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号线通信系统初步设计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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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6号线通信系统初步设计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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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6号线通信系统初步设计技术要求
8.通信系统
8.1设计范围
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由专用通信、公众通信和警用通信三大通信系统构成,包括一期工程范围内的16座车站、区间、1座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座控制中心(一、三、六号线合建)、1
(2)座主变电站的通信系统工程设计,同时考虑预留与二期续建工程相衔接的条件。
8.2主要规范和标准
50157-2003);
;
;
;
;
8.3一般要求
,并适当考虑远期的扩展需要;公众通信系统应能将移动运营商的通信延伸至地下车站和隧道;警用通信系统应能将地面公安无线通信延伸至地下车站和隧道,并为警务站、派出所、轨警分局的公安值班员提供全线车站公共场所的详细监控图像。
通信系统组网必须安全可靠,先进实用,经济合理,扩充方便,维护简单。
能与重庆轨道交通既有及在建线路的通信网络互联,并为今后其它线的接入预留一定的条件。
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通信系统应能迅速转变为应急通信,为防灾、救援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使用提供方便。
,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优先选用国产设备。
,并采取适当的冗余,故障时自动切换并报警,控制中心可监测和采集车站设备运行状况并记录、保存。
,选用体积小、重量轻、耗能少、防尘、防锈、防震、防潮、防晒的设备和材料,并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1)温湿度、防护等级及振动冲击条件,见下表:
工作环境
室外设备
室内设备
温度
-10℃~65℃
-5℃~45℃
湿度
35℃时10%~95%
25℃时30%~95%
设备防护
IP65
IP50
振动
振频
55Hz
100Hz
加速度
2~20m/s2
20m/s2
冲击
持续时间
4~10ms
70ms
加速度
20~50m/s2
20~50m/s2
大气压力
74.8~106Kpa
工作制
连续工作
2)设备限高:
室内≤2200mm,隧道及高架桥内符合设备限界要求。
3)通信机房地面均布荷载设备室不小于600Kg/m2,电源室不小于1200Kg/m2。
8.4专用通信系统
1)传输系统应具有可靠、冗余、可扩展、可重构和灵活的特性。
传输网络的传输服务质量及接口功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邮电部标准。
传输设备及媒体应具有良好的抗电磁干扰功能,足够的带宽及灵活的分下/插入功能。
2)传输网络应能传输地铁运营管理所需的语音、数据、图像等各种信息,主要有以下内容:
(1)各种调度电话;
(2)站间行车电话;
(3)无线通信;
(4)公务电话;
(5)有线广播;
(6)闭路电视监控信号;
(7)时钟信号;
(8)计算机网络信息;
(9)乘客信息系统信息;
(10)公众通信信息;
(11)警用通信信息;
(12)通信系统本身的管理、监控信息;
(13)综合监控信息;
(14)自动售检票信息;
(15)列车自动监控信息;
(16)其它运营维护数据或信息。
3)传输网络在构网时,不仅应满足本线运营、管理的要求,而且还应充分考虑规划线传输网络的互连、互通,为今后其它线的接入预留一定的接口条件,为重庆轨道交通的信息共享创造必要的条件。
4)传输网应采用光纤及数字复用设备。
光系统应设主、备用通道,利用设于两条隧道(高架桥)光缆中的光纤构成光纤自愈环,保护切换时不应影响业务正常传输。
5)传输网络在各节点应能提供点对点式、一点对多点及总线等信道形式,其形式和数量可通过软件进行设置并调整。
6)传输网络在各节点应能提供音频、数据及图像等用户接口,接口应包括:
