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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
三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卫生工作
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我市卫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落实各项卫生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表彰奖项设置
2.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3.2013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4.2013年市直医疗机构业务工作考评表
三明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13日
三明市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落实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每年度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目标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实行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考评内容。
以每年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省市绩效考核指标等为考评重点,每年制定公布一次。
四、考评计分办法。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评总体按1000分设置(无项目不考核)。
(一)各县(市、区)考核评比计分项目
由重点目标监控、日常监控、年终现场考核等920分,局领导年度测评80分组成,再加上奖惩计分五部分最终评出综合得分。
1.重点目标监控:
客观评价各责任目标承担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完成目标即得分,未完成目标相应扣分。
2.日常监控:
由各责任科室根据日常工作进行打分。
3.年终现场考核:
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掌握一手数据,客观评价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直各医疗单位考核评比计分项目
由综合目标监测、单项奖部分等900分,局领导年度测评100分组成,再加上奖惩计分部分最终评出综合得分。
1.综合目标监测部分600分:
根据不同单位分别设置包括业务工作等10—11个考核项目。
2.单项奖部分300分:
设置4个单项奖,每个奖项设置75分。
(三)年度测评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局考评组考核情况专题汇报,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各责任目标承担单位按满分100分进行总体定性测评打分。
(四)奖惩计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体分数)
1.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奖惩的±5分;受省卫生厅等省直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奖惩的±2分;受市卫生局等市直部门和所在县市区委、政府奖惩的±1分(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所属科室受到奖惩的分别按±1.5分、±1分、±0.5分计分。
)。
奖惩项目均以正式文件为准(时间落款在2013年度,由被考核单位提供文件依据)。
2.承办全国、全省、全市现场会或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每次分别+5分、+2分、+1分。
3.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失误,在全市卫生系统受到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5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全市及以上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扣10分。
(五)一票否决
对目标责任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单位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省市委政府交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或在全省排名后三位的,本系统(单位)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综合奖评先评优资格。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主要依据,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排名落后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
其中综合奖、单项奖每2年表彰1次,按2年汇总平均分,综合奖取前四名,各县(市、区)单项奖各取前三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取前二名。
由重点目标监控、日常监测、年终现场考核、局领导年度测评、奖惩分汇总组成,如单项奖部分无重点目标监控和奖惩分,则相应由日常监测、年终现场考核、局领导年度测评进行汇总评分。
先进个人或优秀工作者每2年表彰1次。
其他如5.12国际护士节表彰优秀护士、7.1党建日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特有专属节日的每年表彰一次,不在年终考评表彰范围。
附件1
表彰奖项设置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
(一)综合奖取前4名。
(二)单项奖设10项,各取前3名。
1.农村卫生;
2.疾病控制;
3.医政管理;
4.中医药特色;
5.文明行业创建及民主评议行风;
6.妇幼卫生(含“两非”专项治理);
7.卫生监督;
8.爱国卫生;
9.新农合管理;
10.平安医院创建;
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一)综合奖取前4名。
(二)单项奖设4项,各取前2名。
1.医改工作任务;
2.落实公共卫生任务;
3.文明行业创建与民主评议行风;
4.卫生宣传;
三、先进个人或优秀工作者
(一)年终先进个人。
1.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医政管理、中医药特色、文明行业创建及民主评议行风、妇幼卫生(含“两非”专项治理)、卫生监督、爱国卫生、新农合管理、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先进个人,每个表彰15名,共150人;
2.综合(文秘、宣传)、信息化15人;
3.领导(科、股)、医改15人;
4.学科带头人20人;
合计200—300名。
(二)5.12护士表彰100名。
附件2
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重点目标监控部分,总分230分)
序号
监控项目
具体重点目标
评分标准
分值
监控科室
1
项目建设
项目资金与进度(20分)
积极争取县级资金投入,省市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未及时定额到位扣5分。
完成床位扩充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得15分,未开工一项扣10分,未完成进度扣5分。
25
计财科
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数增长率(5分)
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上年增长5%,得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
