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明德国民中学98学年度第1学期.docx
- 文档编号:3412218
- 上传时间:2022-11-22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2.27KB
台北市立明德国民中学98学年度第1学期.docx
《台北市立明德国民中学98学年度第1学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北市立明德国民中学98学年度第1学期.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台北市立明德国民中学98学年度第1学期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98學年度第1學期
理化科(第4次)、表演藝術科(第3次)、體育科(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草案)
一、依據:
教育部頒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報名日期:
中華民國98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
00至4:
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未能親自辦理者需附
委託書)
四、報名地點: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人事室電話:
28232539轉234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50號)。
五、報名費用:
繳交報名費每人新台幣伍佰元整,報名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及退費。
六、各科報名資格如次:
(一)理化科及表演藝術科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年齡在65歲以下,大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體育科報名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持有國民中學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3.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3年9月1日以後出生)。
4.報考者如為下列之一身分者,並應符合各該項條件:
(1)實習教師及實習學生於申辦中等學校教師證書期間報名,應檢附實習教師證書或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並檢具98年8月24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可報名。
(2)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繳驗駐外館處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含中譯本)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學分之證明、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檢具98年8月24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得報名。
七、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如下:
(一)預定錄取名額:
名額
科目
正取
備取
性質
聘期
教學演示
教材版本
備註
理化
1
2
侍親留職停薪
98.08.24~99.07.31
康軒
第4次甄選
表演藝術
1
2
懸缺
98.08.24~99.07.31
第3次甄選
體育
1
2
公假支援
98.08.24~99.07.31
第2次甄選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滿,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三)凡經錄取者,不得拒絕學校所安排之兼任職務,如導師、行政工作及協助校務工作等。
八、報名手續:
(一)填寫並繳交報名表。
(二)繳驗證件:
(請攜下列各項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
2.畢業證書。
3.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或實習教師證書、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教育學分證明、專門學分證明、98年8月24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
(無此項證件者可免附)
4.修習特教3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時數54小時證明。
(無者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證明;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或世界級獎牌證明;英文能力檢定證書】。
(無者免附)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光面照片1式2張(請自行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四)繳交切結書。
(五)繳交自傳1篇並附相關資料。
(六)繳交填妥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1個(寄發甄選結果通知單用,請自行貼妥郵資
12元)。
(七)繳交報名費每人新台幣伍佰元整,報名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及退費。
九、甄選方式:
採筆試、教學演示及口試等方式辦理(各科報名人數未達10人,則直接進入複試。
是否舉行筆試,請於98年8月17日下午6時後自行上本校網站(http:
//www.mdjh.tp.edu.tw/)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
//www.edunet.taipei.gov.tw/)教師甄選服務網查看。
(一)筆試:
1.以筆試成績作為進入教學演示及口試之門檻,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2.參加考試教師請於98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前,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至明德國中人事室(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50號)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9時開始考試。
(二)複試:
進入複試之教師請於98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前,持身分證及准考證至明德國中人事室(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50號)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9時開始考試。
1.教學演示:
佔總分60%。
(1)教材範圍:
詳見本簡章第七點。
(2)演示時間:
演示前15分鐘抽籤決定試教單元,試教時間15分鐘。
2.口試:
佔總分40%,時間10分鐘。
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教育理念、訓輔知能、電腦知能、班級經營及行政管理…等項評定。
十、甄選錄取公告時間:
(一)筆試結果於98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
//www.mdjh.tp.edu.tw/)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
//www.edunet.taipei.gov.tw/)教師甄選服務網。
(二)正取與備取榜單於98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6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
//www.mdjh.tp.edu.tw/)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
//www.edunet.taipei.gov.tw/)教師甄選服務網。
1.依教學演示及口試之總成績擇優錄取,成績如未達標準,則從缺。
2.以上公告,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十一、錄取順序依複試成績決定,如成績相同時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五、(五)及五、(六)之規定辦理。
