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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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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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2018年翠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为了确保今年我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我辖区的基本公共卫生状况,提升我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并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加强领导,落实到人,根据人口比例、距服务中心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12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做好九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根据各辖区的情况,组织家庭医师团队,分组深入到各辖区,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
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以上。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根据《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双创”工作的要求,为给患者和我中心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和控烟技能,降低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进一步推动我中心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无烟卫生中心的工作,把开展控烟工作作为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
4、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5、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6、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
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7、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8、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9、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
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10、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导。
11、中医药健康管理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3、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
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1、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辖区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辖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5%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100%。
2、控烟工作:
加强控烟和健康教育,利用健康教育宣传册、宣传栏、LED等宣传卫生保健控烟知识,增长健康知识,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中心负责控烟方面的健康教育处方、宣传册、横幅、控烟标识、宣传栏制作等费用的支出,提供控烟培训的机会和交通等费用,提供控烟宣传的场地和相干费用今年预测使用资金3000元。
3、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10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4、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5、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辖区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辖区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6、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新疆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98%以上,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8%,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5%,由儿保医生负责。
7、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0%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8、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10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9、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75%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
(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
10、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中心各科室,各责任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按要求进行了上报。
(2)各责任医生要求掌握辖区内人口出生、死亡、外来人口等基础资料,每月收集上报。
(3)做好辖区内围产儿、0—5岁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报告,报告率100%,并开展出生缺陷报告。
11、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1)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责任医等相关人员必须协助和配合好疾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配合查处率100%。
(2)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合格率达90%或以上,要有记录,并且完整。
12、死因分析管理:
