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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复习提纲
v广义地说,就是古代汉民族所使用的语言,即“五四”运动以前的汉族语言。
v汉语发展的分期:
v古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从有文字记载到五四运动,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一般可以把汉语分为上古、中古、近古、现代四个阶段:
v上古汉语——先秦两汉时期;
v中古汉语——魏晋至隋唐五代时期;
v近古汉语——宋元以后至“五四”运动前;
v现代汉语——“五四”运动以来至今
第四章词汇
第一节古今词汇的继承与发展
•字、词和语素:
•古汉语中是三个互不相等的概念。
•字是记录音节的符号。
•词是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造句单位。
•语素是最小的语音和语义的结合体,是构成的意义单位,它一定要组成词,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义。
•古汉语大多数情况,一个字记录的是一个词,一个词又是由一个语素构成的,因此,有时字、词和语素所表现的内容是一致的;但有时词是复音节的,那么词就由几个字来表示并记录,而复音节词有的是由一个语素构成的,有的是由几个语素构成的,因此,字、词、语素所表现的内容又是不一致的。
•字是形体单位,词是意义单位,语素是构词单位
一、古汉语词汇构成状况
1、舊詞不斷消亡
2、新詞不斷產生
3、基本詞彙傳承
二、古漢語詞的結構
•區分是單音詞還是複合詞,大致有兩個標準:
•一是從詞的內容即詞義上去考察,由兩個單音詞組成的複合詞,一般具有指物的單一性和概念的單純性,如果拆開,意義就會發生變化。
•二是從詞的形式即詞的構成方面分,複合體的兩個音節結合比較緊密,在句子中能夠自由運用,不能插入其他成分,否則意義也會發生變化。
•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祲降於天。
•且緩急,人之所時有也。
•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無羽毛以禦寒暑。
•偏義複詞多數由反義詞構成,但也有不是反義詞的,而是由意義相關的詞構成,如
•大夫不得造車馬。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
•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
•快耳目者,真秦聲也。
•我有親父母,逼迫兼弟兄。
3、單純詞
•第一類:
雙聲聯綿詞:
•黎民流離,困于道路。
(後漢書¡¤和殤帝紀)(流離,來母。
聲母相同)
•瓦縫參差,多於周身之帛縷。
(阿房宮賦)(參差,清母。
聲母相同)
•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
(莊子¡¤養生主)(躊躇,定母。
聲母相同)
•常見的雙聲聯綿詞有:
•猶豫(喻母)倜儻(透母)抑鬱(影母)蟋蟀(心母)匍匐(並母)蕭瑟(心母)磊落(來母)玲瓏(來母)
•第二類、疊韻聯綿詞:
•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
《世說新語》
•(蹉跎,歌部同韻)
•敵棄炮倉皇遁。
《馮宛貞》
•(倉皇,陽部同韻)
•客馳下,吹觱篥數聲。
(魏禧《大鐵椎傳》)
•(觱篥,質部同韻)
•適莽蒼者,三飧而反。
(《莊子¡¤逍遙遊》)
•(莽蒼,陽部同韻)
•常見的疊韻聯綿詞有:
•荒唐(陽部)崔嵬(微部)逍遙(宵部)
•從容(東部)窈窕(幽部)望洋(陽部)
•燦爛(元部)崢嶸(耕部)
•第三類:
雙聲兼疊韻聯綿詞:
•①悠哉悠哉,輾轉反側。
《詩·周南·關雎》
(輾轉,端母元韻)
•②河以逶迤故能遠,山以嶺遲故能高。
《淮南子·泰族训》
