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案例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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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案例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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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案例doc
一.甲、乙系同事关系,交往较深,一日,乙因其妻重病住院治疗,甲同乙一同前往医院,因尚差住院费8000元,甲便替乙垫付,数月后,乙拿8000元归还甲,甲说:
“你现在比较困难,你先用着,以后再说。
”乙表示感谢。
四年过后,甲、乙之间因工作发生口角,甲要求乙归还欠款8000元,乙认为此笔钱甲已经赠给乙,所以不予归还,同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
问:
甲、乙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变更?
甲是否有权请求乙归还此笔欠款,乙是否应归还?
二.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甲是否有权要求丁和戊返还财产?
其范围如何?
三.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
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
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
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
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
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
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
不久,周某死亡。
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
为什么?
(2)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为什么?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
为什么?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
为什么?
(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
为什么?
四.案情:
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
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200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08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200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
2009年6月,银行货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货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五. 甲有生产电池的技术,乙、丙想使用此技术办工厂。
三方协议为甲4成,乙、丙各3成,但甲不参与经营管理,甲同意乙、丙使用。
到1999年3月止,甲分得5万元。
后因乙、丙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负债5万元。
乙、丙找甲要求其承担部分亏损,甲不同意,认为他只是转让技术,而未参与合伙,不应负担亏损。
后债权人丁将甲、乙、丙共同告上法院。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合伙人吗?
为什么?
(2)5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偿还?
为什么?
六.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
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
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
三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能否成为合伙人?
为什么?
(2)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为什么?
(3)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4)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
七.黄某和张某都是某进出口公司干部,二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黄某去公司设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一年。
黄某临行时,将自己的一台36cm国产彩色电视机委托给张某保管和使用。
三个月后,黄某给张某宇写信,说自己在深圳又买到一台日本产51cm彩电,家中的一台可以适当价格卖掉。
本公司的司机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
梁对张说,你可以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
张当时有些犹豫,但考虑到自己同梁关系不错,经常让梁开车给自己拉东西,若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
同时,有一次公司派张出去买啤酒,张私自把啤酒运到自己家中两箱,梁知道此事。
因而就按照梁的意思给黄某写了信,黄某回信说如果真是显像管坏了,可以降低价格卖掉。
于是张某就以5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梁某。
黄某从深圳回来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要求梁某返还彩电。
梁某答复说,20天前已以1000元的价格卖与王某。
经查,王某买下电视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1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但在5天前,王某一家及邻居戴某看电视时,该电视突然爆炸,炸伤王某及戴某,并造成其他财产损失近2000元。
又查,该彩电的核心部件存在严重的南量隐患。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梁某买卖彩电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
(2)黄某可以请求张某、梁某承担什么责任?
(3)梁某与王某买卖彩电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八. 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
但胡某直到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
胡某在国外学习的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
1990年8月,胡某回国。
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
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
张某气愤不已,第2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题]:
(1)本案中胡某对王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分)前述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
(1分)为什么?
(1分)
(2)张某能否通过诉讼取回胡某欠他的钱?
(1分)为什么?
(2分)
九. 甲和乙是某公司职工,两人同住一个宿舍。
因工作需要,公司派遣甲去公司设在北京的办事处工作6个月。
甲在临行时,将自己的一个台式电脑交给乙保管和使用。
两个月后,甲给乙打电话,说自己在北京买了一台“DELL”牌笔记本电脑,家中的那个台式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卖掉。
本公司的另一员工丙得知该消息后,找到乙,表示愿意买下甲的那个台式电脑,但是又不愿意多出钱。
于是,丙便对乙说:
“你可以打电话告诉甲,说他的台式电脑的显示器出了毛病,图像有点模糊,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
”乙当时有点犹豫,但是考虑到自己和丙的关系非常好,因此,便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打了电话。
甲信以为真,便在电话里告诉乙说,如果电脑的显示器坏了,可以降低价格把电脑卖掉。
于是,乙便以1000元的低价将电脑卖给了丙。
• [问题]
•
(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1分)效力如何?
(2分)
•
(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什么责任?
