阶段,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含量接近1%;燃烧猛烈阶段,其含量可以超过2%。
经过实验测定,使人可能获救的一氧化碳浓度的极限值为1.28%。
c)人水平疏散的速度,正常条件下为1.0-1.2米/秒;烟水平流动的速度为0.5-1.5米/秒,人上楼梯的速度最快为0.6米/秒,而烟向上流动的速度为水平方向的3-5倍。
d)参照实验测定的时间极限,同时考虑人们发现火灾的早晚等各种因素,确定地下商场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是3分钟。
e)一般地下建筑必须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
对于较大的地下建筑,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2个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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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防火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