(逶迤,影母微部)
•第四類:
非雙聲疊韻聯綿詞
•①因跳踉大。
(黔之驢)
(跳,定母宵部;踉,來母陽部)
•②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
(《莊子¡¤逍遙遊》)
•(扶,並母魚部;搖,喻母宵部)
•③履舄交錯,杯盤狼藉。
(《史記¡¤滑稽列傳》)
•(狼,來母陽部;藉,從母鐸部)
•常見有非雙聲疊韻的聯綿詞有:
滂沱(滂,滂陽;沱,定歌)
科斗(科,溪歌;斗,端侯)
迷陽(迷,明脂;陽,喻陽)
葡萄(葡,並魚;萄,定幽)
浩蕩(浩,匣幽;蕩,定陽)
顛沛(顛,端真;沛,滂月)
三、古今詞義的異同
•購:
《說文¡¤貝部》:
¡°,以財有所求也。
¡±段玉裁注:
¡°懸重價以求得其物也。
¡±是¡°購¡±在古代指懸賞徵求,所購者通常並非商品。
•《戰國策¡¤韓策》:
¡°韓取聶政屍暴於市,懸購之千金。
¡±後來意義轉化為重金收買,所購之物件往往為較珍貴的物品。
《新唐書¡¤褚遂良傳》:
¡°帝方博購王羲之故帖¡±中的¡°購¡±,與今天的¡°購買¡±義是有差別的。
•勤:
《說文¡¤力部》:
¡°,勞也。
¡±古義¡°疲勞、辛苦¡±。
與¡°勞¡±為同義詞,與¡°逸¡±為反義詞。
•《詩¡¤周頌¡¤賚》: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
¡±毛傳:
¡°勤,勞。
¡±《左¡¤僖三十二年》:
¡°勤而無所,必有悖心。
¡±《墨子¡¤兼愛下》:
¡°萬民多有勤苦凍餒轉死溝壑中者。
¡±
•後來引申有¡°勤快、勤勉¡±義,才與¡°惰¡±為反義詞。
•百姓:
春秋前,¡°百姓¡±一般指¡°百官¡±而言。
如
•《國語.周語》云:
¡°百姓兆民。
¡±三國韋昭注:
¡°百姓,百官也。
官有世功,受姓氏也。
¡±
•戰國時階級發生分化,原有的奴隸主貴族降為庶民,姓氏不再是享有特權的標誌了,於是¡°百姓¡±一詞的含義改變了。
•信:
先秦及兩漢時期,經常用為形容詞、動詞或副詞。
如
•《晏子春秋》:
¡°信于朋友。
¡±信,形容詞;《詩.鄭風¡¤揚之水》:
¡°無信人之言,人實迋女。
¡±信,動詞;《左傳.昭公.元年》:
¡°子信美矣。
¡±信,副詞。
•漢末信字產生¡°信使¡±義,如《孔雀東南飛》:
¡°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
¡±
•古代¡°書信¡±義一般由¡°書¡±表示。
如《世說新語.雅量》:
¡°謝公與人圍棋,俄而謝玄淮上信至,看書竟,默默無言。
¡±¡°信¡±指信使,¡°書¡±指書信。
•¡°信¡±字演變為¡°書信¡±意,是唐代以後的事。
四、詞義的演變方式
•子:
《說文》:
¡°子,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人以為偁。
¡±古義本指小孩、嬰兒,不分男性、女性。
•《禮記¡¤曲禮下》:
¡°子于父母,則自名也。
¡±鄭玄注云:
¡°言子者,通男女。
¡±此泛指孩子。
•《愚公移山》:
¡°雖我之死,有子存焉。
¡±此指男子;《論語¡¤先進》: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以其子妻之。
¡±此指女子。
•有時為了區別男女,則需要在¡°子¡±前或後加上表性別和¡°男¡±或¡°女¡±字,稱男子、女子或子男、子女,如《詩¡¤小雅¡¤斯干》:
¡°乃生男子,載寢之床。
¡±¡°乃生女子,載寢之地。
¡±又如韓愈《柳子厚墓誌銘》:
¡°子厚有子男二人。
¡±
•後來詞義縮小,¡°子¡±一般專指男子。
•金:
先秦泛指金屬。
《說文》解“銀”為“白金”;“銅”為“赤金”;“鐵”為“黑金”。
後來“金”指銅和黃金。
《史記·文帝紀》:
“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金”指黃金;《後漢書·班固傳》:
“擢雙立之金莖。
”“金莖”指黃銅。
•幣:
本指禮品,上古有玉、馬、皮、圭、璧、帛六幣。
包括錢財。
今特指錢幣。
•親戚:
本指有姻親關係的外親和家庭成員。
如《大戴禮記·曾子疾病》:
“親戚既歿,雖欲孝,誰孝?