RS232、RS422、RS485、2M及10/100M、1000M等。
对于低速数据信息,采用19.2~64kb/s信道传输。
7)由传输网络传输的各种信息,应根据使用性质及要求提供主、备信道。
主、备信道工作状态的诊断及倒换使用,应由与信道相连的其它子系统来完成。
8)数字系列比特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建议。
9)网络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可进行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故障管理。
1)无线通信采用TETRA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实现并采用多基站小区制结构组网。
2)根据业务需求,系统为地铁用户(中心行车调度员、中心防灾环控调度员、中心维修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车辆段运转值班员、列车司机、各专业维修人员)之间提供无线通信。
3)各用户的呼叫请求按优先权排队。
当通话频道全部占用时,优先权级别高的呼叫可中断优先权级别低的通话,以保证调度作业的正常进行。
4)具有一般呼叫及紧急呼叫功能,紧急呼叫的优先权高于一般呼叫。
5)中心调度员可对列车乘客选呼广播和全呼广播。
6)中心调度员可监听本部门通话,并对所有通话自动录音。
7)控制中心可存储主呼和被呼号码、类型、日期和时间。
必要时,也可打印输出。
8)具有自检和中心检测功能。
9)系统工作频段为800MHz,具体频点需经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
10)地面线路和地面车站、车辆段,采用基站或光纤直放站以空间波(或漏泄同轴电缆)方式实现场强覆盖;地下线路和地下车站,采用基站和光纤直放站以漏泄同轴电缆方式实现场强覆盖
11)系统由控制中心设备、车站设备、以及车载台、便携台和有线传输通道等组成。
12)固定台(车站台)采用异频双工工作方式,列车台(车载台)采用异频双工(对固定用户)或异频单工(对移动用户)工作方式,便携台采用单工工作方式。
13)在保证话音质量为三级的条件下,射频场强覆盖的时间地点概率为:
空间波方式不小于90%,漏泄同轴电缆方式不小于95%。
1)公务电话系统为轨道交通管理部门、运营部门、维修部门提供一般公务联络,主要是电话业务和部分非话业务.
2)公务电话系统应采用时分程控交换设备,用于地铁内部的一般公务通信并与市内公用电话网相通。
3)公务电话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要求:
(1)交换功能:
能进行内部呼叫、市内呼叫、国内及国际长途呼叫。
(2)计费功能:
对市内、国内、国际有权用户的通话采用用户自动计费方式进行计费。
(3)具有识别用户数据、用户传真等非话业务的能力,并能保证这类业务的接续不被其它呼叫插入或中断。
(4)具有ISDN交换能力,有2B+D数字用户接口,能与分组交换网连接。
(5)具有多方会议电话能力。
(6)具有缩位拨号、热线服务、出局呼叫限制、免打扰、转移呼叫、三方通话等程控交换机的新业务功能。
(7)具有集中维护管理功能。
4)六号线公务电话交换机设在两路口控制中心,与设在同一中心的一、三号线程控电话交换机及二号线程控电话交换机采用标准的2Mb/s数字中继线连接,并预留与其他待建线路的公务电话网连接的能力。
模拟电话用户信令采用双音多频信令方式。
数字电话用户接口应符合ITU有关2B+D接口的建议。
5)采用在控制中心一点出入市话方式。
全自动呼出、呼入(即DOD1+DID方式),接口信令与市话局协商后确定。
6)结合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线、在建线以及近期实施的规划线,以方便使用为原则,对六号线和进行统一编号。
7)公务电话交换网内部宜采用五位编号,应符合重庆市轨道交通通信网的规划,对外能适应市话接口端局的要求。
8)各种业务用户的话务量按下列要求设计:
用户名称
每线话务量Erl(参考负荷A)
占总用户容量的%
电话
0.15
95
传真
0.17
2
低速数据
1
1.5
2B+D
1
1.5
中继线话务量(参考负荷A)0.7Erl/线。
1)专用电话系统主要由调度电话系统和站间、站内及轨旁电话系统组成,应采用数字设备。
2)根据运营管理模式,六号线配置有总调度、行车调度、电力调度、环控(防灾)调度、维修调度,为满足各调度的需要,应设置相应的调度电话。
3)调度电话系统应由控制中心的调度台和站(段)的分机组成。
调度电话系统的传输方式按全辐射方式或环形方式构成。
4)调度电话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要求:
