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荣花园一期安置区修复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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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荣花园一期安置区修复工程
南荣花园一期安置区修复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村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03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村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番禺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南荣花园一期安置区修复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内
4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石楼镇南荣花园一期安置区屋面及有关设施进行修复,主要工程包括:
修复屋顶瓦面15000平方米、檐口3000米、高层电梯大堂瓷砖510平方米等。
(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图纸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2019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9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14
16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1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内。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2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二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20
19.1
2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收件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村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2019年04月11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11日10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9年04月11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11日10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37.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11日10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4
31.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允许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179568.7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201774.57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29103.41元。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通过有效性审查。
)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4661611.91元(招标控制价的90%)。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8
各分值的权重及中标候选人排名方法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分权重(15%)+经济得分×经济分权重(85%)]×[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5%)。
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9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31
评标参考价及经济标得分计算方法
1、评标参考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
为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最低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
为(招标控制价*97%);
X:
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经济标得分计算方法:
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2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施工承包合同相关条款。
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4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5
30.3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
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执行。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子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二部分组成。
11.2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格式见第四章)。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3)企业营业执照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4)企业资质证书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同时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打印页未提供的不予评审)。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需提供网站信息打印页)
注:
1、上述第11.2.1
(1)—(10)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资料。
(提交上传件打印页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
)
11.2.2技术标部分投标文件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2.1《技术标详细评分标表索引》(格式见第四章,为方便专家评审,建议提供,不作为废标条款);
11.2.2.2资金保证措施。
11.2.2.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11.2.2.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相关资料。
11.2.2.5项目管理机构资源调动能力相关证明文件。
11.3《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4《技术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11.5《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四章);
11.6《承诺书》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11.7《投标人基本资料》(格式见第四章,不作为废标条款);
11.8《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9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承诺书或投标人认为应该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有)。
11.10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11经济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1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第四章)。
11.11.2《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11.3《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
11.11.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1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11.13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
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量的认可,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量增加和减少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清单中单一子项工程量增加和减少超出10%的部分、清单漏项或重复计算的情况,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单列提出,在工程结算时由财政评审单位审核后予以调整,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评审结果各承担50%费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1.1投标报价的计费依据:
13.1.1.1工程计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等有关规定。
13.1.1.2材料综合价部分、人工日工资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执行: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2018年9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13.1.1.3材料价格执行: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等有关价格文件。
13.1.1.4预算包干费按1.0%考虑。
13.1.1.5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档次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9.9要求进行计价。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3.1技术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注,如本工程需考虑赶工措施费,此处需删除)、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特殊工程培训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道路交通疏导费、临时占用道路费、海事费、封航费、海事船守护费、航标安装维护费、航道通告发布费、永久管线标志设置费、硬式扫床验收费、环境保护费、水利费、淤泥疏通费、水利报批费、环保报批费、海事报批费、航道报批费、施工便道、栈桥、机械浮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费用〕、其它项目费用{包括总承包服务费、管理配合费、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等费用}、拟建工程(道路、建筑物等)周边的房屋进行房屋鉴定费用(因施工原因引起的鉴定)费用等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
预算包干费包括:
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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