”“親戚”指父母。
《戰國策·秦策》:
“富貴則親戚畏懼。
”指蘇秦封趙相燕後,回家時對世態炎涼的感慨。
今特指有姻親關係的外親。
•兄弟:
古兼指姐妹。
《孟子·萬章下》:
“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
”今特指弟弟。
•詞義的縮小,實際上是詞反映事物時,朝着由整體到部分、由一般到個別、由抽象到具體、由寬泛到狹窄而不斷地演化。
•恨:
•《說文》:
“恨,怨也。
從心,艮聲。
”是為引申義。
古義與“憾”同義,不滿。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無所恨”即無所遺憾。
“一失足成千古恨”、“相見恨晚”、“千古恨事”的“恨”都是“遺憾”義。
今義為“仇恨”,與“怨”的古義同。
•涕:
•《說文》:
“涕,泣也。
”段注:
“‘泣也’二字當作‘目液也’三字。
轉寫之誤也。
毛傳皆云:
‘自目出曰涕。
’”古義指眼淚。
《詩·小雅·小明》:
“涕零如雨。
”《楚辭·離騷》:
“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
”今義指鼻涕。
2、感情色彩上的差異:
•復辟:
古指帝王恢復王位重新掌權,是中性詞。
《書¡¤咸有一德》:
¡°伊尹既複政厥辟。
¡±孔穎達疏:
¡°自太甲居桐,而伊尹秉政;太甲既歸於亳,伊尹還政其君。
¡±唐元稹《遷廟議狀》:
¡°中宗復辟中興,當為百代不遷之廟。
¡±
•現代指舊制度捲土重來,成為貶義詞。
•爪牙:
古指武臣,也指輔佐君王的人,是個褒義詞,含讚美意味。
《詩¡¤小雅¡¤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
¡±《漢書.李廣傳》:
¡°將軍者,國之爪牙。
¡±到唐代仍為褒義詞。
•現代常喻指壞人、幫兇。
•謗:
上古漢語中¡°謗¡±常用作中性詞,指的是背後議論或批評別人的短處。
如《戰國策¡¤齊策》:
¡°群臣吏民,有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譏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
¡±¡°謗¡±是公然的評議。
•漢代以後,¡°謗¡±變為貶義詞,義為誹謗、譭謗,指無中生有的惡意中傷。
•賄:
上古指財物。
《詩¡¤衛風¡¤氓》:
¡°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是中性詞。
後來贈送的禮物也叫作¡°賄¡±。
•隋唐後,¡°賄¡±逐漸變為貶義詞,如《隋書。
煬帝紀下》:
¡°政刑弛紊,賄貨公行。
¡±
•仇:
上古是中性詞。
《說文》:
¡°仇,讎也。
¡±是對等的意思,引申為配偶,如《詩¡¤周南¡¤關雎》云:
¡°窈窕淑女,君子好俅。
¡±¡°俅¡±或作¡°仇¡±。
•段玉裁云:
¡°仇讎本兼善惡言之,後乃專為怨讎也。
¡±朱駿聲云:
¡°其實相當相對謂之仇,兩同為仇,兩異亦為仇。
¡±成為貶義詞。
•敵:
上古是中性詞。
《說文》云:
¡°敵,仇也。
¡±《荀子¡¤王制》:
¡°修友敵之道。
¡±¡°敵¡±字義為相等、相對。
•今義轉為¡°怨仇的對方¡±。
•鍛煉:
古代除冶煉義外,還有玩弄法律對人進行誣陷的意思,為貶義詞,《後漢書¡¤韋彪傳》:
¡°鍛煉之吏,持心近薄。
¡±注云:
