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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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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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132开切眼掘进与1132回采工作面
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1132开切眼掘进与1132回采工作面相连接,布置独立通风困难,为了保证串联通风期内生产安全,制定此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要求严格执行;
一、通风措施
1、1132开切眼(半煤)巷与1132回采工作面在采掘工作面的配风要求保证有足够的风量。
使掘进面用风后的回风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期或CO2浓度必须在0.5%以下。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减少风门漏风。
在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
3、保持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有4m2以上的断面,使进回风和行人畅通。
4、测风人员要经常测定风量,如有变化,应查明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和报知工程师、矿长。
二、瓦斯管理措施
1、加强采掘工作面的瓦期检查,如有瓦斯增加,即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串入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含量不得超过0.5%,如有超限,要立即停止采煤工作面作业,然后查明超限原因,进行加大配风量等处理。
3、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出口煤壁10m内)处安设瓦斯监测探头,随时掌握串入采面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探头或监测主机如有超限报警,要立即通知采面停止作业,汇报矿领导并检查处理。
4、在采面下出口10m处还要设瓦斯检查牌板,瓦检员每次检查结果都要写在牌板上,瓦斯浓度有变化(增加)时,要与当班采面作业人员讲明清楚,作好防范。
5、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每班进行详细检查,认真维修,严禁出现失爆和漏电。
三、防尘措施
1、岩巷掘进要坚持湿式风钻打眼,减少粉尘飞扬。
2、采掘工作面上下巷要认真执行洗尘制度,至少每月洗尘一次,防止粉尘堆积。
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中进行喷雾降尘,净化风流。
3、要坚持打眼前冲洗煤帮,放炮后和铲装煤时洒水。
4、转载地点要设喷(洒)水装置,保持正常喷雾洒水。
5、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体防尘。
四、放炮措施
1、放炮线要够长(不少于100m),采掘放炮要错开。
2、炮眼要装满炮泥并封实。
3、放炮前要加强支护,认真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度。
五、排放CH4措施
1、如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酿成掘进工作面停风而积聚了瓦斯,必须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前要组织排放瓦斯组,瓦斯排放组要有矿领导担任组长,有安监员、瓦检员、电工参加。
3、瓦斯排放前,要先学习排放瓦斯措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4、排放前,要先停掉被串联通风采面进回风巷的一切电源,停止作业,设岗拦截人员进入。
5、电工负责停送电,决不可误送电。
6、风机试运转,并要用开关控制启动,不可反转,检测风量,保证风机无循环风。
7、严禁“一风吹”,严格控制排放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如浓度超过时,可采用勒风筒或将风筒接头措开等,调整及控制风量。
8、确认瓦斯排完后,要进行认真检查,直到掘进迎头,均要正常。
9、瓦斯排放完成后,方可通知采面对上下巷的电气设备送电,开始工作。
10、排放瓦斯工作不可间断,要保持一次性排完。
局部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做好矿井主要通风机因各种原因突然停止运转,造成全矿井停风时,迅速恢复主要通风机的正常供风,保证井下职工人身安全,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停风应急处理预案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调度室应急处理预案:
1.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突然停止运转时,调度室要立即通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的工作人员(施工单位的值班领导也要协助调度室通知局部通风机停风的现场人员),迅速开启备用风机,如备用风机不能开启,则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在跟班区长或现场班组长的指挥带领下,撤到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进风巷道中。
2.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时要将停电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向公司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和井下受停风影响的掘进施工单位。
如停电时间较长时(超过15分钟),必须同时通知公司值班领导。
3.通知机电工区、通防工区和受停电影响的施工单位的值班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待命,并调集人员随时准备进行应急处理。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工作人员应急处理预案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风电闭锁装置必须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同时自动切换开关必须立即启动备用局部通风机。
现场班组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主用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电,恢复用主用局部通风机向巷道内供风。
2.在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期间,严禁私自拆换瓦斯及风电闭锁装置以便强行给迎头和巷道内的电器设备送电。
3.当备用局部通风机也不能开启时,现场班组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道中。
4.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标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5.现场安监人员,要检查栅栏和警标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6.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必须保证使用灵敏可靠,施工单位班组长或电工,必须每班班前进行一次自动切换开关的转换试验,并做好实验记录,保证自动切换开关灵敏可靠使用。
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更换开关。
7.掘进迎头停风时,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组长及跟班区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掘进迎头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防工区调度。
8.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斯检查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9.在没有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汇报公司调度室和通防工区。
二、开启局部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1.恢复通风,开起局部通风机之前,必须检查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控制送入停风区域风量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由公司领导组织救护队、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掘进施工单位等共同排放。
紧急状况下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下达指令在严格执行以下措施的情况下,可由救护队立即组织排放:
(1)排放瓦斯时其回风风流流经的区域必须作到断电撤人。
(2)指定人员在可能进入排放瓦斯的地点站岗。
(3)控制排出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4.如果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5.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
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三、本应急处预案每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根据新增加作业地点或情况变化进行补充完善。
四、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各自紧急避险方案。
附1: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通知人员顺序
公司值班领导
通防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
调度室总经理
机电、通防、安监处及有关部室和工区
主要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做好矿井主要通风机因各种原因突然停止运转,造成全矿井停风时,迅速恢复主要通风机的正常供风,保证井下职工人身安全,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停风应急处理预案
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时,调度室应急处理预案:
1.矿井因发生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启动录音电话,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的人员(井下所有生产区队和各业务部室也要积极协助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地点的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停风前全风压供风巷道中(具体地点见附件1),并统计好现场作业人数及跟班管理人员姓名。
根据事故的处理时间和结果,由总经理、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至地面。