十二、申請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
應在98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
00時至10:
00檢附國民身分證,親自向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人事室申請複查成績,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會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十三、正取代理教師報到應注意事項:
(一)凡正取代理教師應於98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
00至11:
00前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證件不符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含胸部X光檢查體檢表(此項體檢表請於98年8月27日前繳交,未繳交者註銷錄取資格)。
十四、代理教師於聘約有效期間內,如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者,經本校教評會依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決議通過後,由校長解聘之。
十五、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附則: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或無法辦理時,將於本校網站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甄選服務網公告,請欲報名或應試者隨時注意之。
中華民國98年8月12日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9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科別:
編號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年月日
日
照
片
現職服務
機關學校
身分證字號
通訊處
及電話
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
學
歷
學校名稱
日夜
間部
系科
組別
起迄年月
大學
年月至年月
研究所
年月至年月
教師登記(檢定)
種類
高中科
國中科
證書
字號
年月教中登(檢)字第號
教育學分
或
特教學分
修習學校
學分數
起迄
年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為師大院校畢業者免填)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經
歷
含
現
職
曾服務之機關學校
職稱
起迄年月
曾服務之機關學校
職稱
起迄年月
填表人簽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右
列
各
欄
位
請
應
考
人
勿
填
寫
報名手續記錄:
□1.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服役證件
□2.合格教師證或教育、特教學分證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書及成績單
(無此項證件者可免附)
□3.切結書
□4.自傳乙篇
□5.註明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一個。
□6.報名費
□7.其他證明件
教評會書面
審核結果
複審
結果
□准
□不准
編號
造冊
□合格
□不合格
教評委員審查
人員簽章
收報
名費
□500元(出納組核章)
考場記錄:
□到考□缺考□違規
筆試分數
分
教學演示成績
分
口試成績
分
總成績
分
錄取
分數
分
甄選結果
□正取□備取第名□未錄取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9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個人資料及自傳
甄選科別
科
姓名
性別
現職服務學校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經歷
(含指導社團經歷及服務優良事蹟)
教育
理念
興趣
擔任導師或行政職務之經驗與意願
教學
相關
專長
優良
事蹟
工作
心得
與經驗
未來
教學
計畫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9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成績通知單
甄選科別:
姓名:
編號:
甄選成績
試教成績(60%)
口試成績(40%)
總成績
錄取標準
甄選結果
□正取□備取一
□備取二
□未錄取
備註:
一、請自行填妥本通知單之姓名報考科目等欄位資料。
二、請於信封上填妥姓名地址貼上郵資12元。
三、成績抄錄如有錯誤、以本校原成績登記冊為準。
四、報名時未檢附回郵信封者,成績不予寄發,請參考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教師甄選委員會
※正取代理教師報到應注意事項:
(一)凡正取代理教師應於98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
00至11:
00前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證件不符者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含胸部X光檢查體檢表(此項體檢表請於98年8月27日前繳交,未繳交者註銷錄取資格)。
切 結 書
立切結人 參加 貴校(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所辦理之98學年度科代理教師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者應即離職,其涉及偽造文書或違反聘約者,願負相關法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在聘期中發現者,願無條件解聘及繳回已領之薪津,特此切結。
一、未依規定繳交應提供之證明文件者。
二、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
三、經通知錄取,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經簽約回聘後,未至貴校應聘者。
四、有教師法第14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各款情事者。
此致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切結人:
身分證字號:
通訊處: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報考科目
身分證字號
姓名
准考證號碼
臺北市立明德國中98學年
第次科代理教師甄選
准考證
照
片
科
考試日程表
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
請於98年8月18日(星期二)8:
10-8:
30到本校人事室報
到(考場地點當日公告),上午9:
00開始考試。
二、複試:
請於98年8月19日(星期三)8:
10-8:
30至本校人事室報到(考場地點當日公告)。
複試
筆試
項目
口試
教學演示
筆試
8月19日(星期三)
8月19日(星期三)
8月18日(星期二)
日期
9:
00起
09:
00-10:
30
時間
委託書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98學年度科代理教師甄選報名事宜,故委託先生(小姐)代為辦理。
此致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住址: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住址:
中華民國98年月日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9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切結書
本人____________,業於年月日實習期滿成績合格,中等學校教師證書刻正申辦中,惟尚未取得報考科目合格教師證書,請同意先行報考。
如蒙錄取,本人應於本(98)年8月24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若無法於98年8月24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本人同意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並放棄抗辯權。
特此切結
立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98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台北 市立 明德 国民 中学 98 学年度 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