¡°鍛煉,猶言成熟也。
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與鑄陶,鍛煉使之成熟也。
¡±
•今為褒義詞,如¡°思想鍛煉¡±、¡°勞動鍛煉¡±、¡°鍛煉身體¡±等。
第二節詞的本義與引申義
一、詞的本義及其探求
1、什麼是詞的本義
2、探求詞的本義的方法
3、探求本義應注意的問題
二、詞的引申義:
1、詞義引申的方式
2、詞義引申的規律性
三、掌握本義、引申義的作用
一、詞的本義及其探求
術():
從行、术聲。
可知其本義當與行路有關。
《說文¡¤行部》:
¡°術,邑中道也。
¡±
本義為城邑中的道路。
馮衍《顯志賦》:
¡°播蘭芷於中庭兮,列杜衡於外術。
¡±
兒():
突出頭上囟門未合的形象。
《說文¡¤兒部》:
¡°兒,孺子也。
¡¡象小兒頭囟未合。
¡±
本義為孩子。
《史記¡¤扁鵲列傳》:
¡°聞秦人愛小兒,即為小兒醫。
¡±
飛():
象鳥張開雙翼昂首飛行貌。
《說文¡¤飛部》:
¡°飛,鳥翥也。
¡±《羽部》:
¡°翥,飛舉也。
¡±
本義為鳥飛翔。
《詩¡¤邶風¡¤雄雉》:
¡°雄雉於飛,泄泄其羽。
¡±
題():
從頁是聲。
可知本義與頭面有關。
《說文¡¤頁部》:
¡°題,頟也。
¡±
本義為額頭。
宋玉《招魂》:
¡°雕題黑齒,得人肉以祀,以其骨為醢些。
¡±《韓非子¡¤解老》:
¡°是黑牛也而白題。
¡±
二、詞的引申義:
1、詞義引申的方式
•(1)鏈條式引申
•也叫連鎖式或遞進式。
是以本義為起點,沿着同一方向,在不同的層次上連續地間接地輾轉引申。
•
(2)輻射式引申:
•也叫放射式或並列式。
是以本義為中心,在同一層次上向不同的方向直接引申派生。
•(3)綜合式引申
•鏈條式和輻射式兩種引申交替出現,形成一個錯綜複雜的引申關係。
這種引申我們一般稱之為綜合型引申。
(1)鏈條式引申
•承:
本義為“雙手捧”。
《說文》:
“承,奉,受也。
”《詩·小雅·鹿鳴》:
“吹笙鼓簧,承筐是將。
”鄭箋:
“承,猶奉也。
”
•引申為“接受”,指地位低的人接受地位高的人的命令、恩惠等。
賈誼《弔屈原賦》:
“恭承嘉惠兮,俟罪長沙。
”
•再引申為“承受、承擔”。
《左·昭公十二年》:
“使子皮承宜僚以劍而訊之。
”
•再引申為“順從”。
《詩·大雅·抑》:
“子孫繩繩,虧民靡不承。
”鄭箋:
“天下之民不承順之乎?
言承順也。
”
•再引申為“接續、繼承”。
《詩·小雅·天保》:
“如松柏之茂,無不爾或承。
”朱熹《詩集傳》:
“承,繼也。
”
•再引申為“次第、順序”。
《左·昭公十三年》:
“及盟,子產爭承。
”孔穎達疏:
“承者,奉上之語,後承前,下承上,故以承為次。
”
•用圖表示如下:
•承(雙手捧着)—接受—承受、承擔—順從—接續、繼承—次第、順序
•亡(亡):
本義為逃亡、逃跑。
《說文》:
¡°亡,逃也。
¡±《左¡¤宣公二年》:
¡°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
•引申為¡°遺失、失掉¡±。
《莊子¡¤德充符》:
¡°無趾曰:
¡®吾唯不知務而輕用吾身,吾是以亡足。
¡¯¡±
•再引申為¡°滅亡、消亡¡±。
《荀子¡¤天論》: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
•再引申為¡°死亡¡±。
《晉書¡¤周嵩傳》:
¡°嵩曰:
¡®亡兄天下人,為天下人所殺,複何為弔?