(1)实现控制中心各系统调度员之间的通话。
(2)控制中心总调度员协调和监视行车、电力、环控(防灾)、维修调度员的控制操作。
(3)控制中心行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环控(防灾)调度员、维修调度员与各站(段)相应值班员之间的直接通话。
(4)控制中心调度台应能对下属分机进行个别呼叫、分组呼叫和全部呼叫,能实现强插、强拆、优先级控制等功能。
(5)调度分机可对相应调度台进行一般呼叫和紧急呼叫。
(6)调度分机呼叫调度台时,调度台应能按顺序显示呼叫分机号码,并区分是一般呼叫还是紧急呼叫。
(7)各调度系统间的分机、调度系统内的分机之间不允许进行通话。
(8)调度台与分机的通话,在控制中心应能自动记录,控制中心的调度设备应具有自检功能,能对整个调度系统进行检测,并可显示检测结果,能对通话进行录音。
5)站间、站内电话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要求:
(1)车站值班员(车辆段通号楼值班员、运转值班员、列检值班员)与本站(段)重要部门有关人员之间的直达通话。
(2)相邻站值班员的直达通话。
(3)室外维修人员、工作人员与站(段)值班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间的通话。
6)轨旁电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距离:
区间每隔一定距离(150米-200米)设轨旁电话,
(2)安装位置:
区间隧道壁上、地面上以柱式或其它方法安装。
(3)连接方式:
共线并联。
并通过区间电话电缆接入车站,纳入公务电话或站内电话系统。
(4)设备应密闭、防水、防潮、防震、防雷。
8.4.5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由控制中心监视、车站监视、司机监视三级监视设备构成,控制中心监视、车站监视两级监视配置有控制功能,司机监视不带控制功能,三级监视应是相互独立的。
2)在站台层、站厅层、主要出入口及自动售检票等主要区域设置CCD彩色摄像机,在事故状态时,能进行摄像。
各级用户的监视器是独立分设的,数量根据用户的需要确定。
3)控制中心的行车调度员、环控(防灾)调度员应能任意地选择一个车站,或是一个车站内的一组摄像机的图像,并切换到相应的监视器上;电力调度员应能任意地选择车站或站内变电站的摄像机的图像,并切换在其相应的监视器上。
4)车站值班员应能任意地选择本车站中任一组或是一个摄像机的图像,并切换到相应的监视器上。
5)司机或站台站务员可以监视相应站台的摄像机图像,无控制功能。
6)中心和车站的两级监视选择控制,均可采用人工切换或自动扫描方式(平时循环显示)。
7)车站设置多路数字录像机,可对全站所有摄像机的图像进行录制保存,保存时间≥15天,中心行车调度员可调看全线任意摄像机的图像。
8)系统应具有图像分析功能,可对重点区域的摄像机图像进行智能分析,包括跨越警戒线、人为丢弃可疑物等行径,并可中断正常图像的显示,将异常告警图像自动弹出在车站、中心的监视终端上。
9)车站一级(含司机)的监视采用视频同轴电缆连接,车站至中心一级的图像传输通过光纤连接,采用数字传输方式。
10)各个监视器显示的图像应伴有中文监视区域名称、车站名称、摄像日期和时间。
11)系统应具有用户管理、配置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和日志管理等功能。
1)广播系统由运营线广播、列车车辆广播两个独立系统组成。
列车广播系统应具有人工或自动广播的功能,同时可接收中心对运行列车内的旅客的语音广播,列车广播系统由车辆专业进行统一的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
运营线广播又分为车站广播、车辆段广播两部分,由通信专业负责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
2)车站广播系统可实现控制中心级和车站级的人工或自动广播要求,并可根据车站的情况,在站台设供站务员作定向广播的装置。
3)控制中心级的用户如行车调度员、环控(防灾)调度员,均可通过相应的播音控制台对全线实现选车站、选路广播,必要时可以进行录音。
4)车站级的用户如车站控制室值班员可通过播音台对本站管内进行选路选区广播,并能对任一广播区进行监听。
5)站台广播是供相应的站台站务员在必要时,插入本站广播系统对本站台进行定向广播。
6)系统平时以车站为主,在紧急情况下,以中心广播为主,并按以下次序设置优先权:
中心环控(防灾)调度员、中心行车调度员、车站环控(防灾)值班员、车站行车值班员、站台乘务员(监控亭内)。
7)各区扬声器均采用采取小功率大密度的布设方式,其相互间隔保证扬声器输出声压级与环境噪声声压级之比暂按6dB执行。
