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制度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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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制度修订版
标红或有下划线的,望质检部酌情考虑修改
1、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代县公司产品质量目标,明确规定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及其职责,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代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各级人员。
3.职责。
3.1质量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3.1.1代县公司总经理负责规定公司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及其职责,并授予相应的权限,对各级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奖罚。
3.1.2生产指挥中心负责质量责任制的监督管理,负责按照总经理的决定,规定本公司主要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各级人员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1.3生产指挥中心负责通过发布文件、贯彻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确保公司内部职责和权限的沟通。
3.1.4各子公司、部室相关人员应通过学习贯彻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及质量管理规定等文件,落实质量责任制,了解自身的职责、权限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能,以及相互关系。
3.1.5各子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应当监督检查本部门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本部门人员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
3.2通用职责和权限
3.2.1通用职责
3.2.1.1代县公司全体员工应正确理解本公司质量方针,并自觉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质量方针。
根据质量目标分解情况,制定实施措施,在工作中为实现质量目标而作出贡献;
3.2.1.2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落实质量职能,明确自身的质量职责、权限,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3.2.1.3公司相关人员应努力完成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质量工作,实现本部门承担的质量目标;
3.2.1.4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以及其他质量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所开展的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3.2.1.5公司相关人员应根据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积极开展质量改进活动,防止不合格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3.2.1.6公司相关人员应做好本身的工作质量,并不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对因本身工作不力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2.2通用权限
3.2.2.1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对违反本公司质量方针、影响质量目标的实现、影响产品质量、损害本公司声誉的现象和行为加以制止和纠正;
3.2.2.2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对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改进工作质量、提高产品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3.3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3.1代县公司总经理
3.3.1.1负责按行业标准拟定产品质量目标,加以保持,并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性;
3.3.1.2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要求,并对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负责;
3.3.1.3负责规定本公司质量方针,并组织贯彻质量方针;
3.3.1.4在公司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
3.3.1.5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3.3.1.6规定公司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3.1.7指定相关人员作为本公司质量管理代表,履行规定的职责;
3.3.1.8在本公司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3.1.9负责开展管理评审,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3.1.10负责确定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资源要求并提供充分的资源;
3.3.2质量管理者
公司生产副经理担任本公司的质量管理者,作为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全权代表。
管理者代表在应履行以下职责和权限:
3.3.2.1确保按行业标准和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各过程;
3.3.2.2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运行情况,提出对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改进的需求;
3.3.2.3在公司内组织实施质量培训并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确保提高全体员工保证产品质量的意识;
3.3.2.4就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的联络工作。
3.3.3财务部部长
3.3.3.1负责代县公司财务管理,在总经理做出决策后,为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资金等资源保障;
3.3.3.2根据需要参加质量管理体系的其他活动;
3.3.3.3落实部门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开展相关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
3.3.3.4在本部门内贯彻落实本公司质量方针,建立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并策划、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以实现质量目标。
3.3.4综合管理部部长
3.3.4.1负责组织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及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3.3.4.2根据需要参加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其他活动;