¡¯¡±
•用圖表示如下:
•亡(逃亡、逃跑)¡ª¡ª遺失、失掉¡ª¡ª滅亡、消亡¡ª¡ª死亡
•習(习):
本義是鳥兒反復地練習飛翔。
《說文》:
¡°習,數飛也。
¡±延展引申為反復練習;以反復練習為條件,引申出熟習;由熟習、通曉引申為習慣。
•圖示如下:
•習(鳥反復練習)→反復練習→熟習→習慣
•理(理):
本義是治玉。
《說文》:
¡°理,治玉也。
¡±治玉必須順著玉的紋理構造,故引申出紋理義;由紋理義引申出條理、規律義;進而引申為道理、理論義。
•圖示如下:
•理(治玉)→紋理→規律→道理
(2)輻射式引申:
•絕(绝):
本義是斷絕。
《說文¡¤糸部》:
¡°絕,斷絲也。
¡±《史記¡¤滑稽列傳》:
¡°淳於髡仰天大笑,冠纓索絕。
¡±《荀子¡¤修身》:
¡°折骨絕筋,終身不可以相及也。
¡±皆泛指一般事物的¡°斷絕¡±
•由¡°斷絕¡±的橫向截斷,引申為¡°橫越、穿過¡±,《呂氏春秋¡¤知度》:
¡°絕江有托於船。
¡±
•由事物¡°斷絕¡±後形成一個中斷點,中斷點成為新事物的盡頭,引申為¡°極、盡¡±,《詩¡¤小雅¡¤正月》:
¡°終踰絕險,曾是不意。
¡±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六:
¡°絕之言最也,極也。
¡±
•由¡°斷絕¡±後形成的物體變短,引申為詩歌中截去律詩一半體裁名稱,即絕句,即五絕、七絕。
•用圖表示如下:
•橫越、穿過
•絕(斷絕)盡、極
•(詩歌體裁)絕句
•當:
本義為對等、相當。
《說文》:
“當,田相值也。
”《禮記·王制》: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
•任事合宜,對等相當,即“擔當、任職”。
《樂毅報燕王書》:
“臣聞聖賢之君,不以祿私其親,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隨其愛,能當之者處之。
”
•人與物、人與人相對相向,即“面對、抵擋”。
《左·桓五年》:
“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
”
•事理對等相當,即是“合宜、應當”。
《晏子春秋·諫》:
“昔者嬰之所以當誅者宜賞,而今之所以當賞者宜誅,是故不敢受。
”
•抵押品的質與本對等相當,即是“抵押、當”。
《左·哀公八年》:
“以王子姑曹當之。
”杜預注:
“複求吳王之子以交質。
”
•判罪時罪行與裁決對等相當,即是“裁斷、判罪”。
《漢書·楊惲傳》:
“廷尉當惲大逆不道。
”顏師古注:
“當謂處斷其罪。
”
•認為對等相當即“當作”。
《戰國策·齊策》:
“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
”
•正好處於某地某時,即是“正當”。
《孟子·滕文公上》:
“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
”
•擔當
•用圖表示如下:
抵擋
•抵押
•當(對等、相當)應當