8)在环境嘈杂区,设置噪声传感器,并以此自动控制音量。
9)车站一级广播(含站务员)采用广播电缆连接。
车站至中心一级采用通信光纤数字传输系统通道连接。
10)广播系统扬声器输出功率、辐射声场、机械强度均应符合有关标准。
11)车辆段内部广播应满足车辆段运转值班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对运用库播音区的广播。
车辆段广播系统为独立广播系统,不与控制中心联网。
1)时钟系统是为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及与行车相关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及乘客提供统一标准时间信息的设备,同时对全线自动化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SCADA等)提供统一的时间信号,以提高运营效率和质量。
2)本线不新设中心母钟系统设备,利用设在同一控制中心的三号线母钟通过串行或并行接口,周期地送出统一的同步脉冲给本线其它系统,同时通过传输信道驱动六号线车站/车辆段二级母钟。
3)在车站/车辆段新设二级母钟,纳入三号线中心母钟系统。
在传输通道中断时,二级母钟应能正常工作。
其产生的时间脉冲通过电缆驱动本地区子钟。
4)子钟设在车站/车辆段等与行车相关的区域和房间内,子钟采用双面或单面显示;站厅和站台不设子钟,其显示由乘客信息系统显示屏完成。
5)系统设备应具有自检功能,中心可采集车站或车辆段设备的运行状况,故障设计自动记录、保存。
1)乘客信息系统(PIS)是一个综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媒体技术的综合服务性系统,是一个多媒体资讯发布、播控与管理平台。
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发布乘客导乘信息、列车到站信息、票务政策信息、乘车指引、换乘信息、电子地图、运营安全信息等运营服务信息,为乘客提供丰富的资讯与娱乐信息(包括天气预报、时事新闻、视频节目、股市行情)以及各种商业广告等;在火灾、阻塞及恐怖袭击等非正常情况下,能够播放动态紧急疏散指示。
2)乘客信息系统(PIS)由控制中心子系统、车站设备子系统、信息传输子系统及车载子系统四部分组成,通过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完成全部信息对车站、车厢的覆盖。
3)系统信息显示应采用同屏幕多区域信息并行发布的形式,应能实现实时多区域各种动态型式的信息发布。
4)车载子系统应具备实时移动接收视频信号的功能。
5)系统应具备完善的集中监控管理功能。
6)PIS可预留对列车内部监视的功能,并将视频监控信息上传至控制中心,便于中心运营管理人员实时了解列车内部情况。
从而为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提供一种全新辅助手段。
1)集中告警系统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本身的数据处理能力,对通信系统中的各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将各系统的运行状态集中反映到集中告警某一管理终端设备上,使通信维护人员能及时、准确了解整个通信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故障信息,以便于处理。
系统能够对各子系统的主要状态信息(包括告警)进行汇总、显示、确认及报告,达到集中监视、管理的目的。
2)集中告警系统是在通信各子系统网管终端的基础上,增加一级集中告警系统,对各子系统的主要故障信息进行汇总、显示、确认。
对各子系统的故障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在各自系统的维护管理设备上进行。
3)维护管理人员可以从集中网管终端上了解到通信各子系统的工作状态,并能对故障报告进行显示、定位及打印。
1)在控制中心、车辆段、各车站新设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实现控制中心、各站(段)之间的办公自动化。
2)系统能为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运营管理指挥服务,能够充分发挥现有管理和维护效能。
借助于相应的应用软件系统可实现内部信息、计划日志、公文会议、消息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资料管理、人事考勤、个人事务、个人文档管理、员工BBS交流、电子公告牌和邮件群发等功能。
