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查工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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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查工作细则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查工作细则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子项目名称: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26001.2
二、审查过程
(一)审查流程
图1审查流程图
(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
详见各级审查岗位和人员行政审批经办审查表(见附件表1、表2、表3、表4、表5)
(3)审查方式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查方式包括:
计量法制审查、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资料书面审查。
1、计量法制审查
(1)适用情形:
受理后所有申请企业均需进行计量法制审查
(2)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审查内容:
是否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是否属于国务院明令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我国计量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审查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计量法制审查
(5)审查程序:
受理后委托计量技术机构进行计量法制审查,计量技术机构提出计量法制审查意见交计量司复核,复核通过的由计量司委托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定型鉴定
(6)审查结果:
通过或不通过
(7)责任人员:
处长
(8)核查意见:
通过或不通过
(9)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2、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1)适用情形:
适用于通过计量法制审查环节的申请企业
(2)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工作内容:
审查技术文件、资料;制定定型鉴定大纲;开展试验;出具定型鉴定报告等技术文件。
(4)工作时限:
自收到样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5)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承担定型鉴定任务的技术机构收到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样机后,开始定型鉴定。
定型鉴定结束后,承担定型鉴定任务的技术机构将定型鉴定结果报计量司,并通知申请单位。
(6)审查结果:
合格或不合格
(7)责任人员:
定型鉴定机构负责人
(8)核查意见:
合格或不合格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文件确定
3、资料书面审查(详见附表1-5)
3、监督检查要求
1、质检总局负责对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进行监督管理,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质检总局咨询或投诉。
2、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行政许可事项。
3、相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扰行政许可工作,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表1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受理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受理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政务大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窗口人员
职责和
权限
1、材料接收
2、受理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方式
查审书面材料
审查程序
接收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单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结论确定
报送材料完整规范、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产品的,提出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意见。
不符合上述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期限
收到申请材料能够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相关文书
1、型式批准申请资料;
2、型式批准受理单;
3、不予受理通知书;
备注
表2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初审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初审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政务大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窗口人员
职责和
权限
形成型式批准初审意见
审查内容
定型鉴定报告材料是否完整、形式是否符合规范,定型鉴定结论是否合格
审查方式
查审书面材料
审查程序
审查定型鉴定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及理由——发一级审批人审核
审查结论确定
1、审核定型鉴定报告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定型鉴定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提交的试验结果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试验机构。
由试验机构对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进行审查。
审查期限
收到定型鉴定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报告初审意见
相关文书
定型鉴定结果文件;
备注
表3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一级审批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一级审批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工业与能源计量处处长
职责和权限
对定型鉴定结果文件或计量法制审查不通过的意见进行一级审查,形成一级审批意见
审查内容
对计量法制审查不通过的意见或初审人提交的定型鉴定结果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
审查方式
审查书面材料
审查程序
1、对提交的计量法制审查未通过的意见进行一级审查——提出一级审批意见报二级审批人审核;
2、对通过初审的定型鉴定报告进行一级审查——提出一级审批意见发二级审批人审核
审查结论确定
1、经审查依然不符合计量法制审查要求的,提出不予许可建议报二级审批人审核;2、审核报告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定型鉴定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提交的试验结果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型式批准初审人补正材料
审查期限
收到定型鉴定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报告一级审批意见
相关文书
1、型式批准申请资料;
2、定型鉴定结果文件;
备注
表4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二级审批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二级审批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计量司分管副司长
职责和权限
对定型鉴定结果文件或计量法制审查不通过的意见进行二级审查,形成二级审批意见
审查内容
对一级审批人提交的计量法制审查不通过的意见或定型鉴定结果一级审核意见进行二级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
审查方式
审查书面材料
审查程序
1、对一级审批人提交的计量法制审查未通过意见进行二级审查——提出二级审批意见报批准人审核
2、对通过一级审批人提交的的申请资料及定型鉴定报告意见进行复审——提出二级审批意见报批准人审核
审查结论确定
1、经审查依然不符合计量法制审查要求的,提出不予许可建议报批准人审核;
2、审核报告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定型鉴定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提交的试验结果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型式批准一级审批人补正材料
审查期限
收到一级审批人报送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二级审批意见
相关文书
1、型式批准申请资料;
2、定型鉴定结果文件;
备注
表5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批准人审查表
审查经办
要求
环节名称
批准
审查司局
计量司
责任人
计量司司长
职责和权限
对定型鉴定结果文件或计量法制审查不通过的意见进行终审,形成型式批准终审意见
审查内容
对二级审批人提交的计量法制审查不通过意见或定型鉴定结果二级审核意见进行终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
审查方式
审查书面材料
审查程序
对二级审批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意见进行终审,批准发放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查结论确定
1、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作出许可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审查期限
收到二级审批人报送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批准的意见
相关文书
1、型式批准申请资料;
2、定型鉴定结果文件;
3、型式批准证书
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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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进口 计量 器具 型式 批准 审查 工作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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