3.3.4.3在总经理的指导下,建立并开展与质量体系相关的内部沟通活动;
3.3.4.4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的质量原始记录、台帐的入档和销毁;
3.3.4.5在本部门内贯彻落实本公司质量方针,建立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并策划、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以实现质量目标;
3.3.4.6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根据需要开展培训及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3.3.5经营部部长
3.3.5.1在总经理的指导下,落实本部门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开展相关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
3.3.5.2在本部门内贯彻落实本公司质量方针,建立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并策划、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以实现质量目标;
3.3.5.3负责组织采购满足公司生产质量要求的各类原燃料,确保采购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3.3.5.4负责组织采购满足公司生产质量要求的各类设备、配件,编制相关质量计划;
3.3.5.5负责组织开展市场调查,确定与公司产品有关的质量要求,并进行评审,组织建立与顾客的沟通渠道并与顾客进行沟通;
3.3.5.6负责组织通过各种渠道、方式,收集相关顾客满意程度的信息,对顾客满意程度进行分析和统计;
3.3.5.7负责组织对产品运输过程的监视过程,组织实施对采购/外销过程产品的监视;
3.3.5.8组织实施持续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活动。
3.3.6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3.3.6.1在公司经理的指导下,落实公司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开展相关的各项质量检查活动,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
3.3.6.2在本部门内贯彻落实本公司质量方针,建立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并策划、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以实现质量目标;
3.3.6.3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策划,确定产品实现质量所需的过程,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措施;
3.3.6.4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分析,组织实施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和产品质量需要变动时的再确认;
3.3.6.5负责开展市场调查,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并进行评审,建立与顾客的沟通渠道并与顾客进行沟通;
3.3.6.6负责组织实施工艺设计和生产过程的控制,确保设计和开发的产品满足顾客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3.7质检部部长
3.3.7.1在质量管理者(副经理)的指导下,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落实公司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3.3.7.2在质量管理者(副经理)的指导下,组织建立公司和各部门的质量目标,并参加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3.3.7.3负责落实本部门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开展相关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对本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
3.3.7.4在本部门内贯彻落实本公司质量方针,建立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并策划、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以实现质量目标;
3.3.7.5负责检查落实化验、计量的台帐管理、记录管理,确保记录过程满足标准要求;
3.3.7.6负责确定公司产品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的监督和检验活动,提供相关数据指标并实施监督;
3.3.7.7负责修订和改进检验过程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内部抽查和审核;
3.3.7.8负责对采购/外销产品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3.3.7.9负责提供数据分析,确定、收集和分析能够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的数据,为持续改进寻找机会;
3.3.7.10负责组织实施持续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活动。
3.3.8各子公司技术人员
3.3.8.1在子公司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设计和开发等活动,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产品质量要求;
3.3.8.2在工作中采用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提高本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3.3.8.3针对工作中和产品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的再发生和潜在不合格的出现,提高效率。
3.3.9各子公司生产过程操作人员
3.3.9.1负责按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确保操作质量,对产品进行自检、互检,确保过程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9.2按公司布置的生产进度进行生产,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做好必要的质量记录;
3.3.9.3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使用和维护生产过程所需的设备/工具/工装、保持生产现场环境、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3.3.9.4有权拒收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错误的指令。
3.3.10料场管理人员
3.3.10.1负责按规定接收经过检验或试验合格的产品;
3.3.10.2按贮存产品的质量要求控制产品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原燃料摆放整齐,层次分明;
3.3.10.3做好原燃料的防消耗工作,并定期检查贮存产品的质量状况,防止产品的损坏和变质;
3.3.10.4有权拒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错误的指令。
3.3.11检验人员
3.3.11.1负责按检验规范实施采购/外销产品的进货检验和试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3.3.11.2按规定实施检验和试验记录,出具检验和试验报告,对检验和试验记录、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3.11.3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报告,有权制止不合格产品的使用和入厂;