(1分)简述有关法律对此的规定。
(2分)
十.1994年2月12日,21岁的林某与邻居家11岁的夏某到街上玩,正遇见福利奖券抽奖活动,林某摸了几张均没有中,于是让夏某摸一下,但是夏某没有带钱,林某当即地给他2元,夏某表示回家后还给他,林某说不用,结果,夏某摸到一张价值1万元的奖券,此时,林某声称夏某只是一个小孩,不知道摸奖的意义,并且这张奖券是他出钱给夏某摸得,所以最终应当归属与林某。
他愿意支付夏某1000元劳务费。
夏某的父母不同意,最后起诉到了法院。
试问:
(1)林某交给夏某2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2)夏某摸奖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一.王某与林某为邻居。
196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以后是否回来,遂将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妥为管理。
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
1980年林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500元左右。
1993年王某因年龄已大,即回老家居住,让林某腾还房屋。
于是,林某将王某的原四间房屋还给林某,自己仍住在三间厢房。
王某让林某归还厢房,林某称厢房是自己建的,应归其所有,如王某愿意要可以卖给王某。
而王某则认为,厢房虽然是林某盖的,但在自己院内,故应归自己所有。
何况林某住在自己院内多年也未付过房租,而对房屋的修缮费用他已还给林某。
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搬出厢房,归还给他。
试问:
(1)试分析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
(2)试对运用民法原理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二.甲、乙二人系夫妻,均在A市做生意,2人共同拥有住房1幢、店面3间。
二人婚后感情不和,经常闹离婚,因生意不佳,二人于1999年6月将店面租给丙使用,约定租期3年,每年租金10万元。
2000年8月,二人因琐事产生争执,甲一气之下前往外地做生意去了。
2002年1月,丙找到乙,希望能够续签合同。
乙考虑到自己夫妻感情不和,迟早要离婚,遂表示可以,并建议丙也可买下此房,丙询问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乙谎称甲早有出卖房屋的意思。
2002年3月,二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当即支付房款,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2002年5月,甲回到A市,向丙讨还房屋,这时才得知乙已经将房屋卖给了丙。
乙为了独吞房款,趁甲出门不辞而别。
试分析下列问题:
1.乙的行为性质如何?
并试分析买卖前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系。
2.乙对甲是否应承担责任?
三.2009年4月16日,宋某正在家中耕田,被林山县公安局传唤。
公安局认为,宋某的耕牛是赃物,应予扣押。
宋某申辩,耕牛是买来的。
公安局调查后证实,此牛原为陈德所有,2008年12月25日,被王二偷走。
王二当天就把牛卖给了刘丕。
因为刘丕知道牛是赃物,因此只花了500元。
此牛在刘丕家饲养了不到一个月,便再次丢失。
刘根拾得此牛,饲养了12天,后又将此牛卖给了宋某。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若陈德要求返还耕牛,宋某是否应当返还?
为什么?
(2)刘丕饲养耕牛的费用能够要求补偿吗?
为什么?
四.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
三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6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
1999年1-2月,甲、乙、丙父母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
甲、乙均有房屋居住,而丙暂无自己的房屋,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
1999年10月5日丙将房屋作价给丁,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同年11月1日,丙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丁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
张某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
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父母去世后,甲、乙、丙对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
(2)丙、丁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无效力?
为什么?
(3)现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4)甲、乙、丙、丁有无权利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
(5)张某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
丙应对丁承担什么责任?
为什么?
五.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
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
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
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
出租车司机丁将之上交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公示期满无人认领,故通过拍卖行进行拍卖。
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三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
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
请问:
1.丙可否取得所有权,为什么?
2.戊可否取得所有权,为什么?
3.丁对甲的损失是否负有赔偿责任,为什么?
六.案情:
曾大和曾二是亲兄弟,皆是农民且早已分家。
2000年11月,二人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六间瓦房和一头母牛。
六间瓦房暂时由曾二居住。
母牛由两家合伙喂养和使用。
后二人发生矛盾,曾大赌气,从此再没有照料过牛。
次年母牛生下一头牛犊。
曾二喂养两头牛力不从心,加上老母牛又有顶人踩物的毛病让人费神,曾二将老母牛卖给了农民王三。
曾大见母牛生了小牛,很眼红但是又恐失了面子不愿与曾二和解,知道曾二卖牛后一直表示反对。
曾二见曾大一直不与自己讲话,便偷偷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
曾大知悉后表示异议,后曾二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分给哥哥一半,曾大方表示同意。
曾二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
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5.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
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6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
1.曾二将老母牛出售给王三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2.王三购买老母牛属于何种性质?
王三是否能够取得老母牛的所有权?
3.曾二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
为什么?
4.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两个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为什么?
5.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为什么?
七.村民孙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证人来认领。
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马,孙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孙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周某,但卖马时孙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
几天后,马的主人李某来找孙某认领马。
[问题]:
(1)孙某在饲养马的过程中,孙某与李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1分)简述理由。
(2分)
(2)如果在孙某饲养过程中,马脱逃,但孙某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孙某是否应对马脱逃产生的损失向李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分)为什么?
(2分)
(3)如果孙某拣到马后故意隐瞒信息,意在占有,孙某与李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1分)简述理由。
(2分)
(4)本案中,陈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
(1分)为什么?
(2分)
八.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
甲借给乙2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
另外,乙用自有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作为担保,因甲嫌办理登记手续太麻烦,遂未办理登记。
后乙无力还款,引发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约定,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是否有效?
为什么?
(2) 甲乙之间的汽车抵押是否生效?
为什么?
(3) 若乙在抵押存续期间想要转让自己的汽车,是否允许?
