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环保局环保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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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环保局环保工作计划
XX年环保局环保工作计划
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行政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区“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实施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
区环保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悉心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文明引领和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理念,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结构优化和长效管理,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始终贯穿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主线,在应对路径上、发展阶段上、工作重点上、方式方法上,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桃浦科技智慧城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发展新常态,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启动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做好实施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结工作。
启动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XX年度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环保项目的实施。
继续推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做好督促和协调工作,按时向市推进办报送工作进展。
开展面上水环境保护调研,编制完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加强与区建交委、各相关街镇的协调沟通并落实有效措施,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力争使本区水环境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改善。
二、高质量完成区“十二五”规划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编制“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
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收官迎检工作。
根据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求,做好“加强环境保护和大气治理”等相关内容的编撰和完善工作。
深入研究市、区“十三五”环保规划的重点问题,积极谋划环保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完成区“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的编制和颁布。
三、科学开展桃浦地区各项环保重点工作
全力完成桃浦地区涉及区环保局的XX年度重点工作。
协调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科院,开展桃浦地区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评估工作,推动桃浦转型办、桃浦科技智慧城公司有序开展中央绿地土壤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土壤修复监管。
加强对桃浦地区关、停企业的现场监管,建立重点污染源“一厂一档”。
根据《XX市XX区桃浦地区环境保护规划(XX-2020年)》要求,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了解及督促落实工作。
配合做好桃浦规划环评编制中的协调工作。
做好张江高新园(普陀分园)办事大厅的窗口接待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四、有效开展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区扬尘污染防治办继续加强与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区建管办、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区城管大队、区市政署、各街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
通过点、线、面结合,协调区建交委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管理,强化点上扬尘源头控制;协调区绿容局、区交警支队和区城管大队加强道路及渣土联防联治,强化面上扬尘综合执法;协调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强化面上扬尘防治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道路、堆场、码头等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管力度。
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依法规范实施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从严控制夜间施工天数。
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和每季度一次的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保洁、车辆冲洗、围挡设置、建材堆放等日常扬尘防治方面的制度制订和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大扬尘污染问题。
完善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
通过多种手段,有效区域扬尘污染,提高管理水平。
在没有大范围恶劣天气影响的前提下,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年区域降尘平均值控制在吨/平方公里·月内。
五、大力加强各类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
推动并完善区环境信息化平台试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企业办理环保业务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和桃浦科技智慧城建设,围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信访等,加强各类环境监管工作。
加强辐射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辐射移动执法现场检查的要求,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监察,对全区83家辐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监测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对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完成重点污染企业“一厂一档”编制。
开展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培训。
开展关、停企业环境安全管理。
对有工业废水治理设施、重金属排放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指导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演练。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对区级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结合“两高”司法解释,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完成XX年度医疗废物产生申报工作。
开展废铅酸电瓶回收试点工作。
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工作,完成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塔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家重点vocs排放单位的专项整治。
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印刷、汽修、涂装、餐饮等行业的vocs整治工作;建立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气在线监控管理工作。
完成燃煤经营性小茶炉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桃浦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
根据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开展XX年度排污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
通过监管、监测、监察“三监联动”,加强排污企业证后管理工作。
六、重点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监察。
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企业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危险废物违规处置行为。
加大现场监察和处罚力度,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加强桃浦科技智慧城环境监察。
加强对关、停、搬迁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
监督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对原有场地残留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妥善处置。
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严格管理,做好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等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环保部、市环保局要求,牵头制订区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涉重金属、汽修行业、危险废物、餐饮业、vocs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监察。
结合区转型发展中心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及专项检查系列工作。
对重点企业包括区管国控重点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每两月至少监察一次,主要监管单位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半年至少监察一次。
对重点行业,结合日常监察、专项执法和信访调处情况,梳理本区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数量具有一定规模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作为本年度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对重点区域,结合区污染源分布特点和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矛盾焦点,梳理环境问题较突出、信访矛盾较集中的区域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市环保局新实施的排污收费办法,规范做好对企业的排污申报、核定和征收,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后督察工作。
将行政案件执法后督察纳入日常工作,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开展后督察,实现行政案件闭环运行,确保整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开展“绿色护考”环保行动。
做好每年高考、中考、国家和XX市公务员招录等各类“绿色护考”,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协调、有序开展,为考生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七、依法依规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及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主动服务、跨前服务,加强重点区域内重点项目的协调沟通,避免因审批不当引起的矛盾和诉讼。
认真组织开展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和玻璃幕墙技术评估。
做好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系统相关工作。
对未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依法不受理,并做好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工作。
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遵守企业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
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抓紧、抓早开展“三同时”验收并力争达到90%的验收率,严肃查处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问题。
八、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矛盾
按照市、区政府对信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入开展环境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答复。
贯彻落实分级分责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制度,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开展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考核机制,定期评估考核环境信访任务完成情况。
加强环境信访事项公开办理,重点推进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公开,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和有效性。
深入研究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坚持每月定期滚动排查群众反映的突出矛盾和涉及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力度,重点加强对初次信访事项的督促检查,对办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要再交办、再处理,确保环境信访问题不积累、不激化。
积极参与“12345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和“夏令热线”活动,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调处情况详实、准确、及时,切实提高环境信访矛盾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九、继续开展各类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
以普陀环保网站、《普陀环保简报》、《新普陀报》等为主要平台,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地球日等为主要抓手,广泛开展各类环保宣传和咨询活动,带动全区各街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继续开展各类绿色创建系列活动。
新创1--2个市级绿色社区候选小区。
新创1个安静居住小区。
开展海普苑、阳光西班牙、白丽苑、子长小区等4个安静居住小区复验工作。
深入推进环保法制工作,提升环保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新法规,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认真核查并出具企业环保证明、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案件审查、申请限期治理、法制宣传、依法治区信息报送及各类培训工作等。
完成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教育基地(三期)建设,开展日常运维、义务讲解员培训,正式启动基地接待工作。
十、规范开展各项环境监测和调研工作
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全面完成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督监测等各项任务。
配合做好突击抽查样品、信访调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各类绿色创建的环境质量监测和分析,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分析等。
继续做好“桃浦工业区土壤污染加密监测与修复方案”专项工作。
完成《XX区颗粒物污染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区域大气污染调研分析及对策研究》等课题。
继续开展面上水环境保护的调研工作。
做好XX区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的发布工作。
完成桃浦河、真如港(普陀段)等主要河道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实现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长期、系统、全面的跟踪监测,为区域河道综合整治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依据。
做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前准备及上线后协调调整工作。
十一、大力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
常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宗旨意识、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总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系统抓好各类制度建设。
结合区环境信息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各项制度,重点完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确保解决环保实际问题。
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各项规定、条例的实施办法,实现改进作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整改。
对照《XX区环保局“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计划》实行目标化管理,逐项进行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推进环保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打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以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开展廉政知识学习,严格遵守中央、市、区各项廉政规定,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等各类创建活动。
抓好学习宣传,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强化信访调处、项目审批、监察监测等窗口单位的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扎实推进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定期走访居委会活动,主动深入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充分发挥支部、工会、团组织的作用。
凝聚党员干部、团员青年的力量,围绕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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