医政中医工作
二级以上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5分)
未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不得分。
40
医政中医科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10分)
增长率控制在省上要求指标内,每增长1%扣2分。
院长、医技师年薪制(5分)
未落实院长、医师(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不得分。
三好一满意或三改二推一评议
(5分)
医院评价标准分数不低于450分,每降10分扣1分。
优质护理示范工程(5分)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三甲综合医院开展病区数达80%,其它三级医院60%,二级甲等医院40%。
每降低5%扣2分。
单病种付费改革(10分)
认真执行单病种负付费改革有关政策,单病种付费入组率不低于60%,变异率:
三级医院不超过20%,二级医院不超过15%。
每超过1%扣2分。
3
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
基层卫生工作
(20分)
1.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6分)
以明政办〔2012〕117号和明卫〔2013〕93号文为依据,村所全面实施1分,未实施不得分;药品统一配送1分,财政补助及时1分,补助不及时扣0.5分;足额到位1.5分,视未到位程度酌情扣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并按要求开展考核1.5分,未开展考核扣1分,未建立制度扣0.5分,均未开展不得分。
2.签约服务(6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与签约率各1分,签约率未达到年度指标扣0.5分;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各1分,组织领导不到位、宣传部到位分别扣0.5分;督查考核与机制的建立各1分,未开展督查考核扣1分,机制不完善扣0.5分。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分)
项目经费拨付与使用3分,经费拨付不及时扣1分,使用不规范扣1分;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与质量2分,电子建档率未达到83%扣1分,质量不高扣1分;慢性病管理数量与质量2分,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未达到年度目标酌情扣0.5分-1分。
群众知晓率与满意率1分,未完成年度目标酌情扣0.5分。
30
基妇科
妇幼卫生工作
(10分)
1.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4分)
降低死亡率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执行2分,未执行扣2分,根据执行效果扣0.5-2分。
同比下降得2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上升的每项扣1分。
2.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分)
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落实情况,每个项目1分,未完成一个项目任务扣1分。
4
疾控监督工作
消除麻疹工作
(3分)
麻疹发病率超过1/100万,扣3分。
40
疾控科
消除疟疾工作
(4分)
未按时通过消除疟疾工作,扣4分。
艾滋病防治工作(8分)
对照综治考核中涉及的艾滋病防治相关指标进行测评,未达要求,扣8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8分)
对照综治考核中涉及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指标进行测评,未达要求,扣8分。
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3分)
未按时完成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的,扣3分。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2分)
未完成省、市下达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控制指标的,扣2分。
卫生监督业务用房建设(5分)
未完成卫生监督业务用房建设的,扣5分。
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3分)
未落实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开展监督巡查的扣3分。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分)
完成辖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工作,管理率达100%,未完成的扣2分。
卫生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2分)
开展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未完成的扣2分。
5
爱国卫生
卫生评比(10分)
积极协调文明办,将卫生单位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必备条件,组织开展卫生单位评比,辖区内75%以上的单位达到“卫生单位”标准、50%以上小区达到“卫生小区”标准并通过评选(10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爱卫办
农村改厕项目
(5分)
100%完成农村改厕项目工作任务(5分),按完成比例得分。
6
新农合
参合率(5分)
重点监控指标:
小县98%;大县98.50%,得5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
15
市新农合管理中心
基金运行(5分)
基金运行符合规定要求,得5分,每超出5个百分点扣1分。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执行力(5分)
按分级医院系统考评,抽查一、二级医院各一个,出现政策补偿比执行率低于2个(含2个)百分点得4分,低于2-5个百分点得3分,高于5个百分点得2分。
7
应急工作
加强机构建设
(2分)
县级卫生局成立应急办有机构、有编制,无机构扣1分,无编制扣1分
8
应急办
加强队伍建设
(2分)
卫生局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比武2次以上,少1次1项扣0.5分
做好物资储备
(2分)
积极申请物资储备经费,无不得分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2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信息报告及时1分,不及时1次扣0.5分;处置科学1分,处置不规范1次扣0.5分。
8
文明行业创建
文明行业创建
1.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3分。
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用量“双十”排名、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和《信息人员保密承诺书》等,少1项扣1分。
2.院务公开标准化建设2分。
辖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少1家扣1分。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3分。
开展“三改二推一评议”、选题评议活动、出院病人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整改台帐、纠医专项治理等,少1项扣0.5分。
4.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2分。
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未按要求开展1家扣2分。