3.3.11.4对通过检验和试验并经过验证合格的产品出具检验合格证。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发布、修订、废除与收回,适用于代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3内容
3.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分类
3.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标准性文件和质量指标记录。
3.1.2质量标准性文件是用以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则,阐述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明确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规定各项质量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和途径的文件,包括:
企业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等。
3.1.3质量指标记录是用以表明代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证实其有效性的记录文件,包括原燃料购进、质量验收、储存和产品生产指标、销售数据、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各个环节质量活动的相关记录。
3.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3.2.1代县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统一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责的编制、审核和记录的审批。
制定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2.1.1必须依据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各项文件。
3.2.1.2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各项文件具有实用性、系统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3.2.1.3制定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对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印制、发布、存档、修订、废除与收回等实施控制性管理。
3.2.1.4对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外部文件,不得作任何修改,必须严格执行。
3.2.2代县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执行、修订、废除。
3.2.3代县公司质检部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起草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回收和监督销毁。
3.2.4代县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印发、存档和销毁。
3.2.5代县公司各岗位负责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和存档等工作。
3.2.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前,应由代县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组织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培训。
3、质量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目的
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依据,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源头性,有效控制质量原始记录。
2适用范围
企业质量体系原始数据记录的管理。
3内容
3.1质检部负责起草公司质量原始记录的空白样本,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确认、印刷。
3.2公司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质量原始记录的起草、审核和修订工作。
3.3质检部负责对本部门各岗位质量原始记录本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检查、规范。
3.4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对公司各岗位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5代县公司生产各岗位负责保证质量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全面性、真实性。
3.5.1各岗位负责所需质量记录的种类并设计其格式。
3.5.2各部室、子公司负责编制本部门质量记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名称、编号、领取人、存放地点等,并备集各记录的空白样本。
3.5.3质量记录一般采用表格的形式,每种记录至少要有以下项目:
名称、编号、内容、记录人(审核人等)、记录时间。
3.5.4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不空格,不漏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各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要签全名。
3.5.5如果发生错误需更改,应用“-”划去原内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需在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名(章),签名要签全名,更改原内容应清晰可辨;日期填写要清晰。
3.5.6记录由质量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防止损坏、变质、发霉、遗失。
记录应按规定期限保存。
3.5.7质量管理人员在每年12月整理质量记录,根据记录的保存期限,将需处置的记录列出清单。
处置清单交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处置。
3.5.8质量记录的处置要有专人进行,做好处置过程记录,并由企业负责人确认。
4、质量指标核定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目的
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质量指标,为公司组织生产提供有效运行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子公司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指标。
3内容
3.1生产指挥中心根据公司产品质量要求和生产设备特点、工艺流程,制定出各子公司相关质量指标。
3.2各子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必须充分考虑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作业计划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通知指挥中心和质检部,进而做出相应的质量调整计划。
3.3昌盛铁矿产品质量指标:
原矿磁性铁≥20.0%,成品矿磁性铁≥22.0%;围岩混入率≤5.0%,预选干选抛尾率≤5.0%,成品矿粒度(>15mm)比例≥15.0%;(>50mm)比例≤20.0%,成品矿磁性铁月合格率≥85.0%,综合合格率≥85.0%。
3.4龙华选矿产品质量指标:
