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相关职责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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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相关职责及制度
重庆市长寿区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
相关职责及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及岗前培训。
4、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为公安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抢救人员提供便利,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8、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重点防火标志,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建立消防档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安排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10、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单位专职消防队职责
1、制订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
2、具体指导本单位内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3、确定防火人员轮流深入单位内各部门,了解各部门遵守消防法规和制度的情况。
4、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5、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维护和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
7、进行灭火基本训练,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并组织演练。
8、迅速扑救火灾,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9、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0、应援参加其他单位的灭火战斗。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保安人员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4、开展消防技能训练,提高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一般员工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3、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对初起火灾实施扑救。
4、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疏散现场顾客,并及时逃生自救。
二、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应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用于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防控制室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室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防控制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应予以记过处分,严重的应予以开除。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专职和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专职和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消防控制室制度(必须上墙)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室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防控制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自学消防法律、法规,学习自防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岗位职责
1、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地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不得擅自离岗,做好检查和操作等工作。
2、 熟悉消防系统及联动功能,熟练掌握各类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并能排除一般故障,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3、熟悉本单位的消防报警处置程序并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备。
4、一旦出现报警信号,应严格按消防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5、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备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的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当好参谋。
6、对消防控制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7、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查登记表。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1、 定期检查:
对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测和试验,并填写季度登记表。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3)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 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② 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 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④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3、年度检查与试验:
每年度对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测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
用专用加烟(或加温)试验器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分期分批的检查试验,至少全部检查试验一遍;
(2)对前述季度试验和检查中(3)、(4)、(5)①、②、④、(6)、(7)、(8)、(9)各项所列的检查和试验项目进行动作试验;
(3)对前述季度试验和检查中第(5)项进行模拟试验;
(4)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
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5)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4、消火栓、自动喷水及气体灭火系统维护
(1)系统必须有日常监督、检测、维护制度,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2)负责系统维护的专职人员安排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的人员。
负责系统维护的专职人员定期必须巡检责任区内所有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观察压力表指针所指是否正确的压力,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供水水源必须保证供给设计所需的水量和水压,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3)消防用的蓄水池、高位水箱、气压水罐每月应检查核对其消防水位及气压水罐的气体压力,并对保证消防储备水不被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
消防专用蓄水池或水箱、水罐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避免腐败。
寒冷季节,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都不允许结冰。
设置储水设别的房间应每天检查。
保持室温不低于5°C。
每两年应对储水设备结构材料进行检查、修补。
钢板水箱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观察时应关闭。
(4) 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应每星期启动运转一次。
如消防水泵设计为自动控制启动运行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参数使其启动运转。
(5)每个季度应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水流试验,以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6)系统上所有控制阀门均应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
阀门应编号,并挂上标牌,标明阀门在系统中所控制的部位和应处于正确的状态。
(7)每月应对铅封和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如有破坏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保证控制阀门不被误关闭,保证供水管路畅通。
(8)建筑物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以核实处于全开状态。
(9)室外水泵接合器的接口与配套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焖盖齐全。
(10)每两个月应对管道上的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检查其是否能及时报警。
(1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1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分别存储一定数量的备品,其数量不小于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小于10只。
喷头的更换或安装均需使用专用喷头扳手。
扳手应保存在消防值班室里。
发现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均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责任系统维护专职人员同意,并现场监督,方能动工。
(13)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改变,其中贮存安放位置或堆放高度的改变,采暖、采光设备的改变,需要进行修改时应对系统作相应修改。
消防控制室消防系统操作示意图
(略)
四、消防档案(18种)
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8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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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 标准化 管理 达标 示范 活动 相关 职责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