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保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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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一、环境管理的意义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必须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二、环境管理目标
1)噪音排放达标: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2)防大气污梁达标:
施工现场扬尘、生活用锅炉烟尘的排放符合要求(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烟尘排放浓度<400mg/Nm3。
)
3)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
污水排放符合《天津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防止光污染:
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
5)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
6)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环境管理方针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搞好环境保护,并遵守下列环境管理方针:
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协调。
四、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根据本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管理因素主要有:
噪音排放、粉尘排放、烟尘排放、施工垃圾排放、夜间照明污染。
五、环境管理的实施方案及措施
1)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的施工道路规划和设置,尽量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路而及其余场地地面要硬化。
闲置场地要绿化。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
露天存放时要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施工采用商品砼,减少搅拌扬尘。
砂浆及零星砼搅拌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方可进行施工。
(3)茶炉、大灶的消烟除尘措施
茶炉采用电热开水器。
食堂大灶使用液化气。
2)施工现场的水污染防止措施
(1)现场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乙炔发生罐污水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随地倾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3)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
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油漆油料库的防漏控制。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4)其它污染的控制措施
(1)木模通过电锯加工的木屑、锯沫必须当天进行清理,以免锯沫刮入空气中。
(2)钢筋加工产生的钢筋皮、钢筋屑及时清理。
(3)建筑物外围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降低楼层内风的流速,阻挡灰尘进入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
(4)探照灯尽量选择即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休息。
(5)项目经理部要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5)信息交流与传送
1.建立项目内部环境保护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渠道,以便确认环境保护方案是否被实施,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下一步工作及时做出决策。
2.建立项目与公司,项目与外部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渠道。
按规定要求接收、传递、发放有关文件,对需回复的文件,按规定要求审核后予以回复。
6)防止扰民和民扰的措施
为防止扰民和民扰事件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如下措施:
1、防止扰民的措施
1.1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和实施措施,防止噪音污染、水污染及大气污染。
1.2对环境污染尤其是噪音污染进行严格的监控。
并请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确定噪音污染的程度,并对强噪音设备采取封闭、限时使用,增加降噪设备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污染。
1.3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规定,在22时至次日6时不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制的作业。
1.4在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由于砼连续施工的需要进行超噪声限值施工时,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环保部门备案。
1.5在噪声超标太多确实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区域设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
1.6对居民家中的严重疾病患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确属必要,可另外提供相应的住宿或休息处所。
1.7需长期连续施工(如基础施工时)可通过向居民发放电影票等形式,以分散居民注意力,借以融洽与居民关系。
2、防止民扰的措施
只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防止扰民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污染,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民扰,民扰大部分是由于扰民引起的,应该相信,我们的绝大多数居民是遵纪守法的,是能够充分理解施工单位的困难的。
为了防止民扰事件的发生,我们在落实防止扰民措施的前提下,制定如下措施:
2.1在施工前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发布安民告示,向工程周围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2.2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
2.3环保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噪声值标准进行测定,并确定噪声扰民的范围。
2.4现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并配备热线电话,24小时接待来访来电,对所有问题均在24小时以内予以明确答复。
2.5与街道办事处、居民代表、派出所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通过沟通和融洽关系减少或防止民扰。
2.6建立节假日走访制度,对孤寡老人和家中有困难的居民开展“学雷锋、送温暖”义务活动。
对周围居民的水、电、暖等根据居民要求进行免费维修。
2.7依法处理各种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行为和责任人。
对不管采取何种措施都仍然阻挠正常施工的人或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遵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7)环保教育措施
1、经常对项目经理部全体职工和施工队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对环境保护知识应知应会考核要认真评卷、打分。
2、施工人员入场前进行入场环境保护教育,上岗前要进行岗前环境保护教育。
根据形势发展,对全体职工进行专题环保教育,如防噪声、防大气污染教育等。
3、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报道有关环保信息、政策及好人好事。
