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开发.doc
- 文档编号:338230
- 上传时间:2022-10-09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66KB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开发.doc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开发.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开发.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开发
一.开发背景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的一种评价指标,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每个类别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比例,在将学生在校的各种活动、学习或者各种竞赛给出一定的分数,根据所占的比例算出总分,然后根据总分决定学生优秀与否,并根据地综合素质测评来评定奖学金!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高校对大学生的客观评价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发展,有得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及优秀的信息系统带来的价值是巨大的。
评价内容的设计实际上是对大学生应具备素质的基本要求。
二、系统的必要性
1、现状分析
综合素质测评是高校对大学生质量进行的全面评价和总结,也是社会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第一手资料。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其权重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它使学生明确了学样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确定了学生在大学阶段的努力。
大学生综合素质可分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四个方面:
思想道德素质,体现在政治表现、价值观仿、集体观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劳动观念、文明修养、团结友爱等方面;科学文化素质,体现在专业思想、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实操技能等方面;身心健康素质分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现在体育成绩、体质测试成绩、课外群体活动、良好的自我意识、积级进取的精神和抗挫折能力、情绪协调和控制能力、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良好的群众关系等方面;发展性素质,体现在理解能力、自学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意识和执行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文艺体育竞技特长、英语能力、计算机能力、选修情况及其他实践能力等方面。
2、开发系统的必要性
通过对大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大学生的素质发展并不协调,,从不同的方面和层次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可以对不同的学生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让学生能够确切地了解自己人与评价目标的差距,以促使其自我调适和不断改进。
三、系统的可行性
(1)坚持科学的测评原则
它是指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权重、标准以素质教育作为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凡例德育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让学生的品格、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面、和谐发展,对学生拴面素质的养成与发展起到鼓励和导向作用。
(2)测评系统的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设置从实际出发,要切实可行,力求可比、可测、简易。
可比是指评价对象之间或评价对象之间与评价标准之间能比较;可测是指该系统能获得足够的信息,使评价对象在这些项目上的状态进行量化描述方法更简易,具有可操作性,能反映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
(3)技术上的可行性
1.技术开发平台Delphi6.0
2.后台数据库SQLServer2000
3.网络连接情况
四、系统测评标准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专业素质与技能拓展、遵章守纪与文明素养、团队与合作精神、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与社团工
作、科技学术与创业创新、文体活动与身心发展、个性特长与自我发展等十项内容,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评。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为30分。
第三条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被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者,分别加1分和2分。
2、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受到学院及以上表扬的,每次加2分。
第四条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
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加20分;前11-20%,加15分;前21—40%,加10分。
考试、考查成绩(补考前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次减5分(含军训、劳动值周等课程)。
凡班级排名在加分范围内而又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加分。
第五条专业素质与技能拓展
1、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的,每项加3分(计算机、英语类专业等级证书与以下各条不重复计算)。
2、普通专科学生非英语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B级考试加2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5分,通过六级加7分。
英语类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3分,通过六级加5
分。
3、普通专科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5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考试加7分。
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3
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考试加5分。
4、高职学生通过江苏省英语初级、中级考试分别加2分、5分;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10分。
5、高职学生非计算机专业通过江苏省计算机应用中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7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考试加10分。
6、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者,加1分。
第六条遵章守纪与文明素养
1、在班级学生文明素质评定中,等第为优秀者,加2分;等第为良好者,加1分。
具体实施办法见《学生文明素质评定办法》。
2、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1分。
院、系文明宿舍按学期评定,每学年限加2次,院、系文明宿舍不重复
加分。
3、每旷课、旷操1次减1分,迟到、早退每次减0.5分。
4、在院、系、服务公司宿舍检查中为差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减1分。
5、在门卫、宿管、自管会、学生会检查过程中有其它违规
登记的,每次减1分。
;
6、受院、系通报批评,每次减3分。
.
