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油站转让协议书范本附多种合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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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油站转让协议书范本附多种合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加油站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乙方系加油站投资人、所有权人,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的为:
的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
《证照清单》)。
2、本合同标的项下的“集用第号”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及租赁土地平方米,共计约平方米;房产编号为“房权证字第号”的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见附件二:
、土地租赁协议、土地平面图、《房屋所有权证》)。
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
)。
二、声明和保证
1、乙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及诉讼。
2、乙方确保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甲方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
3、乙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
所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甲方预付万元作定金;余款万元在乙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完全搬迁完成后)。
四、资产交付、证照变更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条1、2、3款所列财产及证照。
2、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交付甲方加油站所有工程资料(加油站设计图纸、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等),加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甲方。
3、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负责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协议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债权、债务
乙方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乙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声明和保证,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万
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1、2、3、4项约定,未能按约交付约定财产、变更相关证照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每延期一日支付乙方转让费总额千分之三违约金。
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约定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加油站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著作权转让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法律规定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期间
(3)转让价金
(4)违约责任
(5)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6)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著作权转让问题上,由于许多当事人对于著作权的转让认识不够清楚,从而造成在合同签订过后双方当事人仍发生纠纷。
因此,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以下相关问题。
一、著作权转让的内容
1、关于所转让的权利: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知道,著作权转让的是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
因此,转让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是受让人侵犯了转让人的著作人身权例如署名权、修改权等,受让人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2、转让的内容问题:
由于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很多,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
若是部分权利,则要将所转让的内容写清楚,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二、著作权转让的范围和期限
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就转让范围和期限发生争议,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把著作权转让后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的时间做一个详细的规定。
同时约定,在履约过程中,若是受让人超出了所限制的范围或期限使用的话,就要向转让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关于转让价金
1、转让价金的金额确定:
转让价金是指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当事人之间在约定转让价金的时候,可根据所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进行考虑,从而确定转让价金确定。
2、转让价金的支付方式和日期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应就转让价金的支付方式和日期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转让价金的数额大小,其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若是选择分期支付,则对于分期支付的具体方式要约定好,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3、转让价金的逾期支付责任
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以约定,若是受让人延期支付转让价金的,应该按照一定数额支付补偿金;同时,还可以约定一个期限作为合理期限,若是受让人在期限到达之后仍未支付的话,则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
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
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
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接手转让餐厅一定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随着餐饮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餐饮业,也很多想从事餐饮创业的人为了方便,在没有找到合适地段的时候都想接一个“转让店”准备大干一场,这本来值得庆贺,可如果不小心,在接手“转让店”的时候误入陷阱,搭上时间精力不说,搞不好,还要增加经济损失,更严重者,惹上官司缠身,徒增烦恼。
可如果在接手“转让店”时能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所以,为维护你自己的利益,接手餐厅前一定要了解:
原餐厅主人为什么要转让?
生意为什么会不好?
餐厅的位置是否适合继续开餐厅?
房租还有多长时间?
当地政府是否已对餐厅作过或作出了某种限制(如消防整改通知书、环保整改通知书、限期搬迁通知书)?
我接手的话,将会拿出什么手段,促进餐厅生意兴隆?
税、费(排污费、门前卫生费)交纳情况等。
1、转手者是房东还是租赁者?
如果是房东出租场地,那么,要请房东拿出有效的产权证,根据产权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张冠李戴,以假乱真。
如果是租赁者转让餐饮,必须请房东出面共同商议,分清楚哪些东西是房东的,哪些东西是租赁者的,三方当面清点,出具文字凭据,签字画押,方可深谈。
2、这个地方能开餐厅吗?
不要单方面只听信“转让者”的话,有条件的话,应该到房产、消防、公安、环保、街道等部门了解一番。
另外,餐厅周边的老百姓对餐厅经营什么态度至关重要。
一方面,周边百姓是未来的消费准顾客,忽视不得;另一方面,百姓现在的环保意识、维权意识非常强。
百姓不满意,上访、诉讼、上门争辩、媒体曝光,都有可能出现。
3、“转让店”有历史遗留问题吗?