5.本系统年度内发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起本项不得分;在县(市、区)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中名列后三名的,本项不得分。
10
监察室
9
人事人才
人才培养(5分)
留住人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缺编率与上年度持平得5分,缺编率降低或提高一个百分点,则±0.5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高级专技职称人员数与上年度持平得5分,每增长或降低一个百分点,则±0.5分。
15
人事科
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增长率(10分)
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增长率0.7%得10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则扣1分。
10
办公室
工作
卫生信息化
(7分)
按时准备好电子病历服务器,且做好各类接口商务谈判,全面开放各类数据接口,可以随时进场施工的得7分。
在8月底前可以进场的得满分,每推迟一个月才能满足进场条件的扣1.5分。
准备工作不充分,年底未能满足进场施工条件的,前扣7分,
7
办公室
信息宣传(15分)
在省、市重点党报党刊上刊登卫生信息每条分别得4分、2分,在健康报上刊登每条得4分,在福建卫生报上刊登每条得1分,不含科普文章。
在三明卫生信息等市级以上内部交流刊物上刊登得每条0.5分。
15
办公室
11
综治工作
综治工作(10分)
1.成立综治领导小组,有具体责任科室和专(兼)职人员得0.5分。
计划、总结齐全得1分。
2.与所辖部门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得1分,无签订责任书不得分。
3.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得1分,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得1.5分。
4.创建“平安三明”“平安医院”活动成效显著,无发生治安案件、安全事故、无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得5分。
5.本系统发生职工违法.犯罪案件扣10分
10
机关党委
12
安全生产
有效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
(10分)
与所辖单位签订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达100%(1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90%不得分;
组织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回头看”(1分);组织辖区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和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级别评定(2分)。
制定全生产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火灾现场救护、地震逃生、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工作(1分);年内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演练方案、照片、总结等资料完整(2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检查纪录、情况通报、整改、反馈等内容完整,一年4次以上(2分),少一次扣0.5分。
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7月初、12月底各1次)(1分)。
所辖单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考评不得分。
10
爱卫办
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日常工作监控部分,总分300分)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科室
1
农村卫生
1.工作月报与平时资料上报(26分)
月报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和质量18分,每月1.5分,未上报1次扣1.5分。
临时性资料上报的及时性与质量8分,一次1分,上报不及时、质量不佳1次扣1分。
2.工作亮点与特色(6分)
及时上报当地基层卫生工作的特色、亮点或有推广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情况,一次1.5分。
3.接受工作检查与考核(10分)
年内基层卫生工作接受省(含国家)、市级督查或检查或考核考评等,获得好评,一次分别记3分、2分;获得一般性评价,一次分别记2分、1分;评价较差或不合格,不得分。
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推荐为省级(含国家级)专项先进单位或创建示范单位,一个单位记3分;积极参与或申报,一个单位记1分。
全年未接受过检查或未主动参与申报创建工作的,本项不得分。
42
基妇科
2
妇幼卫生(含计生“两非”专项治理)
1.工作月报与平时资料上报(17分)月报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和质量12分,每月1分。
临时性资料上报的及时性与质量5分,一次1分。
月报、临时性资料未上报1次扣1分,上报不及时、质量不佳一次扣0.5分。
2.工作亮点与特色(2分)及时上报当地妇幼卫生(含计生)工作的特色、亮点或有推广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情况,一次1分。
3.接受工作检查与考核(5分)年内基层卫生工作接受省(含国家)、市级督查或检查或考核考评等,获得好评,一次分别记2分、1分;获得一般性评价,一次分别记1分、0.5分;评价较差或不合格,不得分。
年内有单位被推荐为省级(含国家级)专项先进单位或创建示范单位,一个单位记2分;主动参与或申报,一个单位记1分。
全年未接受过检查或未主动参与申报创建工作的,本项不得分。
4.妇幼卫生监督管理(18分)以全市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和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情况为评分依据。
其中,城乡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城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一项指标未完成扣1分,每出现1例可避免性孕产妇死亡扣3分(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
42
基妇科
3
疾病控制
由市疾控中心对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日常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考评,占18分,汇总后报送市局疾控与监督科;由市卫生局疾控与监督科对各县(市、区)卫生局日常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考评,占10分,主要是国家、省上、市里相关业务工作的报表、信息、方案、总结等材料及时报送,未及时报送1次扣0.5分。
28
疾控监督科
4
卫生监督
由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占18分,汇总后报送市局疾控与监督科;由市卫生局疾控与监督科对各县(市、区)卫生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占10分,主要是国家、省上、市里相关业务工作的报表、信息、方案、总结等材料及时报送,未及时报送1次扣0.5分。
28
疾控监督科
5
医政管理
市质控中心专项督查情况;市里要求各县(市、区)完成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日常数据上报工作情况。
被通报批评1次,扣5分。
40
医政中医科
6
中医药
特色
完成中医医院材料上报及中医专科特色建设情况。
26
医政中医科
7
平安医院创建
深化平安医院建设,重大医疗纠纷发生情况。
5
医政中医科
8
新农合