医院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积极开展辖区内死因网络直报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根本死因及LCD-10编码的准确率。
四、每项工作经费预算
一、健康教育与控烟
1.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分别不少于12种;播放音像资料每年不少于6种;其资料制作及发放经费预算:
4000元。
2.开展健康宣传活动,经费预算:
12次×30元=3600元。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服务中心每月更新内容,包括内容设计、制作、橱窗维护等预算:
12次×300元=3600元;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月1次,经费预算包括组织、聘请专家、内容、健教物品等:
12次×200元=2400元;
5.重点人群低盐膳食健康指导,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结合慢性病健康管理指导制定膳食改善及控制食盐摄入量的目标及计划,经费预算包括组织、聘请专家、内容、健教物品等:
5500元。
6中心设立戒烟门诊发放资料与人员培训,主题日控烟宣传活动与讲座,贴禁烟标识:
3000元。
2018年我中心健康教育经费使用计划预估为22100元
二、慢性病管理:
1、高血压:
35岁以上确诊高血压病人报告,每报告一人补助1元。
每完成一名高血压系统管理补助32元。
A.随访、健康指导:
全年每人随访4次,每次随访5元(包括测血压)。
B.高血压患者每年体检一次,每次体检12元。
2、糖尿病:
A.随访、健康指导:
全年毎人随访4次,毎次随访5元。
B.糖尿病患者每年体检一次:
每次体检补助12元。
C.确诊2型糖尿病病人报告:
每报告一人并纳入管理补助2元。
D.空腹血糖检测:
全年毎人检测4次,每检测1次补助8元(含试纸条费)。
35以上确诊高血压病人报告及管理,每人1元;2型糖尿病人报告及管理,每人2元,每月上报一次各乡镇的数据,年终考核验收后统一兑现。
三、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1、排查建档:
每新建一例重性精神性疾病患者档案,补助20元;
2、随访、健康指导:
全年毎人随访4次,毎次随访补助12.5元;全年随访管理50元。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体检一次,每次体检补助100元;
4、疗效评估、分类干预:
全年每人2次,每次40元、1例病人全年共补助80元。
四、传染病报告及处置:
1、传染病报告网络费:
每个疫情报告单位每月补助200元,全年2400元。
2、疫情漏报、调查处置费:
每乡镇1年补助2000元。
3、门诊日志登记费:
每乡镇1年补助2000元。
五、居民健康档案
每完成一名居民健康档案补助13元。
按照服务规范为居民开展常规体检,每建立一份完整的居民健康档案补助劳务费12元。
每录入一份电子健康档案补助1元。
公共卫生科要对辖区内所有辖区的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备份,对全辖区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要实行多点、多电脑备份,避免数据丢失,如发生数据丢失或部分丢失,除责令从新录入外,不再兑现相应经费。
六、孕产妇系统管理
每完成一名孕产妇系统管理补助208元。
产前检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产时登记严格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坚持“谁检查、谁受益”的原则兑现相应经费。
1、建册:
每对一名孕妇建册并成功动员住院分娩补助5元。
2、产前检查:
共5次,每次10元,项目补助经费共计50元。
按照“谁检查、谁受益”的原则,医疗机构孕产以产前检查卡片为依据,以5次为封顶,每名孕妇产检卡片返回一张时医疗机构得10元,保健院依据各医疗机构反馈和返回的卡片每季度结算,每返回一张产检卡片兑现产检医生5元,兑现到产检医生所在医疗机构5元。
3、孕早期:
除开展产前检查1次外,孕妇免费提供一次化验检查项目,项目共补助经费71元。
其中:
血常规3元、尿常规8元、肝功能25元、肾功能10元、乙肝两对半25元。
本经费实际任务数拨付到员工,检验检测项目由中心组织实施并完成检测、建册及登记工作。
4、孕中期:
除开展产检2次外,由免费为孕妇提供一次B超、两次检验检测项目服务,项目共补助经费21元。
其中:
血红蛋白测定2次,每次1元共2元;开展尿蛋白测定2次,每次2元共4元;作一次免费B超检测15元。
5、孕晚期:
除开展产检2次外,由免费为孕妇提供两次检验检测项目服务,项目共补助经费6元。
其中:
血红蛋白测定2次,每次1元共2元;开展尿蛋白测定2次,每次2元共4元。
6、孕产妇住院分娩:
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按标准兑现检测经费。
产科医生填写产时情况登记卡,每填写1张卡片补助产科医生2元的劳务补助。
7、产妇产后第1次访视:
共计20元。
其中:
围产期保健访视10元,妇检5元,健康指导5元。
8、产妇产后42天访视及结案:
共计10元。
其中:
妇检5元,健康指导及结案5元。
(七)儿童系统管理
即:
按“4、2、1”体检模式及流程,每年需对新生儿开展访视服务,每次补助11元;对0岁组儿童健康管理4次,对1—2岁儿童健康管理2次,对3—6岁儿童健康管理1次,共完成7次健康体检及随访,每次补助17元共计119元;新生儿疾病筛查57.5元(听力筛查7.5元,采足跟血每例8元、信息统计3元)。
服务内容及补助标准为:
所完成新生儿访视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每名补助5元、新生儿体检补助6元,共计1次11元;完成0—6岁儿童健康管理每次17元,共计7次(0岁组4次、1—2岁组2次、0—6岁组1次)112元。
完成血红蛋白测定每次补助1元,共计7次7元。
由对0—3岁儿童完成听力筛查实验,每完成一名补助7.5元。
1、0岁组儿童系统管理。
(1)新生儿访视。
在产后28天内完成。
项目补助经费11元。
其中: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5元,新生儿体检6元。
(2)0岁组儿童健康管理。
每年开展4次体检及随访服务,每次体检6元、健康指导5元、发育评估5元,共计64元。
(2)每年为0岁组儿童测定血红蛋白4次,每次测定1元,共计4元。
2、1—2岁组儿童健康管理。
每年开展2次体检及随访服务,每次体检6元、健康指导5元、发育评估5元,每年龄组每年共计32元。
3、0—3岁儿童听力筛查。
对辖区内0—3岁年龄组开展听力筛查,每筛查一名补助7.5元。
(八)65岁以上老人管理
每完成1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补助经费107元。
补助标准为:
完成健康体检12元、健康指导及电子档案更新5元,共计17元;完成血常规3元、尿常规8元、肝功能25元、肾功能10元、血糖测定8元、血脂测定26元、心电图10元,共计90元。
九、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对不按规定用途和使用标准使用的专项资金,按规定不予核销或在下年度经费中予以扣减。
(二)规范账务管理。
卫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公共卫生专项账务管理科目,确保账务清晰可查。
要规范各种劳务补助领取及支出的凭证管理,做到项目资金进账、出账经得起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明确资金管理使用的职责。
资金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金管理的连续性。
翠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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