3)系统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硬件主要指网络、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软件主要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数据引擎、软件体系结构、应用软件等。
4)控制中心、车辆段、各车站之间利用传输系统提供的100M以太网通道连通组建综合办公系统网络。
5)系统应安全,具有硬件防火墙,以免遭计算机病毒袭击。
1)六号线一期工程全线各车站设置弱电系统整合电源,整合电源的范围包括通信、综合监控、AFC等系统。
两路口控制中心和大竹林车辆段设置独立的通信电源。
2)电源系统应保证不间断、无瞬变地供电,电源设备应满足各整合弱电系统设备对电源的要求。
3)控制中心、各车站、车辆段均应按Ⅰ级负荷供电,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的交流供电制式主要采用三相五线制。
通信电源设备对交流电压波动的允许范围为+10%~-15%。
4)车站弱电电源系统当两路交流电源同时断电时,设备可分级下电。
5)对要求不间断供电的设备,可根据负荷容量确定采用逆变器供电或交流不间断电源(UPS)供电方式。
6)电池应采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应没有腐蚀性气体析出,适合设在通信电源室内。
7)通信设备的接地系统应做到确保人身、通信设备安全和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防止通信电源系统引入串杂音、强电干扰和雷害,确保整个通信系统安全。
六号线通信系统的接地方式为综合接地,由供电专业负责实施,接地电阻≤1Ω。
8.5公众通信系统
公众通信传输系统与专用通信中的传输系统共用传输平台,通过专用通信传输网络设备将集中引入基站的2M信号传输至各车站。
1)系统应能使乘客在地下站台、站厅、隧道享受与地面同样的移动通信服务质量,应能为以下频段商用移动通信提供无线信号覆盖:
移动电话(CDMA)800MHz
移动电话(GSM)900MHz
移动电话(DCS)1800MHz
第三代移动通信2.1GHz
无线局域网2.4GHz
2)系统提供车站分合路平台POI;站厅、出入口通道室内天线;隧道、岛式站台漏缆(按收、发各一条敷设)、配套电源等设备。
各运营商的基站设备由运营商自设,本工程只预留安装、供电条件。
3)隧道漏泄电缆敷应与其他无线系统的漏泄电缆保持合理的间距,在距离超长时,应设置线路中继设备。
1)集中监控告警子系统为一个独立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可以遥测系统运行数据,并在系统故障时报警;
2)能够自动记录系统事件,并可对故障和维护行为进行统计分析;
3)对各车站公众通信机房的POI下行信号、机房温湿度、射频覆盖网络内有源设备的各种工作参数(如输出功率、增益、频率等)进行监控并在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
1)公众通信电源由专用通信电源统一设置。
2)公众通信系统的接地采用综合接地,由供电专业负责实施,接地电阻≤1Ω。
8.6警用通信系统
1)系统应兼容地面公安350MHz模拟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并满足公安通信的各种功能要求。
无线信号应能覆盖站厅、站台和地下隧道。
系统可提供地铁公安人员与地面公安部门进行无线通信。
2)系统采用无线或有线信号、一点或多点引入方式建网。
站厅、站台的无线信号覆盖与商用移动引入系统共享;区间亦考虑与商用移动引入系统共享漏缆的方案。
1)警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可以实现轨道交通公安办公自动化,实行资源共享;提高轨道交通公安的办公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网络访问公安计算机网,查询有关的信息、迅速判断、查核犯罪嫌疑人、车辆的确切身份及相关资料;防范、处理突发事件,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2)警用计算机网络按分局、派出所及警务室三级构成。
在轨警分局设置服务器和计算机终端,在派出所、警务站分别设置计算机终端。
轨警分局网络通过光纤接入市局计算机网络。