7、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分别每次减5、10、20分。
第七条团队与合作精神
1、在学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每人每学年加3分,本系加分人数比例不超过本系参加测评总人数的5%(各系自行审核)。
2、不按要求参加学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每次减2分(各系自行审核)。
3、因个人原因给学院声誉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减10分。
第八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2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成员,国家级每人加5分,省级每
人加3分,市级每人加2分,院级每人加1分。
2、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社会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的,每次加1分,加分总计不超过4分(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社会与社团工作
1、在本学年担任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院学生会、自管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各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自管会各部门部长;各系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社团办
公室主任;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且能敬业爱岗、履行职责,分别加10分、8分、7分、6分和4分。
担任一般学生干部(院学生会、自管会部门成员;系学生会部门成员;班
级其他干部(班级各委员、宿舍长))满一年且能敬业爱岗、履行职责者,加2分。
2、担任院、系学生团体第一负责人且能敬业爱岗、履行职责,加3分;一般学生团体成员加1分。
3、在本学年担任院、系、班学生干部不满一年但满一学期者,按相应加分的一半进行加分。
4、本条目所涉及的加分条目累计不超过2项。
同时担任不同职务的学生干部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计。
第十条科技学术与创业创新
1、参加国家教育、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院举办的各类科技竞赛、创业创新活动、职业生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每项每人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
级加4分,院级加3分;地区类竞赛等同于省级;团体项目由系统一提供名单。
2、独立或任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新闻作品,学术论文:
全国核心期刊每篇加10分,省级期刊加8分,院刊加2分,合作者按1,2分数加分;文学、艺术、新
闻作品:
国家级每篇(件)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2分,合作者不加分。
(在系内自办刊物发表每篇加1分,学年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3、获得国家专利每项加15分,合作者视贡献加5—10分。
1、参加国家教育、文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文化、体育竞赛获奖者,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4分;参加比赛的每人次分别加5、4、2分。
地区类竞赛等同于
省级,团体项目由体育部统一提供名单。
2、参加学院各部门或各系组织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获奖者,每次加2分,团体活动获奖每人每次加1分(名单以主办单位原始报名表为准)。
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十二条个性特长与自我发展
1、参加自学考试,每通过一门课程加2分。
2、有确定材料证明本人在个性特长发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每项加2分。
(报学工处鉴定)
第十三条上述各条款所规定之加减分均在测评学年内实施,不重复计算,且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第十四条各种违纪行为均按条目执行减分,同一行为符合不同条目的重复减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1、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举行一次,测评工作在每学年9月份进行,测评对象为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各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系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
进
行测评时,各班级班主任将相应的加、减分材料收集齐全后报系审核留存。
测评结果要在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作为学院各种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毕业鉴定及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放入学生档案。
各系、班级要高度重视,建
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
测评时学生本人提供加分证明,系(班级)提供减分证明。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
素质测评分数低于30分的为不合格。
素质测评分数大于30分且在本系同一年级前30%(含30%)以内的为优;前
80%(含80%)以内的为良;其余的为合格。
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均为合格及以上者取得素质教育学分。
第十九条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学生,在下一学年内,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参加20学时公益劳动,申请需经班主任认定,系审批后报学工处备案。
完成公益劳动学时
并经所在部门考核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素质教育学分。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学生不申请参加公益劳动的不能取得素质教育学分。
第二十条没有取得素质教育学分的学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二十一条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取消该生一切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资格。
对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的教师,将报学
院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系统分析
系统主要功能实现
1系统维护模块系统维护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对山东经济学院综合测评系统的修改和维护工作,该功能模块主要由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基础信息管理、日志管理四大模块组成。
2用户管理模块的实现用户管理模块包括用户增加、查询编辑功能。
用户使用管理员分配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陆。
3.权限管理模块的实现
(1)角色增加。
角色增加模块让管理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为系统增加新的角色权限,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
(2)角色查询编辑。
角色查询编辑模块是针对角色信息的修改,维护角色名称、角色描述以及修改角色权限。
4基础信息维护
(1)班级信息增加模块的代码实现。
班级增加功能包括:
班级名称、年级、人数、班级代码、学院、专业等。
(2)班级信息编辑模块的代码实现。
班级信息编辑模块的功能包括查询指定班级、返回符合查询的班级列表、显示班级的基本信息。
5学生信息模块本模块是为了方便用户查找学生的基本信息而提供的,在这里用户可以方便的得到学生的联系方式,班级等内容,方便学生的管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素质 测评 系统 开发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