铁精粉品位依据生产计划核定,尾矿磁性铁≤0.8%;铁精矿品位月合格率≥90.0%,综合合格率≥92.0%。
3.5龙丰球团产品质量指标:
球团矿品位依据生产计划核定,双炉生产时,球团矿抗压≥2000N(单炉生产时,抗压≥2100N取消单炉抗压,统一抗压,)转鼓≥90%,粒度:
-5mm≤3%,球团矿品位月合格率≥90.0%(未采取配料生产时,品位合格率不纳入考核),综合合格率≥94.0%(配料生产时≥92.0%)。
3.6公司所采购的原燃料严格按照所订立合同执行相关质量标准。
5、质量指标检验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目的
及时分析检验产品的质量指标,为公司组织生产提供有效运行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子公司生产指标的检验。
3内容
3.1质检部负责公司各子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并及时为各子公司提供相关质量指标。
3.2昌盛铁矿质量指标检验标准:
昌盛铁矿地质取样、溜槽原矿、围岩混入率、预选干选抛尾率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
3.3龙华选矿质量指标检验标准:
3.3.1成品矿:
成品矿生产时,每两小时取分样,三个分样为一个综合样,分析元素为TFe、mfe,粒度由白班进行分析,分析元素为<15mm和>50mm粒度比例。
3.3.2铁精粉:
每小时取分样,两小时为一综合样,分析元素为水分、TFe、粒度。
3.3.3尾矿:
龙华选矿取样管为每两小时取样,分析元素为TFe、mfe。
3.4龙丰球团质量指标检验标准:
3.4.1混合料:
每两小时取样,分析元素为水分、TFe(必要需随时做委托样)。
3.4.2球团矿:
每两小时取分样,两个分样为一个物理指标分析样,分析元素包括粒度(-5mm比例)、抗压指数、转鼓指数;三个分样为一个化学指标分析样,分析元素包括TFe、SiO2。
3.4.3煤气:
采用抽检方式,每12小时分析一次,分析元素包括CO2、CO、O2、H2、CH4、N2、热值、大卡。
3.4.4炉渣:
每四小时取分样,三个分样为一个综合样,分析元素包括:
水分、灰分、挥发、固定碳。
3.5原燃料质量指标检验标准:
3.5.1膨润土检验标准:
单车取样,分析元素包括水分、粒度、胶质价、膨胀容、SiO2、吸蓝量、吸水率。
3.5.2烟粒煤检验标准:
两车为一个综合样,分析元素包括水分、粒度、灰分、挥发、S、固定碳、热值;粒度采取单车分析的方法。
3.5.3铁精粉检验标准:
十车(龙华铁精粉为二十车)为一个综合样,分析元素包括水分、品位、SiO2、粒度。
3.6质量指标统计分析标准:
3.6.1昌盛铁矿原矿磁性铁、围岩混入率和预选干选抛尾率以抽检样化验结果月平均值为考核依据,成品矿磁性铁和粒度以预选2#皮带取样的月平均值为考核依据;质检部抽检执行单样考核;
3.6.2龙华选矿铁精矿品位、尾矿磁性铁以单点样化验值为考核依据;质检部抽检执行单样考核;
3.6.3龙丰球团球团矿质量指标以单样化验值为考核依据,煤气、炉渣质量指标采用子公司内部考核的形式;质检部抽检执行单样考核。
6、质量指标考核制度
1.目的。
明确质量指标超标的等级分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子公司质量指标超标考核。
3.内容。
3.1公司产品质量超标是指在生产组织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指标波动较大,超出公司规定的质量指标,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
3.2质量指标考核说明:
质量指标考核按种类分为日平均值超标、抽检样超标、相邻批次样指标出现偏差、单样连续超标、月平均值超标、月合格率考核几种形式。
抽检样针对昌盛铁矿、龙华选矿、昌盛选厂、精诚选厂、龙丰球团。
单样中质量指标每有一项达不到指标要求即形成质量超标情况,日平均值质量超标与相邻批次样指标偏差、单样连续超标发生重复时,不再对日平均值进行考核。
构成生产质量事故的,以公司相关部门召开的质量事故分析所形成的会议决议为准。
3.3质量指标超标考核标准:
3.3.1日平均值考核:
按其超标严重程度分为:
一级:
铁精矿、球团矿品位日平均值超出基准值±0.4%—±0.6%,尾矿磁性铁日平均值为0.8%—0.9%,球团矿抗压日平均值为1900—2000N(正常生产不存在问题,开炉带料24小时后执行),-5mm比例日平均值为3.0%—3.5%,转鼓指数日平均值为88.0%—90.0%;二级:
铁精矿、球团矿品位日平均值超出基准值±0.6%—±0.8%,尾矿磁性铁日平均值为0.9%—1.0%,球团矿抗压日平均值为1800—1900N(正常生产不存在问题,开炉带料24小时后执行),-5mm比例日平均值为3.5%—4.0%,转鼓指数日平均值为85.0%—88.0%;三级:
铁精矿、球团矿品位日平均值超出基准值±0.8%,尾矿磁性铁日平均值大于1.0%,球团矿抗压日平均值小于1800N(正常生产不存在问题,开炉带料24小时后执行),-5mm比例日平均值大于4.0%,转鼓指数日平均值小于85.0%。
考核标准为:
一级:
考核子公司100元/次;二级:
考核子公司200元/次;三级:
考核子公司300元/次。
3.3.2铁精矿、球团矿抽检样品位超出质量控制基准值±0.5%,预选2#皮带磁性铁,球团矿粒度、抗压超出控制指标,考核子公司50元/样;尾矿抽检样磁性铁超出控制指标,考核子公司100元/样;
3.3.3相邻批次样指标偏差(品位误差大于1.0%)考核,考核子公司50元/批次。
3.3.4月质量合格率考核标准:
3.3.4.1产品质量分类:
序号
公司
产品
指标
一级品
合格品
次品
废品
1
昌盛铁矿
成品矿
Mfe
≥24.0
≥22.0
≥18.0
<18.0
2
龙华选矿
铁精矿
TFe
±0.3%以内
±0.5%以内
±1.0%以内
超出±1.0%
3
龙丰球团
球团矿
TFe、抗压
±0.3%以内、≥2200
±0.5%以内、
≥2000
±1.0%以内、≥1500
超出±1.0%、
<1500
3.3.4.2产品质量合格率考核标准:
产品质量合格率已月为计算周期,每月进行兑现。
按其超标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为:
一级:
考核子公司200元/次;二级:
考核子公司300元/次;三级:
考核子公司500元/次。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序号
分类
公司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次品率
昌盛铁矿
15.0%—20.0%
20.0%—25.0%
≥25.0%
2
龙华选矿
10.0%—12.0%
12.0%—15.0%
≥15.0%
3
龙丰球团
5.0%—8.0%(配料时8%,单配时6%)
8.0%—12.0%(相应上浮)
≥12.0%(相应上浮)
4
废品率
昌盛铁矿
按废品率÷2标准考核当月产量
(如龙华当月生产铁精矿50000吨,当月废品率为3%,,产量只算49250吨)(综合合格率≥94.0%(配料生产时≥92.0%)。
此处与综合合格率相矛盾,应规定废品率配料时为8%,单配时6%,超出部分再进行考核)
5
龙华选矿
6
龙丰球团
7、质量稳定奖励制度
1目的
为鼓励子公司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产品质量稳定的奖励办法,对完成质量目标的子公司给予奖励。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子公司质量稳定奖励。
3内容
3.1日平均值指标奖励办法:
按其指标稳定情况进行分类,奖励标准为:
一级:
奖励子公司500元/次;二级:
奖励子公司1000元/次;三级:
奖励子公司2000元/次。
一级:
当月铁精矿、球团矿品位日平均值全部稳定在基准值±0.3%—±0.4%,球团矿抗压日平均值为2000—2100N;
二级:
当月铁精矿、球团矿品位日平均值全部稳定在基准值±0.2%—±0.3%,球团矿抗压日平均值为2100—2200N;
三级:
当月铁精矿、球团矿品位日平均值全部稳定在基准值±0.2%以内,球团矿抗压日平均值大于2300N;
3.2月合格率奖励办法:
按合格率指标进行分类,奖励标准为:
一级:
奖励子公司300元/次;二级:
奖励子公司500元/次;三级:
奖励子公司1000元/次。
昌盛铁矿奖励标准:
一级:
成品矿磁性铁合格率为85.0%—90.0%,月综合合格率(包括成品矿磁性铁、成品矿粒度)为85.0%—90.0%;二级:
成品矿磁性铁合格率为90.0%—95.0%,月综合合格率为90.0%—95.0%;三级:
成品矿磁性铁合格率大于95.0%,月综合合格率大于95.0%。
龙华选矿奖励标准:
一级:
铁精矿品位合格率为90.0%—92.0%;月综合合格率(包括铁精矿品位,尾矿磁性铁)为92.0%—95.0%;二级:
铁精矿品位合格率为92.0%—95.0%;月综合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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