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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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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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职业道德规范
1、献身事业,忠于职守。
2、一视同仁,平等待患。
3、热情真挚,极端负责。
4、钻研技术,精益求精。
5、不谋私利,廉洁奉公。
6、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7、慎言守密,严谨求实。
8、谦虚求实,团结协作。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规章制度手册
前言
为加强我院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治院工作,促进我院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手册。
本手册汇集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编制而成。
要求每位员工熟知内容,认真遵守。
规章制度的条款是协调和处理医疗及其它各项工作的依据。
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工作中不得超越和违反。
这套规章制度,整理编写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难免涉及的范围和条款不全面。
望各科室在执行中,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的态度,及时提出意见,由医务科负责修订或增补,使之日臻完善。
一、院委员会办公制度
1.医院委员会是医院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和后勤管理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工作。
2.实行院长负责制,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实行分管责任制,院内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制。
3.院长、副院长工作重点是组织指挥、计划决策、检查、督导、信息掌握。
工作重点放在业务建设、综合目标管理和提高全员素质上。
4.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抓好正反方面典型,进行表扬和批评,提高工作质量。
5.要带领有关科室每月进行一次门诊检查和病房行政大查房,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重大问题、年初计划、年终总结要党政集体研究讨论。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后勤管理处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3.添置、维修、报损重要仪器、设备时。
4.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5.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的任务时。
6.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学习、进修人员等。
三、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每周一召开一次,院级领导参加;院务会每周二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讨论近期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
2.全院职工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医院学期或年度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有关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需召开全院职工大会由院长决定。
3.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
4.政治学习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主持;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由业务副院长主持,要求全员参加。
5.研究专项工作的碰头会,由院长、副院长分别临时召集。
四、院总值班制度
1、医院行政总值班由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行政职能科室人员均有参加总值班的权利和义务。
2、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
3、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
4、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
5、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
6、对于在值班时间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或特定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以及高级干部、外宾(包括港、澳、台同胞)入院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出相应安排。
7、重大事故救护车救护车及值班司机的调度工作。
8、行政总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院办将定期审阅总值班记录,了解全院非办公时间的各种情况。
9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对于临床科室要求亲临现场处理的事物,总值班人员必须赶到现场处理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总值班不到场或延误到场的一切后果,由总值班负责,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他进行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0、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11、做好本班内行政总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对室内重要物品或使用工具应做好移交工作。
12、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13、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1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要事必须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急诊、挂号室和值班保安人员,以便寻找。
15、对上级部门的重要检查及突发性事件或医院、科室的重大事件,总值班人员要及时果断地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如自己无以解决的,要及时请示当日带班院领导。
16、值班期间应主动了解当天全院住院患者情况,包括:
各科住院人数,危重患者数量及病情状况。
17、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本班未完成的事项,除向下一班交接外,还应及时向院办及有关部门通报。
18、值班期间不得带他人进入值班室。
19、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暂时离开值班岗位时,可自行调换,但不得由没有总值班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
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4、落实防火措施,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5、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科室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医院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7、医院保卫科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8、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
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分管院长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各项安全工作。
2.大型精密仪器室、治疗室、化验室、药库、药房、仓库等重要场所禁止吸烟,禁用明火。
3.发现安全隐患或电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报修,一切电器设备不得任意拉接,不准擅自更换保险丝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4.每日下班前应检查室内电器、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门窗,重要部门要安装防盗门窗。
本科室钥匙不得转借外人,如有丢失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5.假期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忠于职守,要经常巡视各科室,注意防火、防水、防盗,如有异常,要及时上报。
七、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1.按区域分工负责全院分共场所和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地净,墙壁无斑无网。
2.及时清理垃圾和废物,送达指定地点,美化院容院貌。
3.定时冲刷厕所和必要的消毒,保证无臭、无蝇。
4.协助病房做好传染病人污染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八、物资丢失、损坏赔偿的管理办法
(1)基本原则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程度,结合本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赔偿、批评教育,直至处分的处罚。
2.凡属使用年久或抢救病人不慎损坏的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组织核实,确认非责任性事件的,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大批量器材遗失或霉烂、损坏,应检查原因,申报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审查处理。
(2)具体管理办法
1.各科管理的器材、材料、家具、药品等,均定责到人,专管专用,丢失后由保管人百分之百赔偿。
2.玻璃器皿或金属器械自然老化时的破损,玻璃制品煮沸情况下的破损,不追查责任;已破损尚能继续使用的器材,在最后使用中损坏时,不追究责任,按报废处理。
3.消耗性器材,1,2元内的如试管、载玻片、针头、刀片、手套等,因工作损坏不予赔偿。
4.因患者责任而损坏的器材,按百分百赔偿,由保管者负责办理。
若因未及时追究赔偿而漏收者,由保管责任人赔偿。
5.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器材破损,按市价计算,超过10元者,经科室报请院长裁处;10元以下者,由科室领导处理并报院办备案。
6.由于交接不清造成丢失、损坏,由接班人负责赔偿。
7.药房因责任心不强、计划不妥、保管不当而造成药物霉烂、失效变质等,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3)报废与赔偿程序
1.破损或报废:
由责任人填写破损单或书面报告,详细记录器材名称、规格、破损原因及程度,本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属于固定资产的,经分管固定资产领导批准后,确定继续使用或报废。
2.赔偿:
由责任人填写赔偿清单或书面报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送药房按市价核定,经领导审批到院收费室交款后领补。
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分管领导上报资产处,由资产处决定赔偿金额。
九、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毒、麻、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根据《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临床科室储备的毒、麻、精神药品,仅限该科室常用和急救用的品种,并建卡建册,实行"四专":
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
用后凭处方和登记本向药房领取。
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3、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
4、外出执行临时任务,确需携带毒、麻、精神药品时,需经医务处同意,可预领一定基数,严格掌握使用管理,并填写登记清楚。
完成任务后,凭处方、按规定报销。
5、此类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在标签显著位置上分别注明"毒"或"麻"的字样,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定期测温检查。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指位。
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5、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6、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
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启封。
8、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两人两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
领用危险物品必须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行政部门负责人或教研主任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十一、值班巡逻制度
1、保卫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着装。
2、明确任务、职责、确定地段,对重点部位重点巡逻(门诊楼、中药库、西药库、中药房、西药房、氧气室、财务科、住院部、美沙酮服药点等)。
3、提高警惕、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理。
4、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坏人袭击和发生其他不测情况。
5、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和值班日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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