•判罪
•當作
•正當
•
•賤:
本義是物價低。
•《說文》:
¡°賤,賈少也。
從貝戔聲。
¡±
•由物價低引申為沒有價值、卑微;
•由物價低引申為人的地位低、低賤;
•由物價低通過引申出對事物的輕視;
•由物價低引申出對自己的輕視。
•圖示如下:
•卑微
•低微
•賤(物價低)
•輕視
•自謙
(3)綜合式引申
•介:
本義為“界限、疆界”。
《說文·八部》:
“介,畫也。
”段玉裁注:
“田部畍字蓋後人增之耳。
介、畍古今字。
”
•畫出疆界必有間隔,故引申為“間隔、阻礙”。
•由中間而言為間隔,自兩邊而言為夾,即處於二者之間,故引申為“夾”。
•夾在中間引申為“突出、獨特”。
•由“突出、獨特”義引申為①“大”。
②通“個”。
③有操守。
•由夾在中間引申為使中間有距離,即為“離間”。
•由本義“界限、疆界”引申出“側畔、接近”義。
•由“側畔、接近”義引申出輔助、輔助者。
古代貴族相見,賓方的輔助人員叫介,外交副使也叫介。
•由“輔助”義引申出“憑藉、仗持”義。
•由“輔助者”義引申出“介紹、挽系”義。
•“介”的詞義引申系統圖示如下:
大
•獨特個
•間隔、阻礙夾有操守
•介(疆界)離間
•輔助憑藉、仗持
•側畔接近
•輔助者介紹、挽系
•《辭源》裏“解”字共收有12個義項,即
(1)剖開、分割肢體
(2)分散、分裂(3)解開(4)脫去、排除(5)分析、解釋(6)曉悟、理解(7)懂得、知曉(8)通達(9)排泄(10)樂曲的章節(11)武術用語(12)文體的一種。
•其中(6)(7)兩個義項可以合併,餘下十一個義項之間的引申關係是:
•義項
(1)是“解”的本義。
《說文》:
“解,判也。
從刀,判牛角。
”又“判,分也。
從刀從半。
”
•由分割動物肢體引申分割的結果,即“分散、分開”;由“分散、分開”引申出“樂曲的章節”。
•分割動物肢體的目的是“解開”,再由“解開”朝着兩個方向引申:
•其一、由具體的行為“解開”引申出“脫去、排除”,由“脫去、排除”分別引申出排泄和武術用語解術。
•其二、由具體的行為“解開”朝抽象的行為“解釋”引申,再由“解釋”分別引申出“曉悟、懂得”和“文體的一種”。
再由“曉悟、懂得”引申出“通達”。
•圖示如下:
•分散、分開樂曲的章節
•排泄
•解(分割動物肢體)脫開、排除
•武術用語
•解開曉悟、懂得通達
•解釋
•文體的一種
2、詞義引申的規律性
•比喻的廣泛運用,使某些詞的比喻意義固定下來成為引申義。
如
•輿:
本義為方形¡°車箱¡±。
《說文》:
¡°舆,車輿也。
¡±即車中受物之處。
引申為¡°地¡±的意義。
宋玉《大言賦》云:
¡°方地為輿,圓天為蓋。
¡±反映了當時人們對天體的一種認識,即認為天圓地方,天地有負載之德,所以地為輿就有了一定的邏輯上的聯繫:
地的形狀及承載萬物的作用都如同車輿,因此引申出¡°地¡±這個意義。
•廉:
本義為堂的側邊。
《說文》:
¡°廉,仄也。
¡±《儀禮¡¤鄉飲酒禮》:
¡°設席于堂廉東上。
¡±鄭玄注:
¡°側邊曰廉。
¡±由其形狀的方正比喻人的行為,引申為¡°端方、正直¡±,《楚辭¡¤卜居》:
¡°籲嗟默默兮,誰知吾之廉貞?