若允许,须履行哪些义务?
若不允许,为什么?
十一.案情:
2000年冬,李明的妻子发高烧,急需送医院,故在公路上等汽车。
但因当日下过大雪,路面结冰,极为难行。
李明等候多时,未见汽车。
半小时之后,李明拦了一辆个体出租车,但该车已挂出“停止营业”的标志,司机王兵准备开车回家休息。
李明说明自己的妻子要赶快送往医院,恳求王将其送至医院。
王说自己不想做活了,且路滑难行,为此本不想送人,但看到人命关天,也只好送送了。
但约定如有意外,其概不负责,且加倍收费。
李明因急于赶到医院,表示同意。
车行六公里左右,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王遂将车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太滑,刹车失控,撞伤一行人蒋大山,并撞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使李明头部受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
李明要求司机王赔偿,蒋也要求王赔偿。
王兵提出,他事先与李明有约定,对此事故一概不负责任,车身的损坏及对蒋的损害都应由李明一个人负责。
为此,李明诉至法院。
问题:
1.分析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分)
2.当事人之间约定“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
(6分)
3.根据本案中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李明作为原告,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5分)
一.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
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
问:
此时乙公司有权如何处理?
二.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
甲便对好友丙说:
“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
”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
回答:
本案中乙享有哪些权利?
三.1992年7月5日河北某毛纺厂与山东某制衣厂签订了购销洗净改良羊毛合同的意向书,其中规定:
“制衣厂向毛纺厂购买60支洗净改良羊毛95吨,由制衣厂到毛纺厂验货并带款提货,提货时有关价格问题面议”。
该意向书签订以后,毛纺厂多次去电催告制衣厂提货,制衣厂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未提货。
1992年12月底,毛纺厂将95吨羊毛派车送往山东,制衣厂收到货后提出原先签订的协议只是一份意向性的合同,且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因此拒绝收货。
后制衣厂同意将该货暂时存放在制衣厂的仓库,10天后毛纺厂来检查货物时发现该货已短缺10吨,制衣厂承认其因急需原料已用了10吨,另外85吨拒绝接受。
毛纺厂认为制衣厂已经构成违约,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衣厂支付全部的95吨羊毛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例引自王利明主编:
《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问:
请从理解合同定义的角度,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本案中意向书的性质?
四.案情:
郑某于11月1日在报上刊登广告出售某件古画,价金70万元。
魏某于11月3日致函于郑某,表示原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
郑某于11月6日函复愿降价5万元,但应于一周内答复,魏某未为任何表示。
到11月26日,郑某再致函于魏某,愿以60万元出售。
魏某不知郑某之来信,于11月27日致函于郑某,愿意以60万元购买。
郑某之信于11月28日上午到达,魏某之信于11月29日下午到达。
郑某于发信后,获知有人愿意以高价购买,即于11月27日下午以特快专递发出撤回之通知,因邮差误投,于11月30日下午才到达魏某手中。
魏某即发迟到之通知,并请求交付该件古画,并移转其所有权。
12月5日在郑某、魏某二人履约完毕后,魏某请专家鉴定,该古画为赝品,仅值1万元,而且郑某刊登广告时即明知其是赝品。
(1)郑某于11月1日在报上刊登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为什么?
(2)魏某于11月3日致函于郑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为什么?
(3)如何认定郑某于11月6日函复行为的性质?
为什么?
(4)到11月26日,郑某再致函于魏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5)郑某于11月26日再致函于魏某的行为何时生效?
(6)郑某发出撤回的通知是否生效?
为什么?
(7)魏某不知郑某之来信,于11月27日致函于郑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8)郑某与魏某关于买卖古画的合同何时成立?
(9)该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10)如果该合同无效,郑某应当负何种责任?
为什么?
五.案情: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六.案情: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查验合格后,向甲公司付款;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同时乙公司向甲公司给付定金5万元以担保合同的履行。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拒绝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得知情况后立即向甲公司提供了适当担保。
此时甲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
丙、丁两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履行合同的请求互相推诿。
乙公司无奈诉诸法院。
问题:
(1)根据甲乙之间的合同约定及我国法律规定,甲公司拒绝向乙公司交货是否合法?
(2)乙公司提供担保后,丙、丁两公司依法应如何做方符合法律规定?
(3)乙公司应如何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
七.案情:
甲中学与乙服装厂签订了学生校服定做合同。
约定:
合同标的额5万元;开学前一周内乙厂先交付校服,开学后两周内甲中学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在交货前乙厂听说甲中学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中学中止交货,并要求甲中学先付货款。
甲中学拒绝并要求乙厂按约定时间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付校服。
经协商未果,甲中学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货,否则解除合同。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中止交货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2.乙厂中止交货应否承担法律责任?
若应承担,则承担什么责任?
3.甲中学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说明理由。
八.案情: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
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
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
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
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
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
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
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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