2.调度室同时迅速将停电及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向当天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同时通知总经理、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通防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监处、通防部、机电部等井下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单位(详见附件2),按公司《2006年灾防计划及矿井灾变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3.总经理、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通防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迅速赶到调度室集合,查明停电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相关单位值班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待命,根据调度命令,再次确认本区队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至本预案规定地点,并核准人数向调度室汇报。
5.调度室迅速通知调度值班车辆,随时待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人员应急处理预案
1.井下任何人员,在得知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都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跟班区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立即撤到本预案规定地点,并向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和人员撤出后所在的位置和人数。
撤出过程中,要将所管辖生产范围的电器开关,从里往外逐一将把手打到“零”位,撤除后,掘进工作面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和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标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2.当班瓦检员及安监员发现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要迅速汇报调度室、安监处和通防工区,协助生产区队跟班区长或班组长,完成停电撤人工作,并在规定的指定地点待命(具体待命地点见后附2)。
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在接到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撤人命令后,迅速将迎头瓦斯再检查一遍,监督迎头人员停电撤人工作结束后,立即督促当班电工停掉风机,把风机开关打到“零”位,独头巷道门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并向调度室和通防工区值班人员汇报现场情况,然后就近撤到指定待命地点。
二、应急处理措施
(一)如果是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机电工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停电现场,立即进行处理,恢复供电。
如果是上级电网(某一回路)出现问题,应立即启动另一回路,恢复供电。
(二)如果是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在10分钟之内启动备用风机,恢复全矿井的正常通风。
同时,机电工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赶赴风机房,进行应急处理。
(三)若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并证实无法立即开启,而井下供电系统仍然有电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直接由35KV变电所切断向井下的所有供电。
(四)如果10分钟内无法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由调度室通知机电工区负责打开风井安全门、风井防爆盖等,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2.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撤到主井底或副斜井候车室待命。
3.水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停掉水泵,将电源开关打到“零”位,迅速撤到指定地点。
4.变电所电工严格按照调度室指令,进行低压停电操作,并做好记录和汇报。
当接到撤人通知后,停掉高压电源后,撤到指定地点。
5.调度室在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的通知或报告后,还要立即通知和顺县救护队,备齐救护器材,着装待命。
确认在10分钟内无法恢复通风时,调度室对和顺救护队下达有关调度命令。
(五)当主扇停风10分钟以上,仍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矿井通风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下命令,调度室具体指挥,各工区值班人员协助,将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有组织按秩序撤到地面,由当班班组长,向调度室和各自工区值班人员汇报人员升井人数,调度室负责汇总人员撤出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及总经理。
2.撤离路线:
井下各地点作业人员听到升井命令时,分别从待命地点—一采轨道上山—101进风顺槽联络巷—主井升井。
3.瓦斯检查员检查所在地点瓦斯情况后,最后离开待命地点按避灾路线撤到地面。
三、开启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开启措施
1.故障排除后,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不超过0.75%,由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室命令35KV变电所、风井变电所配电工及主扇司机立即供电并启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井下中央变电所、一采区变电所以及井下所有配电点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或总工程师同意由配电工携带便携仪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送电,同时严格执行逐级要电、送电顺序。
3.采煤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0%,可恢复供电。
其他全风压通风地点,主要通风机恢复供风10分钟后,待风流稳定,方可送电。
4.地面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将出现的停电情况汇报通防工区值班人员及调度室,恢复供电后迅速配合井下解除监控系统的闭锁装置。
(二)开启局部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1.恢复通风,开启局部通风机之前,瓦斯检查员及时和监控值班员联系获取该局部通风机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情况,并和掘进电工一前一后进入停风区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如果监控系统显示并经瓦斯检查员现场确认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采取开启对旋风机的单机或由绳扎风筒法控制送入停风区的风量,使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1.5%,直至停风区内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1%的安全措施。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公司领导组织救护队、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掘进施工单位等共同排放。
紧急状况下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下达指令在严格执行以下措施的情况下,可由救护队立即组织排放:
(1)排放瓦斯时其回风风流流经的区域必须作到断电撤人。
(2)指定人员在可能进入排放瓦斯回风流流经的地点站岗。
(3)控制排出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的超过1.5%。
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
5.如果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四、本应急处理预案每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根据新增加作业地点或情况变化进行补充完善。
五、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各自紧急避险方案。
通风设施管理及检查制度
1.井下的通风设施由通防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化建筑,风门要能自动关闭,需要通车的风门要满足行车要求。
2.风门闭锁在砌筑风门同时由通防工区安装,主要风门的遥讯装置由通防工区负责安装并确保完好。
3.井下风门实行辖区管理,即谁施工区域内的设施由谁负责使用管理,风门验收交接要办好交接单,并做好验收交接记录,在风门验收时安装好风门管理标志牌,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发现风门破坏,按“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风门调节装置要安装好固定装置,以便调节和固定。
5.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通风系统风流紊乱导致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应通知通防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
7.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通防工区负责,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各施工单位要使用好和保护好分管范围内通风设施,故意损坏者,按破坏通风设施给予重罚。
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
1.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两用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等安全检测仪器由通防工区仪器室负责管理、发放和维修。
2.仪器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第四季制定好下一年度的仪器周检计划,按时完成本年度周检任务。
4.每年要提出仪器、配件等购置计划并报总工程师。
5.下井干部、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器或两用仪。
6.仪器发放人员在仪器发放前和回收后都要对仪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维修人员要确保维修质量,保证下井仪器台台合格。
7.仪器室要建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各类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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