¡±
•蔭:
本義為樹蔭,《說文》:
¡°荫,草陰也。
¡±《荀子¡¤勸學》:
¡°樹成蔭而眾鳥息焉。
¡±因為樹蔭有遮蔽、保護的作用,故用來比喻,引申為一般的¡°庇護¡±,《南史¡¤王僧虔傳》:
¡°況吾不能為汝蔭,政應各自努力耳。
¡±
•英:
本義是花。
《說文》:
¡°英,草榮而不實者。
¡±花是植物的精華,因以比喻傑出的人物。
《禮記.禮運》:
¡°大道之行也,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
¡±
3、掌握本義、引申義的作用
•
(1)加深我們對古書中詞義的理解。
•
(2)可以以簡馭繁地掌握詞義的引申系統。
•(3)可以訂正訓釋的失誤。
第三節同源詞
•由同一語源直接或音接派生出來的一組音義相通的詞,叫作同源詞。
•《藝文類聚》引晉代楊泉《物理論》云:
¡°在金石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
¡±
•沈括《夢溪筆談》引王聖美¡°右文說¡±:
¡°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
如木類,其左皆從木。
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
水之小者謂之淺,金之小者謂之錢,歺之小者謂之殘,貝之小者謂之賤。
如此之類,皆以戔為意。
•漢語同源詞的真正研究,當始於清氏乾嘉諸儒。
段玉裁、王念孫等學者突破了字形的束縛,解決了大量前人未能解決的疑問,開創了我國同源詞研究的新階段。
•同源詞的突破性進展,是近幾十年才取得的。
•章太炎的《文始》、高本漢的《漢語詞類》和王力的《同源字典》是這方面成就的代表。
王力《同源字典》最後出,同源理論也最嚴密,是目前最有影響的同源詞研究著作。
一、同源詞的分類
•1、同字形的同源詞:
•2、用區別字或累增字表示的同源詞:
•3、同孳乳字表示的同源詞:
•4、字形完全不同的同源詞:
1、同字形的同源詞:
•同一個漢字,有時可以記錄幾個不同的詞,其中有意義聯繫的就是同源詞。
如
•朝:
《說文¡¤倝部》:
¡°朝,旦也。
¡±古代臣于君主、子于父母要在早晨拜見,因而¡°朝¡±引申出¡°朝見¡±這個意義;又引申為君主接受朝見或處理政事的地方即朝廷;再引申為君主統治的時期即朝代。
這些意義都由¡°朝¡±字一個形體表示,分化為字形相同、意義相關、讀音相近的兩個同源詞。
•被:
《說文¡¤衣部》:
¡°被,寢衣。
長一身有半。
¡±引申為動詞¡°覆蓋¡±,再引申為¡°蒙受¡±,再虛化為介詞,表被動。
這些意義都用¡°被¡±一個形體表示,成為一組字形相同、意義相關、讀音相近的同源詞。
•長:
《說文》:
¡°长,久遠也。
¡±余永梁《殷墟文字考續考》云:
¡°長,實象人髮長皃,引申為長久之義。
¡±是本義當為長短之¡°長¡±,引申為¡°久遠¡±義。
由¡°久遠¡±輾轉引申而有¡°生長¡±義,再引申為¡°年長¡±、¡°官長¡±等義。
¡°長短¡±義的¡°長¡±和¡°生長¡±義的¡°長¡±成為一組字形相同、意義相關、讀音相近的同源詞。
2、用區別字或累增字表示的同源詞:
3、同孳乳字表示的同源詞
•由同一字孳生出來的聲符相同、具有共同的意義特點的一組字,它們所表示的詞是同源詞。
•A、聲符表示的意義與該組同源詞的核心意義相同。
•B、聲符本無某義,但同聲符的一組同源字都具有某義。
•宋代王聖美¡°右文說¡±:
•¡°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
如木類,其左皆從木。
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
水之小者謂之淺,金之小者謂之錢,歺之小者謂之殘,貝之小者謂之賤。
如此之類,皆以戔為意。
¡±
•(見沈括《夢溪筆談》)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
•玉之小赤謂之瑕。
《說文》一篇玉部云:
¡°¡®瑕,玉小赤也從玉叚聲。
¡¯馬赤白雜毛謂之騢。
《說文》十篇馬部云:
¡®騢,馬赤白雜毛。
從馬叚聲,謂色似鰕魚也。
¡¯¡¡魚之赤者謂之鰕。
《說文》十一篇魚部云:
¡®鰕,鰕魚也。
從魚叚聲。
按許於鰕下云:
¡®色似鰕魚也¡¯,蓋鰕熟則色赤。
以此知此字之制在熟食後也。
¡¡云氣之赤者謂之霞。
《說文》十一下雨部新附云:
¡®霞,赤云氣也。
從雨叚聲。
¡¯¡¡赤色謂之赮。
《說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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