3)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工程在各车站警务站、派出所设千兆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利用单模光纤组成一个独立的环形冗余传输网络,并接入轨道交通公安分局控制中心。
1)警用电话系统为轨警分局值班员与各车站警务值班员、派出所值班员之间提供电话联络,它是整个警用通信的一部分,轨道交通公安人员应能与市公安部门进行通话联络。
2)警用电话采用IP电话方式,通过公安内部计算机局域网实现。
利用市局程控交换机的IP接口接入以太网交换机,通过轨警分局、派出所及警务站计算机网络,经语音网关接入音频电话机,实现警务人员之间的通话。
1)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在使用专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不可控)的同时,为弥补由于车站范围较大,专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所设置的摄像机无法全部覆盖车站内所有需要监视的场所,警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在进出设备区通道、公共卫生间出入口、站厅和站台、车站出入口等处补充设置一定数量的摄像机,纳入专用通信监控系统矩阵。
2)轨警分局指挥中心应能通过传输系统的100M以太网通道,将车站录制的所有图像根据时间、事件发生地点等特征调至指挥中心查看、刻录保存。
3)系统宜采用CCD彩色摄像机,并在事故状态时,能进行摄像。
4)车站录像设备由轨道交通专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统一设置,可对任何一路图像信号进行录像和转发。
5)轨警分局可以循环显示方式观看任意车站的摄像机图像,也可以指令方式调看任意车站的任一个摄像机图像;派出所可以循环显示方式观看辖区车站的摄像机图像,也可以指令方式调看辖区车站的任一个摄像机图像;本站只可以循环显示的方式观看本站的摄像机图像,也可以指令方式调看本站的任一个摄像机图像。
1)警务站UPS电源设备由专用通信系统统一设置。
2)在派出所和轨警分局设置通信专用的UPS电源设备,派出所和轨警分局的UPS电源应能够满足各子系统不同的供电时长的需求。
3)警用通信设备的接地系统应做到确保人身、通信设备安全和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防止通信电源系统引入串杂音、强电干扰和雷害,确保整个通信系统安全。
警用通信系统的接地采用综合接地,由供电专业负责实施,接地电阻≤1Ω。
8.7通信光电缆技术要求
,光、电缆要采用阻燃、低烟、无毒、防蚀的产品;在高架桥上明敷的电缆,应具有防潮及抗阳光辐射能力。
同时需注意防鼠害和防杂散电流腐蚀。
,电缆在支架上敷设时应具有5mm以上的塑料绝缘垫层。
,但接头两侧的金属护套及金属加强件应相互绝缘,光缆引入室内应做绝缘接头。
,光缆芯线应考虑一定的余量,除专用通信系统外,还应当考虑公众通信引入系统、警用通信系统的预留。
续装置来确定,光纤进入光终端设备之前,应设光纤分配架。
,光纤有关的几何尺寸、光学、传输特性应满足ITU-T有关建议。
具有屏蔽性能、并抗电磁干扰。
隧道区间电缆按20对设计,其它地点的电缆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8.8通信与其他系统的主要接口
低压配电专业对通信电源室的交流供电,应为两路独立供电。
电源应能自动切换,以保证不中断供电。
电压为380/220V,波动范围为+10%~-15%,频率为50±5Hz。
1)结构专业需在地面线路疏散平台两侧预留埋设弱电电缆的位置或电缆沟。
2)在高架桥、隧道中应预留弱电电缆支架、漏泄同轴电缆、中继设备及轨旁电话和其它设备的安装位置。
3)高架车站结构专业需结合车站建筑风格,在车站房屋顶部设计一定高度的无线通信天线支撑杆(具体高度及天线结构尺寸、重量等有关数据将以“互提资料”的形式提供)。
1)在列车上预留无线通信设备、乘客信息显示设备、摄像机的安装位置及必要的电源,在设备确定后提出具体要求。
2)列车广播系统设备选型和工程实施由车辆专业负责,通信专业进行技术支持,负责提出列车广播的功能及技术要求。
信号专业提出所需要的信道及接口类型、数量和基本的组网方式。
接口分界点在通信机房设备或配线架外线侧。
自动售检票专业提出所需要的信道及接口类型、数量和基本的组网方式。
接口分界点在通信机房设备或配线架外线侧。
综合监控专业提出所需要的信道及接口类型、数量和基本的组网方式,接口分界点在通信机房设备或配线架外线侧;若需要光纤,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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