管理
1.卫统报表(3分):
按时上报新农合卫统报表,滞报一次扣1分。
2.运行分析(4分):
每季度分析上报基金运行情况,滞报一次扣2分。
3.异地结报(12分):
初审、汇总、上报及时得12分,每滞报一次扣2分。
4.交办任务(3分):
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得3分,未按要求落实任务视情况扣分。
22
新农合管理中心
9
文明行业创建
1.按要求报送有关计划、总结、方案、报表、信息、案件情况等材料8分,未按时报送1次扣1分,被市局监察室、机关党委通报毎次扣2分;
2.本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5分,发生1起违法违纪案件扣3分;
3.办理上级交(转)办的来电来信等举报、投诉件5分,未按时办结1件扣1分;
4.工作交流和创建成绩5分:
《卫生党建与纪检动态》发表信息2分(1条0.1分)。
文明指数和行风测评3分,在省级、地厅级、县处级测评中名列后三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23
机关党委、监察室
10
爱国卫生
按要求及时报送爱国卫生月、春秋季除四害、改水改厕等材料,相关材料没按进度要求报送每次扣2分。
14
爱卫办
11
其他工作
相关科室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省医改办每月医改进度数据报送,未能及时报送每次扣1分;二是做好每季度卫生部医改监测网络数据填报并将书面材料及时上报,未及时报送每次分别扣2分和1分。
24
局医改办
卫生信息化
按照要求报送有关进度材料,未能按时报送扣4分,相关工作没有达到进度要求每次扣1分。
4
办公室
应急工作
及时完成计划、总结、报表等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及时接收应急邮箱文件资料2分,未及时1次扣1分;手机、飞讯、QQ通畅及时2分,不畅通1次扣1分;苗头、突发事件报告及时2分,未及时报告1次不得分。
8
应急办
2013年度县(市、区)卫生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年终现场考核部分,总分370分)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科室
1
农村
卫生
1.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7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原始资料1分,资料不完整扣0.5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建立的原始资料3分,每少1项扣0.5分。
实地现场核实分别为1分、2分,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2.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5分)待遇、周转房、职称评定、培训进修等方面,出台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或稳定基层人才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资料3分(含实地现场核实),每少1项扣0.5分。
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培训1分,未积极选派人员培训,每次扣0.5分。
开展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有关资料1分,未开展创建活动不得分。
3.管理年活动与清理整顿(6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基层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资料4分,每少1项扣0.5分。
实地现场核实2分,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4.基层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5分)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乡村医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原始资料3分,每少1项扣0.5分。
实地现场查看2分,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分)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原始资料,组织管理2分,每少1项扣0.5分。
资金拨付使用1分,资金不到位扣1分,未及时拨付扣0.5分。
项目执行1分,实施效果1分,未按规范要求开展扣0.5分,未完成省上指标每次扣0.5分。
28
基妇科
2
妇幼卫生(含计生“两非”专项治理)
1.妇女儿童疾病防治(2分)开展工作的原始资料,出台规范服务的措施1分,成效1分。
无原始资料、未出台规范服务的措施均不得分;资料不齐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2.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2分)开展工作的原始资料,出台规范服务的措施1分,成效1分。
无原始资料、未出台规范服务的措施均不得分;资料不齐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3.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4分)从基础设施、基本设备、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细化管理六个方面查看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情况1分,任一方面建设部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争取国家、省产儿科建设项目的同时,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1分,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扣1分。
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实地查看妇幼保健机构在人员编制与聘用、经费投入、设备更新、科室建设、管理规范等情况1分,未组织实施等级创建工作的不得分,实施不到位的扣0.5分。
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分级分娩制度,强化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1分,一项未开展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计生与两非工作(2分)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一家医疗机构。
组织领导、计划措施和总结、相关法律政策及相关科室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工作记录等情况,每项0.5分。
年内辖区发生一起计生或两非案件不得分。
10
基妇科
3
疾病
控制
1.传染病管理(20分):
控制发病率、疫情报告、计免工作、传染病防控等项目及其细化指标全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每指标扣0.5-1分,重点指标(如艾滋病、结核病、计免相关传染病控制)未完成的该项目全扣;
2.寄生虫病防治工作(2分):
疟疾发热病人血检率达人口的0.2%,通过消除疟疾评估工作,未完成的全扣;
3.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4分):
重性精神疾病、肿瘤、慢性病示范点、医院-社区一体化和碘盐、尿碘等地方病监测等项目指标全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每指标扣0.5分,重点指标(如重性精神疾病)未完成的该项目全扣;
4.公共卫生(8分):
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机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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