8)现场环保定期检查措施
1、设立环保员,环保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如有重大环境保护问题(如造成严重污染,被新闻媒体曝光等)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上报公司。
2、环保员要按有关规定,按时做好环境保护监测,认真记录(如噪声每月至少监测定二次),并整理好内业资料。
3、设立扰民接待室,及时解决广大师生反映的环境保护问题。
9)材料堆放管理
将不同材料进行分区存储和管理,是为了防止在共同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污染、火灾、中毒、职业病等的危险。
1、不同材料仓储区域的界定和整理
1)堆料场地要尽可能靠近使用地点及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能起吊的位置,避免二次搬运。
2)堆料场地要平整,不积水,堆放场地应夯实,有排水设施。
3)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要硬化,畅通、有回旋余地,道路两侧设排水沟。
4)现场临时仓库的设置要注意交通便利、装卸方便、地势高、结构牢固,符合防潮、防雨、防水和便于管理的要求。
5)材料主管要参与现场平面图布置的制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钢筋加工及堆放场,钢筋原材存放区场地平整后,要以混凝土浇筑30×30cm下垫条型梁。
构配件、木材、多层板及大模板等周转材料存放场地,大模板存放场地。
6)为防止误、错用材料,应对库存材料、现场材料、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
标识内容包括: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检验状态。
2、物资存储
1)场外临时占用公交道路或社会用地存放材料设备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审批手续。
材料要码放整齐,符合要求,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堆放散料时应进行围档,围档的高度不得低于0.5米。
2)露大存放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界线分明,严禁混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标识规范、清楚。
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
存放标准如下:
A、加气块、空心陶粒砖、木材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
B、各种水泥砖及平面瓦不得平放。
C、小钢模板、钢支撑、碗扣架、顶底托的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D、预制构件存放每垛不得超过8块。
大楼板存放四角上下对正、对齐,垫平垫实,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块。
E、楼梯踏步板、阳台板、挑檐板存放每垛不得超过6块,各种砼过梁不得超过4-6层,所有砼构件垫块上下对齐,垫木在一条垂直线上。
F、钢木门窗及木制品存放应选择能防雨、防潮、防晒的干燥场地或库房内,按规格及型号竖立排放,码放整齐,不得塞插、挤压(五金配件应入库内妥善保管)。
露天存放时应下垫上苫,发现钢材表面有油漆剥落时,应及时刷油补漆,铝合金制品不准破坏保护膜,保证包装完好无损。
G、除经业主、设计方的研究,征得有关组织的同意,否则禁止向工地供应、在工地储存、存放危险物品和物质。
3、油料、油漆、化学品储存保管
A、油料、油漆、化学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要单库存放,不能混放,有易燃易爆物资管理规定、标识牌,责任人。
剧毒化学品要单独放在保险柜中,有专人负责保管。
库房必须干燥、阴凉,通风要好,非硬化地面要铺一层塑料布,防止渗漏。
B、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加强消防及明火管理,严禁吸烟。
库区以内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C、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者可码压缝垛,垛高不得超过2米,垛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商标要一律朝外。
D、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翻转堆放,以免贮存日久,油漆、化学品内颜料沉淀结块失效,影响使用。
E、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贮存期中,应对其包装容器经常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桶身有无锈蚀、渗漏及变形之处。
如有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F、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的管理。
4、其它材料管理措施
1)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放入库内保存,水泥库要具备防雨、防水措施,库门上锁,专人管理,分品种标号,堆码整齐。
每垛10袋,离墙15Cm,用木板下垫离地面20-30Cm。
库内外散灰及时清理使用,保持库内整洁有序。
水泥标识应包括:
材料名称、标号、生产厂家、数量、进场日期、检验状态。
2)砖、砂石料存放应成丁、成方、成堆、界线分明,随用随清,不留料底,装卸和运输时要防止遗撒,保持现场整洁。
3)施工现场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落地砂浆及时清用,其它剩余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
4)钢材、木材、多层板要合理使用,优材不劣用,长料不短用。
钢模板不允许打孔、改制、垫道、搭桥、焊接或挪做它用。
拆卸模板时不准从高处扔掉。
六、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总则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
本制度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施工单位职责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
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部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项目经理部总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项目部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节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4)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施工现场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节水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制度
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
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
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m3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
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
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光污染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环境影响控制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
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
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
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深井、地下隧道、管道施工、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
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绿色施工方案
1、施工过程要求
1.建设活动中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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