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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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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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结合本院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一线):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二线):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三线):
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一线)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病历或处方上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及科主任签名。
病房使用二、三线抗菌药物,病历上应有相应级别医师签名。
如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作为住院医师使用时,只能使用一线药物,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获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3、新进入我院的抗菌药物须经抗生素管理小组核心成员讨论分线后,由《药讯》公布分线结果,再进入临床使用。
具体用药参见《抗菌药物分线表》
(三)抗生素管理小组:
医院成立抗生素管理小组,由药事委员会与感染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
抗生素管理小组由易铁钢、杨曙东、陈丽明、曲敬来、高雪、李健、赵恒侠、姚良权、周大桥、李浩增、叶燕萍、卿茂盛、叶秋华、何绪屏、刘志承、曾斌、李忠新、蔡敏、邱静宇、陈德宁、罗陆一、龙新生、于海波、李浩等人组成。
深圳市中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抗生素)
分类
一线抗菌药物
二线抗菌药物
三级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
青霉素、青霉素V钾、
氨苄西林、卞星青霉素、苯唑西林、派拉西林、
氯唑西林、阿莫西林
氨氯西林、美洛西林、奈夫西林、仑氨西林、
呋布西林、阿洛西林、
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
头孢唑啉、头孢拉定、
头孢硫脒、头孢噻吩、
头孢噻肟、头孢呋辛、
头孢西丁、头孢克肟、
头孢克洛
头孢替唑、头孢丙烯、头孢孟多、头孢甲肟、头孢替安、头孢美唑、头孢西丁、头孢匹胺、头孢米诺、头孢他啶、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泊肟、头孢地尼、头孢他美酯、头孢地嗪、头孢特仑新戊酯
头孢吡肟、
头孢噻利
碳青酶烯类及其他B-内酰胺类
氨曲南、拉氧头孢
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B-内酰胺酶抑制剂及其复方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阿莫西林-舒巴坦
氨苄西林-舒巴坦
派拉西林-他唑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
头孢噻肟-舒巴坦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妥布霉素、
阿米卡星、大观霉素、
卡那霉素
链霉素、奈替米星、
依替米星、异帕米星
酰胺醇类
氯霉素(限外用)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
罗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克拉霉素、依托红霉素、麦迪霉素、阿奇霉素(口服)
乙酰吉他霉素、阿奇霉素(注射)、环脂红霉素、地红霉素
四环素
四环素、多西环素、
土霉素、金霉素
胍甲环素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依诺沙星
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安妥沙星、培氟沙星、芦氟沙星
磺胺及增效剂类
磺胺嘧啶、复方磺胺甲恶唑、柳氮磺吡啶
硝基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硝呋太尔
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
抗结核类
利福平、异烟肼、
吡嗪酰胺、乙胺丁醇
利福霉素
多肽类及其它类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磷霉素
多粘霉素、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去甲万古霉素、夫西地酸、利奈唑胺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克霉唑、
氟康唑、咪康唑、益康唑
酮康唑、特比奈酚、
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
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性霉素B脂质体、
卡泊芬净、米卡芬净
使用医师和要求
所有执业医师
主治医师以上
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使用原则:
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3、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5、根据药敏实验结果及药代动力学特性,严格选药和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二)抗生素的管理:
1、医生应掌握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各种知识,根据药物的适应症状,药代动力学,药敏实验,合理选用。
2、护士应了解各种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3、药房应建立抗生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
有关抗生素的信息。
4、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病原菌及其药敏实验,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规则:
1、病毒性感染一般不使用抗生素。
2、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针对性的选用抗生素。
3、力争在使用抗生素前留取标本。
4、联合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临床指征。
5、严格掌握抗生素的局部用药。
6、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预防用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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