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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卫办监督发〔2011〕55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09〕182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10〕98号)和卫生部医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工作需要,我部制定了《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09〕182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10〕98号)和卫生部医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工作需要,特制定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卫生监督是政府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绩效管理制度并实施绩效考核,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机构建设、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效率、质量、水平、管理能力以及有关各方的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和分析,科学评价职责范围内区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旨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绩效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透明和考核结果公正。
(二)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评估。
应当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三定”规定的要求,确定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当科学合理,突出社会公益性,便于操作,考核方法要引入多方参与模式,进行科学评价。
(三)坚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发展不平衡,职能不完全一致的现状。
绩效考核工作要因地制宜,在原则既定的前提下,各地对绩效考核频次、指标运用、分值标化和考核档次的确定等,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调整和完善。
三、考核对象
省、地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
(一)卫生监督机构。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机构职责以及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制定《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以下简称《业务指标》,附件1)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以下简称《保障指标》,附件2),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参考。
《业务指标》包括:
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作风建设3方面内容。
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10个关键项。
《保障指标》包括: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设备装备4项内容。
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8个关键项。
《业务指标》和《保障指标》满分各为500分,考核最终评分时对合理缺项予以标化处理。
(二)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依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绩效考核要求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考核。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对本单位人员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并将廉政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具体考核指标由考核单位结合职责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执法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制定,每个岗位需明确岗位职责、结合岗位职责考核其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和效率以及职业道德、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五、考核的实施
(一)考核的组织管理。
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
个人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负责。
1.卫生部监督局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参与实施,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制订地市级、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对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地市级、县级机构绩效考核的技术指导,并培训考核人员。
3.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本级的绩效考核工作,对县级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本级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和形式。
采用日常工作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包括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
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包括卫生监督机构自评和卫生行政部门核查两种形式。
上级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核查可采用专家组检查方式,专家组成员可由卫生、人保、财政、编制、发展改革、医学院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原则上每年考核1次。
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形式及考核周期由单位自行确定。
(三)考核程序。
1.正式考核前,由各单位按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正式考核时,负责实施考核的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赴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考核,结合日常考核结果,经审核确认形成考核组意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考核结论经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公布、反馈。
卫生监督机构个人绩效考核程序由单位自行确定。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一)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
《业务指标》得分≥450分,《保障指标》得分≥400分,且无2个(含)以上关键项得0分。
合格:
《业务指标》得分≥400分,《保障指标》得分≥300分。
除优秀、合格外,其他为不合格。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表彰奖励、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档案。
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本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政府适当增加当年度财政拨款和绩效工资总量,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按授奖种类和级别适当提高其工作人员年终考核获得优秀、嘉奖和立功的人员比例,名额分配向一线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个人绩效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工作人员扣减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自定。
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保持合理的关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核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对绩效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事关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绩效考核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考核工作任务要分解到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实施,把绩效管理与现有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等内容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考核,提高综合考核管理水平。
(二)积极宣传推动,抓好贯彻实施。
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将绩效考核的要求、目的和意义宣传贯彻到位。
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制订本地区、本机构的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研究制订配套的制度和文件。
要积极争取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保障指标》,完善机构建设等硬件条件,为推动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创造条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工作实效。
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机构工作实绩,相关数据资料要认真核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对考核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要重视绩效考核过程,通过考核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要重视绩效结果的应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调整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和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工作的评估、指导和促进作用。
附件:
1.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
2.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
3.参考附录
—8—
附件1
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500分)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1业务工作
350
1.1卫生行政许可(60分)
★1.1.1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查阅许可档案,抽查20份审批材料;查看许可窗口公示材料和告知制度
15
有1例许可(许可依据、项目、程序、时限合法)不规范扣5分
1.1.2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15
未一次性告知扣5分,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扣3分
1.1.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许可建档率、按时办结率100%
26
1份许可资料不齐全或文书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1份未归档扣2分;1份未按时办结扣1分
1.1.4对申报的新改扩建项目预防性审查按时办结率100%
4
1个项目未按时办结扣2分
1.2经常性卫生监督(170分)
1.2.1食品安全工作(食品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和信息收集与报告等)有职责任务、有实施计划、有督查、有记录、有总结(*)
查阅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15
每1项任务台账不全扣3分
1.2.2每年公共场所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建档率,量化分级实施率,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建档率
抽查各业务类型许可单位各5家,现场查看并检查相关台账、相关资料、相关卫生制度执行情况
15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未实施量化分级有1家扣2分
1.2.3每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建档率
15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监督少1次扣2分
1.2.4每年健康相关产品直管生产企业监督覆盖率,建档率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5每年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等直管单位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持证率
10
现场抽查5名从业人员,有1人无健康证明未查处扣2分,有1人未调离扣2分
1.2.6每年直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覆盖率,建档率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7每年直管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场所监督覆盖率,建档率
10
缺经常性卫生监督文书有1家扣2分,未建档有1家扣2分
1.2.8每年直管医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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