要亲自到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环保局、煤气公司、供热公司等单位了解水费、电费、环保费、煤气费、供热费的缴纳情况,如果未交清,请转手者将剩余部分缴纳完毕,并将交费发票出示,看清确认后复印留存,妥善保管。
停水停电停气,无论停哪一样,都无法营业。
4、“转让店”有违法违纪记录吗?
亲自到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了解工商管理费、应缴纳税款是否缴纳完毕,有否罚款,如果有的话,请转让方到相关部门缴纳完毕,并将相关票据复印留存,妥善保管。
工商管理费、应缴税款属国家强制征收的项目,如未交齐,有可能面临营业执照作废、停办营业执照、罚款等相应处罚。
5、该店与前员工有经济纠纷吗?
要将以往与餐饮有关的单位、人员联系到,通报餐饮租售情况,尽可能查清餐饮的工资、贷款、担保、抵押、应付账款和经济纠纷情况,分清责任,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发生纠纷。
因为在转让酒店时,很多员工跟着一起“转让”,所以一定要分清账。
6、一定要搞清楚:
合同是和房东签约还是和转让人签约。
合同类别是承包合同还是租赁合同。
从分清责任的角度说,合同的法律主体应选择房东,合同的类别是租赁合同。
7、签订合同,务必请房东到场。
餐厅经营火爆之后,因房东反悔发生经济纠纷的事情数不胜数,最为常见的是从合同里寻找破绽。
如果房东老谋深算,在签订合同时即留下伏笔,那以后的经营就“危机”重重了。
餐厅的房东最见不得别人借用他的房子赚钱,恨不得把所有的利润据为己有,因此一定要注意。
8、要确保所签订的合同完整有效。
签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找几本关于《合同法》内容的书籍了解清楚。
在这些地方多花一点钱,以后的经营就少了许多麻烦。
9、支付转让费,应在合同签订完毕、所有钥匙交接清楚之后进行。
转让费支付宜晚不宜早,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以免后悔。
钱在自己手里,主动权就在自己这里,这间房子不满意,还可以到别处看看。
千万不要被个别房主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毕竟,他是出租餐厅的直接受益人。
10、接手当日,马上换锁。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餐厅的钥匙,经手的人很多。
餐厅钥匙也是餐厅安全的第一道门岗,为保险起见,换锁是第一要务。
要不然,一夜之后,店内空空如也。
这样的事情,在餐厅顶兑时并不少见。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附以下专利转让合同范本)
专利转让合同
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拥有专利,其专利号为,公开号为,公告号为,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有效期为。
鉴于受让方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问。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等。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
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邮寄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转让费及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采用一次性付清方法,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账户。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的%汇至转让方账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转让费账户(或采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
第五亲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缴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天,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通过以下第种途径解决。
①提请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提请仲裁委员会促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陷阱1:
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
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
指出,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如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7条:
“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
提示:
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2:
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
《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
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提示:
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3:
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
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
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库)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
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库)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提示:
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4:
人防工程偷着卖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
当然不是。
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陷阱5:
改造车位(库)黑着卖
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
提示: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理这些车位(库),它们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陷阱6:
租赁期限超过20年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
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就是由律师365的编辑为您带来的关于买卖车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问题,希望的整理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要提醒大家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如果在这方面还有法律问题的,欢迎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寻得帮助。
资质转让需要注意事项
资质转让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整体转让,另一种是剥离转让。
整体转让是指:
双方签订协议,直接花钱收购带资质公司,将其整体变更过来。
剥离转让是指:
新成立一家子公司,将资质剥离过去,收购方获得分立出来的建筑资质。
。
但是,其实资质转让方也有很多需要规避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有效规避资质转让的风险?
(1)调查受让方资金情况转让企业需要调查购买方的企业信誉和资金情况,如果对方不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根本就拿不下来。
(2)转让协议中明确付款方式和违约后果分几次付费,每次付费多少,如果不付尾款要承担怎样的责任都必须明确体现在协议中。
一旦购买方违约不付款,可以凭借合同去法院起诉。
(3)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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